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市委重大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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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54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市委重大决策
分类号: F202
页数: 13
摘要: 11月,市委七届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十五’期间,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工业、旅游、商贸三个重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招商引资,加速总量扩张,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坚持依法治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把九江建成长江中下游、京九中段工业发达、旅游兴旺、商贸繁荣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
关键词: 经济决策 经济调控

内容

1995年7月,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开放建市,科教立市,农业稳市,工业强市,旅贸兴市,三带开发(吕九工业走廊、沿长江经济带、沿湖产业圈),城乡一体,到20世纪末把九江建设成为京九中段和长江中下游金融、旅游、物流中心和现代化的港口城市。继续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大局,以扩大开放为外向带动,抓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这个核心,优化农业,主攻工业,抓好两通(交通、流通),发展旅游,加快实现由速度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战略性转变。” 2000年2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在全市开展项目年活动的决定》,提出用3年时间开展“项目年”活动,努力实现“十五”期间全市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大幅度增长,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尽快扩张经济总量,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11月,市委七届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十五’期间,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工业、旅游、商贸三个重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招商引资,加速总量扩张,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坚持依法治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把九江建成长江中下游、京九中段工业发达、旅游兴旺、商贸繁荣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 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为实现九江在江西率先崛起而奋斗的目标,五年内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第二,把九江建设成为江西经济强市。到201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进入沿江同等城市前列,把九江建设成为独具江南特色、适宜人群居住的生态名城。” 2005年8月,市委做出《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决定》,把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作为新阶段全市的奋斗目标,提出全面实施以大开放为纲,全力推进大工业、大旅游、大物流和城市大建设的“3+1”发展战略。
  2006年1 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3+1’发展战略,打造新型工业重镇、区域物流中心、文化旅游胜地、开放港口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和经济市场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国际化,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而奋斗。” 2007年5月,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推进“四个打造”、建设重要经济中心城市,着眼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点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文化旅游兴市战略、特色产业集群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绿色生态和谐发展战略等“五大战略”,重点实现“七个新突破”: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具体工作上求突破;谋求科学发展,从项目建设上求突破;扩大改革开放,从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统筹城乡发展,从壮大县域经济上求突破;践行执政为民,从解决民生问题上求突破;注重规划领先,从实施全面规划上求突破;加强党的建设,从提高执行能力上求突破。2009年1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是:‘两区’互动(园区、城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三年财政收入翻番,五年实现全面进位。
  2010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县域经济赶超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主要任务与发展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强和改进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导。12月,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把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作为总体目标,把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为主要战略,把强工兴城作为主攻重点,把项目建设作为基本抓手,把统筹发展作为重要原则,把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作为根本追求,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把群策群力作为保证措施。” 第二节经济建设决策一、工业发展决策 1991年2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业实行“让大路、别热门、钻夹缝、抢空档”战略,狠抓一批拳头产品的生产、开发和研制。1995年7月,提出用抓农业的劲头抓工业,调动千军万马主攻工业,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搞好昌九工业走廊和沿江、沿湖的生产力布局,进一步壮大支柱产业,实施产品战略。1996年5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加大主攻工业力度的决定》,像减轻农民负担一样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保护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企业改革,调动各方力量为工业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年,组建化工、纺织、茶叶3个企业集团。2000年11月,提出把主攻工业作为全市发展的重中之重,着力壮大化工、机械、电子、纺织、建材、电力6个支柱产业,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加速工业结构调整升级。
