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市、区)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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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9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市、区)法院
分类号: D916.2
页数: 1
摘要: 1991年,全市有12个县(市、区)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庐山区人民法院、九江县人民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星子县人民法院、修水县人民法院、武宁县人民法院、湖口县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彭泽县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1994年7月,在德安县人民法院共青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共青城人民法院,为市中院派出机构,行使县级法院职权。
关键词: 法院 审判机关

内容

1991年,全市有12个县(市、区)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庐山区人民法院、九江县人民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星子县人民法院、修水县人民法院、武宁县人民法院、湖口县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彭泽县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
   1994年7月,在德安县人民法院共青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共青城人民法院,为市中院派出机构,行使县级法院职权。2009年8月,在庐山区人民法院牯岭法庭基础上设立庐山人民法院,为市中院派出机构,行使县级法院职权。
   2010年.全市有14个基层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庐山区人民法院、九江县人民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星子县人民法院、修水县人民法院、武宁县人民法院、湖口县人民法院、都昌县人民法院、彭泽县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共青城人民法院、庐山人民法院。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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