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74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信访督办 |
分类号: | D632.8 |
页数: | 4 |
摘要: | 1992年,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至199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822件,接待来访132人次。来信来访多数属申诉或反映个人某些要求,也有少数控告、举报件。接访后,及时转办督办,或自行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然后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对个别长期申诉得不到解决的重大案件,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与司法部门直接接触,查明情况,复查结案,使31件案件改变判决或处理决定;有些超期审理案件,得到较快审结;多数案件经审判机关复查,事实清楚,使用法律适当,维持原判,即对申诉人进行息诉服判教育,维护法律尊严。市人大得到举报,及时进行监督,使该案处理很快得到纠正。 |
关键词: | 信访工作 信访督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