第四章 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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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38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出版发行
分类号: G23
页数: 7
摘要: 位于浔阳路218号。综合楼启动建设,营业大厅搬至九江第四百货商场二场营业。1998年6月18日,综合大楼竣工开业,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地下1层、地面11层,建筑面积10084平方米,集图书零售、发行、办公、餐饮、住宿、娱乐休闲为一体。2002年12月始,对一至四层卖场扩建,使单层营业面积由400平方米扩大为1500平方米。工程于2006年竣工,3月31日投入试营业。新大楼新增建筑面积5276平方米,整栋大楼建筑面积15360平方米。经改扩建的九江书城卖场面积50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九江书城,成为市文化地标。2010年1月,市新华书店作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取消法人资格,更名“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关键词: 出版发行 图书

内容

位于浔阳路218号。1993年,在原址基础上筹建综合楼,1995年5月,行政办公室搬至长虹大道。综合楼启动建设,营业大厅搬至九江第四百货商场二场营业。1998年6月18日,综合大楼竣工开业,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地下1层、地面11层,建筑面积10084平方米,集图书零售、发行、办公、餐饮、住宿、娱乐休闲为一体。2002年12月始,对一至四层卖场扩建,使单层营业面积由400平方米扩大为1500平方米。工程于2006年竣工,3月31日投入试营业。新大楼新增建筑面积5276平方米,整栋大楼建筑面积15360平方米。经改扩建的九江书城卖场面积5000平方米,改扩建后的九江书城,成为市文化地标。配套设施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大型电脑导购屏、读者自动查询图书系统,以及读者休闲茶吧、2000平方米的停车场。2010年1月,市新华书店作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取消法人资格,更名“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二、县(市、区)新华书店 1991年,九江县、德安县、永修县、星子县、修水县、武宁县、湖口县、都昌县、彭泽县、瑞昌市10县(市)均有新华书店,隶属各县(市)文化局或文化广播电视局管理。1993年,县(市)新华书店全部收归省新闻出版局垂直管理。2006年,省新闻出版局政企分家,成立江西出版集团,各县(市)新华书店隶属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7~2010年陆续更名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县(市)分公司”。
  三、民营书店 1991年,全市城乡有民营书店、个体书摊、书亭1120个,其中市区214个,县城864个,乡村42个。2000年,全市城乡有民营书店、1312个体书摊、书亭120个,其中市区324个,县城782个,乡村326个。2010年,全市城乡有民营书店、个体书摊、书亭325个,其中市区112个,县城153个,乡村60个。经营者42%以上是下岗职工及其子女,其余则是残疾人或退休人员。
  第二节图书发行公共图书发行2006年以来,九江书城经营政治、经济、文教、语言、少儿、体育、文艺、生活、科技等种类的书籍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文化用品。书城常备图书品种达12万种,并以省连锁总部为依托,不断丰富上架品种;常备音像制品数千种,涵盖CD、VCD、DVD以及蓝光高清视频,内容有娱乐、休闲、教育、教学等;建立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支持,以省新华书店连锁经营机制为后台的统一、高效的图书发行网络。IT产品包括计算机及其外部辅助设备和数码延伸产品,数码相机、MP3、MP4、MP5,有辅助教学使用的点读机、复读机等,兼营文具、体育健身等文化用品。
  中小学教材发行 1991年以来,市新华书店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发行任务,坚持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2006年,省中小学教材发行实行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省出版集团中标,成为全省中小学教材唯一发行人。同年4月20日,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与省出版集团签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发行项目合同。市新华书店作为省出版集团下属单位,成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发行唯一合法单位。
  大中专教材发行1991年,市新华书店在本地的大中专教材市场占据70%份额。市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足1万人,大中专教材发行每年几十万元码洋。2000年,九江各大中专院校扩招,在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中专教材发行码洋随着物价的增长以及学生人数增长出现大幅增长,大中专教材发行市场每年达数千万元码洋。2007年,九江新华书店通过公开招标夺得九江学院店大中专教材1个年度的发行标的,正式与九江学院签订除高教社以外约1500万元码洋的发行协议。2008年和2010年,九江学院两次决定通过议标方式,与九江新华书店获得4年该学院教材发行权。2010年,市新华书店共发行大中专教材1722万元码洋,占全省新华发行系统同类总量五分之一,继续位列全省各设区市公司第一。
  农家书屋工程图书发行2009年,省以设区市为区域的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图书发行公开招标,市新华书店中标。当年完成220家农村书屋网点1343个品种、33万册图书的(音像制品)送达任务。发行码洋551.29万元。由于“高效运作、服务跟进”的预案落实到位,农村书屋工程发包方市新闻出版局被省农家书屋领导小组推荐出席在云南举办的全国东西部“农村书屋”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作为江西省唯一的代表在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发言。《出版商务周报》2009年9月27日以《九江市店借农家书屋拓农村市场》为题,报道全市新华书店系统农家书屋工程实施经验。2010年,省农家书屋工程以省级区划为单位招标,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市分公司作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子公司,承担市辖区内的农家书屋工程图书发行工作。完成550家农村书屋网点1701个品种、93.55万册图书(音像制品)送达任务。发行码洋1492.92万元。
