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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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704
颗粒名称: 第四十四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40
摘要: 1991-2010年,市历经5届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届历次会议21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九江已由恢复、健全而跨入日臻完善的崭新阶段。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市12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普选直接产生,选民参选率在850-/0以上,充分表达和反映人民意志。 至2010年,市人大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589件,彰显人民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表达人民的诉求和期盼,代表人民的意志和权力。市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督促“一府两院”逐一办理,使人民的意愿不仅得到充分表达,而且得到充分尊重。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519次,做出决议、决定96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6人次。其间,共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419次。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述职评议、议案办理、宣传教育、信访督办、交流往来等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九江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

内容

1991-2010年,市历经5届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届历次会议21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九江已由恢复、健全而跨入日臻完善的崭新阶段。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市12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普选直接产生,选民参选率在850-/0以上,充分表达和反映人民意志。
  至2010年,市人大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589件,彰显人民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表达人民的诉求和期盼,代表人民的意志和权力。市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督促“一府两院”逐一办理,使人民的意愿不仅得到充分表达,而且得到充分尊重。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519次,做出决议、决定96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6人次。其间,共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419次。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述职评议、议案办理、宣传教育、信访督办、交流往来等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九江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第一早人大代表第一节代表产生一、选举程序 1991年以来,各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依法选举产生。人大代表选举程序主要有:设立选举组织、代表名额分配和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争选举、投票及计票、公告当选代表名单和颁发证书。市人大代表由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大代表;各县(市、区)及其所辖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
  二、代表名额 1991年以来,市及各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由省人大常委会分配。第十届市人大代表名额420名;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市人大代表名额均为415名;至2010年,全市历届县(市、区)人民代表名额为2353名。
  三、县、市、省、全国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代表 1991-2010年,全市共有县(市、区)人大代表12800名。其中,1991年,县(市、区)人大代表2844名;1992年,县乡同步选举县(市、区)人大代表2962名;1998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代表2340名;2003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代表2322名;2007年,县乡同步选举县(市、区)人大代表2332名。
  市人大代表至1991年1月,第九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结束时.共有代表402名。第十届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417名,至1999年任期结束时代表416名。第十一届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412名,至2004年1月任期结束时414名。第十二届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402名,至2006年12月任期结束时387名。第十三届市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404名,至2010年12月(任期尚未结束)411名。
  省人大代表省第七届人大九江代表57名。省第八届人大九江代表名额62名,经1993年1月市第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选举和1994年1月市第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补选,共选出省人大代表62名。省第九届人大九江代表名额60名,经1998年1月市第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选举60名省人民代表。省第十届人大九江代表名额59名,经2002年12月市第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59名。省第十一届人大九江代表名额61名,经2008年1月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选举61名省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市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有:第七届(1988.05-1993.03)程金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徐京发(永修县柘林镇林农)、文小平(女;九江国棉二厂副厂长)、温刚柏(九江五七二七厂纸板分厂副厂长);第八届(1993.03-1998.03)余修炎(共青垦殖场场长)、徐京发(永修县柘林镇林农)、何光芬(女;民建市委会副主委)、戚善宏(市政府市长);第九届(1998.03-2003.03)戚善宏(市政府市长)、余修炎(共青垦殖场场长)、梅美华(女;浔阳区甘棠街道环卫所所长);第十届(2003.03-2008.03)李亚平(女;市委副书记)、杜文如(九江石化总厂厂长);第十一届(2008.03-)王萍(女;市政府市长)、陆永兰(女;九江海扬纺织公司工人)、曾庆红(女;市政府市长)。
  第二节代表构成 1991年以来,市人大代表成分构成有工农、干部、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同时注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历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构成一览)=] 第二章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节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第四次会议 1991年3月17-22日在市工人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399人,实到34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彭宏松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王汝丰《关于九江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旭初《关于九江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乐辛《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万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金涛《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上述报告,做出7项决议,决定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原则批准《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九江市1990年市财政决算》。会议确认决定接受钟起煌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补选彭宏松为市政府市长;补选第九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
  二、第五次会议 1992年3月13-17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02名,实到34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彭宏松《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林耀兴《关于九江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旭初《关于九江市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乐辛《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秦万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代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批准《九江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九江市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刘云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第六次会议 1993年1月10-14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02名,实到35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戚善宏《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林耀兴《关于九江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旭初《关于九江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乐辛所做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代院长吴宣友《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决定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批准《九江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九江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会议补选戚善宏为市政府市长,于维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宣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九江市出席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1名。
  第二节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一、第一次会议 1994年1月23-28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17名,实到36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戚善宏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林耀兴《关于九江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旭初《关于九江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金发《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吴宣友《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个决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审查和批准《九江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九江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由30人组成;主任程金发,副主任瞿兰香(女)、王文敬、张金林、曾民牛、于维忠、颜运策;秘书长王文敬(兼)。会议选举市政府市长戚善宏,副市长徐明华、康晋益、霍伟光、余秉绶、史之汉、张华东;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民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会议补选市出席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名。
  二、第二次会议 1995年1月16~20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8名,实到37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戚善宏《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林耀兴《关于九江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关于九江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兰香《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和批准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
  三、第三次会议 1996年1月28日至2月1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8名,实到33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戚善宏《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林耀兴《九江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九江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兰香《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个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审查和批准《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会议补选1名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第四次会议 1997年1月24-28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9名,实到357名。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市长戚善宏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林耀兴关于《九江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关于《九江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予以审查批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兰香所作《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个决议,决定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通过《关于加强防治血吸虫病的决议》。会议补选康晋益、刘荣喜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补选1名常委会委员。
  五、第五次会议 1998年1月3-8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6名,实到38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戚善宏《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万吉光关于《九江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关于《九江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兰香《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个决议,决定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省第九届人大代表60名。
  第三节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19~25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13名,实到36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刘积福《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万吉光《关于九江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关于九江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金发《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云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6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由33名委员组成的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刘上洋任主任。余松生、余秉绶、张金林、曾民牛、刘荣喜、刘云汉任副主任,余秉绶兼任秘书长。会议选举市政府市长刘积福,副市长甘良淼、杜万安、吕明、宋才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民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升泰。会议补选省第九届人大代表2名。
  二、第二次会议 2000年1月25-29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3名,实到39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刘积福《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万吉光《关于九江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张永福《关于九江市199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松生《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林升泰《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九江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1999年市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0年市本级总预算》。会议补选胡春如(女)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补选常委会委员1名。
  三、第三次会议 2001年1月11~16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3名,实到39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刘积福《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万吉光《关于九江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艾宏盛《关于九江市2000年市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江民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林升泰《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九江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九江市2000年市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市本级总预算》。会议增选王凤玮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并补选常委会委员1名。
  四、第四次会议 2002年4月22-26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1名,实到39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王忠武《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万吉光《关于九江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艾宏盛《关于九江市2001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代院长曹林淼《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和民《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九江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0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2年市级预算》;会议补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积福,副主任余修炎、万吉光、周锦元和4名常委会委员;补选王忠武为市政府市长,蔡晓明、冯静(女)、彭泽洲为副市长;补选曹林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和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第五次会议 2002年12月30~31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1名,实到395名。会议选举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名。
