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44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个体私营经济登记 |
分类号: | D922.294 |
页数: | 5 |
摘要: | 至年底,全市累计登记个体工商户52479户,从业人员97183人,注册资金13388万元;私营企业192户,从业人员3570人,注册资金1435万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同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工业产值、社会商品零售额年均递增72.1%、57.1%和37.6%。市工商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
关键词: | 市场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