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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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04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8
摘要: 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长虹小区、利江花园、瑞昌四五九厂安全文明小区试点单位的经验。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治安管理通知》。全市开展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全市620家旅馆有203家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开展对废旧金属市场的专项整顿活动。市公安局下发《关于严格审批核发废旧金属收购业特行许可证的通知》。全市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清理整顿,全市公安机关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不再进行特种行业许可。市公安局开展以原子印章为主的刻字业整顿工作。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公安工作

内容

1991年,全市安装社区住户防盗门65885套,建立自行车停放点368个,治安岗亭33个。1996年,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长虹小区、利江花园、瑞昌四五九厂安全文明小区试点单位的经验。1998年,全市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共创建安全文明小区68个,安全文明村镇86个,其中浔阳区孤溪埂安全文明小区被评为全国示范点;加强辖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各种季节性的治安联防、巡逻、护村、护校、护厂、护矿等队伍相应建立健全。1999年,全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168个、安全文明村镇769个、安全文明楼院2362个。2002年,全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364个、安全文明村镇815个。2003年,全市推行三级治安巡逻制度,市公安局招收150名巡防队员组建巡逻队;城区设置治安卡点7个。至2008年3月,全市共设立治安卡点88个,出城驻警卡点30个,外围堵控卡点44个;城区3个公安分局所管辖的128个社区全部建立警务室;市公安局投入300余万元在城区主要街道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77个。2009年7月开始,全市启动“天网工程”项目建设,至2010年年底,新建视频监控探头1427个。
  第二节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一、旅馆业管理 1993年,全市对旅馆业实行分层次审批发证管理,完成对全市首批21家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审批工作。1994年,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治安管理通知》。1997年,全市开展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专项整治活动。2004年,全市620家旅馆有203家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全市1080家旅馆全部安装该系统,当年有效报警150多次,抓获网上逃犯110人。
  二、典当业管理 1994年7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典当拍卖、桑拿浴室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对3家典当行进行清理整顿。至2010年,全市共有7家典当行,均纳入特种行业管理。
  三、废品回收业管理 1993年,全市开展对废旧金属市场的专项整顿活动。1995年,市公安局下发《关于严格审批核发废旧金属收购业特行许可证的通知》。2001年7-8月,全市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收购点22个,限期搬迁15个,处罚违法收购人员60人。2002年,全市公安机关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不再进行特种行业许可。
  四、印章业管理 1994年,市公安局开展以原子印章为主的刻字业整顿工作,关停无证非法经营单位2家。2000~2003年,在全市印章刊刻企业中推广安装印章业治安管理系统。2004年,市公安局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新型防伪原子印章的刻制、换发工作,当年刻制1480枚;至2010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换发新型防伪编号印章6490枚。
  五、报废机动车、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管理 1998年,市公安局对二手车交易进行治安管理。2002年,市公安局会同市经贸委、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通知》,将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和九江共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重组为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并于同年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特种行业许可审批。
