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执法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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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6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执法监察
分类号: D523.4
页数: 4
摘要: 1993年,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进行检查。1999年,对九江旧城拆迁改造未按期还房,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展开调查。2000年,查处涉农案件26件,其中涉农恶性案件2起。2004年,开展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专项检查。2005年“11-26”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抗震救灾工作督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督。2008年,对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申购报名及廉租房申购配租过程进行监督。2009年,围绕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开展对重大工业项目的跟踪督查。2010年,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 行政执法 监察

内容

一、群众反映热点问题执法监察 1992年,抓住妨碍党和政府中心任务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1993年,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进行检查。1994年,对浔阳区“农转非”管理问题进行检查;1996-1997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征兵、招考、农转非、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整治。1998年,对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执法监察。1999年,对九江旧城拆迁改造未按期还房,引起群众集体上访展开调查。2000年,查处涉农案件26件,其中涉农恶性案件2起。2001年,对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开展执法监察,查处一批借改制之机公款私存、贪污私分、侵占挪用案件;2003年4-6月,在“非典”期间查处3起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案件,对在防治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有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4年,开展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专项检查。2005年“11-26”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抗震救灾工作督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督。2007年,对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申购进行全程监督。2008年,对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申购报名及廉租房申购配租过程进行监督。2009年,围绕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开展对重大工业项目的跟踪督查。2010年,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 1991年10月,发出《关于加强对棉花收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基层供销部门认真落实“五公开一监督”制度。1999年,印发《关于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开展粮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和要求,全年发现和纠正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粮食收购中代扣代缴等问题46起,涉及金额326万元:查处非法收购、运输、贩买贩卖粮食案件591起,没收粮食76.59万公斤,罚没金额69.186万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9人。2001年,继续开展粮改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发现违纪线索17条,转立案9起(其中大案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查出违纪金额100余万元。
  三、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1994年,修水县纪委查办“5·15”重大交通事故案和塔头村小学教室围墙倒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案:德安县纪委查处锑矿重大工伤事故案,追究当事人责任。1995年,市纪委监察局参与九江大中大商厦“1-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直接和建议处分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其中处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德安县纪委参与县看守所“8·20”在押重刑人犯脱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看守所所长予以严肃处理。1996年,下发《关于加强因工死亡事故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共参加调查重大事故案8起,直接和建议处分32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对都昌县“3-7”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案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1997年,参与修水县“1-10”溪口乐仁花炮厂爆炸事故、“5-19”马坳派出所失职造成违法嫌疑人跳车死亡事故、湖口县江桥乡鞭炮厂爆炸事故、共青羽绒厂“96-9-10”火灾事故、永修“5-22”房屋倒塌事故等7起事故的查处工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1998年,参与8起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其中市纪委监察局调查“4·21”交通肇事事故,修水、瑞昌、武宁等县市查处7起重大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1999年,参与调查处理12起责任事故。其中死亡事故5起,重大死亡事故1起,追究党纪政纪责任40人,批评教育11人,发通报6期。2000年7月5日,彭泽县太平关乡农民何某爆竹作坊发生一起燃烧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对该县常务副县长徐某等11名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向全市进行通报。7月27日,市林业工业总公司河西木材交易市场发生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7万元,对市林业工业总公司总经理邵某(副处级)等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武宁县纪委对县供销社杂品公司宿舍火灾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的事故进行查处,对县供销社主任、杂品公司经理等6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全县。当年,全市立案调查重特大事故28起,处理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发事故通报4期。
  2001年3月13日,武宁县罗溪乡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37.53公顷,直接损失15万余元,县纪委监察局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瑞昌市纪委监察局对县刑侦大队留置室发生留置人员跳楼死亡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给予3名责任人党纪处分;当年全市共发现重特大事故和涉农案件线索55件,转立案29起,查出违纪金额16万元,做出监察决定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发通报5期。2002年,全市发生4起重大事故。其中修水县整治矿山秩序,全年共封闭和炸毁不合格矿井50个,关闭矿点206个,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50名;武宁县整治煤矿周边环境,打击非法分子。2003年,全市共发生17起责任事故,其中九江学院发生“11-7”模板支撑架坍塌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建设局副局长徐某等3名副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4年,全市发生139起责任事故,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共处分190人,其中党纪处分158人,政纪处分32人,提出监察建议52条。2005年,参加安全责任事故调查6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人,其中3月7日星子县公交汽车有限公司客车(核载15人)坠入悬崖,造成22人死亡、1人重伤.21人轻伤的恶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1名副县长、3名科级干部受到政纪处分。
  2006年,参加6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2007年1~6月,参加安全责任事故调查7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2008年,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安监局对九江钢厂有限责任公司“3-28”安全事故、中浔矿业公司丁家山铜硫矿“6-7”冒顶事故、浔阳江畔项目建设工地“7-19”人员高空坠落伤害事故进行调查;会同市林业局对武宁县鲁溪乡森林火灾、瑞昌市花园乡森林火灾事故进行督办。参与对修水县赤江大桥“7-31”垮塌事故调查。2010年,开展对“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制定《九江市2010年度县(市、区、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评分细则》;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共查处生产安全事故5起,结案5起,追究责任人员21人。
