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平交易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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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57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公平交易执法
分类号: DF414
页数: 6
摘要: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4月,市工商局针对市场上有人擅自使用九江封缸酒厂“庐山”牌糯谷酒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凯涛”牌封饮注册商标及厂名厂址标识专用瓶情况,开展检查非法使用“庐山”牌糯谷酒商标和“凯涛”牌封饮专用瓶执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254件,其中大要案31件,罚没款143.26万元。查处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12件,大要案17件;不正当竞争案18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8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5件,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案4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1件。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场管理

内容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广告、假冒商标、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限制他人正当经营以及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向对方贿赂行为进行查处。4月,市工商局针对市场上有人擅自使用九江封缸酒厂“庐山”牌糯谷酒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凯涛”牌封饮注册商标及厂名厂址标识专用瓶情况,开展检查非法使用“庐山”牌糯谷酒商标和“凯涛”牌封饮专用瓶执法活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1994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254件,其中大要案31件,罚没款143.26万元。查处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12件,大要案17件;不正当竞争案18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8件,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案5件,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案4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1件。
  1998年,以纪念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5周年、商标法实施15周年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行执法责任制,做到案案有核审、件件有告知,建立健全行政申诉、案件评查、错案追究、考核评议制度。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查处商业欺诈。“打假”重点保护名优产品、完善名优产品备案制度,着力抓好医药、食品、烟草、眼镜四类市场整治;“打私”突出重点商品,打击走私汽车、摩托车、成品油、生产性原材料、家用电器等;查处欺诈重点查处非法传销及其他虚假表示,利用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欺诈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及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中欺诈行为。1999年,按照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等5部门文件,开展规范江西啤酒市场工作,重点整治低价倾销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公用企业强制用户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8-10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武宁公路段东门渡口管理所限制竞争及商业贿赂案、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武宁办事处滥收费用及商业贿赂案、湖口渡口管理所限制竞争案。
  2000年,组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打击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及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4月,查处仿冒“椰树”牌天然椰子汁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8月,市工商局组织对武宁县16家砖厂组成联合体实施约定不合理价格及擅自划定排他性市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001-2002年,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处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药品购销中商业贿赂行为,公用企业强制服务、滥收费用行为,商品房销售中虚假宣传行为。开展通信运营商强制收取市话电话机代维费、强行收取话费预付款、自来水公司强行收取底度费行为专项执法检查。2003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1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开展“服务领域反欺诈”“旅游行业查贿赂”“流通领域反仿冒”“垄断行业查强制”专项执法行动,举办“真假商品鉴别、名优特商品及打假成果展示”活动,查处一批有影响不正当竞争案。
  2004年,开展以药品回扣为重点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是市内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把药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严格规范药品交易行为,打击药品购销活动中收受回扣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查处对药品、医用疗效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行为。3~7月,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破除地方保护专项整治。以农资、酒类、烟草为重点商品,查处对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产品或只能接受指定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服务.或实行歧视性待遇,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违法行为。2005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对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是供电、供水、供气、邮政、交通、烟草等行业,同时结合实际,将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违规收取行业自律保证金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重点是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药品违法广告行为。2006年,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重点是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垄断型行业,严厉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市餐饮业出现买断酒水供应权,损害公平竞争情况,开展餐饮业酒水交易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结合九江实际,开展书刊发行、旅游、餐饮、商业零售、保险代理等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整治。提出查办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做到“七查七看”,重点是利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以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等。