  六、第六次会议 2003年3月14-19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15名,实到39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蔡晓明《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艾宏盛《关于九江市200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如《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曹林淼《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和民《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工作报告;会议选举蔡晓明为市政府市长,王际民、甘智德、谭毓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原平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8名。
  第四节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第一次会议 2004年2月27日至3月3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02名,实到36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蔡晓明《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计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3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戴长林《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审查批准《九江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九江市2003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市级总预算》。会议选举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5名,刘积福任主任,万吉光、余修炎、彭群林(女)、周锦元、王际民、甘智德、谭毓清任副主任,王原平任秘书长。会议选举市政府市长蔡晓明,副市长李放、陈晖、陈立国、冯静(女)、彭泽州、张华、卢天锡;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戴长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
  二、第二次会议 2005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市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406名,实到34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蔡晓明《政府工作报告》;市发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4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戴长林《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会议补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三、第三次会议 2006年2月15-18日在人民影剧院举行。应到代表399名,实到37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蔡晓明《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5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市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夏克勤《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7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
  第五节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第一次会议 2006年12月5~8日在市白水明珠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04名,实到38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王萍所《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代院长陈坚《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做出4项决议,通过4个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由36名委员组成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女),副主任余修炎、彭群林(女)、周锦元、王际民、甘智德、谭毓清、曹林淼,秘书长王原平;选举市政府市长王萍(女),副市长赵东亮、张华、卢天锡、吴锦萍(女)、廖凯波、李伟、熊永强;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
  二、第二次会议 2007年4月10-11日在市白水明珠会议中心举行。应到代表409名,实到37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并以决议形式通过市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补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5名。
  三、第三次会议 2008年1月6-10日在市白水明珠会议中心举行。应到代表409名,实到37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王萍《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九江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陈坚《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发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并以决议形式通过以上报告。会议选举60名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补选2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23-27日在市白水明珠会议中心举行。应到代表407名,实到37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市长曾庆红《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九江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陈坚《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发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8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审查批准《九江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九江市2008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市级总预算》。会议对市第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20条优秀建议予以表彰。会议选举曾庆红为市政府市长,李润金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增、补选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五、第五次会议 2010年1月19-23日在市白水明珠会议中心举行。应到代表412名,实到38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曾庆红《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九江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陈坚《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发改委主任彭敏《关于九江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和市财政局局长沈建生《关于九江市2009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会议做出6项决议,通过6个报告,审查批准《九江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九江市2009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市级总预算》。会议接受周锦元、甘智德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请求,补选李光荣、祝先进为副主任,补选常委会委员1名。
  第三章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节第九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1年1月12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霍伟光为市政府副市长。5月7-9日,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汇报,做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9月4-6日,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九江市199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1992年8月12~15日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九江市199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决定接受彭宏松辞去市政府市长的请求,任命戚善宏为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0月7-9日,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军文辞去市政府副市长的请求;决定接受秦万福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请求,任命吴宣友为副院长、代理院长。
  1993年6月21-23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余秉绶为市政府副市长。8月12~14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主任程金发作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顾》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2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至1994年1月18日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1991-1994年市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97次,作出决议、决定22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0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57次。
  第二节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4年1月28-29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1995年7月24-26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6个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4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11月2-4日,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建设土地一级市场的规定和市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等情况汇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综合整治投资环境有关办法)的决议》和《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旅游发展规划)的决议》。
  1996年5月28-30日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7月29—30日,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1995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9月25-27日,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蔬菜生产、土地执法、反腐败等情况汇报,做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 1997年3月25~26日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农村卫生工作等情况汇报。9月24-25日,第二十五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1996年九江市财政决算的决议》。
  1998年9月23-25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抗洪抢险、农业生产自救、灾后卫生防疫等情况汇报。11月24—25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做出《关于调整199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199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至1999年1月6日,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汇报132次,做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3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76次。
  第三节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9年1月25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3月29-30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1999年全市春耕备耕工作、水利建设和防汛准备工作及移民建镇工作等汇报,通过对市政府《关于我市今年春耕备耕工作情况的汇报》等3个审议意见,作出《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未经批准而未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的政府组成人员不予表决的决定》。11月30日至12月2日,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七项承诺”落实与进展情况、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等汇报,通过《关于批准199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0年5月29-30日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开展深化国企改革工作等情况汇报。9月25-26日,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汇报、报告,通过《关于批准199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1年7月26~27日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法律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办法》。9月26—27日,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全市“三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及“四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等汇报,决议批准200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2年6月26~27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汇报。8月27~28日,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3年3月3-4日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开展“3-15”活动、商品质量监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等情况汇报。5月20-21日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等情况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决定》。11月18-19日,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执法检查等汇报,批准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2月11—12日,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林淼、陈和民分别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至2004年2月20日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3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汇报112次,作出决议、决定22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5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63次。
  第四节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2004年4月12—13日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公民旁听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暂行办法》。8月17-18日,第三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11月12日,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九江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2月21-22日,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
  2005年4月26-28日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等汇报。6月28~29日第十次会议接受刘积福辞去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10月20-21日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批准《九江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28日,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偿还有关事项的决定》。
  2006年2月9-10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戴长林辞去市中院院长职务的请求。3月29-30日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汇报。5月29~30日,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25-26日,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九江市200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8日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王萍为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至2006年12月1日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73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71次。
  第五节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 2007年1月30—31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5月22-23日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九江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汇报,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团到岳阳、黄石、安庆、芜湖等沿江城市考察情况。9月27-29日,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完善市政公共生活设施配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旅游等工作报告和汇报,通过《关于命名九江市“市树、市花”的决定》。
