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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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08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普法
分类号: D523
页数: 3
摘要: 市普法领导小组制订并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制常识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确定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为重点普法对象,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系统地向广大公民宣传普及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与公民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41部”各地、各单位都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橱窗、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关键词: 普法 普法教育

内容

第一章普法第一节普法教育一、“二五”普法 1991年,市普法领导小组制订并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制常识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普法原则,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两个讲话”(宪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1992年为“六法、二条例、三决定”(宪法、国旗法、国徽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行政复议条例、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3年为“四法、四条例”(宪法·修正案、企业法、税收征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4年重点宣传“六法、二条例、一办法”(农业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公务员暂行条例、国防教育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5年为“五法”(国家赔偿法、劳动法、广告法、仲裁法、监狱法)。“二五”普法期间,全市共配备2.88万余名法制宣传员,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轮训班350期,其中市委党校轮训干部8303人次;编印发放宣传材料40万份,制作宣传栏5000多期,出动宣传车3000余次,举办广播讲座2800余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50余次,撰写宣传稿件2.6万余篇,各级领导发表有关电视讲话180余次。
  二、“三五”普法 1996年,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确定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为重点普法对象。市、县两级司法局在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抽调68名专职干部充实普法办公室。“三五”普法期间,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系统地向广大公民宣传普及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与公民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41部。至2000年,近300万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普法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举办普法培训班2300余期,培训各类普法骨干1 1万人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考试2600场次,参考人员18万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900余场(次),参加和旁听人数29万人次;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100余次,免费赠送普法书籍1.5万余册。同时,各地、各单位都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橱窗、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三、“四五”普法 2001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总体目标是为“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至2005年,“四五”普法期间,全市460万人口中普法对象达322万人,900-/0以上普法对象参与学法活动;县以上党委中心组组织法制讲座206次,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51期,4.03万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各种形式法律知识培训班1918期,培训各类普法骨干11万余人;组织各种形式的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园活动208次,赠送法律书籍1万余册;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27次,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800余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200余块,出动宣传车248车(次),建立法制宣传长廊15处,被省级以上报刊、网站采用稿件168篇。全市连续4年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普法教材发行任务,九江电视台制作的法制宣传专题片连续2年被推荐参加全国“金剑杯”评选。
  四、“五五”普法 2006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当年,市普法办编印《九江普法报》《五五普法知识读本》等普法资料,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2007年,市普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国资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2008年4月,全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系列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2009年4月9日,全市消防法宣传月暨“个十百千万”活动仪式信华城市广场举行,市普法办编写并发放《消防法规及防火常识宣传读本》1万册;2010年,市普法办编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问答》一书发放到全市;3月底,16个机关(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授予全省首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称号。“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共举办培训班2210期,参训普法宣传骨干超过12万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75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506次,法制演讲比赛67场,编制法制文艺节目130个;开通普法网站9家;电视台、广播电台共制播法制宣传节目379期。
  第二节普法考试 2002年12月7日,全市领导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第一次法律知识全省统一考试,共设考场300多个,1487名副处级以上、1.4万名科级干部参加统考,参考率960-/0。全部颁发合格证,并建立个人学法用法档案。200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人事任免办法》,明确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凡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考试,将暂不提请任命:考试不及格的进行一次补考,待重新考试成绩合格后再提请任命。2004年3月20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全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市共设165个考点,3334名村干部参加集中统考。2008年11月29日,全省第七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统一举行,全市共设考场200个,155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5万名科级干部参加统考,参考率达98%以上。
  第三节普法验收 1995年8月,经省普法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认为市“二五”普法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000年9月,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全市“三五”普法工作验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同时对缺漏的普法对象以及普法内容进行补课,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05年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市直工委召开动员大会,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全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安排意见》和考核验收工作现场会,组织8个小组赴各地检查验收,共抽查96个基层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合格率达到100%。9月,省“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组到市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特点给予充分肯定。
  2008年10月.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到市进行督导检查,分别到浔阳区、修水县、永修县听取汇报,并实地检查指导市国土局、市一中等6个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当年,市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2010年6月21日,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场会在瑞昌市召开;7月,市普法办对全市118个单位和部门分片进行检查验收;10月,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第四组到市进行检查验收,认为“九江市‘五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着眼‘两增强、三提高’的总目标,贯彻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普法宣传、法治实践和依法治理的有机统一,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力求创新,完成规划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实现预期目标,为和谐、平安、法治、活力九江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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