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942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审判机构 |
分类号: | D916.2 |
页数: | 2 |
摘要: | 第一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1年,市中院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政治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执行庭、法医室、告诉申诉庭、监察室、法警大队。1992年,市中院增设经济纠纷调解中心;1996年9月,改设为经济审判第二庭。1998年9月,增设司法行政处,同时将法医室改设为司法技术处,法警大队改为法警支队。2000年4月,将告诉、申诉庭改设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4年,市中院增设老干部处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09年,增设信息办。干警人数203人,其中行政事业编161人,其他工作人员42人。 |
关键词: | 审判庭 审判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