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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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9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体制改革
分类号: G511
页数: 3
摘要: 2001—2010年,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乡(镇)文教办逐步撤销。农村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业务由乡(镇)中心小学管理;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中教育由县(市、区)教育局管理。庐山区、武宁县、彭泽县、星子县,德安县、永修县,瑞昌市、九江县、修水县、湖口县、浔阳区先后通过省“两基”复检,达到国家验收标准。6月,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在统一时间,开始实施毕业会考,市、县实施分级考试。2008年9月27日,将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
关键词: 教育改革 教育体制改革

内容

一、管理体制 1991-2000年,市基础教育主要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体制,即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分工管理。2001—2010年,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乡(镇)文教办逐步撤销。农村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业务由乡(镇)中心小学管理;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中教育由县(市、区)教育局管理。
  二、办学体制 20世纪90年代初,市民办教育主要以高考补习、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教育培训为主,且民办教育机构不多,办学规模不大,多以退职人员举办为主,办学场地以租赁为主,师资以退休教师为主,投入一般较少,办学设施设备简单,条件简陋。2001年始,民办教育走向规模化,成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至2007年,市直剥离企业学校共56所。至2010年,全市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体制逐步形成。全市主要办学形式有军地共建,中央、省、市共建,省、市共建,省属驻地学校,省管民办驻地学校,行业(部门)办学,市、县(市、区),乡(镇)、村办学。
  三、教师管理体制 1991-2000年,教师管理实行身份管理。2001年,全市中小学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教师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即教师引进、教师的流动调配、毕业生选派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全员合同聘用。主要分4个层次:科学设岗——“定编制、定岗位、定员额、定工作量”;竞争上岗——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校长一中层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一教师一职工”顺序分级聘任,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签订聘约——应聘教师与校长签订聘约;落聘分流——对于落聘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置,主要采取校内转岗、待岗进修、校内退养、校际交流、人事代理、自谋职业、校办产业、辞职、辞退等方式进行分流。2005年起,考录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含2003年以前毕业生)全部进入市人才市场,其人事档案存放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隶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相分离,人事代理人员和编制相分离(占编不上编),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四、九年义务教育实施 1991~2000年,市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都比较低,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只有80%左右。多数县区实施八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到70%。1993年,浔阳区、彭泽县、德安县先后达到省级、国家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标准,“普九”县区的人口占全市人口覆盖率(又称为人口比例)为1 8%;1995年,庐山区、庐山管理局、永修县、瑞昌市先后达到省级、国家级“普九”验收标准,累计人口覆盖率增加到40%;1996年,九江县、武宁县先后达到省级、国家级“普九”验收标准,累计人口覆盖率增加到56%;1997年,星子县、湖口县先后达到省级、国家级“普九”验收标准;累计人口覆盖率增加到68%;1999年,修水县达到省级、国家级“普九”验收标准。2001年,省教育厅开始“两基”复检。庐山区、武宁县、彭泽县、星子县,德安县、永修县,瑞昌市、九江县、修水县、湖口县、浔阳区先后通过省“两基”复检,达到国家验收标准。2001-2005年,全市各县区逐步完成小学五年制向六年制过渡,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多数县区根据办学基础,小学和初中分开办学。自2001年起,有的县区开始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当年全市设置九年制学校有37所。2003年,都昌县达到省级、国家级“普九”验收标准,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至此,全市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日标。
  五、中考中招改革 2006年,省中招委将市列为中考中招改革试验区,庐山区在全市率先改革试点。至2010年,全市有庐山区、星子县、德安县、庐山管理局、彭泽县、共青城市、湖口县7个县区进入改革试点。考生中考成绩以等级呈现,并增加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作为中招录取依据之一。具体做法是,抓好中考考试阅卷一r作,按不同类型的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将学生分数转换成等级。在转换中,各县区考虑到招生计划、学生实行成绩的均衡性、各等级临界线同分并列、各类高中录取规定的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学科学业分数转换成等级的比例,学科A等在10%左右,B等30%左右,C等在50%左右,D等在10%左右。在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参与改革的各县区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袋》,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依据学生日常表现及《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按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级小组评定、校评委员会审核认定,将评价结果上报到市中招办。在综合等级和综合素质的基础上进行录取,录取的批次为重点中学择优班、重点中学普通班、重点中学的均衡生、重点中学择校生、一般高中统招生、一般高中择校生、职业高中、中专。等级加评语和录取的批次相匹配,如各重点中学重点班录取条件为理化操作考试合格,体育加试B等(含)以上、学业等级C以上,然后按照体育加试,省定优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优先学科顺序逐一排录。
  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992年4月,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委员会成立。6月,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在统一时间,开始实施毕业会考,市、县实施分级考试。市会考办在市直、县(市、区)设置考区,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考点又有若干个考场。考场按照高考模式来布置,市直、县(市、区)均实行交叉监考。考试结束后,市直、县(市、区)将试卷封存全部移交市会考办,由会考办抽调市直学校和部分县区学校教师参加集中阅卷,成绩以百分制评定.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可以在当年9月中旬参加补考。高一年级会考科目是历史、地理,高二年级会考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英语,高三年级会考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6月21日,全市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12000人参加历史地理两学科考试,全市共设立14个考区,52个考点.376个考场,其中,市直考生1800余人,在市一中、同文中学考点共56个考场参加考试。2000年3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将高中会考以决策权和管理权下放到省。省不断深化高中会考考试形式和内容。6月起,实行每年两次会考,每次开考全部科目,不再组织补考。为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对学生一次报考的科目和科次不作限制,允许学生多次参加同一科目的会考,按取得的最高等次记录成绩。允许少数优秀学生提前参加会考,2001年,《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出台,规定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向社会开放。凡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社会人员,不论职业、年龄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合格者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年始,语文、数学、英语3科会考交由各设区市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考,自行命题、组考和阅卷,市语、数、英3科会考命题机构为市教学研究室。由教学研究室抽调教师按中考模式来命题。其余6门文化课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仍由全省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这样的“6+3”考试模式,既能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也可以让各级各类学校按课程计划的要求开齐开足各科课时,从而防止学生学习偏科现象发生。2008年9月27日,将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中招(会考)办公室,为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至此,市会考机构正式组成。为配合新课程实验,2008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科。考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和上机操作考试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9科:本着修完一科考一科的原则,学生在获得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后,才能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新课程编排意见,学生必须在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参加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考试;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参加思想政治、生物、信息技术(上机考试)、通用技术考试;高三年级第一学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此外,每次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均视为补考,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相比,考试科目由9科增加到11科,增加的两科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阅卷安排由市会考办统一将全市试卷封存好送达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根据标准统一阅卷。2010年1月,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
  七、新一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2010年12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此,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教育体制改革办公室。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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