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701 |
颗粒名称: | 三、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
分类号: | D914.32 |
页数: | 2 |
摘要: | 市、县两级共参加调查重大事故案8起,直接和建议处分32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对都昌县“3-7”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案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1999年,参与调查处理12起责任事故。2000年7月5日,彭泽县太平关乡农民何某爆竹作坊发生一起燃烧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对该县常务副县长徐某等11名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向全市进行通报。当年,全市立案调查重特大事故28起,处理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发事故通报4期。 |
关键词: | 重大责任事故 责任追究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