  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提出,着力培植化工、机械、电子、纺织、建材、电力6个支柱产业,重点扶持九江石化总厂、星火化工厂、九江化工厂、九江昌河汽车、九江东安动力公司、九江发电厂、柘林水电厂、九江化纤厂、亚东水泥厂、清华同方713厂等总投资达100亿元的十大后劲工程,大力发展九江石化总厂聚丙烯、星火化工厂有机硅两大下游产品。力争3年内全市工业总产值翻一番,达到300亿元。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以建设工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和形成有特色的优势产业群。努力办好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共青开放开发区,建设昌九工业带,开辟综合性工业园和石化、星火、昌河三大特色工业园,支持每个县(市、区)办好一个特色工业园。实施名牌战略,打造工业航母,扶持九江石化、星火化工、九江昌河汽车、九江化纤、中国化建九江巨石工厂、清华同方713厂、九江电厂、亚东水泥等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九江工业崛起的纲要》,总体思路是:“按照‘三年翻番’的总体要求,扩总量、增后劲,推动工业跨越式发展;围绕壮大‘六大支柱产业’,以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为依托,突出扶优扶强,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培植10户利税超亿元企业,主攻20个重大技改、招商项目,扶持30户重点企业,改制40户国有企业)和老企业振兴计划,强化政策措施,主攻民营工业,增强核心实力,增创后发优势,全面提升九江工业化水平。发展目标是: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三项主要指标基本实现三年翻番。” 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围绕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建材、纺织服装、电力能源、食品加工等六大产业,实行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并举,全力支持骨干企业裂变扩张,打造技术先进、集中度高、关联度大、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群。”2007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发展产业经济、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的意见》,提出:“通过以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为依托,做大产业规模,着力培植一批对全市工业发展有支撑、带动作用的支柱产业,工业园区及骨干企业。重点打造石油化工、冶金建材、汽车、船舶、纺织服装五大产业。”200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三年决战工业2000亿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主战场,以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为主攻方向,坚定不移地实施强工战略,利用三年时间,决战工业2000亿元,实现全市工业发展的大跨越。”201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强“百亿”骨干企业、培育十大产业集群的意见》,提出:“打造石油化工、钢铁、有色冶金、纺织服装、汽车船舶、电子信息、新能源、非金属新材料、节能电器、绿色食品十大产业集群。” 二、农业农村发展决策 1991年2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农业要突出一个重点,即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实施三项工程:实施“抓好粮食、突破棉花、增产油料”增产工程;建成棉花、油脂、水产、桑果4个农业商品基地,抓好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增值工程:抓好稳定副食品货源,增加城市副食品供应的“菜篮子”工程。实现“四个延伸”:由种养业向加工业延伸;由常规性向综合开发性延伸;由增产向增值延伸;由分散向规模延伸。达到“四个提高”:提高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在整个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林、牧、副、渔各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提高优质大米、大豆、小麦在粮食作物中的比重。1995年7月,市委、市政府提出:用抓工业的办法抓农业,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用工程产项的办法,把农业作为露天工厂,像抓工业项目一样实施工程农业,推进农业向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用工厂化规模生产的办法,抓住特色产品,把规模化专业化建立在千家万户之上,围绕主导产业,突出发展一批内外贸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商品粮、商品棉、商品油、商品渔等农副产品基地;突破产加销割裂的格局,把农业作为工业的前道工序,走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的发展路子。大力开发山水资源,在山上、水上“再造一个九江”。
  199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山水开发的有关政策意见》,提出:“对未开发的五荒资源(荒山、荒水、荒坡、荒地、荒滩)和已开发但经营粗放、管理不善、产量低、效益差的茶桑园、林场、牧场、渔场、池塘、湖库等,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由农户和社会各方面开发。”1998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提出“粮食、棉花、油菜、蔬菜是种植业的主导产业:青虾、河蟹、银鱼、鳗鱼、甲鱼、彭泽鲫鱼等特种水产是水产养殖的主导产业;生猪、山羊、肉牛、家禽是畜牧养殖业的主导产业;落叶小水果、板栗、雷竹、毛竹等果业、用材林是林业生产的主导产业。”并提出逐步具有九江特色的“八大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即:全市布点的100万亩杂交双低油菜生产基地:以洲地棉区为主的40万亩优质棉生产基地;以“两路”沿线为主的10万亩毛竹及雷竹生产基地:以部分山区和部分城镇为依托的10万亩反季节蔬菜和大棚精细蔬菜生产基地:以规模化养殖专业大户和大型养殖场为主体的全市布点的40万头瘦肉型生猪生产基地:以修、武两县为重点的100万只山羊养殖基地:以鄱阳湖大水面和精养水面为框架的3万吨特种水产生产基地。2000年1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在稳定粮食生产,积极发展优质稻的同时,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促进种植业逐步由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2001年8月,提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进程。着力提高工农业相关度,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组建一批农业产业化集团。鼓励市内外投资者参与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开发。2002年4月,提出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特种种养业的发展,重点抓好“鄱湖水产”和“鄱湖茶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融资的步伐。
  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提出:“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兑现惠农补贴和全额免征农业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确保农田总量不变、用途不变、质量不变。”2006年1 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六改四普及”(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农村有线电视、普及电讯、普及沼气、普及太阳能)为重点,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首先实现让农民“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整洁房”目标。同时“按照‘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的思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2007年2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在新农村建设中重大意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强化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2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1月,提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小城镇转移,加快农民变市民、乡村变城镇的转化。