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92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刑事被害人救助 |
分类号: | DF712 |
页数: | 2 |
摘要: | 2009年,开始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市委政法委牵头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全市筹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30余万元。2010年年底,市中院上报并实施救助的案件数为6件、6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4月13日,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该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全部予以维持,并裁定核准对被告人熊某某的死刑判决。许俊谷景因伤势严重,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德安县万某某自诉陈某某暴力干涉婚姻案 2005年4月20日,德安万某某以被告人陈某某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提起控诉。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认为其指控证据不足而申请撤诉。德安县法院认为,自诉人万某某的撤诉要求确属自愿,应当准许,裁定准许自诉人万某某撤诉。 |
关键词: | 被害人 救助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