  六、休闲娱乐场所管理 1996年,全市被列为公共娱乐场所实施治安管理的单位2237家,当年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7家,停业整顿71家,限期整改211家,处罚违法业主110人,刑事拘留23人,劳动教养106人,治安拘留232人;同时,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典当、拍卖、桑拿浴室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专项整顿,查封、取缔按摩室20家,清查录像厅59家。1999年8-9月,开展美容美发厅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487家,其中取缔93家、整改114家,警告27家,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163人。2001年8月,对全市6家迪斯高舞厅进行停业整改;10月,开展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赌博案件91起,依法处理378人;查处卖淫嫖娼案14起,涉案56人,其中吸毒人员46人;取缔6家涉赌电子游戏厅,收缴销毁赌博机30台。2002年8月,开展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娱乐场所2621家,其中查处黄赌毒案件219起,治安处罚896人,取缔娱乐服务场所50家;9-10月,开展秋季禁娼禁赌专项行动,共检查美容美发厅768家,取缔120家,整改220家,刑事拘留9人,治安拘留210人。2007年,全市检查娱乐休闲场所186家,其中责令整改89家,停业整顿2家;收缴各类赌博机370台;破获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1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6人,刑事拘留2人,劳动教养2人,强制戒毒56人。
  第三节枪支、危险物品管理一、枪支弹药管理 1991年9月,市公安局对全市检、法、司和公安机关新增枪支进行全面检查建档,共为640支手枪建立枪支管理档案。1995-199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1452支、子弹5.13万发。2000年开始,相继批准修水、武宁、湖口、彭泽、瑞昌等县(市)成立狩猎队并依法持用民用枪支,市公安局对128名狩猎民用持枪人员进行培训考核。2001年,全市收缴各类枪支4215支,其中军用枪支24支、来复枪18支、猎枪549支、小口径枪26支、土铳3156支、其他枪支442支;收缴各类子弹1.88万发。2002年7月,全市无押运任务金融单位原配备的军用枪支和防爆枪支集中上交公安机关。2003-2004年,全市收缴各类枪支855支、子弹1925发。2004年开始,先后批准庐山区、武宁县、星子县的彩弹枪游艺场、气步枪射击馆配用彩弹枪和气步枪。2005年,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武装押运分公司启用新式防暴枪,市公安局对210名武装守护押运人员进行培训考核。2006-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收缴各类枪支3131支、子弹1.33万发。2008年4月22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破获l起通过物流在网络上出售自制枪支弹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自制枪支5支,子弹120发。2009-2010年,全市收缴各类非法枪支338支、子弹1.85万发。2010年7月,市公安局审查配枪人员配枪条件,规定凡符合持枪条件的民警必须办理《持枪证》。
  二、民用爆炸物管理 1998年,全市破获涉爆案件4起,查处违法人员13名,取缔非法生产厂点16家,消除安全隐患119处。2005年,查处涉爆案件16起;12月26日,浔阳区小金星幼儿园施工场地挖出炸弹,市公安局派出排爆民警紧急排险,历时48小时,清理出各类炸弹162枚,及时异地销毁。2006年4月20日,成功销毁1枚“二战”时期日军投掷的长1.5米、直径0.45米、重75公斤的巨型航弹。2008年,全市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11家,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45家;市公安局率先实行爆破服务“一体化”并被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同年4月28日,武宁县宋溪镇塘畔采石场发生民爆物品盗窃案,被盗炸药24公斤、雷管90枚、导火索50米,经过3天的缜密侦查,案件告破,被盗爆炸物品如数追回,2名作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12月31日,成功销毁1枚日军遗留的高0.6米、直径0.5米、重150公斤的巨型水雷。2009年11月,市公安局对全市85家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30家小型民爆储存库下达停业整改通知。2010年7月17日,瑞昌市公安局发现民爆储存库有21枚炸弹反应异常,随时可能爆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派出警力经过近30分钟的紧张作业排除险情;当年全市共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公司11家,爆破作业单位56家,使用爆炸物品企业320家。
  三、烟花爆竹管理 199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管理。2001年,全市共收缴违法经营爆竹7311.4万响,烟花1025个,烟花爆竹原材料3422.5公斤。2002年,烟花爆竹购买证、运输证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发改由由市公安局核发;当年全市有烟花爆竹生产厂家115家。2003年,收缴爆竹4500万响,烟花爆竹原材料12吨。2004年,收缴烟花爆竹7500件。2005年,查处违法经营爆竹900件。2006年1月,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权交由县级公安机关行使。同时取消核发烟花爆竹购买证。2007年,收缴烟花爆竹3478件;2008年收缴2982件;2009年收缴5341件。2010年,全市13家烟花爆竹专营企业实行信息系统管理,网上审批“烟花爆竹运输证”,对其流向进行跟踪管理。