  2008年5月29-30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医疗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市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决定接受赵东亮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殷美根为副市长。9月23-24日,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2009年1月6~7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4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督查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上述4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决定接受王萍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5月25-26日,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工业园发展建设情况、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等报告。9月24~25日,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08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0年1月15日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2009年度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决定接受周锦元、甘智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5月25-26日,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9月28~29日,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11月29-30日,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市本级城建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开发情况等报告:决定接受陈坚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至2010年11月29~30日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105次,作出决议、决定2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0人次。其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152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991年1月至2010年12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经5届,即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其中,第九届任期始于1988年12月,第十三届任期于2010年尚未结束。历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一览)=]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第九届人大设置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第十届人大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其职责划入财政经济委员会;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第十一届人大设置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第十二届人大将政法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第十三届人大设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三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派出机构一、办公厅 1991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人秘科、调研科、行政科、信访科。1994年1月,增设老干部科。2002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外称办公厅)内设人秘处、行政处、调研处、信访处、会议处、老干部处。2005年8月,会议处撤销,其职能并人人秘处;增设接待处。办公厅(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l~2名。2010年7月,办公厅内设调研处、信访处升格为调研室、信访室(副处级)。至12月,办公厅内设人秘处、行政处、调研室、信访室、接待处、老干部处。
  二、工作委员会 1991年1月以前,市人大常委会已设置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2003年3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设置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设置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三、派出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庐山联络处1991年1月以前设立,为市人大常委会正处级派出机构,配置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负责与庐山管理局进行工作联系。
  市人大常委会共青城联络处2009年7月设立,为市人大常委会正处级派出机构,配置主任1名,负责与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进行工作联系。
  第四节县(市、区)人大组织 1991—2010年,全市共有县(市、区)人大12个,分别是:浔阳区人大、庐山区人大、修水县人大、武宁县人大、瑞昌市人大、九江县人大、永修县人大、德安县人大、星子县人大、湖口县人大、彭泽县人大和都昌县人大。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各县(市、区)人大组织一览)=] [=此处为表格=] 第五章主要工作第一节监督工作一、执法监督立法调研 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参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有关国家企业法、预算法、计划法、代表法、会计法、版权法、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城市规划法、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赔偿法等10余部法律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有关监督司法工作暂行条例、人大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活动,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
  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参与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公路规费管理条例、标准化管理条例、侨属企业优惠办法、征用土地管理办法、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体育经营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活动,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制定市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禁止城区丧事影响市容的有关规定。
  1999年1月至2004年1月,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参与国家民族文化保护法,省贯彻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个案监督的若干规定、发展中医药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户外广告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立法活动,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办法。
  2004年1月至2006年11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参与国家义务教育法、物权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省实施教育法办法及省征兵条例、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采石取土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规定、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测绘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立法活动,并展开相关立法调研。
  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参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和省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及防震减灾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厂务公开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水上治安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就业促进条例、财政监督条例、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活动,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制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抗诉案件情况报告制度试行草案。
  执法检查 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就森林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业法、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教师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开展对农业法、科技进步法、科技合同法、专利法、教师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药品管理法、文物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台湾同胞投资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刑法、消防法、电力法、食品卫生法、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结合开展对省食盐加碘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国防教育条例、消防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1996年5-9月,成立市“农业两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和6个分片执法检查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门执法检查小组,成效显著。
  1999年1月至2004年1月,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就人民防空法、传染病防治法、电力法、高等教育法、献血法、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全法、文物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统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档案管理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法、防洪法、房地产管理法、气象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税收征管法、工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体育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相应开展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机关侦察证和特别通行标志使用办法、计划生育条例、档案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管理条例、反窃电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就献血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土地管理法、防洪法、食品卫生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工会法、渔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文物保护法、人民防空法、律师法、农业法、会计法、消防法、职业教育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防震减灾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母婴保健法、计量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相应开展省实施防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民防空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及省集体合同条例、发展中医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先后就种子法、人民防空法、献血法、水污染治理法、义务教育法、公务员法、科技进步法、体育法、海关法、行政许可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公路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药品管理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同时就省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出版物监督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森林条例、司法鉴定条例、就业促进条例、旅游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
  二、工作监督视察调查 1991年,就依法治税情况进行视察,对继续治理“三乱”、建材行业效益、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卖粮、卖棉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1992年6月,组织5个视察组,对市属7个行政主管局、5个综合职能部门、部分工业企业和瑞昌市、九江县扶植企业发展进行全面视察。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组织专题调查:年底,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分5个视察组,分别视察庐山区和6厂1场及财政税务等单位工作情况。1993年,对市开发区总体规划、工业和生活区布置以及防洪等方面情况进行视察,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994年3-4月,就市区城建城管情况,到市城建局等7个管理部门进行视察。4月,就学校德育工作情况,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教卫生委和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专题调查:8月,对庐山图书馆、广播电视台工作情况和鸿雁公寓卫生管理、文明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开展专题调查。1995年3月,就市人大代表所提出“加大图书投入兴建九江市图书馆”意见,到市图书馆开展视察;3-4月,就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和代表所提加强血防工作建议和反应彭泽县制药厂生产劣质药品问题,进行专题调查;9月,到都昌、湖口2县部分乡村检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10月,集中视察九江人防工程。1996年12月,就市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在全市实施情况,到德安、九江、星子县和6个企业进行调查,并调阅12个县(市、区)行政部门,12个乡镇基层单位,12个各类企业和少数城、乡居(村)委会,部分学校普法总结报告。1997年3月,对彭泽、湖口、永修3县及部分乡镇农业备耕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对市新火车站建设与管理情况、白水湖城市建设规划开展视察:4月,到都昌县视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5月,对全市医疗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查;7月,到九江县视察市第八届运动会筹备工作和运动场馆建设情况;同月,开展农村广播电视发展情况、引进外资和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8月,到市旅游局和彭泽、湖口、九江、星子、浔阳、庐山等县(区)调查旅游发展情况;9月,分片视察全市26条公路改造修建情况。并就“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到浔阳区进行专题调查,就“三五”普法工作,分别到都昌、九江、星子县及市教委、市工商、国税、地矿局进行调查;10月,对修水、武宁、永修3县及其部分乡镇粮食、棉花、蚕茧收购展开专题调查;12月,视察市一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医院、五医院、中医院工作情况。1998年3月,对瑞昌铜岭古矿遗址保护工作进行视察;4-6月,对永修、星子2县血防工作开展专题检查;7-9月,相继开展市城区交通管理、义务兵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专题检查;10月,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到遭受水灾严重的开发区和浔阳区滨兴街道进行视察。
  1999年3月,就春耕备耕、水毁工程修复、移民建镇工作,到都昌、星子、瑞昌开展专题调查;同月,视察市图书馆建设工程进展情况;4月,就全市灾后防疫、救灾款物发放、学校饮食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7月与9月,两次到都昌、彭泽视察和调查中小学校灾后重建工作;11月,就全市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进行专题调查;12月,视察修水、武宁2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2000年5月,到湖口、都昌、星子、永修4县和长江干堤视察检查防汛工作;10月,到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交通指挥中心、司法局劳教所进行工作视察,到永修、星子2县调查血防工作。2001年5月,对湖口、都昌、星子、永修4县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展开调查;同月,就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调查;6月,到市区及星子、永修、德安3县就长江溃口复堤、河道挖沙整治、城市污水治理、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渔业水域保护进行专题调查;7月,与市卫生、血防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都昌调查血防工作;8—9月,围绕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调查;11月,就旅游创优活动开展调查。2002年3月,到都昌县调查血防议案经费拨付情况;7月,到市电视大学调查远程教育建设工作;8月,对全市撤乡并镇工作展开专题调查。2003年1月,到都昌县调查血防补助资金使用情况;4月,就预防“非典”,到市劳教所进行视察;5月,开展全市工业园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调查,并视察市综合工业园及永修、修水、武宁、瑞昌、浔阳、庐山县(市、区)工业园工作情况;同月,就“非典”预防工作,相继到浔阳区、湖口县进行视察;6月,继续就预防“非典”,到庐山区、九江县进行调查。同月,对都昌、修水、武宁、浔阳、庐山等县(区)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查;7月,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支付制度实施情况,到浔阳区、都昌县、瑞昌市进行专题调查;同月,到市药监局、文化局、体育局开展工作调查;11月,就再就业工作情况,到庐山、浔阳2区进行调查;12月,就市行政综合执法“执法难”问题开展专题视察。
  2004年4月,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农业专业技术推广工作,到永修、瑞昌、星子、九江、庐山、修水、武宁等县(市、区)进行专题调查;同月,就市西园片区开发改造引发群众上访相关问题,到市信访局、房产局、浔阳区政府及相关承建单位和拆迁安置小区建设现场进行调查,并协助妥善解决问题;5月,对新华社《内参选编》14期披露湖口县文桥乡移民建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专题调查;6月,与市林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就生态公益林建设,到武宁、修水、彭泽3县进行调查;7月,对浔阳区、瑞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查;9月,对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进行调查;10月,到庐山、九江、彭泽、星子县(区)及庐山管理局,就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进行重点调查;II月,开展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视察活动;同月,对德安、星子、九江县部分乡镇农民增收情况展开调查。2005年3月,就九江县狮子镇血吸虫病疫情回升,直接威胁八里湖和开发区情况进行专题调查;4-5月,就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到瑞昌、湖口、武宁、九江县(市)进行调查;5月,相继就“环保赣江行”活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市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市行政管理执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项目开展等进行专题调查;9月,就计划生育实施利益导向机制工作,到都昌、湖口、庐山县(区)部分乡镇进行调查;10月,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到德安、九江、都昌、瑞昌、湖口等县(市)和市开发区就工业园区用地管理情况进行重点调查;11月,分2个小组,对全市100个重点项目投资和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同月,就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到德安、都昌、永修3县开展调查;12月,相继对市劳动就业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进行调查。2006年3月,就开发区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产业政策及园区优惠政策进行调查。同月,到瑞昌、武宁、庐山县(市、区)调查林权制度改革情况;4月,对彭泽、湖口、永修3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查;同月,配合省“环保赣江行”活动,对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查;7月,视察九江“3+1”发展战略成果,相继就全市水产发展情况、房地产市场建设管理情况、食品药品监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查;8月,对市出口加工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同月,就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到彭泽、湖口、浔阳、庐山县(区)进行专题调查。11月.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该院破解执行难工作。