  2007年,结合“建设新九江、建设经济中心城市、优化发展环境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项主题活动,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实施部分行政处罚首次告诫的指导意见》,对80种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予以行政指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查处药品购销、商场超市、酒水饮料、房地产开发、资产评估、拍卖、通信运营商中商业贿赂行为,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76件。5月,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6月1-10日,对有关地区、省直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9月,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借助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2008年,加强竞争执法力度,开展景区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奥运年”九江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查处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行政垄断行为。查处取缔食品经营、网吧、农资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注重查处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所存在商业贿赂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大案、要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2009年,针对将他人知名字号、商标以相同、相似、相近等多种方式使用,有意制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呈蔓延之势,在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下,开展打击“傍名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仿冒“飞利浦”电器、“日丰”管材、“红牛”饮料、“华润”涂料、“四特”酒、“水宜生”产品等。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以医疗卫生、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等领域为重点,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2起。
  2010年1月,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物流业竞争,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制止设置歧视性市场准入门槛、收取歧视性费用等限制物流业跨地区、跨行业服务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公用企业强行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金融机构强制服务行为和汽车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查处这类案件29起;以医药购销、中介服务、产权交易、保险促销等为重点,与市纪委、市卫生局等部门加强协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5起;查处“傍名牌”案件102起。
  第二节假冒伪劣产品查处 1991-1992年,按照省政府、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斗争,重点查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医药、食品、烟、酒类商品,严厉打击制造、贩运、经销假冒劣商品黑窝点及地下工厂,取缔非法经营。
  1994年,在全市组织2次较大规模“打假”活动,对坑农、害农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无碘盐以及伪劣食品、饮料和生活用品等加大打击力度;与海关、公安机关协作,打击走私贩私;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广告、假冒商标、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限制他人正当经营以及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向对方贿赂行为进行严肃处理。8月,会同卫生、商业、轻工、技术监督、旅游等部门开展“抓好城市饮食卫生管理和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制售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掺假、掺杂、过期、变质食品行为。12月,开展“元旦”“春节”市场整治,查处节日市场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非法交易行为。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254件,其中大要案31件,罚没款143.26万元。254件案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12件、不正当竞争案18件。
  1997年1月始,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同年,在全市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1998年,开展打假、打私、查处商业欺诈工作。3月,按照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等8部门文件,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执法行动。启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局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基础较好商业企业和商业街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展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酒、假药、假劣食品、假香烟、假营养保健品、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违法行为。10月26日,开展打击贩私和整顿市场行动,重点打击成品油、汽车、摩托车、香烟、盗版光盘、食用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手机、计算机、照相机等物品走私贩私行为。1999年,开展“整市场、保节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为食品打假。6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整治,对公路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销售假冒及走私卷烟行为。7月12日开始,实施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审批备案制度,达到规定条件案件必须报上级工商机关审批后方能实施处罚。
  2001年1月,开展“净市场、保名牌、促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京九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被省工商局确定为检查重点。做好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复查工作。市工商局联合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清理整顿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市工商局批复浔阳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文明一条街”活动实施方案》。3月底,会同经贸、公安、质监、盐务等部门,以打击假冒伪劣食盐窝点,取缔非法从事食盐生产、加工、储运、经营和贩销私盐企业,防止私盐流人食品加工、畜产养殖行业为重点,开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维护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4月,开展禁止生产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专项整治,对市场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冒“金圣”“海鸟”卷烟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局牵头,市烟草、公安部门配合,对全市所有经营烟草商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扣假冒、无手续卷烟78.7条,货值9000余元。6月,按照《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对商品交易市场复秤台设置进行检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让消费者在市场内明明白白消费。9月28日始,开展“十一”黄金周节日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用品市场、旅游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和景点,对经营假冒、过期、不合格食品、饮料、酒类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威胁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违法行动进行重点打击,确保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30日,开展金秋打假扶优宣传活动,倡导“识名牌、用名牌、扶名牌”消费观念,销毁10车假冒伪劣商品。2002年,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抓好“以农资三假为重点,打假治劣保安全生产”“以食品为重点,打假治劣保安全消费”“以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打假治劣保安全装修”“以汽车摩托车为重点,打假治劣保安全运输”专项整治。3月20日至4月5日,公安、工商、海关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生产、销售仿真枪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确保群众消费安全。