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44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 |
摘要: | 1991年,全市工商机关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每年3月底前对已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验照贴花。通过验照,在营业执照正、副本指定位置加贴国家工商局统一印制全锡防伪不干胶年检验照标识。验照工作统一由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负责受理。2010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辖区内部分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开展查处行动1300余次,出动人员52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53623户,规范办照3953户,取缔无照经营618户,立案查处331件,罚款218.68万元。 |
关键词: | 市场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