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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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71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分类号: D622
页数: 3
摘要: 1991年1月12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霍伟光为市政府副市长。5月7-9日,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汇报,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9月4-6日,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九江市199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10月7-9日,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军文辞去市政府副市长的请求;决定接受秦万福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请求,任命吴宣友为副院长、代理院长。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会议

内容

1991年1月12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霍伟光为市政府副市长。5月7-9日,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汇报,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9月4-6日,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九江市199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1992年8月12~15日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九江市199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决定接受彭宏松辞去市政府市长的请求,任命戚善宏为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0月7-9日,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军文辞去市政府副市长的请求;决定接受秦万福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请求,任命吴宣友为副院长、代理院长。
  1993年6月21-23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余秉绶为市政府副市长。8月12~14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主任程金发作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顾》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2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至1994年1月18日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1991-1994年市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97次,作出决议、决定22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0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57次。
  第二节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4年1月28-29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1995年7月24-26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6个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4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11月2-4日,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建设土地一级市场的规定和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等情况汇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综合整治投资环境有关办法)的决议》和《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旅游发展规划)的决议》。
  1996年5月28-30日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7月29—30日,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1995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9月25-27日,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蔬菜生产、土地执法、反腐败等情况汇报,做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 1997年3月25~26日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农村卫生工作等情况汇报。9月24-25日,第二十五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1996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1998年9月23-25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抗洪抢险、农业生产自救、灾后卫生防疫等情况汇报。11月24—25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做出《关于调整199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199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至1999年1月6日,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汇报132次,做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3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76次。
  第三节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9年1月25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3月29-30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1999年全市春耕备耕工作、水利建设和防汛准备工作及移民建镇工作等汇报,通过对市政府《关于我市今年春耕备耕工作情况的汇报》等3个审议意见,作出《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未经批准而未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的政府组成人员不予表决的决定》。11月30日至12月2日,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七项承诺”落实与进展情况、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等汇报,通过《关于批准199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0年5月29-30日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开展深化国企改革工作等情况汇报。9月25-26日,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汇报、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1年7月26~27日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法律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办法》。9月26—27日,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全市“三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及“四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等汇报,决议批准200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2年6月26~27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汇报。8月27~28日,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3年3月3-4日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开展“3-15”活动、商品质量监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等情况汇报。5月20-21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等情况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决定》。11月18-19日,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执法检查等汇报,批准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2月11—12日,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林淼、陈和民分别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至2004年2月20日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3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汇报112次,作出决议、决定22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5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63次。
  第四节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2004年4月12—13日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公民旁听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暂行办法》。8月17-18日,第三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11月12日,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九江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2月21-22日,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
  2005年4月26-28日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等汇报。6月28~29日第十次会议接受刘积福辞去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10月20-21日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批准《九江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28日,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偿还有关事项的决定》。
  2006年2月9-10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戴长林辞去市中院院长职务的请求。3月29-30日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汇报。5月29~30日,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25-26日,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九江市200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8日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王萍为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至2006年12月1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73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71次。
  第五节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2007年1月30—31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5月22-23日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九江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汇报,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团到岳阳、黄石、安庆、芜湖等沿江城市考察情况。9月27-29日,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完善市政公共生活设施配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旅游等工作报告和汇报,通过《关于命名九江市“市树、市花”的决定》。
  2008年5月29-30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市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决定接受赵东亮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殷美根为副市长。9月23-24日,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2009年1月6~7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4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督查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上述4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决定接受王萍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5月25-26日,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工业园发展建设情况、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等报告。9月24~25日,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08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0年1月15日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2009年度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决定接受周锦元、甘智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5月25-26日,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9月28~29日,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29-30日,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市本级城建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开发情况等报告:决定接受陈坚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至2010年11月29~30日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105次,作出决议、决定2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0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152次。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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