2003年,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颁布10周年,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重点检查餐饮、美容美发、旅游、汽车维修服务行业,查处欺诈误导消费者和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1月,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农村市场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中药材等进行专项检查。5月,联合药监、物价、公安、卫生、质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防护服、口罩、消毒剂产品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6月20日始,开展夏季食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以及大型超市进行检查。6-7月,开展查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行动,对全市汽车配件市场、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及机动车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清查,防止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死灰复燃。7月,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地条钢”及其制品非法流通。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阳光执法工程”,重点落实案源预先申报制度、案件跟踪制度、案件回访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廉政监督制度、没收(暂扣)物资集中保管制度、工商建议书制度、重要商品追缴责任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细化执法办案具体操作程序,实现对办案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加强执法公正性、廉洁性。
  2004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场巡查、个案送检为主要执法手段,围绕重点农资品种及农资经营大户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执法行动。5月始,开展汽车改装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非法拼装汽车及无营业执照或超经营范围生产、改装汽车行为。6月20日至7月20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饮料、学生饮用奶、儿童食品为检查重点,查处经销危害人身健康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食品行为。8-9月,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取缔小炼钢厂、小轧钢厂和无生产许可证轧制带肋钢筋企业,从根本上杜绝“地条钢”生产。9月10日至10月10日,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实行索票索证、进货验收制度市场、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场所,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旅游景区、车站经营秩序。12月22日始,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以节日食品和棉衣、棉被、民用煤、取暖器具为重点检查商品,以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检查场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1960起,其中查办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108起,查办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件517起,2005年1月始,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先后开展种子、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农机具市场专项整治。3月,制发《九江市工商局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月,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饮料、酒、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豆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腌熏制品10大类商品为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7月,开展糖精和含糖食品市场专项整治。9-10月,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1 1月中旬,开展移动电话机市场专项整治。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案件2113件。其中,查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86件,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案472件,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341件,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1214件。 2006年,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制定《九江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共查办违法经营食品案287件,快速检测食品13878批次,对19810千克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净化食品市场。联合8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基本道德规范,推进商贸企业诚信建设,解决群众关心“吃、穿、用”等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3月始,相继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制止欺诈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行为。6月,开展车辆非法改装整顿。当年,全市共查处案件1739件,大要案83件。其中,查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98件,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案534件,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案248件,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855件。2007年1-3月,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7-9月,开展集中整治娱乐休闲场所经营、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查处娱乐休闲场所无照、超范围经营和非法有奖销售活动。7月16日至9月30日,开展打击贩私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当年,全市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1542件,其中大要案63件。2008年,全市工商系统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共快速检测各类食品37600批次,退市不合格食品23300千克。开展与奥运相关的广告、保健品广告、药品广告、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以及成品油、建材、汽配、网吧等市场专项整治,落实兴奋剂治理、“限塑”治理任务。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1406起,有效保证奥运年市场繁荣、安全、规范、有序。2009年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铲除菜霸、肉霸、鱼霸、鸭霸等行业霸头,查处制假售假、虚假医疗广告、欺诈性商业促销、传销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大要案件。湖口、武宁县工商局铲除菜霸后,2县城菜价应声回落;浔阳区工商局铲除鸭霸、庐山工商局铲除肉霸后,当地家禽、肉类市场秩序重新步人正轨;浔阳区查处“世界通”网络传销大案,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开展军服专项整治,对服装市场、劳保用品市场、服装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销售07式军服及其仿制品,超范围生产军服、军服仿制品、军服专用材料行为。当年,全市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1714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对市工商系统整治市场、重拳治乱、优化环境做法进行报道。
  2010年,贯彻市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秩序工作意见》,推进“维权工程”,重点整治欺行霸市行为。以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行为为重点,打击欺诈消费者行为。同时,会同公安、技术监督、通信运营企业开展短信群友专项整治。对电子产品市场、通信产品市场、手机卡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销售短信群发设备行为。全年立案2541起,结案2121起,其中大要案110起。