在巩固和提升粮、棉、油等传统农业的同时,发展特色农业。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块状经济。把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通过扶龙头、建基地、树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增值,带动千家万户增收致富;2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增强农村改革发展动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2010年3月,出台《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支撑能力;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以农业项目建设为龙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统筹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可靠保证。12月,提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巩固提升粮棉油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水产、林果、畜禽、蔬菜、蚕桑、茶叶6种特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三、第三产业发展决策旅游业决策 1995年7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资源优势,着力打好“庐山牌”发展战略。2000年11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在全市建设“一山(庐山)一城(九江)两带(长江、鄱阳湖旅游带和京九铁路、昌九公路旅游带)九区(牯岭、山南、浔阳、沙河、湖口、彭泽、永修、共青、修河)”(简称“1129”)的整体布局,形成以庐山为中心,以九江市区为集散地,由9个游览区组成的九江旅游网络。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把九江建成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的旅游城市,跨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庐山的龙头作用,尽快理顺庐山管理体制,成立一级政府,组建庐山旅游股份公司,并争取早日上市。同时下大力气建设好柘林湖、鄱阳湖新景区,实现山、江,湖、城的联动开发,构筑以大山大江大湖为主体的大旅游格局,把九江建成江西这座沿海发达地区后花园里的“园中园”。加大旅游促销力度,推出一些精品旅游项目;发挥旅游业的牵动作用,大力发展相关产业,实现旅游产业化,使旅游业成为九江经济的重要支柱。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理顺庐山体制,构建“大旅游、大产业”的格局,通过股份经营和资本运作,全面整合旅游资源,组建旅游集团,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推进产业配套,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建设环庐山高等级公路、庐山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动九江机场资产重组,开通九江至全国主要大城市旅游航线和旅游专列,大力开发独具特色的旅游食品和工艺品。
  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整合旅游资源,舞活庐山龙头,还政治名山为休闲避暑名山,重振庐山雄风,构建庐山风光、浔阳古城、庐山西海、星子温泉、共青高尔夫等景区景点交相辉映的大旅游经济圈。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精心打造源远流长的山水文化,神秘深奥的宗教文化,厚重深远的商业文化,催人奋进的红色革命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提升九江旅游的品位。2009年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庐山为龙头.整合旅游资源,构建庐山风光、浔阳古城、庐山西海、星子温泉、鄱湖览胜、共青高尔夫等景区景点交相辉映的大旅游经济圈;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完善旅游产业链条,提升旅游产品附加值,使九江旅游有由头、有看头、有玩头、有回头、有赚头。2010年12月,提出建立以九江为城市旅游目的地、以大庐山为区域旅游中心、市县联动的文化旅游发展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从机制上加快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庐山设市申报工作,大力发展鄱阳湖生态旅游,构建以庐山为龙头的大旅游格局,努力把九江建成长江中下游旅游休闲中心城市和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胜地。
  商贸物流业决策 1995年7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港口建设。抓紧30万吨集装箱码头和市区以及瑞昌、湖口、彭泽等新港区的建设,以适应京九铁路贯通后,物流中转大规模增加的需要。同时,要认真抓好进港货物和客运的返程工作,充分发挥和利用开放良港的优势。
  2000年1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市区重点完善提高国家级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启动国家级生产资料中心批发市场建设,发展建材批发市场。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一批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结合小城镇发展搞好农贸市场建设。继续大力发展与交通、区位条件相适应的仓储业,建成国家棉花、粮食储备库,积极发展成品油、液化气、盐、糖等具有优势的仓储业。力争在“十五”期末建成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市场10个,超10亿元的市场2个。2001年8月,提出立足专业化、特色化,着力构建辐射力强、物畅其流的“三大中心”:一是区域性商品批发交易中心。重点建好京九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生产资料中心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及华东装饰材料市场。同时建好九江特种水产品、茶叶、针织品、果品等专业批发市场。二是区域性仓储和中转中心。在建设国家级棉花、粮食储备库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石油、液化气等仓储业。三是区域性进出口贸易中心。充分利用九江外贸港,千方百计拓宽渠道.组织货源,扩大货物吞吐量。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充分利用九江的区位、交通优势,面向京九,依托长江,培育壮大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华东装饰材料市场,建好南方稻米交易中心、鄱阳湖水产品大市场、生产资料中心批发市场。扩大粮食、棉花、成品油、液化气等生产、生活资料仓储,形成辐射湘鄂赣皖的仓储业,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 2006年1 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打造九江国际水运中心、湖口官湖、瑞昌码头三大深水港口,高标准建好三大物流园区、十大物流中心、十大物流市场,争取建立公共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2010年12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规划建设一批沿江公用码头,抓好一批货物仓储、专线铁路、专用管网建设,培植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力争五年九江港货物吞吐能力超30万标箱,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中下游和京九中段重要区域物流中心。
  四、乡镇企业发展决策 1991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提出要保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注重投入,增加后劲;税收优惠,培植财源;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调整,合理布局;开拓市场,强化经营;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励制度等措施。1993年8月,提出“八五”期间,确定以“集体为主、工业为主、骨干为主”的乡镇企业发展方针。同年,出台《关于加快昌九工业走廊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在昌九建设乡镇企业走廊、乡镇工业走廊、“三高”农业走廊。1995年7月,作出《关于实现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发展的决定》,提出:新上一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新上一批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新增一批亿元乡镇;新上一批出口创汇企业和“三资”企业;新上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