  2007年1月,到市农业、林业局,调查过去一年工作情况和了解新一年工作安排;3月,对德安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同月,到永修、德安、九江3县进行农业机械化专题调查;到市一中、同文中学、外国语学校进行市区高中教育质量调查;4月,就农村土地承包,到九江、湖口2县进行调查;就“环保赣江行”,到德安、武宁及市区相关企业调查;就九江城市规划,到市区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就中共中央、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到市“两院”及修水、武宁、都昌、庐山县(区)调查;5月,分2个组到修水、德安、武宁、九江、湖口、星子6县视察新农村建设工作。就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等情况,到共青城开发区、庐山及九江石化总厂等地调查;6月,就医疗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到浔阳区专题调查;就群众反映强烈的水表强制检测有关问题,到质监局、水务公司等单位调查;同月,组织浔阳、庐山、星子、湖口、九江5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合行动,统一时间对各自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问题展开专项调查;7月初,对市区食品卫生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共察看24家超市及副食店、26家大中小型餐饮店、14个食品生产加工点,并对16家大中小型餐饮店食用油进行随机取样抽查化验;同月,就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到武宁县3个畲族自然村进行专项调查。就食品安全生产,对瑞昌市范镇龙虾养殖基地、九江县美佳食品有限公司龙虾生产加工线进行专项视察;8月,就开展节能减排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到永修县、湖口县及市区数家企业进行调查;就全市旅游工作,到修水、永修、星子、彭泽4县调查;就扶贫开发工作,到修水、都昌2县调查。9月,组织2个调查组,分别到市国土、物价、交通、建设局,对市级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外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同月,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到浔阳区、星子县调查;10月,就国有资产清查和统一经营管理工作、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工作,开展相应调查;同月,对市城西港区建设工作进行重点视察;11月,再次视察城西港区及湖口金砂湾工业园、省重点工程铜九铁路江西段建设情况:视察湖口县4个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12月,就浔阳区小学网点布局展开调查。2008年2月,对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查,实地察看市劳教所、看守所及瑞昌市、永修县看守所:3~4月,就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分两个小组到相关厂矿企业展开调查;4月,到都昌、星子、永修、九江4县,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专题调查;同月,为调查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发展情况,召开调查会,10多家民营医院负责人到会;5月,就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到市本级及武宁县、庐山区和相关厂矿企业展开调查:6月,就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8月,相继展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情况专题调查:10月,相继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工业园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工作进行调查与视察;11月,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到市公安局和德安、彭泽2县进行专题调查;12月,先后到市卫生学校调查办学情况;到市人民检察院及浔阳、庐山、九江县(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视察;到瑞昌市地震灾区调查灾后重建工作。2009年2月,就农村饮水安全,到湖口、德安等县进行视察;同月,就“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到市三医院进行专题调查;3月,到市政府和浔阳、庐山2区及市经济开发区展开信访专题调查;4月,就水产产业化工作,到永修、都昌、九江3县进行专题视察。同月,就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到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专题调查;5月,与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到永修、德安、彭泽、湖口、瑞昌、九江、庐山等县(市、区)14家侨资企业进行专题调查;同月,就水利工作到修水、德安、星子3县进行调查;就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到共青城开发区、九江开发区、湖口金沙湾工业园进行调查;6月,相继就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企业改制、九江职业大学办学、九江电网建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文化市场管理等情况,展开一系列调查活动。其中市文化市场管理专题调查中,实地抽查网吧、旅游厅40家,歌舞厅3家,音像店4家,书报零售店4家和新华书店,召开社区干部、居民、学校教师、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座谈会多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7月,先后进行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专题调查;8月,先后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教育质量问题、不良金融债权转让问题专题调查;9月,对九江城市项目建设进行重点视察;10月,就社会保险工作,到修水、武宁2县调查;就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和九江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项目退城进园工作进行专题调查;11月,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和检察院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调查,先后到都昌、武宁、浔阳县(区)法院、检察院实地察看;同月,就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到彭泽、庐山县(区)进行调查:12月,到湖口、德安县等地,就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视察。2010年3月,到上港九江公司、江氧和九柴社区视察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到八里湖视察市城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同月,还就气象防灾减灾,到都昌、永修、星子3县进行专题调查;4月,就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到修水、武宁、永修、彭泽、湖口、星子6县进行专题调查。就教育均衡发展,到庐山、星子、彭泽3县(区)进行专题调查;5月,相继就法院、检察院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国民收入分配问题、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情况、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展开调查。6月,就生态渔业发展,到都昌、永修、九江等县进行专题调查;7月,就工业发展,到湖口、瑞昌县(市)和市属5大企业集团、11家驻市企业视察与调查;9月,就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到永修、德安、湖口3县进行专题调查;同月,先后就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节能减排工作等进行专题调查:11月,先后就市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星子县等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开发,市本级城建项目资金(含政府融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查;12月,先后就武宁、九江县“两区”建设和市“百件为民实事”工作进展进行专题视察。
  述职评议 1993年8月31日至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组,分别到市经委、文化局、水产局,听取市政府组成人员作述职报告,进行评议视察。
  1994年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大会,向市十届人大以来常委会任命的45名市政府各委、办主任和各局局长颁发任命书,要求被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汇编成册,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和评议的依据。年底,对本届先后任命的48位政府组成人员在今后4年任期内分批进行述职评议作统一安排,拟每年四分之一书面述职,每年评议3-5人。1995年9月25-27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市人事局、乡镇企业局局长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1996年5月8-9日,召开首次全市述职评议工作经验交流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选任联办主任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5月,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编印《九江市述职评议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汇编》,常委会党组通过对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比较统一规范的述职评议方案:6月5日,专题向市委报告,得到重视和支持,6月24日,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市“一府两院”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进行述职评议的方案》。
  2000年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9月始,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并制订《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工作方案》,设立评议办公室;9月中旬,组织3个评议小组,分别到市经贸委、市教委、市环保局,对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展开调查,征求群众意见。11月28~30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市经贸委主任、教委主任、环保局局长3人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2001年5月29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听取市经贸委、教委、市环保局负责人就述职评议后整改情况专题汇报:同年1 1月,组织3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成3个评议工作小组,对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3家工作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此后,多次组织力量对3家单位落实评议意见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安排时间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要求3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转变作风,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2002年9-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水利局1999年以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开展评议,通过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充分肯定其工作成绩,针对性地提出应重视中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加固维修等8条整改意见,市水利局根据评议意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004年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的办法》。2005年4月26-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开展对市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副职全面测评。8-9月,组织3个评议小组,重点对市发改委主任、市人事局局长、市外侨办主任2004年以来履职情况展开调查,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和老干部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测评;听取3家单位分管领导、县(市、区)相对应基层单位领导和市人大代表意见,对3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门审计。12月21-2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上述3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和开展测评以来整改情况汇报。2006年3月29-3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副职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施行。根据这一法规的相关规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自本届始,停止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
  第二节代表工作一、组织活动 1991年1月22日,组织在市省人大代表第二、三小组在市区视察基础教育及街道居民关心的事项;2月4日,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市人大代表进行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前视察;4月始,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主任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15日由正副主任轮班接待来访代表;11月上旬,召开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就教育、治安等工作对浔阳区三里街居委会、官牌夹派出所进行视察;下旬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驻会委员分组走访12县(市、区)市人大代表,至12月上旬,共走访代表251人,占本届代表总数75.84%。同年始,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992年2月中下旬,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会前视察;3月17日,第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对1991年度市代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19名优秀代表和8个先进代表小组进行表彰;11月下旬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驻会委员组成6个组,走访12县(市、区)市人大代表,至12月上旬,共走访代表165人,占本届代表总数41.04%;12月,组织市直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分5个组进行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会前视察。1993年11月5日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驻会委员分6个组,走访各县(市、区)市人大代表,至12月上旬,共走访代表338人,占本届代表总数80%。 1994年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代表活动的通知》,随后就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到永修县调研;4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实行主任接待代表制度,规定从4月20日(星期三)开始,隔周星期三为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负责接待和处理市十届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10月初,组织市人大代表6人到庐山视察,听取庐山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及饮水管理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如琴湖卫生管理情况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情况;11月2-3日,全市代表联络暨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召开,市直各代表小组组长及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共70余人出席会议。1995年7月24-26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十届市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9月25~27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10下旬至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驻会委员分成6个片组全面走访市十届人大代表,共走访代表288人次,走访面70.2%,归纳整理代表建议和意见47条;12月,组织在浔生活与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市邮电局、供电局、财政局和电力、纺织企业进行视察。12月下旬,召开市直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1996年1月3-5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直人大代表在正、副主任带领下,分12个组,全面走访市十届人大代表。归纳整理走访代表和代表视察中反映的意见、建议50条;11月26-28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2月3-4日,组织在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八届人大代表20人在市区开展视察活动,重点视察市劳动局、新光集团总公司、浔阳区、庐山区和九江纺织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同月下旬,召开市直十届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1997年3月18日,组织市人大代表对九江新火车站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视察;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委办组成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下,分别到12个县(市、区)全面走访市十届人大代表,并结合进行视察活动,归纳整理意见和建议50条;lI月26-28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998年10月2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市区遭水灾严重的开发区、浔阳区滨兴街道;12月8—11日,组织在浔全国人大代表和市直省九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先后到永修灾区和市电信局、邮政局、劳动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国棉一厂等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视察了解灾后生产自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情况。