  第三节版权出版管理 1999年9月,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九江分局,开始接受版权咨询,受理著的作纠纷案件。2003年,开展“打击盗版保护正版”活动,采取法制教育与市场检查相结合办法,为市区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书报刊经营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在首届浔阳书市上向10余名九江作家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读本,为著作权人提供法律服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收缴盗版光盘13708张、盗版磁带9498盒,盗版教材、教辅及测试卷25万册(张),7月,将累计收缴的5万张(盒)盗版光盘、磁带押运至南昌统一销毁。2005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成立.全市版权管理队伍初步建立,查处盗版图书375册,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3214张(盒),为被侵权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2007年,推动版权登记工作,市民“月剪西风”创作的《难道这就是爱》《如果可以不爱》音乐作品进行登记、实现版权登记工作的突破。文学作品《天人天能》《网络诗作》等、湖口青阳腔、修水全丰花灯、星子金星砚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办理版权登记。2008年,举办版权知识讲座,派员到福建、安徽、河南等地学习版权保护经验:为瑞昌剪纸、浔阳麦秆画等民间特色产品做好版权登记,落实武宁锄山鼓、九江县城门山歌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登记工作,全年登记各类作品近100件。2009年,组织打击非法和侵权盗版出版物集中销毁专项行动,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3万余件,强化打击侵权盗版、远离侵权盗版意识。2010年,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对全市音像制品经销户集中清查,关闭违法经销音像制品店铺13家,没收侵权音像制品4.3万件。至12月,全市审批内部出版物35部(册),其中年鉴、志书及内部资料性刊物24部(册);审批内部出版的社科著作和文艺著作11部(册)。
  第四节经营市场管理一、书报刊市场管理 1991年,书报刊市场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管理科管理,市区个体书摊、书亭73家,初步形成书刊市场。2003年,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九江分局、市教育局联合对各级各类中小学订购教学辅助用书作出明确规定,与工商等部门3次对各县(市、区)中小学用书情况进行检查;市出版物市场稽查支队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在彭泽、湖口、修水查缴盗版学前班课本2800余册,盗版小学练习册2700余册,盗版工具书1240册。查缴虚高定价低折扣“大部头”图书147套;查缴非法卡通图书30件共1200册;取缔非法图书展销活动2起,收缴图书4800余册。2005年5月,联合教育、工商等部门检查学校17所,校园周边出版物发行单位46家,对其中5家发行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月下发《关于开展出版物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将清理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列入国庆节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其间查缴盗版教辅读物及工具书3470册.64开有害读物卡通15810册。2007年,加大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的通知》,规范和约束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单位行为。2008年,保持对车站、港口、学校、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适时监控,对非法出版物露头就打;武宁、修水、彭泽、浔阳区对盗版教材教辅集中整治。2009年,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2166本,其中书报刊4300份;查处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家,非法经营书报刊案3起,无证经营书报刊店20家;开展6次出版物市场集中清理专项行动。2010年,实行管办分离原则,行政许可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科管理,市场行政执法职能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
  二、音像市场管理 1991年,音像发行站由市广播电视部门统一管理。音像出版、版权、音像销售出租点由文化部门统一管理。当年音像发行站3个,销售出租点300多家。2002年,市新闻出版局成立,音像出版、版权、销售出租点由新闻出版局统一管理。2003年,开展“打击盗版保护正版”活动,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市区音像制品经营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对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收缴盗版光盘13708张,盗版磁带9498盒,销毁盗版光盘、磁带5万张(盒)。2005年,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专项整治。1月初,联合浔阳公安分局在市区某货运部查缴盗版音像制品2万张:3月,在九江长江大桥拦截汽车贩运的盗版光盘24箱计8000张;7-8月,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工商、公安、文化、海关等部门对全市200余家音像店进行排查,处罚违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54家,取消经营资格、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12家,取缔音像制品地摊5个,收缴盗版音像制品及电脑软件6.7万张,其中盗版DVD、VCD 6.5万张,并于9月组织销毁。2006年,国家对版权、对盗版、销黄、贩黄活动严厉打击,音像销售点和出租点渐减少。2007年,查缴淫秽色情音像制品6266盘,非法音像制品23729盘,非法电子出版物10795盘。2009年开展清缴低俗音像制品,整治规范音像制品市场秩序活动。3月,市新闻出版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一起运输非法淫秽色情、侵权盗版光盘案,共查缴淫秽色情光盘1 150余张,侵权盗版光盘2万余张。2010年,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区音像市场,查缴侵权光盘1700余张。至年底,全市音像销售点和出租点60家。
