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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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
分类号: DF414
页数: 2
摘要: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4月,市工商局针对市场上有人擅自使用九江封缸酒厂“庐山”牌糯谷酒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凯涛”牌封饮注册商标及厂名厂址标识专用瓶情况,开展检查非法使用“庐山”牌糯谷酒商标和“凯涛”牌封饮专用瓶执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254件,其中大要案31件,罚没款143.26万元。查处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12件,大要案17件;不正当竞争案18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8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5件,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案4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1件。
关键词: 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

内容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广告、假冒商标、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限制他人正当经营以及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向对方贿赂行为进行查处。4月,市工商局针对市场上有人擅自使用九江封缸酒厂“庐山”牌糯谷酒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凯涛”牌封饮注册商标及厂名厂址标识专用瓶情况,开展检查非法使用“庐山”牌糯谷酒商标和“凯涛”牌封饮专用瓶执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254件,其中大要案31件,罚没款143.26万元。查处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12件,大要案17件;不正当竞争案18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8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5件,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案4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1件。
  1998年,以纪念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5周年、商标法实施15周年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行执法责任制,做到案案有核审、件件有告知,建立健全行政申诉、案件评查、错案追究、考核评议制度。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查处商业欺诈。“打假”重点保护名优产品、完善名优产品备案制度,着力抓好医药、食品、烟草、眼镜四类市场整治;“打私”突出重点商品,打击走私汽车、摩托车、成品油、生产性原材料、家用电器等;查处欺诈重点查处非法传销及其他虚假表示,利用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欺诈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及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中欺诈行为。1999年,按照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等5部门文件,开展规范江西啤酒市场工作,重点整治低价倾销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公用企业强制用户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8-10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武宁公路段东门渡口管理所限制竞争及商业贿赂案、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武宁办事处滥收费用及商业贿赂案、湖口渡口管理所限制竞争案。
  2000年,组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打击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及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4月,查处仿冒“椰树”牌天然椰子汁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8月,市工商局组织对武宁县16家砖厂组成联合体实施约定不合理价格及擅自划定排他性市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001-2002年,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处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药品购销中商业贿赂行为,公用企业强制服务、滥收费用行为,商品房销售中虚假宣传行为。开展通信运营商强制收取市话电话机代维费、强行收取话费预付款、自来水公司强行收取底度费行为专项执法检查。2003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开展“服务领域反欺诈”“旅游行业查贿赂”“流通领域反仿冒”“垄断行业查强制”专项执法行动,举办“真假商品鉴别、名优特商品及打假成果展示”活动,查处一批有影响不正当竞争案。
  2004年,开展以药品回扣为重点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是市内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把药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格规范药品交易行为,打击药品购销活动中收受回扣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查处对药品、医用疗效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行为。3~7月,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破除地方保护专项整治。以农资、酒类、烟草为重点商品,查处对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产品或只能接受指定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服务.或实行歧视性待遇,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违法行为。2005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对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是供电、供水、供气、邮政、交通、烟草等行业,同时结合实际,将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违规收取行业自律保证金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重点是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药品违法广告行为。2006年,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重点是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垄断型行业,严厉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市餐饮业出现买断酒水供应权,损害公平竞争情况,开展餐饮业酒水交易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结合九江实际,开展书刊发行、旅游、餐饮、商业零售、保险代理等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整治。提出查办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做到“七查七看”,重点是利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等。
  2007年,结合“建设新九江、建设经济中心城市、优化发展环境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项主题活动,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实施部分行政处罚首次告诫的指导意见》,对80种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予以行政指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查处药品购销、商场超市、酒水饮料、房地产开发、资产评估、拍卖、通信运营商中商业贿赂行为,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76件。5月,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6月1-10日,对有关地区、省直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9月,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借助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2008年,加强竞争执法力度,开展景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奥运年”九江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查处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行政垄断行为。查处取缔食品经营、网吧、农资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注重查处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所存在商业贿赂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大案、要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2009年,针对将他人知名字号、商标以相同、相似、相近等多种方式使用,有意制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呈蔓延之势,在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下,开展打击“傍名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仿冒“飞利浦”电器、“日丰”管材、“红牛”饮料、“华润”涂料、“四特”酒、“水宜生”产品等。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以医疗卫生、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等领域为重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2起。
  2010年1月,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制止设置歧视性市场准入门槛、收取歧视性费用等限制物流业跨地区、跨行业服务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公用企业强行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金融机构强制服务行为和汽车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查处这类案件29起;以医药购销、中介服务、产权交易、保险促销等为重点,与市纪委、市卫生局等部门加强协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5起;查处“傍名牌”案件102起。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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