  四、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1995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建筑市场进行检查,检查27项工程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1996年4月19日,成立市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共抽调清理人员242人,开展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设立举报箱32个,举报电话28部,受理信访举报57件,其中涉及工程质量23件,违章违规建筑10件,招标投标3件,安全问题3件,贪污贿赂18件;查清1994年以来开工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74项,涉及建设单位153家。1995~1996年,全市共受理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49件.立案49人,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收缴违纪金额100.3万元。1997年,共受理建设工程项目方面举报117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7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0.71万元。1998年,市、县两级确认应实行招投标工程项目1 16项,实际招投标106项,招标率为91.4%。开展决算审计工程49个,核减工程款120.5万元。发现违纪线索转立案调查2起,处分2人。1999年,对水毁修复长江堤防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开展执法监察,对不具备城区防洪工程施工资质的队伍参与城区4-5号闸口复堤工程施工问题成立“2-27”专案组,在公安机关协助下,用40天时间查清全部问题,追究市水电局和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领导责任,此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2000年4月7日,成立“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办公室”,不定期对市属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建设市场整顿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全市新报建项目招投标率100%,合同会签率1000-/0,查出违法违纪行为76起,并及时予以纠正。对2000年以来竣工工程、2001年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99起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2002年,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308项,所有项目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告知制度”,国家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100%。2003年5月,总投资4.5亿元的庐山环南山公路改建工程招投标工作正式启动,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公路局全程参与该工程的监督;当年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318项,国家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100%。2004年,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项目353项,告知率100%,市场交易率达100%。市监察局对老鹳塘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全程封闭监督。全年共查处建筑市场违纪案件3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提出监察建议13条。2005年,市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57项,告知率100%,进场交易率100%。当年共受理投诉10件,转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1人,追缴没收违纪金额4.2万元,提出监察建议18条,作出监察决定3个;另对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等建设工程实施全程监督。2007年,督促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朝着健康、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信息发布、资格预审、专家抽取、评标定标、工程依法分包等环节的约束机制。2008年,市区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项目206个,工程总造价23.37亿元,告知率100%,进场交易率1000-/o。对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T程、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招标投标进行全程监督。2009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682个在建重大工程进行过滤式突击排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全年共受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举报和案件线索100件,转立案查处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2010年,深入开展工程治理工作,共排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有714个,发现问题606个:市本级出台制度23项;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235件,查实83件,立案76件,44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追究,11名相关人员受到组织处理,23名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防汛纪律、救灾款物发放、移民建镇工作的执法监察 1995年6月,全市遭受特大洪涝,市纪委监察局派员深入到瑞昌、德安、星子、浔阳区进行执法监察,对抗洪抢险中的先进人物提出表扬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都昌县纪委监察局对6名违反防洪纪律的党员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7月28日,下发《关于对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1996年2月,对市政府下拨各县1995年度救灾款、救灾粮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998年,九江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完成防洪抢险任务同时,先后开展防汛纪律的执法监察和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6月12日,部署全市防汛执法监察工作。6月16日,发布《九江市防汛工作纪律》。至9月20日,立案查处违反防汛工作纪律案件23起44人,发通报8期,查纠问题84起。在防汛期间,派出90多人次参加防汛纪律的监督工作。实行查岗、查堤、查领导、查人员、查物资到位、查应急措施、查防汛纪律。牵头对全市溃决的8座万亩圩堤进行调查,普遍建立由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参加的防汛工作督查组,彻夜巡查在防汛抗洪第一线。8月上旬,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监察审计的通知》。8月28日,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九江市救灾工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执法监察室。至1 1月10日,全市共受理救灾捐赠款物方面违法违纪问题举报86件,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1999年入汛后,把防汛纪律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明察暗访。查处防汛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力以及睡岗、脱岗、有险不报、排查不力问题,以铁的纪律保证长江干堤、京九铁路、十万亩以上圩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9年以后,开展对移民建镇工作的执法监察。4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九江市移民建镇工作监督小组”。制定《关于对移民建镇工作加强监督的暂行规定》,组织4次全市性的大检查。2000年,对8.3亿元移民建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案件线索76条,立案57件,49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3人。
  200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移民建镇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全年发现案件线索61条,立案32件,查出违纪金额1172.9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2002年5月,参加省监察、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对都昌、湖口、星子,永修4县移民建镇工作进行督导。全年查处涉及移民建镇案件39起,处理4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2003年4月,市政府办、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导小组,对都昌、湖口、彭泽、永修、九江县移民建镇工作进行检查。全年共纠正违规使用移民建镇资金948.28万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2005年,查出移民建镇中违纪违规案件II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2007年,《中国财经日报》披露彭泽县移民建镇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彭泽县三、四期移民进城小区中有12户不符合移民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同年,又对瑞昌市乐园乡“11·26”地震救灾资金分配中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人受到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8年,对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次深入雪灾一线,全程跟踪救灾款物发放。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接收款物8413.72万元,未发现违纪违法案件。2010年,全市遭遇3次较大的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救灾和倒房户重建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工作组深入灾区,紧急转移群众8.47万人,设立临时安置点6个,安置灾民1200余人:督促各地出台重建方案,操作过程严格实行“三审三公示”程序确定重建补助对象,所有倒房户都签订建房协议,其中925户住房当年竣工;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监督。分三批共组织10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督查防汛工作,对全市152千米长江沿线的52个砂石场进行专项清理,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31条,对13名渎职的防汛值班人员及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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