  四、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1998-2005年,全市共收缴销毁“毒鼠强”282公斤。2008年,收缴并销毁剧毒化学品253公斤。2009年8月,实行剧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管理,全市41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须经市公安局网上审批。2010年8月,全市共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销售单位3家、使用单位35家。
  五、管制刀具安全管理 1991年,全市公安机关对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刀具实行管制。1996-2001年,全市收缴管制刀具660把。2005年开始,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加强管制刀具公共安全的管理。2006-2010年,全市收缴管制刀具2825把,其中部分予以销毁。
  第四节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一、互联网联网用户管理 1997年,市公安局开始对接入互联网的用户进行备案,当年备案40户。2000年,开始采用电子备案系统,共备案互联网用户3032户。2006年6月,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率先在全省设区市公安机关开展“识网盾图标、上放心网站”活动,通过统一放置“网盾”(通过公安机关网上备案并发放的验证标识)图标,实现对互联网站的实时动态管理;8月,网监支队建立包括全市网站、联网单位、IP地址分配等互联网基础数据以及公共上网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计算机系统等在内的数据资料库。2007年,公安部指定九江市为互联网公开管理推广城市,网监支队在全市900个服务器放置九江或内容涉及九江的网站悬挂报警岗亭图标,其中具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均设置“警警、察察”的“虚拟警察”图标,实现“虚拟警察”公开亮相。2008年,对有害信息相对集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亿恩科技公司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其提供主机托管或空间出租的8000多个网站进行重新审核备案登记。2009年,将“报警岗亭”和“网盾”图标合二为一,备案门户、政府网站250家,当年通过报警岗亭接受群众有效报警503起。至2010年,全市互联网报警平台共接到有效报警1539起,其中立案查处57件。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2000年,网吧开始在市内兴起,主要采用纸质登记簿方式手工登记上网人员信息。2002年8-9月,市公安局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对全市400余家网吧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和发证,并推广安装网吧安全管理软件,要求上网人员必须持实名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替代卡)登记上网;II月,全市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2005年4月,网监支队完成网吧安全管理软件升级试点任务,将网吧收费软件和公安管理软件进行绑定。2007年4月,九江在全省率先推广安装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在市区123家网吧搭建统一的网吧视频管理平台。2008年4-6月,九江在全省率先推广安装身份证扫描系统,全市530家网吧均实现通过扫描仪直接使用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实名上网,淘汰实名卡。2009年,网监支队建立城区115家网吧的电子档案,对网吧的地理位置、房屋结构、电脑分布、现场实景彩照等基础信息进行规范化、数字化管理。2010年6-8月,全市开展网吧专项清理整治,检查437家网吧实名上网情况,取消网吧安全管理软件中除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扫描功能。至2010年年底.全市公安机关完成网吧安全管理软件升级试点任务5次,审核换证5132家次,开展网吧专项整治133次,出动警力563人次,查处违规网吧539家次。
  第五节水上治安管理一、水上治安秩序维护 1991-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加大水上治安秩序的管理力度,及时查处案件,化解矛盾。其中处置的主要案例有: 1994年9月8日,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在湖区清缴定置网时,与星子县沙湖山当地渔民发生冲突,致伤多人,公安机关立即出动警力介入,有效制止事态恶化,随后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得以圆满解决。1998年11月4日,余干县康山乡渔民与市青山垦殖场渔民发生纠纷,导致群体性械斗,市水上公安分局立即出警,有效控制事态的恶性发展,并使双方最终和解。同年11月22日,湖口县东庄乡渔民与余干县渔民发生械斗,湖口7人受伤,其中1人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省、市、县水警联手办案,有效化解更大规模的群体事件。1999年1月23日,武宁县境内发生因船只碰坏捕捞网而导致上百人的群体械斗,市、县两级水警紧急出动,成功调处纠纷,避免群死群伤流血事件的发生。
