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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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737
颗粒名称: 二、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分类号: D035
页数: 3
摘要: 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4件,经审议,其中23件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此外,另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合计建议、批评和意见87件。会后,转交市“一府两院”办理,并于5月召开全市办理建议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自始至终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有关科教文卫方面议案l件办理完毕,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分类为96件,解决或部分解决32件,占31.3%;正在解决35件,占36.5%:因条件和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29件,占30.2%。会后经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议案得到部分解决。9月下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
关键词: 行政管理 行政工作

内容

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4件,经审议,其中23件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此外,另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合计建议、批评和意见87件。会后,转交市“一府两院”办理,并于5月召开全市办理建议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自始至终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有关科教文卫方面议案l件办理完毕,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分类为96件,解决或部分解决32件,占31.3%;正在解决35件,占36.5%:因条件和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29件,占30.2%。1992年3月,转办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8件。会后经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议案得到部分解决。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分类为77件,其中已解决或部分解决44件,占57.0%;正在解决25件,占32.5%;-时难以解决8件,占10.5%。1993年2月,转办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5件,经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已解决或部分解决21件,占24.7%;正在解决33件,占38.8%;-时难以解决31件,占36.5%。
  1994年2月,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12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分类整理登记,交“一府两院”办理。3月,市政府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会。9月下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1995年2月,转办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8条,配合市政府召开交办会议,6月,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9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1996年,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5条,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2月12日交市政府办理。1997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委办负责人会议,研究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4月,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7月15日-8月4日,对教育、卫生、文化、城建、公安、工商、体改委、土管局等12个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1998年2月,转交市政府办理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9件,同时转市政府办理的还有市人大代表走访视察意见50条。市政府及时进行整理和分类,按其内容和分管口,分别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共32个单位办理。由于防洪任务重,防汛时间长,对办理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使办理工作完成时间在总体上较往年略迟,但基本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从办理结果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2件,占3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6件,占44%;-时难以解决11件,占19%。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比例较往年有一定幅度提高,代表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代表走访视察意见,市政府特意将每条整理分类给各承办单位,下文要求按人大会议期间所提建议一样办理,一样正式文函答复。
  1999年,交市政府办理的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65件。市政府收到后,及时转给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驻市有关单位共62个单位承办。随后,市人大常委会逐单位逐件进行跟踪督办。规定时限内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7件,占34.6%;正在解决84件,占50.9%;难以解决24件,占14.5%。当年,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选任联工委督促办理的代表议案1件,即12名代表所提“城区行政区域界限不清,社会管理责任不明”议案。经与市政府办公室协商,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同年12月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汇报。2000年,转交市政府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3件。市政府交由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驻市有关单位共62个单位办理。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3件,占43.1%;正在解决57件,占46.3%;-时难以解决13件,占10.6%。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后,转交市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1件,经督办,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48件,占47.5%;正在解决48件,占47.5%;难以解决5件,占5%。
  2004年2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所提建议171件(包括由议案改为建议45件)。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在对所有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后,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同时,按照建议的分类,分别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传阅,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掌握了解对口联系单位办理建议情况。对承办单位的办复件,做到逐件登记抓落实。对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及时和市政府、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办复,直至代表满意为止。7月6-16日,市人大、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执法局、庐山区政府、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承办建议工作进行重点督查。9月底,全部办理完结。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75件,占44%;正在解决75件,占44%;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21件,占12%。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2005年,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55件,走访市人大代表时收集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共208件。及时组织交办。为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一一寄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问卷测评表》,收集和掌握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意见。在办理工作中后期,与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市人大推出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办参与督办新举措,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督办内容不同,分批次参与督办活动,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和秘书长都按各自的分工,选择1-2件建议为参办件,直接协调,督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76件,占36.9%;正在解决100件,占48.5%;不能解决30件,占14.6%。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2006年,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8件,走访市人大代表时收集到建议、批评和意见25件,共183件。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后,转交给“一府两院”办理。在办理工作中后期,与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等领导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员,按照督办内容不同,分批次参与督办活动。183件建议办理结果,已经解决73件,占39.9%;正在解决91件,占49.7%;-时难以解决19件,占10.4%。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5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42件,共217件。经分类、编号登记,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交办,并协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代表建议交办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召开前,改变往年代表在大会期间临时填写议案、建议的做法,提前把议案专用纸和建议专用纸寄发给每一位代表,动员代表倾听民声,围绕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一次会议已经办结的4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有2件建议因代表不满意“回炉”重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使代表满意、群众满意。2007年3月5~7日,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跟踪督办。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到市建设局就代表”关于加强对市区居民用水表计量检测”等建议进行督办。此外,对市公安局、教育局、房产局等14家单位承办的86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将所掌握的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向相关单位反馈,对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答复不够具体等问题进行指正,明确办理要求。同时,从二次会议开始,市人大常委会还选出一部分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各选择1-2件亲自督办。当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的10件“民生”建议相继得到落实,取得良好实效,引起部门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这一做法,先后引起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重视,《人民网》《人民代表报》《时代主人》等多家新闻单位对市人大常委会做法及成效予以宣传和报道。2008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6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处理的42件,共188件。经登记、整理、分类后,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交办。7月中旬,对市卫生局、教育局、国土局等5家承办单位进行专项督察活动。在总结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经验基础上,把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定的11件代表建议,提前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提高承办单位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建议办理质量。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亲自督办下,11件重点建议反映问题相继得到解决。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首次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书面整理后交“一府两院”进行书面答复。同时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汇编。依据《市人大优秀议案、代表建议评选办法》,在代表和承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并表彰20件优秀代表建议。2009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3件。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督办。于7月中旬对市建设局等8家承办单位进行专项督察活动。在总结2008年督办重点建议经验基础上,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定的17件代表建议,提前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促进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下,使17件代表多次提出、难以解决的一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依据《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在单位自评和代表联评基础上,评选10个先进承办单位、10名先进个人、20件优秀代表建议。
  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55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办理的28件,共183件。3月,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会议总结回顾2009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彰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并就2010年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交办后,及时跟踪督办,并采取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市人大、政府、政协3家联合督办,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归口督办等形式保证办理质量。7月,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于市政府三楼召开联席会议;8月,召开督办情况汇报会议;9月,又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办理进程。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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