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915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民事行政检察 |
分类号: | D926.32 |
页数: | 2 |
摘要: | 1992年,市检察院民行筹备组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标志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正式启动。1993年,全市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4件,其中民事(含经济)案件20件、行政案件4件。2000年,全市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首次突破100大关,达到121件;立案审查首次突破60件,达到62件。其中,修水县院提请抗诉1件,为县(市、区)院首例提请民行抗诉案件。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支持合法判决、裁决得以有效执行。其中,提出抗诉18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0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法院共采纳36件,其中再审改变原判决13件。通过督促起诉,挽回国有资产流失2.3亿元。 |
关键词: | 检察机关 行政检察 民事案件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