  2001年11月14日,鄱阳县约700名渔民乘坐30多艘渔船持大刀长矛、鸟铳土炮以及炸药包围攻都昌县公安、渔政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鄱阳湖区整顿渔政秩序工作组,导致13名工作人员被砍伤,其中重伤4人,2艘执法艇被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在省政府和九江市、上饶市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事件得以妥善处理。2003年5月27日,星子县渔民与安徽籍船名因争执而纠集百余人准备械斗,由于当地水警行动迅速,及时避免一场群体性恶性械斗事件的发生。2005年5月28日,星子、永修两县渔民因捕捞黄鳝引发纠纷,造成1名渔民死亡,两县水上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劝解工作,并迅即抓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犯罪分子,消解一场恶性群体事件。2007年6月29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闻讯有200多条运砂、浮吊船舶因与海事部门的矛盾而准备堵塞鄱阳湖蛤蟆石水域中转区航道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协商调解,及时将这次群体性堵航事件予以有效化解。2009年4月25日,武宁县晟阳实业有限公司因水面承包事宜与该县莆田乡楼湖村村民发生利益纠纷,县水上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进村人户进行调解,随后在县政法委和有关乡镇协调下,矛盾终于化解。2010年9月21日,九江县城子镇与湖北省黄梅县蔡山乡两地村民因偷采江砂发生打架斗殴,城子镇众多村民准备实施武力报复,市水上分局第一时间赶至事发地进行劝导,有效避免一场两省交界水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船舶、船民管理 1991年4月,全市换发船舶户口簿。1992年1月,市水上分局在全市水域开展清查黑船黑户工作。1996年12月,全市发放第一批1020块船舶户牌、2000份“船民证”和4000份“临时船民证”。1998年4-5月,全市集中开展渡口、湖港、码头安全大检查活动。2003年,市水上公安机关强化“一牌三证”(船舶户牌、船民证、船舶户口簿、船舶户口簿副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全市共发放船舶户牌1216个,“船民证”2728份,并实行计算机管理。2007年,针对船舶、船民流动性强、难掌控的特点,全市水上公安机关以“一牌两证”为切入点,实行以牌管船,以证管人。至2010年底,全市有机动船3133条,挖砂船104条,运砂船942条,渡船105条,渔船1629条,其他船舶498条;发放船舶户牌2093本,“船民证”2608份,“临时船民证”837份。
  三、水上勤务 1991年来,全市治安重点水域共有10个,即:瑞昌市狗头矶水域、九江县八里江水域、湖口县屏峰水域、彭泽县马当水域、庐山区蛤蟆石水域、长江官洲水域、星子县蚌湖水域、都昌县老爷庙水域、永修县四渡洲水域、共青城南湖水域。水上公安机关在重点水域共设立8个水上治安卡点和7个水上工作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第一线,配备高速艇和无线通信设备,点线面结合,建立全方位的治安防控网络。2005年,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水上指挥中心为龙头、各县区水上公安分局为接处警实体的指挥调度体系,对长江九江段和鄱阳湖九江水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近距离出警为原则,实施“统一接警、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警务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防控资源,使全市水上公安机关的打击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水域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稳步上升。当年,全市水域刑事发案数比2004年下降300-/0,盗窃、敲诈勒索等侵财性案件下降43%,报警数下降21%。
  第六节林业治安管理一、林区治安秩序维护 1991,全市各级林业公安机关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林区治安巡逻队182个、1052人,护林队员3611人,防火组281个、1415人,登记发证的林区副业人员2371人,全市共建档林区有违法前科人员1034人;配合林政部门对505个“三窑”和720个林区木材加工厂进行清查整顿。1992年,登记发证林区副业人员2971人,建立林区信息员1571人,建立林区治安巡逻队182个、1600余人,护林队员3961人,防火组288个、1700余人,建档有违法前科人员1554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乡村、国营、集体林场林区治安责任制。1993年,全市有护林组织320个,信息员1684人,护林员4120人。1996年,市林业公安局组织各县与场、乡签订治安责任状。2004年,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市森林公安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林改期间林区治安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证林改期间林区治安稳定。
