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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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摘要: 1991年,全市工商机关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每年3月底前对已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验照贴花。通过验照,在营业执照正、副本指定位置加贴国家工商局统一印制全锡防伪不干胶年检验照标识。验照工作统一由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负责受理。2010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辖区内部分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开展查处行动1300余次,出动人员52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53623户,规范办照3953户,取缔无照经营618户,立案查处331件,罚款218.68万元。
关键词: 市场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91年,全市工商机关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每年3月底前对已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行验照贴花。通过验照,在营业执照正、副本指定位置加贴国家工商局统一印制全锡防伪不干胶年检验照标识。验照工作统一由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负责受理。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第一部《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均须参加年检。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投资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和投资者出资情况。通过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正本上加贴年检标识、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废止1993年《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公布新《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新办法规定,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登记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情况进行检查。企业于每年的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修订《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明确企业年度检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并视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贴A、B标记,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全市工商机关按照“一审查、两结合、双规范”工作要求,开展2000年度企业年检。全市应检私营企业2230户,实检1613户,年检率为72.33%。其中独资企业应检731户,实检450户,年检率61.56%:合伙企业应检286户,实检178户,年检率62.24%;有限责任公司应检1152户,实检935户,年检率81.160-/0;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检61户,实检50户,年检率81.97%。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验照和违法情节严重的988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2002年,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取缔无照经营的通知》,召开专题会,研究布置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肖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近2000人次,宣传车200车次,悬挂宣传条幅60条,在全市开展宣传活动。至10月底,共清理无照经营5713户,引导补办营业执照4384户,查处取缔863户,罚没款近10万元。
  2003年,市工商局对个私经济监管工作试行两项改革举措: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将企业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工商分局要求,下发《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区企业2002年度检验实施意见》,决定将市局登记企业年检受理、审查、核准和收费四项职能下放给基层工商分局,由基层工商分局组织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下发《关于对个体工商户试行滚动式验照请示的批复》,在浔阳区试行个体工商户滚动式验照(即按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对应的月份确定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时间)。当年,全市应参加验照个体工商户60708户,实检48012户,验照率79.1%;应参加年检私营企业3436户,实检2573户,参检率达74.9%。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修订《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参检对象为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时间调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全市应参加2005年度验照个体工商户81305户,实检56871户,验照率70%;应参加年检私营企业6418户,实检5174户,年检率81%。2007年,市政府根据全市无证无照经营现状,专门听取市工商局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下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九江市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整治重点以及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做出明确部署,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10月15日至11月30日,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875人次,执法车辆1307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8982户,下达整改通知书4059份,清理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1232户,无文化许可证经营的103户,无行医许可证经营的70户,无烟草许可证经营的48户,无危险品许可证经营的20户,无特行许可证经营的10户,无环保许可证经营的37户,无营运许可证经营的5户,无质检报告书经营的224户,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的3479户,清理租借“再就业优惠证”经营的68户,清理“再就业优惠证”逾期的201户。通过清理整治,全市城镇和农村无证无照经营率分别控制在2%和3%以下,亮照经营率达100%。
  2009年,市政府出台《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贯彻(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意见》,全市所属15个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意见或方案,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机构。当年,全市各地共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7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00余车次,印发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各种宣传材料26000余份,编辑黑板报、宣传栏15期,悬挂宣传横幅、标语89条,出动宣传车辆35台次,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0余次,清理无证无照经营8490户,下发警示通知822户,引导规范办理各种行政许可1610户,引导规范办理营业执照8281户,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88起,罚没款139.87万元。
  2010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辖区内部分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开展查处行动1300余次,出动人员52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53623户,规范办照3953户,取缔无照经营618户,立案查处331件,罚款218.68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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