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554 |
颗粒名称: | 五、个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 |
分类号: | F276.5 |
页数: | 2 |
摘要: | 199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放宽从业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实行税收优惠,增加资金扶持,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吸引外地投资,鼓励农民进城经营,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昌九工业走廊建设,规划建设好个体私营经济小区,强化管理监督,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1995年7月,提出城乡农民居民、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不在国家禁止范围内的企事业人员,允许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联合、联营。允许个体工商和私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入除法律禁止外的行业。支持私营企业组建集团,降低其注册资本限制。全市重点扶持100户私营企业大户,对其实行挂牌保护。 |
关键词: | 个体经营 私营企业 民营经济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