  1999年5月26-27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9月16-17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1月22-26日,组织在浔部分全国、省九届人大代表对市区和武宁县进行视察,全国人大代表梅美华,省人大代表程金发、瞿兰香等20人参加视察活动;11月30日至12月2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00年9月13-16日,部分市人大代表与市人大政法委组成调研组,就人大工作到都昌、彭泽进行调研;12月11-12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九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情况进行视察;12月20日,组织市人大代表10人视察市人防重点工程,并就人防法宣传、人防工程建设、防空设施管理利用提出视察意见和建议。2001年3月26-27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11月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九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视察。当年,各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均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2002年7月3-11日,部分在浔省、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就警察法实施情况,先后到浔阳区、庐山区、瑞昌市公安局及市公安局大桥分局及其所属4各基层派出所、2个刑警中队、1个交警大队视察,抽查相关案卷132份,并结合省人大评议省公安厅工作有关要求,征求人大代表对省、市公安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03年5月底至6月初,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湖口县、九江县、庐山区等地对防治“非典”工作情况进行视察;6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县(市、区)组织所在地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7-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旅游市场执法大检查和对市旅游工作进行评议活动;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十届人大代表到九江调研,评议省新闻出版局工作:II月24-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直单位和在浔阳区、庐山区工作和生活的全国十届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2月12-19日,省选举的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到九江进行集中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陪同视察;同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市人大各委办工作人员分成12个小组,走访在县(市、区)工作和生活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各走访小组组织所在地市人大代表听取县(市、区)负责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部分企业和重点工程,并对县(市、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00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设主任热线电话,以密切人大代表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便于代表快捷反映民情民意;4月中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贯彻实施献血法执法检查;6~8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区)组织所在地的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政策落实,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执行,主攻民营经济、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小水利建设,环境保护和社区文化市场建设等内容进行视察;12月13-17日,在2位省十届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召集下,组织市直单位和在浔阳区、庐山区工作与生活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届人大代表,就2004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执行、“三农”问题、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视察;同月中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织驻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6个走访小组,走访县(市、区)工作和生活的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同月23~24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庐山区、永修县、湖口县人民检察院视察。2005年6月20-24日,省十届人大代表九江代表团一行10人到鹰潭市开展为期5天的异地集中视察;同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新阶段、新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意见》,通过《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11月15-1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分成2个小组,对全市100个重点项目投资和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其间,听取市发改委对全市100个重点项目投资与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市区老鹳塘污水处理厂、0901工程、唐龙工业城、武宁下坊水电站、中国五矿香炉山白钨综合开发项目、修水新城区庐山南路二期工程、昌河配件、阳光温泉度假村、鄱阳湖风电基地、铜九铁路、鄱阳湖大桥、九江万德科技有限公司、金砂湾钢铁公司等项目;12月1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2006年1月6-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驻会委员分6组走访12个县(市、区)市十二届人大代表;4月10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区主要路口,视察“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开展情况;10月25-2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7年3月27-28日,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市2007年市级重点部门预算草案专题审查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对市农业局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4月25-27日,部分全国十届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到九江进行民事审判工作专题调研;5月7~11日,组织市人大代表分别到修水、德安、武宁和九江、湖口、星子6县视察新农村建设情况;7月19日,组织在德安的14名省、市人大代表座谈,就如何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大局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结合本职岗位发挥代表作用问题展开讨论;9月24-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德安县代表团组织的市人大代表在德安、共青开展的集中视察活动;10月29-31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2008年2月24-27日,在江西工作或生活的9名全国人大代表到九江,在市长王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陪同下,就“抗冻救灾”进行专题视察:3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6月21-22日,在江西生活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到九江,就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26-27日,组织4名省人大代表、18名市人大代表,就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活动;7月4-10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市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和都昌、武宁县进行执法检查:10月29-31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永修、九江、星子3县就农业产业化进程进行调研。11月4日,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换届以来全市代表工作,对下一阶段代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1月5-7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公安局和德安、彭泽2县视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1月6日,部分省人大代表到都昌县视察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电投江西新能源矶山湖风电场;1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试行)》《市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试行)》《九江市人大优秀议案、代表建议评选办法(试行)》;12月10一11日,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和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视察;30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督察组,对市政府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督察。2009年5月5~8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情况,先后在市有关部门和瑞昌市、庐山区进行重点检查;6月8-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九江视察生态工业园建设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府市长曾庆红,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作为成员参加视察活动;6月,组织代表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42个调研课题,开展领题调研活动。年底对部分优秀调研文章进行汇编,从中评选17篇文章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彰:7月6-8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后,实地查看市公安、卫生、房产局和扶贫办等7家单位;9月9日,组织省、市代表共12人就鄱阳湖采砂统一管理工作进行视察。24日上午,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三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11月17-18日,组织在浔省、市人大代表32人,分成3个小组,对市政府2009年民生工程93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会,实地查看23个民生工程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6个;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战工业2000亿企业人大代表座谈会。同年,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将57名省、市人大代表调研文章汇编为《策路》发行。2010年3月29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群众反映市裕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信访调查;4月6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郊华裔陵园、马宿岭公墓区和贺嘉山陵园公墓区,就禁止塑料花进公墓区进行专题视察;5月19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调研;7月6~9日,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先后听取市政府和武宁、彭泽县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庐山区创业孵化基地、九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彭泽县人力资源市场、英皇制衣有限公司、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武宁县白石岭社区等单位;19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督查组,到市房产局就有关房产、环保、执法等问题的建议与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9月13日,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城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及“放心食品工程”落实情况进督查,并先后视察江西美庐乳业有限公司、市宜湘浔米粉加工厂、联盛九九超市和江洲菜场等企业:10月12-15日,在赣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到九江视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市委副书记张学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殷美根等陪同视察调研或出席汇报会;20日,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星子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出席会议并讲话:11月1-5日,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市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修水县和浔阳区,听取县、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修水县马坳、义宁司法所,南崖、百汇社区,浔阳区甘棠司法所、白水湖街道余家垅社区实地视察;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集部分省人大代表到九江,对江铜集团公司40万吨铅锌冶炼一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星火有机硅项目等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市委书记钟利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陪同视察;19日,组织市人大德安代表团一行,对德安县、共青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29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市“放心食品工程”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视察。
  二、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1991年3月,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4件,经审议,其中23件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此外,另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合计建议、批评和意见87件。会后,转交市“一府两院”办理,并于5月召开全市办理建议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自始至终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有关科教文卫方面议案l件办理完毕,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分类为96件,解决或部分解决32件,占31.3%;正在解决35件,占36.5%:因条件和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29件,占30.2%。1992年3月,转办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8件。会后经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议案得到部分解决。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分类为77件,其中已解决或部分解决44件,占57.0%;正在解决25件,占32.5%;-时难以解决8件,占10.5%。1993年2月,转办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5件,经跟踪督办,至规定期限,已解决或部分解决21件,占24.7%;正在解决33件,占38.8%;-时难以解决31件,占36.5%。
  1994年2月,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12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分类整理登记,交“一府两院”办理。3月,市政府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会。9月下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1995年2月,转办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8条,配合市政府召开交办会议,6月,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9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1996年,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5条,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2月12日交市政府办理。1997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委办负责人会议,研究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4月,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7月15日-8月4日,对教育、卫生、文化、城建、公安、工商、体改委、土管局等12个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1998年2月,转交市政府办理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9件,同时转市政府办理的还有市人大代表走访视察意见50条。市政府及时进行整理和分类,按其内容和分管口,分别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共32个单位办理。由于防洪任务重,防汛时间长,对办理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使办理工作完成时间在总体上较往年略迟,但基本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从办理结果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2件,占3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6件,占44%;-时难以解决11件,占19%。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比例较往年有一定幅度提高,代表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代表走访视察意见,市政府特意将每条整理分类给各承办单位,下文要求按人大会议期间所提建议一样办理,一样正式文函答复。
  1999年,交市政府办理的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65件。市政府收到后,及时转给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驻市有关单位共62个单位承办。随后,市人大常委会逐单位逐件进行跟踪督办。规定时限内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7件,占34.6%;正在解决84件,占50.9%;难以解决24件,占14.5%。当年,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选任联工委督促办理的代表议案1件,即12名代表所提“城区行政区域界限不清,社会管理责任不明”议案。经与市政府办公室协商,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同年12月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汇报。2000年,转交市政府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3件。市政府交由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驻市有关单位共62个单位办理。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3件,占43.1%;正在解决57件,占46.3%;-时难以解决13件,占10.6%。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后,转交市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1件,经督办,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48件,占47.5%;正在解决48件,占47.5%;难以解决5件,占5%。
