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497 |
颗粒名称: | 四、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 |
分类号: | DF96 |
页数: | 1 |
摘要: | 2003年8月,启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经调查、收集、整理,将庐山云雾茶列为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候选,市政府成立庐山云雾茶申报国家原产地域产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地理标志产品获批后,市质监局即组织起草、制定、申报庐山云雾茶产品国家标准,历时两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6月4日批准发布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庐山茶叶科学研究所、庐山垦殖场承担起草《地理标志产品庐山云雾茶》,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庐山云雾茶国家标准成为市继彭泽鲫发布实施后第二个农产品国家标准。 |
关键词: | 产地保护法 原产地规则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