  三、印刷业市场管理 1991年,全市印刷企业56家,其中国有13家,集体27家,乡镇企业16家。1992年后,全市27家集体印刷厂先后改制转为私人经营,16家乡镇企业印刷厂因经营困难先后停产关闭。2001年,印刷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市、县两级出版管理和公安部门开展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2003年,全市印刷企业129家,从业人员7620人,销售总收入1.67亿元,印刷用纸34万令。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8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13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108家。为净化印刷业市场管理,加强对印刷业市场日常监管,坚持市场巡查制度,查处一批案件,对市区朝阳书店经营非法出版物及同文中学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分别予以行政处罚。2005年,组织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法律法规培训38期,从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行政处罚程序及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讲授,并当场对业主考试测评,培训期间与120家印刷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
  200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的通知》,对未经审批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单位和未按规定承印的企业,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同时,对印刷行业有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市印刷企业信息库,定期对印刷企业、个体经营者的信息等进行录入,做好印刷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2008年,启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集中整治月,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全市印刷企业积极参与,严格自律,规范经营。2010年,全市获准许可的印刷企业为156家。
  四、打字复印业市场管理市打字复印业均为个体经营户,始于1993年,归口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稽查大队管理。当年,全市开办打字复印店37家,覆盖市区及各县城,其中浔阳区9家,庐山区5家,九江县2家,德安县3家,永修县2家,星子县l家,修水县3家,武宁县2家,湖口县1家,都昌县3家,彭泽县2家,瑞昌市4家,共青城l家。
  2000年,全市打字复印业快速发展,开办打字复印店381家,覆盖市区及246个乡镇,其中浔阳区31家,庐山区29家,九江县25家,德安县24家,永修县28家,星子县22家,修水县51家,武宁县23家,湖口县29家,都昌县46家,彭泽县31家,瑞昌市29家,共青城13家。
  2008年始,打字复印业的审批、年审工作归口各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股管理。 2010年,全市开办打字复印店285家,覆盖市区及181个乡镇,其中浔阳区26家,庐山区21家,九江县19家,德安县16家,永修县18家,星子县15家,修水县38家,武宁县20家,湖口县19家,都昌县35家,彭泽县24家,瑞昌市23家,共青城11家。审批、年审工作归口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股。
  第五节 “扫黄打非” 一、组织领导组织机构2000年,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九江分局,2005年,因体制改革,原省新闻出版局九江分局下放到地方管理,更名九江市新闻出版局。2010年,因文化机构体制改革,市新闻出版局与市文化局合并,更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现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
  工作机制2000年以来,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以市场监管为主线,以保持稳定为目标,以强化机制为根本.建立市“扫黄打非”办牵头、部门配合、县区联动、社区参与、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开展。2006年始,庐山“扫黄打非”指挥中心与文化市场监控中心结合,实行通信手段互联、信息资源共享,建成稽查、对讲、机房监控、通信四位集于一体的网络监控系统,并通过地理信息与多媒体显示、广电信息、通信信息、互联网等辅助系统实现综合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违法出版物打击 1991年,全市开展以取缔无证、查处违规印刷复制业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对全市印刷复制业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印刷复制企业35个,取缔无证照印刷窝点71个,打击盗版盗印犯罪团伙11个。2000年,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与违禁出版物”专项整治行动4次,查处无证经营的打字复印店室23个,打击盗版盗印犯罪团伙14个,取缔侵权盗版违法经营单位(户)55家,关停7个,处以罚款63家,收缴违法和盗版音像制品35274盒(盘),书刊59472(册),盗版教材6847(册),组织集中销毁活动3次。2003年3月15-17日,在浔阳区烟水亭广场举办以“‘扫黄“打非’人人参与共同治理全民受益”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接现场群众举报,当场取缔非法书摊3个,收缴《姓氏来源》等非法出版物380册。