  2004年2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所提建议171件(包括由议案改为建议45件)。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在对所有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后,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同时,按照建议的分类,分别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传阅,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掌握了解对口联系单位办理建议情况。对承办单位的办复件,做到逐件登记抓落实。对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及时和市政府、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办复,直至代表满意为止。7月6-16日,市人大、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执法局、庐山区政府、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承办建议工作进行重点督查。9月底,全部办理完结。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75件,占44%;正在解决75件,占44%;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21件,占12%。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2005年,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55件,走访市人大代表时收集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共208件。及时组织交办。为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一一寄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问卷测评表》,收集和掌握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意见。在办理工作中后期,与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市人大推出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办参与督办新举措,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督办内容不同,分批次参与督办活动,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和秘书长都按各自的分工,选择1-2件建议为参办件,直接协调,督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至规定期限,已经解决76件,占36.9%;正在解决100件,占48.5%;不能解决30件,占14.6%。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2006年,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8件,走访市人大代表时收集到建议、批评和意见25件,共183件。分类整理、编号登记后,转交给“一府两院”办理。在办理工作中后期,与市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等领导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人员,按照督办内容不同,分批次参与督办活动。183件建议办理结果,已经解决73件,占39.9%;正在解决91件,占49.7%;-时难以解决19件,占10.4%。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5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42件,共217件。经分类、编号登记,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交办,并协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代表建议交办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召开前,改变往年代表在大会期间临时填写议案、建议的做法,提前把议案专用纸和建议专用纸寄发给每一位代表,动员代表倾听民声,围绕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一次会议已经办结的4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有2件建议因代表不满意“回炉”重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使代表满意、群众满意。2007年3月5~7日,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跟踪督办。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到市建设局就代表”关于加强对市区居民用水表计量检测”等建议进行督办。此外,对市公安局、教育局、房产局等14家单位承办的86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将所掌握的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向相关单位反馈,对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答复不够具体等问题进行指正,明确办理要求。同时,从二次会议开始,市人大常委会还选出一部分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各选择1-2件亲自督办。当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的10件“民生”建议相继得到落实,取得良好实效,引起部门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这一做法,先后引起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重视,《人民网》《人民代表报》《时代主人》等多家新闻单位对市人大常委会做法及成效予以宣传和报道。2008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6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处理的42件,共188件。经登记、整理、分类后,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交办。7月中旬,对市卫生局、教育局、国土局等5家承办单位进行专项督察活动。在总结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经验基础上,把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定的11件代表建议,提前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提高承办单位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建议办理质量。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亲自督办下,11件重点建议反映问题相继得到解决。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首次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书面整理后交“一府两院”进行书面答复。同时将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汇编。依据《市人大优秀议案、代表建议评选办法》,在代表和承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并表彰20件优秀代表建议。2009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3件。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督办。于7月中旬对市建设局等8家承办单位进行专项督察活动。在总结2008年督办重点建议经验基础上,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定的17件代表建议,提前行文市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承办单位,促进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下,使17件代表多次提出、难以解决的一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依据《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在单位自评和代表联评基础上,评选10个先进承办单位、10名先进个人、20件优秀代表建议。
  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55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办理的28件,共183件。3月,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会议总结回顾2009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彰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并就2010年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交办后,及时跟踪督办,并采取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市人大、政府、政协3家联合督办,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归口督办等形式保证办理质量。7月,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于市政府三楼召开联席会议;8月,召开督办情况汇报会议;9月,又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办理进程。
  三、学习培训 1992年5月,邀集市直单位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学习座谈代表法。9月,在代表中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1995年,根据换届后新代表多的特点,将宪法以及组织法、代表法等6法1细则编印成册发给代表,向代表赠阅《江西人大工作》《九江人大工作》等学习材料,为代表学习法律、履行职责提供条件。同年,组织法选举法修改后,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翻印,寄送代表学习。1996年,继续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创先争优活动,有5个先进代表小组和21名优秀代表受到表彰。同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法知识竞赛,获一等奖1名、优秀奖1名、组织奖2名。
  1999年,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制发代表证及代表通讯录,按照便于工作的原则划分代表小组,协助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学习和活动提供条件。两次召开市直代表小组组长会议,以会代训进行代表履职培训。2000年,坚持寄发《中国人大》《时代主人》《九江人大工作》等学习材料,不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2001年,专项下拨市代表活动经费,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2004年6月30日至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省十届人大代表和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省人大代表33人,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37人参加培训班学习。2005年,创办《知情知政》不定期刊,分发给市人大代表,以便代表了解政情社情。2006年8月,编印《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百问》,帮助市人大代表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行权履职的基本知识。
  2007年5月,编写《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分发给每个代表。手册分法律法规政策篇、工作篇和知识篇3个部分,全面介绍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知识。7月29~31日,举办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培训班。各县(市、区)50余名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和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负责人参加培训。2008年4月27~29日,举办全市基层市人大代表培训班。100余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着重从如何提高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如何做好大会审议发言,如何在闭会期间行使代表职权3个方面展开,采取领导讲学、专家辅导和代表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15~19日,新任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九江举办,全省各地180余名新当选的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培训。2010年5月12-13日,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永修县举办,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和驻赣解放军、武警部队的17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培训。
  第三节学习宣传一、教育学习 1991年3月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市人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1992年1月始创办《九江人大工作》,宣传人大理论,反映九江人大工作。1992年9月,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来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选手,经竞赛选拔组成九江代表队于10月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获荣誉奖。
  1994年3月25日,与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4月1日,与市科委联合召开科技法律法规座谈会;9月12日,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40周年报告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九江军分区及市直各机关单位近千人参加报告会:10月20日,与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联合举办“九江环保行”知识竞赛活动。同年,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40周年,组织全市人大系统人大知识电视竞赛,并派员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全省人大知识竞赛三等奖。1995年3-4月,在市委党校分3期举办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参加学习的人员有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分管人大工作的副书记、乡镇人大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主任等;5月26日,举行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传达学习乔石、曹志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讲话和毛致用在全省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处主任座谈会讲话。1996年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金发参加市国税、地税局在市区烟水亭广场开展的税务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6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培训学员177人,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5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108人、专职副主席45人,街办人大联络处主任或干部2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主任或干部15人;10月8日,与市科委联合举办学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座谈会。1997年1月4日,市委书记熊承忠到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座谈会,讨论经济工作发展思路;4月7-19日,在九江县委党校举办2期全市乡镇人大专职秘书培训班:6月12日,主办全市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共有15个队参赛;8月27-28日,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席会议。1998年3月24日,召开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9月23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集体学习《江西省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28日,在烟水亭广场举行献血法宣讲活动。
  1999年1月25日,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集中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6月2日,在烟水亭广场举办宣传《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办法》活动;9月3日,会同市卫生局举办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文件学习班:10月28日,市人大机关召开“三讲”教育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松生作动员讲话;12月12日,召开“三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上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省委巡视组派员到会指导;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总结大会,通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整改进行具体部署。2000年1月10^一2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进入第一阶段即思想发动、学习提高阶段;2月1—25日,进入第二阶段,即自我剖析,听取意见阶段;2月26日至3月6日,进入第三阶段,即交流思想,开展批评阶段;3月7~16日,进入第四阶段即认真整改,巩固成果阶段;5月18日,为学习掌握《江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个案监督的若干规定》立法思想和基本内容,举办学习上述2个法规的法制讲座:5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分2期培训乡镇人大干部.11个县(市、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共20余人参加学习;6月7—8日,召开全市人大政法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座谈会精神。2001年8月17日,召开实施《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办法》动员大会。2002年7月上旬至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分2期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来自11个县(市、区)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共190余人参加学习;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动员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关爱困难群体;11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30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全市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12月29日,召开安全生产法宣讲会议,邀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宣讲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2003年4月2日,举行贯彻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探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7月4日,市人大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讲座。
  2004年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精神,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宪法座谈会;6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座谈会;16日,举办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听取讲座;9月14日,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周年座谈会。会议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周年历程,总结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畅谈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5年6月24日至8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新阶段、新发展”大讨论活动;10月25日,举行“两个规范”教育活动动员大会;11月4日,举办公务员法讲座;14日,召开行为规范教育第一阶段小结暨第二阶段部署工作会议:12月2日,举行机关行为规范教育民主测评活动。2006年3月20日,机关举行“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动员大会:5月15日,举行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6月2日,举行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测评活动。7月24日,举行“推进‘3+1’我们怎么办”活动动员大会;10月31日,召开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II月2~3日,举办监督法学习班。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市“一府两院”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
  2006年12月27日,举办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座谈会;29日,会同浔阳区人大常委会在烟水亭广场开展监督法宣传活动,现场向市民群众宣讲监督法。2007年1月19日,召开“建设新九江,我们怎么办”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3月21~22日,举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7月19日,举行各委办办公室人员会议,学习档案管理相关知识;IO月22-24日,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181个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主任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负责人参加培训;29日,召开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动员大会。2008年1月30日,举办学习物权法知识讲座;3月21日,举办“求科学发展之真,务项目建设之实”主题教育活动: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暨城乡规划法讲座;4月25日,牵头组织全市公、检、法、司系统联合举办“优化法制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演讲比赛,共有3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5月30日,举办行政许可法讲座;6月30日,举行迎“七一”演讲比赛;9月24日,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知识讲座:10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长到内蒙古、安徽学习考察体会讲话精神;II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题辅导知识讲座。
