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权纠纷案件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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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92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权纠纷案件审判
分类号: D923.2
页数: 2
摘要: 一、房屋确权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审理并结案房屋确权纠纷案件143件。共审结309件,平均每年77件。全市法院共审结房屋确权纠纷案件2345件。二、宅基地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法院审结宅基地纠纷案件86件。为历年最高值。为历年最低值。全市审判机关共审结宅基地案件1140件。三、山林、水利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审结山林、水利纠纷案件72件。2010年,审结19件。20年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山林、水利纠纷案件1174件。
关键词: 物权法 纠纷案件

内容

一、房屋确权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审理并结案房屋确权纠纷案件143件。1992-1995年,共审结309件,平均每年77件。2004年,审结197件,为历年最高值。2006年,审结56件,为历年最低值。至201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房屋确权纠纷案件2345件。
  二、宅基地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法院审结宅基地纠纷案件86件。1995年,审结105件。1999年,审结107件,为历年最高值。2006年,审结2件,为历年最低值。2010年,审结5件。20年间,全市审判机关共审结宅基地案件1140件。
  三、山林、水利纠纷案件 1991年,全市审结山林、水利纠纷案件72件。1995年,审结115件。2002年,审结124件。2005年,审结2件。2010年,审结19件。20年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山林、水利纠纷案件1174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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