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证件核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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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820
颗粒名称: 一、执法证件核发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2
摘要: 1996年,市政府法制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首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分别发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共1077本。自此以后,每年都定期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及时注销其执法证和监督证。2010年,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有1523名执法人员、215名执法监督人员符合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条件,在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考试合格后,全部领取新的执法证件。
关键词: 行政执法 证件核发

内容

1996年,市政府法制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首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分别发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共1077本。自此以后,每年都定期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及时注销其执法证和监督证。
  2004年7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与确认工作,经部门自报、法制办审查、政府最终确认,市直45个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颁发《九江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界定其执法权限与范围。2005年,开展5年一度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重新核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市直行政执法部门1557人参加,共核发“两证”7943本,其中市直部门1518本,县(市、区)6425本。2006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工作,确认市直47个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颁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界定其执法主体行政处罚的权限和范围,并通过九江政府法制网进行公告;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300余名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培训考试,核发《江西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2008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换发2007年新版《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正副本)工作,共换发116本,界定的执法权限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
  2010年,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有1523名执法人员、215名执法监督人员符合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条件,在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考试合格后,全部领取新的执法证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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