  2009年2月13日,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市人大机关效能年活动。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委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3月27日,组织市人大机关及浔阳区、庐山区人大干部集中收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所作《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把握的四个问题》专题讲座;3月30日,邀请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举办《国际金融危机现状及对策》专题辅导讲座;4月16日,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座谈;27日,召开“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争得九江应有地位”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段动员大会;5月25日,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咨巡办举办土地管理法专题辅导讲座: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5日,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转段动员大会;7月28日,邀请九江学院教授举办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9月1日,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满意度测评大会。16日,举办全市人大系统“长运杯”“迎国庆,话赶超,争进位”演讲比赛和“红歌大家唱”卡拉OK赛系列活动;9月24日,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讲座;10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11月19日,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此次考试有机关厅级领导9人,处级领导19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7人: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健康保健知识》专题讲座。
  2010年3月25号,举办公路法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常委会委员听取讲座;3月26日,召开“学沈浩、下基层、干实事”活动动员大会;4月16号,举行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动员会;6月30日,邀请市委党史研究室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主讲《九江红色历史回眸》主题党课;7月28日,九江学院教授应邀到市人大机关作《推进新型城镇化暨中心城区决战200亿城建项目》专题讲座;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举办消防知识专题讲座;9月28日,举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知识辅导讲座:11月30日,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题报告。
  二、理论研究 1991年3月,派出3人出席在四川自贡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七次会议,并提交论文《浅谈地方人大实施司法监督的几个问题》;5月,派出3人出席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16城市人大研讨会第五次会议,并提交论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实现有效监督的思考》;8月,派出3人出席在吉林辽源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八次会议,并提交论文《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1992年5月,派出3人出席在湖南岳阳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九次会议,并提交论文《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工委作用》;9月,派出3人出席于陕西宝鸡、咸阳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十次会议,并提交论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同月,派出4人出席在山西太原召开的全国16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六次会议,并提交论文《依法履行职权,服务经济建设》《紧握基本路线,力促经济发展》。当年始,编印《九江人大工作》。
  1994年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第二轮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11月17~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理论研讨会暨人大工作座谈会。会议回顾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探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理论问题。会上对撰写优秀论文的作者予以表彰。当年,在省人大理论研讨会上,全市有7篇论文入选。1995年,4次派员参加全国16城市或20城市人大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同100多个城市保持相互交流有关资料等经常性的联系。1996-1998年,加强同外地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同100多个城市相互交流资料。多次派员参加全国16城市或20城市人大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1999年,派员参加全国16城市和20城市人大工作交流研讨活动。2000年,同外地100多个城市建立交流资料联系,派员参加全国16城市和20城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主办16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十四次会议。2001年,组织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理论辅导讲座和形势报告会,收看重要会议实况,联系实际开展讨论,交流学习体会。2002年,在代表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开展纪念活动,组织稿件参加省人大主办的征文活动。2003年10月15日,在湖口县召开华东、华南、东北、西北15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紧扣“九江要崛起,人大怎么办?”主题,撰写40多篇调研文章在学习专栏上展出。6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积福《学习贯彻宪法推进依法治市,为九江率先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副主任万吉光《坚持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加快九江经济发展》、周锦元《人民选我当代表,我为人民谋利益》相继在《九江日报》发表。同年,副主任胡春如《以四个创新推动新时期人大工作》在《时代主人》发表。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两新”大讨论活动中,要求干部职工除研讨市委提出的讨论专题,还要就人大如何在促进“新阶段、新发展”中发挥作用进行深入探讨,规定每1名工作人员读l本书、写1篇研讨文章、提1条合理化建议,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两新”大讨论文章汇编成《学与思》1书。同时,出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规定调研任务,制订激励措施。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一些重大问题、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审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映人民意愿的调研报告。当年编发《调研参考》。
  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时代主人》发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论文6篇,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做新型人大干部建新型人大机关》《做到三个“对接”不断强化监督》《自觉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相继刊登在《时代主人》2007年第二、八、十二期。2008年6月,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42个调研课题,开展领题调研,并在同年底对部分优秀调研文章进行汇编,从中评选17篇文章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彰。同年,市人大机关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研讨文章8篇,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增强三种意识当好人大代表》等4篇论文相继被《时代主人》、省人大信息网、九江新闻网发表。2009年,为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论文征集工作。共征集论文184篇,经初筛、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优秀论文19篇,其中九江《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探析》《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权威——对加强新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依法监督工作的思考》《浅谈如何发挥人大信访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3篇论文获优胜奖。同年12月,将人大代表调研文章选编成集,定名《策路》付印发行。2010年5月28日,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共评选出19篇优秀论文,市人大常委会推荐的作品中共有4篇获三等奖;8月4-5日,派员出席在黑龙江大庆举办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提交论文《增强监督实效激发工作活力》获二等奖。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举办《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征文活动,市人大《增强监督实效激发工作活力》收录其中。
  三、新闻报道 1991年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金发主持召开市和驻市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研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报道,1993年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表彰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作品和优秀通讯员,全市有50多篇新闻作品获奖。 1994年4月23日,召开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11月,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暨优秀通讯员表彰会,共评选优秀单位2个,《九江人大工作》新闻作品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通讯员21名,鼓励奖3名。当年,各级报刊采用全市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稿件400多件,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通讯报道先进单位。其中新闻稿《市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视察夜市》《我以青春染宁红》获第三届省人大好新闻评选三等奖。同年,和九江电视台共同举办“公仆访谈录”专题节目,将政府组成人员各自任职期间的目标及措施通过电视告知全市人民。1995年年初,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对新闻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报道提出新要求。当年,组织“全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稿件初评推荐工作,其中有2篇作品分别获得一、二等奖。1996年11月,召开1995-1996年度全市人大宣传报道表彰会,共评选出优秀单位2个,《九江人大工作》新闻作品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优秀通讯员20名。1997年,在市直新闻宣传单位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人大代表的事迹和各县(市、区)人大工作经验都得到较为充分报道。1998年,组织每年一次的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稿件初评推荐工作,其中有10多篇稿件获奖。
  1999年6月24日,举行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属新闻单位介绍开展人大宣传报道的做法和经验。会议对1998年度人大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都昌、湖口、武宁、瑞昌4县(市)人大常委会和13名个人获得表彰。同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加强同市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作,开展“公仆访谈录”等专题宣传报道活动。2000年,在新闻单位支持协作下,及时通报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其他重大活动主要内容。报道内容有拓展,形式有创新,数量有增加。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要求,促进人大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省人大工作宣传报道“好新闻”评选活动中,市送评3篇稿件均获三等奖。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直新闻单位在开展人大工作宣传方面加强指导,及时通报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其他重要活动内容。组织评选全市宣传人大工作优秀通讯员活动。在全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中,所推荐稿件有5篇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各地围绕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代表法颁布10周年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及其相关报道,扩大人大影响。
  2004年3月26日,《九江人大信息网》开通,栏目包括:新闻中心、人大概览、领导之窗、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县区信息、领导讲话、法律库、人大刊物;7月26日,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办公厅各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出席,邀请市委宣传部及九江日报社、九江电视台、九江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2006年,在九江日报开辟“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市”专栏。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九江市人大宣传调研工作暂行规定》。
  2007年3月,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对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行全面部署。当年8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在《九江日报》开办人大监督专版,每2月1期。2008年9月9日,举行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宣传工作会议;同月26日,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在星子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办公室主任和新闻报道骨干通讯员参加会议;10月,制订《九江市人大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同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在省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37篇;12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获奖作品揭晓,新闻稿《九江人大常委会主任督办重点建议成效显著》《九江浔阳区:代表公示牌架起选民与代表“连心桥”》获三等奖。2009年6月23日,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会同市供电公司举办市“供电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出特等奖l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1篇;8月,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结果揭晓,共评出获奖作品52件,市人大常委会推荐的9件作品中,《一条建议破解“村官”多年难题》获二等奖;《彭泽农民工章艳玉当选省人大代表》《九江市人大首次将代表的口头意见建议转交办理》《代表活力源于制度创新》《带着责任和感情履职》《成事之道谋事之基转变作风之本》5篇获三等奖。当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29篇、省级59篇、市级266篇。2010年1月12日,省8家新闻单位组团采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4月9日,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暨“赣基杯”好新闻评选表彰大会,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4件,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9篇,优胜奖4篇:7月,在省第十九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作品中,《杜绝给审议意见打“白条”》获一等奖;《一纸审议意见“破冰”历史遗留问题》获二等奖;《九江副市长“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修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设立迟到席》《让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为有源头活水来》《看变化鼓干劲赶超发展正当时》5篇获三等奖;8月18日,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半年调度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和骨干通讯员出席会议;21-2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2009年度全市人大好新闻优秀作品获得者和优秀通讯员、县(市、区)骨干通讯员到湖南、广西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当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5篇,其中国家级181篇、省级36篇、市级278篇。
  第四节信访督办一、九届人大信访督办 1991年4月始,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当年接待群众来访97人次。1992年,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至199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822件,接待来访132人次。来信来访多数属申诉或反映个人某些要求,也有少数控告、举报件。接访后,及时转办督办,或自行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然后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对个别长期申诉得不到解决的重大案件,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与司法部门直接接触,查明情况,复查结案,使31件案件改变判决或处理决定;有些超期审理案件,得到较快审结;多数案件经审判机关复查,事实清楚,使用法律适当,维持原判,即对申诉人进行息诉服判教育,维护法律尊严。
  二、十届人大信访督办 199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68件,接待来访139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39件,接待来访100余人次。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市区有非法客运现象,要求主管部门取缔,保证客运市场正常运转;反映庐山乱埋乱葬,毁坏山林现象严重,请求市人大对这一行为加以制止。上述来信来访均得到妥善处理。199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72件,接待来访144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湖口县城建局擅自将水库视作垃圾场,破坏水利资源,影响农业生产,损害村民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止:反映市十届人大代表彭泽县马当镇吴家贤身患癌症,家庭生活困难无法解决,希望人大给予解决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上述信访,均及时解决。199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55件,接待来访126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52件,接待来访1 13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修水县三溪桥镇灯头村干部毁田建房违法行为,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反映永修县人民法院已判案两年多得不到执行,请求人大监督法院依法执行。经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办督办,上述案例均获妥善处理。199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4件,接待来访98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52件,接待来访113人次。重点信访案例有:反映修水县路口乡新街路口测量不能定位,造成滥拆群众房屋事件,引起群众不满,要求督促上级政府部门到实地视察解决;反映市银座歌舞厅从事不正当经营,拉人宰客,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严肃查处。均协调解决。199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26件,接待来访92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修水县竹坪乡政府增加农民负担;反映庐山区新港农民违章与湖口县石钟车队争客源,甚至堵路伤人,要求人大督促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经督办,均得到解决。
