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事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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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915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摘要: 1992年,市检察院民行筹备组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标志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正式启动。1993年,全市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4件,其中民事(含经济)案件20件、行政案件4件。2000年,全市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首次突破100大关,达到121件;立案审查首次突破60件,达到62件。其中,修水县院提请抗诉1件,为县(市、区)院首例提请民行抗诉案件。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支持合法判决、裁决得以有效执行。其中,提出抗诉18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0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法院共采纳36件,其中再审改变原判决13件。通过督促起诉,挽回国有资产流失2.3亿元。
关键词: 检察机关 行政检察 民事案件

内容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筹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992年,市检察院民行筹备组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标志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正式启动。1993年,全市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4件,其中民事(含经济)案件20件、行政案件4件。
  1994-199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38件,立案审查136件;案件涉及民事赔偿、房屋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合伙纠纷以及山林权属等范围。市、县两级民行检察部门加强民事行政法律宣传,修水、德安、瑞昌、永修等县(市)院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和联系,都昌县院在6个重点乡镇、4个重点企业建立联络点,积极开拓案源。
  2000年,全市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首次突破100大关,达到121件;立案审查首次突破60件,达到62件。
  2001~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390件,平均每年130件,案源处于高位运行。
  2005~2009年,全市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2件,年均114.4件;立案审查394件,年均78.8件。 2010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和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数量同为20年间的最高值,其中受理363件,比2009年的151件增长140.4%;立案审查186件,同比(97件)增长91.75%。
  第二节抗诉与检察建议 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行政案件抗诉1件,提请抗诉4件。其中,修水县院提请抗诉1件,为县(市、区)院首例提请民行抗诉案件。
  1996-2000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市、县两级民行部门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5年共提出抗诉83件,提请和建议提请210件;1998-2000年共提出民行检察建议38件。其中,都昌县徐某房屋产权案、星子县崔某某诉何某某排除妨碍案、都昌县曹某某债务纠纷案等抗诉案件,经过民行检察干警的调查走访、收集证据、技术鉴定等不懈努力,被法院再审时予以采纳,依法改判。 2001年,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共受理不服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52件,立案审查90件,占受理总量的59.21%:对其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5件,提请抗诉13件,其中法院改判23件。同时,检察机关坚持维护审判机关合法判决裁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002、2003年对56件、43件申诉案件作出息诉处理。
  2005-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注重规范管理,促进办案质量,依法实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相继出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一体化实施意见、办案流程、执法规范和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等规范性文件,针对保险、理培、装潢、公益等新的涉案领域和涉及的热点问题进行探索,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坚持“抗诉与息诉并举”的原则,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前提下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5年间,共立案审查民行申诉案件394件,占受理总量的68.88%;提出抗诉39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49件,提出检察建议100件。经再审,法院总体采纳率为91.9%。其中,九江县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案、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侵权案、湖口徐某某申诉的相邻纠纷案、湖口县某化工企业环境污染案等,都得到依法再审和改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支持合法判决、裁决得以有效执行。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受理与立案数量为1991年以来最高值,全年受理363件,立案审查186件,分别比2009年增长155.630-/0和91.75%。其中,提出抗诉18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0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法院共采纳36件,其中再审改变原判决13件。通过督促起诉,挽回国有资产流失2.3亿元。当年,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双方签发《关于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意见(试行)》和《联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与市土管、财政、国土资源管理局、矿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执行监督62件,共为国家收回拖欠资金1.6亿元,确保杜绝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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