为纪念“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省版权局九江分局、市工商局、浔阳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浔阳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打击盗版保护正版”宣传活动,上门为出版物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检查经营户34家,取缔非法书摊1个,收缴各类盗版、非法出版物4400册(张)。2005年,组织集中行动36次,出动人员2300人次,车辆780车次,检查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企业384家,取缔非法书摊32个,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7.86万册(张),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64册,盗版教辅读物2.41万册,伪科学出版物4.94万册,有害卡通读物5.94万册,盗版光盘7.86万张。6月,查处都昌三汊港小学使用盗版暑假作业一案,收缴盗版暑假作业1000册;9月,在共青城收缴教辅读物2000册。2007年,取缔非法书摊(店)95个,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20册,非法音像制品2.3万盘,非法电子出版物1.1万盘,非法口袋本图书1.69万册。其中查处一起盗版教材教辅案,收缴教辅试卷30万份。庐山管理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与广东省“扫黄打非”办联手,捣毁一个制、贩非法音像制品窝点,查缴《庐山风云》《文革十年》等59个品种的非法音像制品1.2万张(盘)。2008年,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助徐州市查处一起非法出版报纸杂志案;7月,与庐山扫黄打非办查处一起跨省网络侵权盗版大案,涉及非法播放电视剧、电影1.8部。市扫黄打非办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当年,全市加强新闻出版和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牌或散发各类宣传页2000张。开展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整治行动,销毁非法出版物301358份;查处特大教材教辅案,收缴盗版教辅试卷315213份;2009年,对全市100多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做系统分析和归类,从审批、监管、服务三个环节,强化全市内部资料性工作的监管。建立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系制度,增加联合执法频次,保持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的连续性。全年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22万本,其中书报刊4300份、光碟3.8万件;查处擅自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家、非法经营书报刊案3起、无证经营书报刊店20家、网络侵权案2起。
  至2010年12月,全市共组织“打击侵权盗版与违禁出版物”专项整治行动315次,出动整治人次137243人次,取缔侵权盗版违法经营单位(户)154家,关停35个,处以罚款189家,收缴违法和盗版音像制品238176盒(盘),书刊217513(册),盗版教材97165(册),组织集中销毁活动27次。
  三、黄色出版物打击 1991年,全市打击黄色出版物工作围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氛围,以扫除淫秽色情、整治网络低俗有害信息等,特别是打击淫秽色情光盘为工作重点,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的游商摊点,追查淫秽色情光盘制作和存储窝点,打击利用任何载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规范和净化文化市场。当年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摊点79个,销毁淫秽色情书刊53174册,销毁淫秽色情光盘75149盒(盘),销毁淫秽色情图片3584幅。2000年,全市各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与乡镇(街道)配合,以封堵查缴淫秽色情光盘为重点,遏制网络淫秽色情及低俗有害信息等文化垃圾反弹势头。当年组织扫黄专项行动7次,铲除地下光盘复制、刻录窝点21个,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摊点53个,销毁淫秽色情书刊71921册,销毁淫秽色情光盘54383盒(盘),销毁淫秽色情图片8715幅。
  2003年3月,在浔阳区举办以“‘扫黄“打非’人人参与共同治理全民受益”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接受群众举报:6月,市及浔阳区首批聘请“扫黄”“打非”工作义务监督员;组织220个单位和团体,包括大中专学生、中学生及武警官兵、公安干警6000多人参观全省“扫黄”“打非”暨版权保护成果巡回展览,提高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扫黄”“打非”的自觉性。2005年,组织集中行动,检查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企业,取缔非法书摊,查缴淫秽色情出版物13680册。2007年,取缔非法书摊(店)95个,查缴淫秽色情音像制品6266盘。2008年,市新闻出版、文化、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成员单位不定期采取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宣传、教育、海关、铁路、民航、邮政、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黄打非,开通电话、信箱、网络举报途径,在社会聘请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全市形成扫黄打非办牵头、相关单位协作、县(市、区)联动、社区(村)参与、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的市场监督体系,推动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展。当年,开展打击淫秽色情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查缴淫秽色情音像制品6266盘。