  三、十一届人大信访督办 199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29件,接待来访106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85件,接待来访150余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全国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徐京发长年劳累,患病住院,导致生活困难,要求解决部分医疗费用;部分参加过抗美援朝复员军人反映单位收个人“两金”不上交社保局,导致退休后养老金无着落,请求人大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上述案例在市人大督办下,均妥善解决。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共接到群众来信189件,接待来访152人次;市人大政委会共接到群众来信109件,接待来访220余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反映湖口县武山垦殖场新任领导无任何理由停发退休工资,导致30多名退休职工养老金无着落;修水县250名矿工反映矿区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导致矿工普遍患硅肺病,希望人大督促政府予以解决并增加伤残人员医疗费及生活费。上述案例,经市人大督办,均得到处理。200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20件,接待来访189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68件,接待来访430余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部分老红军、退离休干部反映,定点医保给看病就医带来不便,接访后,及时协调予以解决;九江啤酒厂1000多名职工反映,该厂厂长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吃喝玩乐,造成该厂亏损3.2亿元,情节恶劣。在人大监督下,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并依法予以处理。200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56件,接待来访233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203件,接待来访540余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九江县沙河乡天坡村村民反映,该行政村综合开发区土地利用及房产开发,严重侵害村民利益;修水县三都镇洋湖村村民车学林反映,在民工出勤修建公路时因工受伤,双眼失明,丧失劳动能力,希望政府依据残疾人保障法,解决生活补贴问题。在市人大监督下,前案九江县政府在市人大监督下,查明真相并进行相应处理,村民征地款已落实到位,手续不全的,亦责令停止开发经营,限期整改。后者在市人大监督下,修水县人大对其进行了解并给予解决。200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71件,接待来访245人次;市人大政法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40件,接待来访596人次。重点接访督办信访案例有南昌县塘南建筑工程公司反映,星子县桃花源景区管理处拖欠其工程款146万余元:群众反映信华集团采取动用黑社会势力强行拆迁。接访后,前案在市人大监督下,星子县政府答复,将每年借给桃花源风景区管理处10万-20万元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另外有几家投资商准备在桃花源风景区投资,开发资金一到位,立即还清拖欠工程款。后案影响恶劣,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批示,市政府有关部门着手对事件进行查处。
  四、十二届人大信访督办 200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24件,接待来访196人次;市人大内司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30余件,接待来访150余人次。7月26日,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办公厅各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会议。经市人大接访督办的信访重点案例有:九棉二厂、三厂退休工人集体上访,要求市政府尽快规范指导国企改制,确保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市人大受理后,交由办公厅及时拿出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及时与市政府沟通情况,做好群众稳定工作。九江炼油厂协调解决的143名职工与石化厂劳动纠纷案久拖不决,市人大受理后,由办公厅负责与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沟通,督促政府出面协调,终得到妥善解决。200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45件,接待来访221人次;市人大内司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63件,接待来访120余人次。同年1月5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信访条例,自5月1日始施行。明确人大信访工作侧重于监督、处信、接访、转办,督办是人大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经市人大接访督办的信访典型案例有:某县1公安干警举报该县公安局领导以罚代刑,枉法放人,导致正义不得声张,引起受害人强烈不满。市人大得到举报,及时进行监督,使该案处理很快得到纠正。九江县粮油质检站2名退休干部因退休养老金问题3年内频繁上访,市人大接访后,与九江县人大常委会沟通,督促相关部门按国家政策和法规办事,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0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19件,接待来访185人次;市人大内司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51件,接待来访100余人次。同年始,通过加大对信访条例学习贯彻,将信访工作纳入常委工作议事日程,安排领导分管信访工作,重点解决矛盾突出的难点、热点问题。经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信访重点案例有:南昌某群众反映,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某审判员徇私办案,接访后,及时转办督办,在人大监督下,该案处理很快得到纠正。九江海会师范学校茶林场56名职工上访,反映每月每人生活费仅63-72元,生活困难,要求解决社保养老问题。信访处接访后,即向人大领导反映,在市人大监督下,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十三届人大信访督办 200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66件,接待来访237人次;市人大内司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45件,接待来访203人次。信访重点突出在六个方面: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市、区县开发工业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带来的工人下岗、失业以及社保、医保、养老金问题;判决后执行难和判决不公问题;少数执法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问题。上述信访问题,经市人大督办,均得到妥善解决。200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38件,接待来访206人次;市人大内司委共接到群众来信112件,接待来访120余人次。同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分6个部分,从加强领导、制度建设,到协调机制、责任查究制度,都较完整进行规范。为确保奥运会顺利举办,人大常委会实行以常委会分管领导总负责的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零记录及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处理各种社会不稳定隐患。为此,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办工作组,负责承办督办具体实施工作。接访督办重点信访案例有:星子县27位村民反映该县蛟塘镇政府违规征用农田,打伤群众问题。在市人大督促下,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提出处理意见,征收土地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每亩2万元的全县土地征收最高标准发放给被征收土地农户;责令蛟塘镇政府及兴华公司退出非法占用土地,并处以罚款。另外,星子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此事件中的有关违法行为。200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37件,接待来访213人次:市人大内司委接到群众来信123件,接待来访140余人次。同年3月10-12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市政府及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开发区进行信访专题调研。同年,开辟网上信访新渠道,受理网上信访18件。当年,接访督办重点信访案例有: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大王庙村反映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对该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接访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督办,多次到现场实地调查,上门上户了解情况,然后与市政府协调,8月4日,在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召开专题协调会,采取“企业投资一点,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方式,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对大王庙村98户居民整体搬迁,使这一久拖不决“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部分社区居委会干部反映待遇低及退休养老金问题,接访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重点督办,通过协商,市政府首次把提高全市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标准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作为2009年市政府93件实事之一狠抓落实。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08件,接待来访253人次:市人大内司委接到群众来信61件,接待来访110余人次。同年9月14-16日和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分别下到庐山区、九江县、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和德安县进行信访件督办。当年,接访督办重点信访案例有:2月9日,群众来信反映九江客运西站有一帮车匪路霸,逢年过节向客车收取保护费,请有关部门查处。市人大办公厅信访处及时将此信访件转给常委会主要领导阅处,常委会主任做出批示,并关注此事,经市公安局侦察,情况属实,于3月6-9日分别将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第五节交流往来一、九届人大交流往来 1991年,相继接待山西、河南、甘肃、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湖南长沙、宁夏石嘴山、贵州贵阳、陕西西安、河北邢台、安徽芜湖和黄山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8月,接待在庐山召开的华东6省l市及湖北、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代表。1992年,相继接待四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广东深圳、安徽合肥、广东梅州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1993年,相继接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和吉林梅河口,内蒙古呼和浩特,广东广州及江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同年4月27~29日,接待以杉木通雄市长为团长、藤原正己议长为副团长的日本冈山县玉野市政府、议会代表团到九江访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见代表团全体成员。
  二、十届人大交流往来 1994年,相继接待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安徽芜湖、黑龙江黑河、安徽蚌埠、湖北武汉、河北石家庄、辽宁抚顺、山东济宁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9月13日,接待以戴维斯为团长的澳大利亚沃拉戈尔市代表团一行5人到九江访问。10月21-24日,主办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二轮第一次会议,河南三门峡,甘肃天水,云南玉溪,四川自贡,黑龙江大庆、牡丹江,陕西咸阳、宝鸡,湖南岳阳,广西柳州,福建泉州、漳州、三明,江苏南通,吉林辽源、通化,湖北黄石,山东潍坊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有关人员80人出席会议。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金发率市人大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沃拉戈尔市,庆祝九江与沃拉戈尔缔结国际友好城市1周年。1995年,接待日本冈山县玉野市议会代表团到九江访问。1996年4月10日,接待澳大利亚波波郡议会议长威尼·哈迪为团长的该郡议会代表团到九江访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见代表团一行。9月2日,接待日本大和高田市议会议长速水善三郎为团长的友好访华团到九江访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见代表团一行。10月11-15日,主办在湖口举行的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文昌、新疆吐鲁番、江苏仪征、福建漳浦等华东、华南、华北、西北13县(市、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次会议。1997年5月,派员出席在甘肃天水市召开的20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8月,派员出席在辽宁锦州市召开的16城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
  三、十一届人大交流往来 1999年1月和9月,两次接待香港粤仁达代表团(由香港籍全国人大代表为首组成)到九江考察。2000年7月,派员出席在河北张家市召开的16城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10月,主办全国16城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第十四次会,海南三亚、山西大同、太原,湖南长沙,吉林四平,内蒙古包头、呼和浩特,安徽合肥,黑龙江齐齐哈尔、伊春,河北唐山、张家口、石家庄,辽宁锦州、营口、阜新,河南郑州等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2001年4月,派员到安徽合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参观学习。2002年8月6-11日,接待西班牙知名侨领代表团访问考察。9月,派员到山东参加民办教育法制工作座谈会并参观学习。2003年4月,派员出席在江苏镇江市召开的南京、镇江、宿州、淮安、九江5城市联谊会。6月,接待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来兴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10月15日,主办在湖口召开的华东、华南、东北、西北15县(市、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到会外地代表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等14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72人。
  四、十二届人大交流往来 2004年5月,派员出席在福建漳州市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8月,派员到南昌、鹰潭、上饶、赣州4市考察学习。10月,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县处级干部到欧洲访问考察。2005年,相继接待四川、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其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和湖北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派员到江西鹰潭,广西桂林,湖南衡阳、长沙、岳阳考察学习。9月12日,接待澳大利亚波波郡议会议长麦克唐纳所率友好代表团到九江访问。10月,受“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委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毓清任团长,率考察团一行14人到英国伦敦考察灾难与紧急事务管理。1 1月22日-12月1日,应“澳中·新中”国际交流中心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吉光率由庐山区、修水县、武宁县人大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大考察团,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两国议会制度建设情况。2006年,相继接待山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海南海口,福建三明,辽宁鞍山,山东济宁,湖南株洲,甘肃嘉峪关,湖北黄石,浙江宁波,安徽阜阳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先后派员到江西南昌,安徽芜湖,湖南张家界、韶山,广东深圳,浙江台州,四川成都,西藏拉萨,辽宁大连,山东青岛,吉林长春等市参观学习。同年3月,派员参加在海南三亚市召开的18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7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群林一行到美国考察。10月25-27日,主办在彭泽召开的长江流域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次会议,来自6省(市)12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100余人出席会议。
  五、十三届人大交流往来 2007年,相继接待湖南、上海、河北、湖北、河南、青海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或相关委负责人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山东泰安,浙江舟山、嘉兴,山西晋城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相继派员到湖南岳阳,湖北黄石,安徽安庆、芜湖等市学习考察。同年1月,接待曾荫权所率香港特别行政区考察团到九江考察。5月27~30日,主办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三轮第一次会议,河南漯河、三门峡,黑龙江大庆、牡丹江,福建三明、泉州、漳州,甘肃天水,吉林辽源、通化、白山,辽宁辽阳,内蒙古通辽,云南玉溪,四川自贡,湖南岳阳,陕西宝鸡、渭南、咸阳、洛阳,广西柳州,江苏南通、徐州,湖北黄石,山东潍坊等16省(自治区)辖26个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席会议。7月,派员出席在黑龙江伊春市召开的全国18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8月,派员出席在河北张家口市召开的全国18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9月25日,接待哥伦比亚参议院外委会代表团一行15人到九江参观访问。2008年,相继接待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和甘肃嘉峪关,山东青岛,湖南永州,山东临沂,河北石家庄,江苏苏州,河南漯河、新乡,天津宝坻,陕西榆林等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相继派员到海南、广西、湖南、江苏、浙江、上海考察学习。9月5-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率市人大代表考察小组一行,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考察议会制度及公共行政管理。9月18~22日,主办全国10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八次会议,广东广州,吉林长春,新疆乌鲁木齐,江苏南京,福建泉州,广西桂林,山东烟台,安徽黄山等市10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到会。2009年,相继接待广西、江苏、山东、黑龙江、河南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相关委负责人及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江西抚州,湖北荆州,北京朝阳,四川巴中,山西朔州,河南开封,陕西咸阳,辽宁本溪,重庆涪陵,江苏南通,宁夏银川等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先后派员到河南、山东省参观学习。6月2~4日,接待西班牙侨领林传舜一行13人到九江参观考察。10月,派员出席在福建三明市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同年,主办在浔阳区召开的全国10城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甘肃兰州,浙江宁波,安徽合肥,吉林沈阳,山东济南,河南开封,广东湛江,浙江温州等外地9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出席。2010年,相继接待浙江、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所率代表团到九江考察;接待江西鹰潭、吉安,辽宁沈阳,广西来宾,安徽安庆,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代表团到九江参观学习。先后派员到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湖南等省(自治区)参观学习。4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率经贸考察团一行7人到台湾省考察。8月,派员出席在黑龙江大庆市召开的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10月14-15日,接待日本冈山县玉野市议会副议长滨秋太郎所率议会代表团到九江访问。同月,派员出席在陕西汉中市召开的全国18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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