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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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07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摘要: 1991年,全市新增年满16周岁的人口9.7万人,颁发“居民身份证”9.39万张,制发“居民临时身份证”7920张。1996年2月,市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查验和检查工作,查处持有假身份证191人,捣毁制作假身份证窝点2个。1997-1999年,全市对10年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换发,共换发49.7万张。1999年10月1日至2000年4月,全市完成“居民身份证”18位数字编码升位工作。2004年6月,市政府成立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性换发工作。至2008年年底,全市共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35.87万张,占全市总人口的72.3%。2009年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进入正常申领、换领、补领程序。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户政管理

内容

1991年,全市新增年满16周岁的人口9.7万人,颁发“居民身份证”9.39万张,制发“居民临时身份证”7920张。1995年7月,全市开始启用具备暗记标识防伪的“居民身份证”。1996年2月,市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查验和检查工作,查处持有假身份证191人,捣毁制作假身份证窝点2个。1997-1999年,全市对10年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换发,共换发49.7万张。1999年10月1日至2000年4月,全市完成“居民身份证”18位数字编码升位工作。2004年6月,市政府成立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性换发工作。2005年,全市开展户口核对工作,共补录7.34万户,解决28.34万人无户口问题;纠正81.21万项项目差错,纠正身份证错号10.87万人、重号6.55万人;纠正姓名错误9.24万人、性别错误4826人,出生日期错误10.07万人、民族错误1762人;基本实现常表、户口簿、身份证号码、人口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的“五统一”;全市录入人像376.59万幅。至2008年年底,全市共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35.87万张,占全市总人口的72.3%。2009年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进入正常申领、换领、补领程序。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居民身份证件办理一览)=] 第二节居民户口管理一、户口登记管理 1991年,全市城区(含县城)户口登记机关为公安派出所,乡镇户口登记工作由户政管理室或户政管理员负责;同年,市公安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有关解决离退休干部配偶、中小学骨干教师家属子女、煤矿职工家属、乡镇企业干部、乡镇农林水技术人员等户口“农转非”问题的文件,当年有213人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93-1994年,全市19个城区派出所完成人口信息计算机录人工作并实行前台办公。1995年,撤销水上居民户口,将常年从事航运、水产、渔业的人员按不同情况分别列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管理。1995年开始,在全市换发使用统一印制的城镇和农村“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簿”,至1997年年底,共换发新式户口簿109.56万本。1995-1996年,为各县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以及九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4227人办理小城镇户口。1996年,全市253个乡(镇、场)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对347.05万人核发户口簿,实行“一人一表、一户一簿、一户一号、一组一册”;同年,全市208个公安户籍派出所中的80个派出所开通人口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实行前台办公。1997年,全市公安机关对农村村名、路名、街名、门牌和常住户口进行整顿,设置村牌、路牌、街牌、户牌,实现“一户一牌、一村一图标”的城市化管理。1999年,全市收回乡镇户籍管理权限,乡镇的户口登记工作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2000年,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户口专项整顿工作,集中清理114万余户,解决17.83万人落户,注销11.09万人户口(其中死亡未注销4.52万人);整顿前全市常住人口439.44万人,整顿后为440.47人,净增1.03万人。2004年,对全市常住人口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全市180个公安户籍派出所全部配置微机,常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全部进入微机,并与全国联网。2005年,市公安局加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户政2000”和“鸿达五代”系统版本升级为“鸿达六代”标准版,建立全市人口数据管理中心,实现人口数据集中管理。2009年,全市落户未落常住户口6258人,注销未销常住户口2865人,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1.03万项;办理出生登记3.76万人,死亡注销9622人;变更、更正主项信息1.06万条,补录户口9080人。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配合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户口整顿活动中,共清查、核对户籍159.96万户、498.85万人;登记暂住人口7.19万人、出租屋1.45万户。
  二、户口迁移管理 1995年1月1日,全市启用新版“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旧版“两证”同时作废。2000年4月,市公安局制定《市区户口管理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放宽对婴儿、老年人和夫妻投靠,专业人才和投资者,单位职工调动等户口迁移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第三产业发展和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宽松环境。2001年5月1日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城镇居民在全国范围内的迁移以及户口“农转非”,不再需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2003年,取消对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以及干部职工调动、购买商品房等迁移审批,在城区落户的均在派出所申报登记,“准迁证”由所在地派出所签发。2006年7月,市公安局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就业农民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其经常居住地落户。对于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予以落户。2009年,全市办理省内外迁入3.57万人,迁往省内外3.72万人。2010年,全市共办理户籍改革政策迁移5124人。
  三、人口统计管理 1991年,全市共有98.62万户、409.81万人,其中男性212.71万人,女性197.1万人。1995年,全市总户数为107.22万户,总人口为426.91万人,其中男性219.04万人,女性207.87万人。2010年,全市人口统计为156.85万户、497.91万人,其中男性259.15万人、女性238.76万人。
  四、暂住人口管理 1991年,全市有240个公安派出所设立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暂住人员进行登记、办理《暂住证》,并负责日常考察;当年,全市共有登记暂住人口2.02万人。1995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2.18万人,登记租赁房屋3119户。2001年9-10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当年登记暂住人口2.3万人,租赁住户2333户。2002年7月,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性收费。2003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清查统一行动,有效防止因人口流动造成“非典”疫情的传播。2005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6.95万人,发放“居民暂住证”5.88万张:登记租赁房屋1.44万户,签订《治安责任状》1.29万张。2007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集中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当年全市出租房屋登记率、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均达到95%,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入网登记率达到100%。2009年,全市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县(市、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乡镇(街道)设立服务管理站,并由财政拨款组建专职协管队伍,基本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2010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9.99万人,登记租赁住户1.9万户。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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