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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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8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行政执法监督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3
摘要: 自此以后,每年都定期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及时注销其执法证和监督证。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中,市选送行政执法案卷有13份获奖;修水县被省政府确定为2010年全省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试点单位。
关键词: 行政执法 执法监督

内容

一、执法证件核发 1996年,市政府法制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首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分别发给《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共1077本。自此以后,每年都定期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及时注销其执法证和监督证。
  2004年7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与确认工作,经部门自报、法制办审查、政府最终确认,市直45个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颁发《九江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界定其执法权限与范围。2005年,开展5年一度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重新核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市直行政执法部门1557人参加,共核发“两证”7943本,其中市直部门1518本,县(市、区)6425本。2006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工作,确认市直47个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颁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界定其执法主体行政处罚的权限和范围,并通过九江政府法制网进行公告;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300余名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培训考试,核发《江西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2008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换发2007年新版《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正副本)工作,共换发116本,界定的执法权限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
  2010年,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有1523名执法人员、215名执法监督人员符合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条件,在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考试合格后,全部领取新的执法证件。
  二、依法行政行为规范 2005年,市政府制定《九江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 2004-2008年)》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三落实”。6月,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人事局分10期对全市1500多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执法人员进行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随堂考试,考试成绩登录在《公务员培训证书》和《执法人员证书》上。 2006年,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由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完成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的梳理汇编工作,分解执法职权,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县(市、区)相继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07年,市政府成立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九江市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九江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九江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名列前20名的单位,由市政府授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市政府法制办相继与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等部门,在系统内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胜单位并予以表彰奖励。当年,修水县被确定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试点县。
  2008年,市政府印发《九江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九江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关于在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执法主体、处罚程序、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格式、档案装订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09年,市政府对市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通过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共清理行政执法依据781件;确定行政执法职权3235项(行政许可224项,行政处罚2910项,行政强制48项,行政征收39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8项);清理行政执法文书1719份;确定市政府行政执法依据62件,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79项(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7项)。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49个,不存在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组织执法的情况;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3753人全部领取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聘用合同工、临时工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情况。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定《九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提出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具体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处罚幅度、执法机构等内容既无遗漏,又无错误。将各部门的细化标准汇编成册,内容涵盖市直4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项目2910项,共计120余万字。将《汇编》内容的落实情况,作为2009年度依法行政以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出台《九江市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做出明确、具体、全面的任务分工。
  2010年,市政府发布《九江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9项工作要点和4项工作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确保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取得实效。注重对行政机关执法案卷的检查,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活动,在参评34个单位、76份案卷中,评选出获奖案卷17份,提出评查意见200余条,及时指导执法机关完善,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中,市选送行政执法案卷有13份获奖;修水县被省政府确定为2010年全省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试点单位。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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