  二、林区专项整治 1993年10-11月,市林业公安局在全市林区开展林区秩序整治、打击毁林犯罪的专项斗争,查破刑事案件10起,治安案件62起;收容审查15人,治安处罚261人,治安罚款8889元,收缴运输工具38辆(件)。1994年10-12月,全市开展林业治安“秋冬攻势”专项斗争,侦破森林刑事案件27起,摧毁团伙15个,侦破积案9起,抓获在逃嫌疑人4人,查处森林治安案件41起,逮捕11人,收审26人,治安拘留23人,治安罚款129人、19026元,警告11人。1995年3-4月,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共侦破林业刑事案件25起,逮捕8人,拘留22人,收审9人,收缴违法砍运木材437立方米。1998年II月至1999年1月,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灾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破获森林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12人,逮捕9人;查处林业治安案件18起,治安罚款1650元,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2000年10月至2001年2月,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市鄱阳湖区开展保护越冬候鸟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2起、刑事拘留3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5只,收缴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00余只,收缴捕鸟网213张、注射器4支、毒药30公斤、猎枪1支、排铳8支,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2003年6-7月,全市开展“飓风行动”严打专项斗争,查处非法猎捕案件3起,检查饭店、酒楼347家,市场97个,查处非法经营场点16个,收回“经营许可证”33份,收缴野生动物30718只,挽回经济损失14.83万元。2006年,在全省统一开展的“绿剑行动”中,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案件124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28起、侦破212起。2007年,在“绿剑二号行动”中,共查处各类案件980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63起、侦破220起;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29人,其中刑拘104人,逮捕90人,移送起诉113人。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维护全市林区稳定专项整治行动”,侦破刑事案件48起,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63人。2009年4~10月,全市开展“09护绿行动”,侦破刑事案件102起,行政案件588起。2010年9-11月,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受理查处各类案件197起,处罚违法犯罪人员203人。
  第七节交通治安管理一、市区公交治安管理 2004年6~8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根据市区公交线路治安现状,整合警力,在101、102、19路等发案较多的公交线路上开展夏季反扒专项行动,共打掉扒窃团伙5个,抓获扒窃嫌疑人和查处违法人员16名:II月,在市区开展冬季公交反扒专项行动,共打掉4个以“抱脚”“拍烟灰”方式作案的扒窃团伙,抓获违法人员12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2008年7月,分局从市公交公司抽调40名职工民警全面清查公交车消防器材,排查危爆物品和乘客遗留物。2009年,分局与九江博爱聋哑学校结成警民共建单位,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录制的专题片《诱惑无声》于4月1日、2日播出。2010年1月,开展“公交冬季反扒”专项行动,将公交重点线路实行分段打防、包片责任和弹性勤务制度。
  二、长途客运治安管理 2005年1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与武汉市公交分局共同建立长运治安打防联动协作机制。2008年8月,分局对九江汽车站地区“拉客”(强迫交易)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月,分局出动警力200人次,对九江长途车站进出口周边地区秩序进行整治。2009年4月,九江汽车客运西站和南站分别设立警务室;同月,分局开展客运车辆消防专项检查行动,对九江长运集团200台营运客车逐一进行排查,共更换消防器材30件,整改消防隐患15个;同月15日清晨,九江至沙河客运线路部分车主因听闻开通公交车而罢运,造成4个班次共上百名乘客滞留,分局立即会同九江客运南站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使该线路在当日上午恢复通车。
  三、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 2005年5月,公交分局开发《九江市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软件》,完成全市出租车治安档案的建立,将1487辆出租车和从业人员全部进行微机管理,实行“一车一档”;10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制定《关于联合整治客运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运环境的工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管辖案件移交、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等内容,形成整治客运市场行动协作机制。2006年3月15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争创五星出租车活动的工作意见》,制定《九江市开展争创五星出租车活动考核细则》。