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侦查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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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8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侦查监督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摘要: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经审查决定追捕26人,退补25人;对各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开展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扣押款物进行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全年纠正漏捕26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5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92件;介入侦查481件,特大案件介入率100%。纠正漏捕89人,补查重报后批捕3件3人,纠正强制措施、重新逮捕17人。立案监督案件批准逮捕7件8人,移送审查起诉16件22人,提起公诉1 1件15人。侦监部门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8件次,参与现场勘查5次,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39件次,追捕犯罪嫌疑人64人。市检察院受理并批准延长案件9件25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案件8件8人。
关键词: 案件 立案监督 全市 检察机关 建议

内容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经审查决定追捕26人,退补(退回补充侦查)25人;对各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
  1995年,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对侦查活动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建议97次。对构成犯罪却有罪不究或以罚代刑的刑事案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若仍不侦办则自行立案侦查,共自侦并逮捕、起诉4起案件。全年决定追捕23人,撤捕14人,撤诉1人,追诉11人,撤案2件、2人,改变鉴定结论4件。 1999年,检察机关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5件,决定追捕人犯14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5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47次、检察建议31份;对自侦案件退回补充侦查30件37人。2000年,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纠正超期羁押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追捕56人,追诉21人,追加漏罪18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0份,纠正超期羁押285人,变更强制措施111人次: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通知22次。
  2004年,全市侦监部门着力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6件,通过加强侦查监督,追捕267人,追诉39人。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双加强、双保障”专项活动,创建二级驻所检察室4个,三级驻所检察室4个。开展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扣押款物进行集中清理专项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6件;全市立案监督案件批捕率达到950-/0。全年纠正漏捕26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5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92件;介入侦查481件,特大案件介入率100%。 2006年,全市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36件45人,立案监督后批捕35人,批捕率77.78%。纠正漏捕89人,补查重报后批捕3件3人,纠正强制措施、重新逮捕17人。依法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89人,追诉98人。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办理各类立案监督案92件98人,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4份,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当立案41件45人,建议侦查部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立案监督案件批准逮捕7件8人,移送审查起诉16件22人,提起公诉1 1件15人。侦监部门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8件次,参与现场勘查5次,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39件次,追捕犯罪嫌疑人64人。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57份,发出检察建议6份,发出纠正违法建议13件次。市检察院受理并批准延长案件9件25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案件8件8人。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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