  第三节传销查处 1997年8月始,开展对传销活动专项整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和《传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查处非法传销活动。
  2003年,据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通知》,市公安、工商部门高度警惕,密切协作,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杜绝传销案件发生。查缴涉嫌传销读物《安利箴言800句》。2004年,市政府确定8月为“打击传销宣传月”,出动宣传车,采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公开信等形式,在社区、乡村、学校以及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工作。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全市工商系统以2个条例实施为契机,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严打氛围,依法加强监管。当年,全市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l起。
  2006年,市工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建立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格局。7月,印发《2006年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重点地区。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严惩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行为。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违法行为。全市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禁传销,反欺诈,构建和谐社会》宣传画,向社会公开各地查处传销案件,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查禁传销、规范直销长效机制。2007年,市传销活动呈现诱骗群体集中转向弱势群体;呈扰乱治安和暴力抗法倾向;组织更加严密,活动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违法手段科技化特征。4月12日,庐山区工商局接《南昌晚报》记者举报:庐山区莲花镇牛奶场对面民宅有人进行传销活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传销人员多达130余名,在传销骨干分子怂恿和挑唆下,传销人员集体围攻、殴打公安民警、工商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共造成2名工商执法人员、7名公安民警、1名记者受伤住院治疗,现场其他20余名执法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5月,市工商局与湖北省黄冈市工商局建立打击传销协作机制。7月9日,市工商、公安、国家安全局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7月16日始,市政府组织为期两个半月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8月23日,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成立。11月,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当年,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制定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办法。全市共捣毁传销窝点158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596人,抓获传销头目32人,判刑5人。
  2008年1月7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在全市采取措施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深大要案件;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参与传销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同时,开展依法查处擅自从事直销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从事直销员招募活动、培训活动及直销销售活动;直销企业超出批准区域、超出产品核准范围及未完成服务网点备案从事直销活动。7月8日,全市开展直销市场检查。7月30-31日,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统一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车辆32车次,取缔传销窝点10处,教育、遣返传销人员75人,解救受骗群众2人。10月14~24日,市工商局组织城区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统一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传销宣传。11月11日,印发《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禁传销工作规范》。11月26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商、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九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当年,共捣毁传销窝点195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745人,查处传销案件11起,解救受骗群众51人,向公安机关移交追究刑事责任9人,判刑8人。2009年,继续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形式传销和诱骗学生参与传销以及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活动;打击以“资本运作”“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从事传销和以合法公司为掩护进行传销,依法查处提供出租屋、货源、场地等便利条件行为。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契机,搞好宣传工作。7月9日,市工商、公安局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8月10日,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加强对直销企业政策、行政引导和教育督导,通过开展与企业座谈、约见等方式,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对直销企业违规直销、从事传销活动坚决查处。9月21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针对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对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揭露传销活动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广大群众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营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社会舆论氛围。当年,全市取缔传销窝点326处,遣散劝返传销人员2696人,解救受骗群众48人,查处传销案件19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起。
  2010年,九江被列为全国打击传销32个重点整治地区之一。市工商、公安局完善“控、打、防、促”一体工作机制,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4月27~28日,市工商、公安局联合开展“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6月17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社区群防群控打击机制。28日,召开全市直销企业座谈会,安利、玫琳凯、富迪3家直销企业驻九江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康宝莱、完美、新时代3家直销企业设九江产品专卖店代表与会。签订《直销企业自律承诺书》。7月13日,市工商、公安局联合印发《2010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严惩传销犯罪分子。9月28-29日,市工商、公安局联合开展“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10月12日,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当年查处过的传销窝点及传销活动反复聚集地区进行复查,对拒不离开本辖区和回流的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进行再清理、再打击。10月25日,市工商局开展直销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及二级分公司、直销企业自营店铺、服务网点、加盟店(经销商、专卖店)进行全面清查。27日,市工商、公安局开展“禁传销,保亚运”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11月15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当年,共捣毁传销窝点15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10人,抓获传销头目25人,其中刑拘13人,逮捕7人。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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