  2009年,全市组织扫黄专项行动5次,铲除地下光盘复制、刻录窝点13个,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摊点36个,销毁淫秽色情书刊48363册,销毁淫秽色情光盘62594盒(盘)。其中,市文化、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与大专院校密切配合,2010年9月,启动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的手机扫黄“护岸林”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手机销售和维修店下载淫秽色情信息,查处九江学院“东城手机广场”提供淫秽色情视频下载案件,烧毁淫秽短片118部,色情图片519幅。
  至2010年,全市共组织扫黄专项行动257次,铲除地下光盘复制、刻录窝点83个,取缔贩卖淫秽色情光盘摊点394个,销毁淫秽色情书刊567325册,销毁淫秽色情光盘748317盒(盘),销毁淫秽色情图片1 18413幅。
  附:“扫黄打非”案例 “7.27”非法音像制品案2007年7月27日,根据游客实物举报,庐山博物馆书刊音像经营店涉嫌非法销售音像制品《庐山烟云》。《庐山烟云》音像制品为盗用省文化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发行的非法音像制品,该制品外包装设计及片名侵犯庐山会议旧址管理所拥有版权的1994年11月与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联合制作的内部放映资料片《庐山烟云》的著作权,内碟为《庐山风云》(上、下集)和《中国出了个毛泽东》(A、B)2个品种音像制品。《庐山风云》侵犯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外宣办、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凤凰卫视等多家著作权、版权;《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原为中央新影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该案是典型的侵犯知识产权案,题材为政治类音像制品,涉嫌制、贩政治性非法音像制品。2007年8月2日9时,庐山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庐山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大队)与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手,先后在白云机场路广东音像城A60档、B60档,黄石东路高尔夫花园1301房进行检查,从中查获涉嫌政治性等非法音像制品1.2万张。涉嫌非法音像制品由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登记保存在广州市政府收缴非法出版物销毁场内。抽样证据54个品种483张(本)由庐山“扫黄打非”办带回,涉及广州的案件线索已移交广州方面追查。
  “7.22”网络盗版侵权案2008年7月,市“扫黄打非”办、版权局相继接到网民举报,反映“某网站”向网民有偿服务传播的影视作品中涉嫌侵权行为。经案情线索会商,在省“扫黄打非”办、省版权局牵头下,由市“扫黄打非”办、版权局与庐山管理局“扫黄打非”办、版权局联合成立江西省九江、庐山“7-22”网络侵权案专案组。7月23日上午,初步查明“该网站”中《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庆祝活动暨第4届奥运歌曲征集颁奖晚会》《功夫熊猫》《全民超人》抢先版、《军情观察室》《震撼世界的七日》等中外影视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7月23日下午,专案组到省局、办汇报案情。7月24日早,省新闻出版局处长等前往省公安厅网监总队与省通信管理局2部门通报案情,协调2部门协助支持专案组依法办案,并通过侦测出“该网站”在九江等地有服务器,九江电信是“该网”互联网端口接人点,主服务器在九江电信机房。另一方面,专案组继续在南昌某办案点收集证据,继续网上调查。7月24日午,在侦测到“华亿网”服务器在九江电信后,专案组立即赶回九江查找服务器。通过各方与电信协调,于下午6时得知“该网”在九江电信托管4台服务器。7月25日10时,专案组办案人员委托九江电信代为转交九江版权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达的《接受调查通知书》,并拿到九江电信与“该网站”代收费协议书的传真件和九江电信关于与该网站168购卡充值收入分成情况。7月25日下午,专案组在九江电信拿到通过QQ电传的《该网站与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的宽带网络视频节目合作协议及目录》及《该网站与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许可协议及目录》。此后专案组成员由省“扫黄打非”办派专车到宁波调查取证,在宁波中录公司调查该网站与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的《宽带网络视频节目合作协议及目录》真实性及授权数量。从宁波返回后专案组又赶往赣州《该网站》办公地调查取证。8月下旬奥运会结束后,专案组又赶往北京,一方面向国家版权局与全国“扫黄打非”办汇报案件侦破情况,另一方面在国家版权局执法处协调下,在北京市版权局配合下前往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在省、市、山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扫黄打非”办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专案组查实,江西某网站为珠海某公司赣州分公司开办的文化类网站。自2006年4月以来,该公司与电信部门合作,利用在市电信公司托管的4台网络服务器与九江电信端口,通过该网站在互联网上传播上万部的影视作品,通过从九江、吉安、赣州电信168及银行转账等方式收取网民会员费的形式牟利。所涉及的北京中录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录音录像总社与宁波网通信息港合资组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珠海市某公司赣州分公司的行为已侵犯电影、电视剧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因案件涉及省内外多个地市,专案组将案卷移交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办处理。省版权局于9月14日对珠海市华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和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至此,“7-22”网络侵权案成功告破,该案专案组为此获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有功集体,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获2008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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