2006年9月,分局开展“强化出租车出城登记月”活动,荷花垄、九瑞大道、邹家河3个查报站当月登记率同比上升900%。2007年3月,分局会同市运管处下发《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聘用驾驶员管理的通知》。同年8月,分局联合市运管处在市区开展出租车安全规范营运集中检查活动,共对520台出租车及司机进行教育整改;9月,开展出租车司机“安全防范教育月”活动。2008年4月5日,《九江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开始施行;10-11月,公交分局联合运管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客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非法营运车辆45台,处罚相关人员60人次。2009年1-2月,开展春运期间“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68台,查处人员50人,收缴违规线路牌14块。2004-2009年,分局共接警3881次,其中,刑事案件立案461件、侦破11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20人;行政案件受理575件、查处551件,处罚384人。2010年,市区出租车保有量为1487台,全部为个人所有,挂靠于出租车公司;市区有东方、石松、金保、顺隆、长运、东宝、大众、物兴、南方、宏昌10家出租车公司,从业人员3200人,日平均客流量6万人次。
  四、机场治安管理 1994年10月,民航公安分局民警进驻机场,在机场施工现场开始执勤。1998年,破获“3-12”昌河面包车被盗案。1999年,破获“10-30”机场进口导航设备零部件被盗案。2006年8月,分局和九江县公安局共同制定《九江机场安全管理通告》,增强周边群众空防安全观念。2006年,协助机场调处“11-28”员工自杀事件。2010年4月18日,分局通过网上追逃系统,抓获1名被江苏镇江警方通缉的在逃犯。
  第八节群体性治安事件防范和处置 1991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群体性治安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力度。1991年3月,针对修水县港口乡与湖北省崇阳县大源乡交界地区治安混乱,经常发生互相冲突、打砸抢以及因纠纷引发械斗的状况,市公安局展开专项治理,与湖北警方联手查处危害边界治安的案件46起,摧毁团伙2个,依法逮捕13人,收审13人,使边界混乱的治安状况迅速好转。1999年4月,市公安局印发《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工作预案》,明确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设立信息收集组、信息材料组、线索查证组、技术侦控组、网络监控组和现场处置组。2000年8月,市公安局制订《处置大型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设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分工,制定警力调配、现场处置的具体办法。2004年7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排查调处重点为:农民负担过重、征地补偿、土地水利山林权属纠纷;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纠纷;企业改制和部分职工、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以及下岗人员再就业困难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邻里家庭矛盾纠纷。通过此次大范围的排查,掌握少数企业因改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2006年,市公安局制定《预防和处置因企业改制引起厂矿职工集体上访、游行事件的工作预案》和《处置非法阻塞长江大桥、沿线铁路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至2010年,全市共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1230余起。
  附:治安行政管理案例永修“7-03”聚众械斗案 1991年7月3日,永修县滩溪乡滩溪村500余名蔡氏村民手持梭镖、禾叉等凶器前往三角乡援助周坊蔡村同另一大姓开展宗族械斗,永修县公安局与滩溪乡政府迅速采取措施,果断处置20余名为首滋事人员,避免大规模聚众械斗的发生。
  赛湖“8-17”非法持枪伤人案 1999年8月17日,九江县赛城湖水产分场巡湖队成员在阻止瑞昌市赛湖农场村民炸鱼的过程中,因非法持有和使用枪支而造成村民3人重伤、5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并引起众怒。在市公安局协调下,九江县、瑞昌市两地公安机关迅即对此案件进行妥善处置,避免了一场极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武宁佑圣宫控制权争夺纠纷案 2004年6月,湖北通山县道士邓某某人住武宁县太平山佑圣官后,纠集他人通过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等手段接管佑圣宫事务,导致赣、鄂两省信徒因争夺佑圣宫的控制权而引发一系列纠纷。9月4日,赣、鄂两省信众争夺佑圣官控制权的矛盾激化,武宁县甫田乡部分信众将湖北信众在佑圣官区域擅建的非法建筑拆除,湖北通山、阳新两县信众谋划通过劫持人质、拆毁民房等方式实施报复,在316国道拦截江西过往车辆和人员,并策划“朝仙月”(农历八月初一至十五)期间,组织数千人上太平山,伺机挑起事端,引发大规模群体性械斗。市公安局组织警力侦察取证,对幕后策划组织者及其骨干人员进行摸底,并与湖北省有关部门沟通,互相交换情报信息,为地方政府妥善处置事件提供依据。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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