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938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916.4 |
页数: | 3 |
摘要: | 1991年,全市审判机关共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66件。2005年开始,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呈大幅度下降的趋势,每年都未超过100件。2003年12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10月10日,申诉人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李某某,被申诉人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聂某某等到庭参加诉讼。本院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采信的鉴定结论,因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采证、认证不当。再审中的鉴定由本院司法技术处委托,该鉴定机构系经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5月审核批准的国内首家海事司法鉴定机构。杨某某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此,赣九江货0368轮一方应承担本轮翻沉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
关键词: | 司法监督 审判监督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