  五、个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 199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放宽从业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实行税收优惠,增加资金扶持,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吸引外地投资,鼓励农民进城经营,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昌九工业走廊建设,规划建设好个体私营经济小区,强化管理监督,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1995年7月,提出城乡农民居民、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不在国家禁止范围内的企事业人员,允许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联合、联营。允许个体工商和私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入除法律禁止外的行业。
  2000年1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使其成为全市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2001年8月,提出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限制的外,其他所有投资领域均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鼓励和吸引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公路、桥梁、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物流业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采取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形式,嫁接、改造国有企业。支持私营企业组建集团,降低其注册资本限制。对私营科技型企业和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全市重点扶持100户私营企业大户,对其实行挂牌保护。2002年4月,提出变薄弱环节为发展潜力,放手放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三年实现个体私营经济占据半壁江山,五年实现个体私营经济成为主体财源。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消除民间投资的体制性障碍,对私营经济给足“国民待遇”,创造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积极引导民间和社会资金投资创业。2004年4月,做出《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的决定》,提出采取营造创业氛围、降低准入门槛、构建发展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重视人才培养、培育行业协会、实施重点帮扶、强化行风评议、狠抓政策落实十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
  2006年11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培植“草根经济”。2008年9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市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全民创业步伐;要激活创业主体,培育壮大全民创业队伍;要放宽创业政策,积极拓展全民创业空间;要构建服务平台,加大全民创业支持力度;要实施科学指导,不断提升全民创业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民创业取得实效。12月,提出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力争三年内在各县(市、区)建立创业园和创业基地,为各类人才低成本创业提供平台:制订、落实促进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全民创业。
  六、经济环境优化发展决策 2000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公开查处为突破口,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文件,完善政策,全面整治经济发展环境。2001年8月,提出要下放用地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程序。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的,全部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里让利部分,全部留给县(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县乡发展活力。2002年4月,提出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经济110”投诉中心,推行投资环境责任制,实行重大项目服务承诺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整治“三乱”,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07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提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快机制创新、强化惩治手段,确保“优化环境”再上台阶。2009年3月,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开展“两场”(“官场”、市场)整治活动。针对经济领域存在的垄断资源、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欺诈、执法不规范等7个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节经济体制改革决策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决策 1992年3月,市委决定由市委管理的市属正县级企业的党政副职,征求企业主要领导意见,由市委审批;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市属副县级企业行政副职,下放给企业管理,由厂长(经理)聘任。1995年7月,提出逐步推进社会养老、失业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按照建设金融中心的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争取尽快建立农业发展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引进区域性商业银行,建立外汇交易中心,开展涉外保险业务,使之与国际接轨。加快党政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逐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1997年,出台《关于在全市进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改革和完善镇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深化小城镇建设方式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制,探索建立集体土地有偿转让制度,深化乡镇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1998年4月,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医疗收支与药品收支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新机制,同时调整存量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城市基层倾斜,向预防保健倾斜。2000年11月,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制,积极推进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改革,加快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达90%以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税、金融体制;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按照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节约支出的原则精减政府机构和人员,按照“脱钩、放权、分类、搞活”的原则加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起政务公开、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新体系。
