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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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1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5
摘要: 1991年,教育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家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2005年后,取消农村集资办学项目,其他经费来源渠道没有改变。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05年秋季入学开始全面实行“一费制”。教育经费年度需求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当地人大批准后执行。县级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
关键词: 教育拨款 教育经费

内容

1991年,教育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家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2005年后,取消农村集资办学项目,其他经费来源渠道没有改变。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05年秋季入学开始全面实行“一费制”(即,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教材)费和作业本费等标准的基础上,向学生一次性统一收费)。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和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至2010年12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此外,20年间,全市教育系统接受社会(含境内外财团、个人)捐赠建校资金总计14318.26万元,资助项目共423个。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若干年份教育经费来源一览)=] 二、经费管理市政府管理1993年,全市把实现“一无两有”(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作为发展基础教育突破口,陆续出台一系列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的捐资、集资办学具体政策与措施。1994年始,全市建立教育经费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制度。教育经费年度需求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当地人大批准后执行。199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类管理,量人为出,政府调控的基本原则,全面纳入财政管理。1999年,制定《九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细则》,9月1日开始全市教育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2000年,按照《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教育事业费由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依照法定程序,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教育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对经常性经费按月拨付,对专项经费按进度拨付。县教育事业费由县政府统筹管理。200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开始“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运行。县级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2003年,全市取消农村教育附加。武宁县、永修县、瑞昌市、浔阳区、庐山区、修水县教育局相继成立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收付,统一核算。不改变各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支配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2007年,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2008年,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进行调整和完善。
  县级政府管理2002年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初步形成“政府办学、经费保障、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同年,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始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管理体制规定:县(市、区)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必须做到“三个”确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其中保工资要求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集中管理;县级政府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通过银行及时足额拨入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中。
  “省直管县”管理2005年,全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国家级贫困县修水县被列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2007年,新增武宁县、永修县、九江县、星子县、湖口县、都昌县、彭泽县7县为“省直管县”。2009年,德安县、瑞昌市列入“省直管县”。到2010年全市共有10个县(市)列入“省直管县”。实行“省直管县”县(市)教育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给县(市)财政,赋予县级政府行使地级市教育经费管理权限。
  三、经费使用 1991年,全市经常性财政实际收入40840万元,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8774.3万元,占财政收入21.48%。其中个人部分7129万元(工资3577.2万元、补助工资2050.9万元、职工福利477万元、离退休费556.6万元、助学金175.1万元、副食品补贴292.2万元);公用部分1645.3万元(公务费541万元、设备费193.4万元、修缮费675.4万元、业务费236.2万元、其他费用29.3万元)。公用经费占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18.75%。1995年,全市经常性财政实际收入63722万元,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19083万元,占财政收入29.95%,比1991年增长1 17.4%。其中个人部分17451.5万元(工资13430.8万元、民办教师补助677.5万元、离退休费1531.5万元、奖贷助学金270.8万元、其他费用1540.9万元);公用部分1631.5万元(公务业务费814.5万元、设备购置费266.7万元、修缮费441.8万元,其他费用108.5万元)。公用经费占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9%。2000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64643.5万元,比1995年增长238.7%。其中事业性经费支出56573万元(个人部分40033.5万元、公用部分16539.5万元)、基建支出8070.5万元。个人部分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3122万元、补助工资8429.9万元、其他工资1114.2万元、职工福利费1886.8万元、社会保障费4973.1万元、助学金507.5万元:公用部分主要用于公务费4514.2万元、业务费3306.8万元、设备购置费2767.1万元、修缮费3748万元、业务招待费785万元、其他费用1418.4万元。 2001年,国家实行解困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实行减免缓学杂费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2002年,国家正式出台《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构建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2003年3月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举行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8名学生获二等奖学金(奖金4000元)。
  2005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137432.1万元,比2000年增长112.60%。其中事业性经费支出119127.5万元(个人部分82233.8万元、公用部分36893.7万元)、基建支出9176.6万元。个人部分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2620万元、补助工资16746.8万元、其他工资3888.1万元、职工福利费4141.5万元、社会保障费13108.2万元、助学金1729.2万元:公用部分主要用于公务费10865.2万元、业务费6177.4万元、设备购置费4022.4万元、修缮费12743.8万元、其他费用3084.9万元。同年,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始建立和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县(市、区)政府负责安排扶助家庭贫困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建立“资助困难学生”基金。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安排50万元,对困难学生给予补助。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九江职业大学设立校级奖学金,并建立多渠道资助体系,有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资助100人,每人1000元;民进市委会资助10人,每人1000元;“管飞”基金资助27人,每人3000元。从而形成国家、社会、学校多层面、立体式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007年始,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高校每学年发放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30-/0: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分为二到三档,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20%。根据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政策,2009年始.20%在校生享受免学费,其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l5%,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5%;同时为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办理学费补偿代偿,高中后三年高职生补偿代偿学费每人15000元,五年制高职生补偿代偿学费每人l万元。
  2010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343438.9万元,比2005年增长149.go-/o。其中事业性经费支出334838.9万元(个人部分214537.1万元、公用部分120301.8万元)、基建支出8600万元。个人部分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63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81.7万元;公用部分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20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8221.3万元。当年秋季始,高校国家助学金金额提升到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当年就有765名学生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学生享受资助一览)=]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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