  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和就业困难人员托底等方面的运作机制,建立就业促进基金。2002年8月,制订《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市委共设置机构8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归口管理机构2个。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议事协调的办事机构1个,归口管理机构1;核定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528名,比原有1895名减少367名。2007年,出台《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规定全市乡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全市乡镇内设机构同意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乡镇不设政协机构,政协有关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兼管。2010年12月,提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大部门体制改革,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快投融资体制创新,推进城市建设市场化,探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决策 1993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规定,农民除依法向国家纳税外,应向乡镇集体上交占上年人均收入5%以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5-10个义务工,10-20个劳动积累工;其他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项负担均为非法,农民有权拒绝。1995年7月,提出农村改革着眼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起正常的土地使用流转机制;通过股份合作、招标承包、“五荒”拍卖等途径,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开发,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本着放管结合、强化监督的原则,搞活农村流能,稳定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2003年3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按照“减人、减事、减开支”的要求,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落实省政府对部分农产品免征特产税的规定,农业税征收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收税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减负责任追究制4项制度。2004年12月,出台《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建设山川秀美的江南生态名城为目标,加快山上办绿色银行的步伐,努力构筑鄱阳湖绿色屏障,坚持依法治林、优质造林、科技兴林、分类管林和改革强林,积极发展林业产业。2006年3月,提出统筹推进粮食、金融、国有农场的改革,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功能.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7年,提出推进林权产业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抓好国有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搞好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水利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制度。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逐步剥离国有农(林)场办社会职能。抓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市、县、乡三级畜牧医疗机构改革和建设。加快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同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本着“巩固、深化、发展”的要求,以“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标准,巩固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全面开展林改质量自查、集中力量调处山林纠纷、加大明晰产权力度。以“把握重点、突出特色、稳步推进”为原则,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设并规范运作林权交易中心,组建林业股份制担保公司,引导农民建立合作林场等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企业体制改革决策 1992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小型国有企业可实行改、转、租、卖等形式盘活;同时,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用工制度、人事制度3项改革。1994年,出台《关于在现有乡村集体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的意见》,提出以一厂两制、折股改组、存量转让、拍卖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1995年7月,提出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改制要与改组、改造和内部改革相结合,特别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1996年,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国有小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主要应通过产权流动,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存量的效益,实行企业经营形式的改革。2000年11月,提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国有小企业全面完成改制改组。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系和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组建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企业经营机制。成立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理顺国企干部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国企改革的相关配套问题,按期分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以推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为重点,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属企业上市的突破。进一步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步伐,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混合型经济的发展,使国有企业能退的尽可能退够;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困难企业扶贫解困力度,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绝大多数困难企业摆脱困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数逐年减少。同年7月,出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靠大联大、“退二进三”、关闭、破产重组等形式进行;坚持在改革上动产权、管理上动机制、用工商上动身份;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均可以出售给境内外法人或自然人,亦可通过兼并、股改进行产权转让,以促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培育产权交易市场。2009年4月,确定九江国企改革的模式,即资产捆绑、政府融资、统一政策、全员置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资产捆绑:将国企改制企业的地产和房产集约打包;政府融资:以市国资公司为平台,用捆绑的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统一政策:让尚未改制的国企职工在国企改革中享受同样政策;全员置换:全部职工置换身份;分类指导:按难易程度、资产重组、关门走人、产权多元化方式进行:分步实施:第一年全员置换,第二年资产处置、资源重组、盘活存量。
  四、流通体制改革决策 1994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强化对行政划拨土地的管理,严禁行政划拨土地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对新增建设用地,由市、县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1996年,提出要进一步理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坚持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民主办社原则,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各级供销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各级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1997年,出台《关于发展农村民间流通组织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意见》,强调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村市场体系,努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流通组织。2000年11,确定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以资本、人才市场为重点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与全国、全省市场联通的要素市场体系。2003年5月,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土地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决定》,规定九江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将旧城改造和企业改制或结构调整“退二进三、退城进郊”需盘活的存量土地,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依法征用的新增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以及政府认为需储备进行调控的其他土地等,实行统一储备,有计划地交土地市场公开出让。
  第四节对内对外开放决策 1991年II月,市委、市政府制订《九江加快建设开放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开放九江,开发赣北,呼应浦东,服务全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建设开放城市的战略;依托长江,呼应浦东,“跟进…‘接潜”,城乡共兴,在20世纪末把九江建成“开放、繁荣、文明”的城市。1992年5月,下发《关于鼓励大胆引进加快开放开发的暂行办法》,鼓励全市上下大胆引进外资;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稳步健康发展。1994年6月,做出《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以港兴市,旅贸并举,三带开发(昌九江业走廊、沿江经济带、沿湖产业圈),在20世纪末把九江建设成多功能、开放型的经济交流中转城市和长江下游的金融、贸易、旅游、信息中心。1995年7月,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开放建市,科教立市,农业稳市,工业强市,旅贸兴市,三带开发,城乡一体,到20世纪末把九江建设成为京九中段和长江中下游金融、旅游、物流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1999年3月,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1999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意见》,要求千方百计做好利用台资工作;8月,出台《关于继续打好“六大攻坚战”促进九江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强调要继续打好发展个体经济攻坚战,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以开放促开发,促发展。1999年10月,出台《关于搞活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强调抓住机遇,扩大经济总量上项目,引进外资上项目。
  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大开放为主战略,广泛招商引资,紧紧抓住招商引资这个经济工作的“牛鼻子”,坚持吸引外资和利用内资相结合、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并举,瞄准重点地区、国际市场抓招商,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主动承接境外和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大力拓展与沿江城市、京九沿线城市和九江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分销网络,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2004年4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奖惩措施的若干实施办法》和《九江市利用外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引用外资的水平,调动社会各方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在更高的层次上推进“3+1”发展战略,打造新型工业重镇、区域物流中心、文化旅游胜地、开放港口城市。2007年1月,做出《关于举全市之力促进九江经济开发区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的带动作用;4月,做出《关于举全市之力加快沿江开发的决定》,以城西港区、金砂湾、沿江景观和小城镇建设、沿江通道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1月,召开全市“四个对接”工作会议,强调实施项目对接、地区对接、大企业对接和院校所对接。2008年6月,提出要按照产业集聚、区域集中、开发集约、能量集合的思路,突出大项目、大产业、大循环,用产业提升沿江优势,用产业推动沿江发展;要壮大产业板块、构筑产业平台、推进产业联动。2009年1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举措,指出最现实的是充分发挥潜在优势(沿江优势、庐山品牌优势、鄱阳湖生态优势、共青城独特优势),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4月,制定《九江市直(驻市)单位招商引资考评奖励办法》,调动市直(驻市)单位招商引资的积极性。2010年,市委提出要抓住九江三年“工业决战2000亿”“城建决战200亿”的发展契机,开展产业对接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专题招商项目对接平台的作用;4月,出台《2010年九江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12月,修订《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九江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海西经济区、武汉经济区城市合作,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并举战略,推进产业互补发展;要突出抓好港澳台的招商,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努力把九江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开放程度最高、体制机制最优、生态环境最好的产业承接转移区;要以跨国公司、大型国企和新兴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改进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重点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链招商。
  第五节城市建设与管理决策一、开放港口旅游城市方略 1991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九江加快建设开放城市的实施方案》。1999年,提出实施“12236”工程,即筹建“一场”,建设与九江城市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集行政、文化、艺术和体育为一体的“城市中心广场”;新辟“两园”,白水湖公园,长江大桥桥头公园;治理“两湖”,通过截污、引清和清淤,治理好甘棠湖、南门湖,并逐步搞好绿化和美化;拓展“三路”,庐山大道、滨江路、长江大道;新建“六大建筑”,长江大桥南岸琵琶亭、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文化会议中心、城东和城西出口城市雕塑。2001年,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提出,3-5年内筹资30亿元重点建好“五大景区”,把滨江路景区建成九江的“外滩”;把甘棠、南门“两湖”景区建成九江一双明亮的“眼睛”;把九威大道景区建成九江的“世纪大道”;把以琵琶亭、长江大桥为中心的桥头景区建成九江的标志;把八里湖景区建成九江的“西湖”。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按百万人口的目标规划,推进城市化,建设独具特色的人居环境,形成宁汉之间的旅游热点,培育京九中段的物流中心。2003年,对城市建设做出新部署,按照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定位,重点建好“一站二场三道”(火车站站前广场、抗洪广场、南湖广场、九威大道、滨江大道、长虹大道),放宽政策,敞开城门。全年新增10万城镇人口,提高城市化率2个百分点。2005年8月,做出《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决定》,提出推进城市大建设,建设“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现代化山水生态港口旅游城市,力争到2010年把九江建设成为市区人口过百万的区域中心城市。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3+1”发展战略,即全力推进大工业、大旅游、大物流和城市大建设,把九江打造成城在水边、水在城中、湖光山色、山水相依的“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山水生态港口旅游城市。2010年7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意见提出,按照“山水生态、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目标,彰显“诗韵田园、水墨九江”的城市文化特质,发挥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把九江打造成长江沿岸重要工业基地、赣鄂皖区域物流中心和现代开放港口旅游城市。
  二、“大九江”发展方略 200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发昌九、九星沿线新区,拉开城市框架。2007年2月,出台《关于拓展城市框架,推进港口旅游城市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加速昌九工业走廓、沿江城镇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同时,重点实施“一核、二带、三城、九镇”(一核:城市核心区;二带:昌九工业走廊、沿江产业带;三城:瑞昌、湖口、星子;九镇:姑塘、海会、温泉、马回岭、岷山、赛阳、港口街、城子、码头)协调发展战略,形成“美丽浔阳、怀抱庐山、东临鄱湖、北依长江、西拓港城、南接走廊”的城市区域发展格局,构筑约1000平方千米区域面积的城市空间形态。2009年1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做出走向“八里湖”时代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大九江”城市发展格局,将瑞昌、湖口、星子和九江县4个大的组团纳入“大九江“来规划,做好对接文章,彰显“同城效应”。2010年,决定加快“四县(市)一山”(瑞昌市、湖口县、星子县、九江县、庐山)与中心城区的对接,做好城市轻轨交通规划研究,建设“四县(市)一山”与中心城区及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快速通道,构建20分钟车程的“大九江”经济圈。提出“一核六组团”(一核:城市核心区,由老城区、八里湖新区、十里片区组成;六组团:城西港区组团、城东港区组团、芳兰组团、姑塘组团、沙河组团、港口街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做出“三年决战城建项目200亿”的决策部署,用3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实施7类100项工程,完成200亿以上的政府投资,基本完成中心城区150平方千米规划范围内的主干路网和功能设施。
  三、八里湖生态新区方略 1992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九江八里湖开放开发区,面积为3.8平方千米。2003年,提出“环绕八里湖,建设新九江”的构想。2009年1月,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做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拉大城市框架,实现从甘棠湖、南湖时代走向八里湖时代”的战略部署,按照“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新区)、“两个优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三个三分之一”(水面、森林绿地、建筑各三分之一)的规划布局,营造观湖、观江、观山、观城的“四观”生态效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八里湖新区框架基本拉开、功能基本完善、环境基本建成;同时,按照“显山露水”的要求,突出水面、岸线、临水建筑、城市建筑轮廓线四个层次的城市空间形态,加快编制八里湖片区控制性详规;突出九江山水名城特色,最大限度地保护八里湖生态资源,使之成为“水乡名城、生态绿岛、文化乐园、人居胜地”的新城区。
  四、新型城镇化方略 1995年7月,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按照“全面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方针,制定好发展规划,科学布点,加快建设,鼓励农民进镇创办二、三产业,参与集镇建设,兴办各种配套设施,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同时,《中共九江市委关于(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要求,有计划地发展一批小城镇和中心村,促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1996年,出台《关于鼓励“农民造城”的有关政策意见》,制定引农造城十项政策措施。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以现有城区为依托,以昌九、九星沿线为两翼,构建“V”型城市框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推动九江县和九江开发区设立区街建制,把瑞昌、湖口纳入卫星城规划建设;结合城防大堤整治和港口西移,加快城西建设步伐,以庐山党政机构下迁为契机,加速东南城区开发。通过推动铜陵一九江铁路、九江一景德镇一衢州铁路、武汉一九江铁路复线及沿江高等级公路的立项和建设,贯通东西大通道,带动城镇发展。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充分发挥全市山、江、湖生态多样性地域特色和生态优势,以沿江、沿路、环山、环湖为轴线打造一批特色城镇。2009年6月,出台《关于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依托共青城所具有的独特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共青城创建生态经济示范城活动,打造“中国青年创业基地”平台,使共青城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发展,逐步建成生态优美的30万~50万人口的九江次中心城市。2010年10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发展思路和目标;以优化空间布局为主线,加快新型城镇体系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资本运作为重点,提高城市经营水平;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以政策机制为保障,又好又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做大中心、打造‘脊梁’、培育节点、带动两翼”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构建“一心两轴三区”市域城镇体系(“一心”: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两轴”:沿长江城镇带和昌九城镇带为发展轴;“三区”:东中西三个片区协调发展);到2012年,共青城和德安县融为一体、连为一城,打造30万-50万人口城市;瑞昌市区人口过20万人,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其他县城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多数超10万人;县市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五、城市规划、经营与管理决策 199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机制,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强对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的收缴管理,城区土地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200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九江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基层政权改革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2003年,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决定》,要求抓紧编制和调整城市规划,优化规划审批,加强规划监管,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区土地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决定》,从统一土地管理、控制供应总量、完善储备制度、培育有形市场、加强价格管理等方面规范城区土地市场经营管理。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建立“城市政府统一领导、城区政府全面负责、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专业队伍为主民办队伍为辅”的城市管理体系,建立“网络管理、信息反馈、监督检查、考核奖励”机制,形成以路为线、纵横成网、布局合理、覆盖城郊的管理网络。2010年6月,出台《“大九江”城市规划范围内农民建房管理办法》,使农民建房有法可依,管理有序;同年,决定以中心城区为主战场,开展“六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无障碍城市、省级生态城市)活动。
  第六节政治文明建设决策一、机构改革方案确立 199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切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都实行“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2002年7月,决定开展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对县(市、区、山)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都做出详细的规定。2002年8月,开展以加强党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方面关系,调整组织机构,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的机构改革。2010年4月,开展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原则的政府机构改革。
  二、队伍建设规划制定 1991-2006年,市委先后制定《九江市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4个,利用开办培训班、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能适应九江经济建设需要的干部队伍,通过深入开展“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干部交流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加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2002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以开阔的视野和科学的机制选人用人,培养一支多谋善干、群众拥护的干部队伍;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轮岗交流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加大力度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层次的干部。2006年11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实际操作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三、依法治市规划部署 1991-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4个《九江市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抓住九江市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新水平,为全面推进全市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实现依法治市奠定坚实的基础。2006年10月,制定《九江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要求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基层民主选举制度颁布 1992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九江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试点工作。1994年12月,制定《九江市深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全市从1995年至1997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举行一到两次换届选举,并建立4项制度(村民选举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制度)。
  第七节精神文明建设决策 1992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九江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意见》,进一步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提高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创“三优”、建“三城”。1993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作风建设,推进九江各项事业发展。1994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宣传教育力度的意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理论研究,编写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建爱国主义教育队伍,提高全市人民综合素质,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加快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2000年7月,出台《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2001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强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素质,促进九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2002年10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思维能力和党性修养明显提高,实现九江在江西的率先崛起。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任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战略任务,齐抓共管,全力推进;2009年3月,制定《九江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遵循“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行动,贯彻群众路线,主题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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