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体私营经济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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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个体私营经济登记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5
摘要: 至年底,全市累计登记个体工商户52479户,从业人员97183人,注册资金13388万元;私营企业192户,从业人员3570人,注册资金1435万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同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工业产值、社会商品零售额年均递增72.1%、57.1%和37.6%。市工商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 市场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91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相继设立个体科、股,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至年底,全市累计登记个体工商户52479户,从业人员97183人,注册资金13388万元;私营企业192户,从业人员3570人,注册资金1435万元。
  199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继续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后,全市一批大中专毕业生、专家、技术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离退休人员及“下海”党政机关干部、下岗国有集体企业厂长经理加入个体私营经济队伍,推动九江非公经济发展。
  1993年12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随着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私营企业组织形式也逐步由家庭型向公司型转变。
  1994年,据省人大《江西省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条例》,全市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市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个体科。同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出台。此后,至1996年,省政府两次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暨表彰会,使该项工作由“部门行为”成为“政府行为”。其间,全市个体工商户年均递增15.6%,私营企业年均递增92.9%。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工业产值、社会商品零售额年均递增72.1%、57.1%和37.6%。
  1997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中产生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至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在册总数增至100056户,私营企业在册总数增至2773户,分别比1991年增加l倍和13倍。1998年,受洪水影响,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比上年同期下降330-/0,私营企业总数比上年同期下降180-/0。1999年8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市工商局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依据《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拟草《九江市个私经济发展“十五”规划》,对“十五”期间全市个私经济发展提出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到当年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共计76166户。“九五”期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共创产值617000万元,实现销售额或营业收入16280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40400万元,分别为“八五”时期2.6倍、2.27倍和2.04倍;上交国家税收117000万元,比“八五”时期增加85000万元。个体私营经济成为全市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1年,省工商局出台《创新管理制度,维护经济秩序,转变工商职能,力促江西经济发展》20条措施,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九江市工商局讲大局抓服务搞创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力促九江经济发展》19条措施,为支持、引导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对12家资金有困难私营企业在设立时实行注册资本分期注入;对1家经营项目较多私营企业按行业大类核定为国内贸易;为4家私营企业集团按放宽新标准办理企业集团登记证;全市有106户个私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至2001年年底,全市累计登记私营企业2408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498户,个人独资企业695户,合伙企业215户。2002年,中共九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作出让民营经济为九江率先崛起挑大梁决策和“1558”战略。同年10月中共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方针。市工商局按照“两个毫不动摇”工作方针,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办照程序,为个私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以外,允许个私业主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对企业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私营企业,凭下岗证一次性免收登记注册费、各种书刊费及当年会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免收3年;改进企业年检方式,简化年检手续;加大对科技型、龙头型、外向型、规模型和示范型个私企业帮扶力度;免费举办法律法规和现代经营管理培训班,为个体私营业主提供市场经营及法律法规的指导服务。当年,组织全市100余名私营业主进行为期3天法律法规培训,聘请专家授课,讲授WTO规则、商标专利法规等法律知识。当年,全市新发展私营企业1141户,同比增长44.4%.户均注册资本达85.1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00万-500万元440户,500万-1000万元82户,1000万元以上31户,亿元以上1户,全市共组建私营企业集团公司11户。
  2003年,受“非典”影响,全市7000多户个私企业注销停业。市工商局下发《九江市工商局关于改革市区企业登记管理的意见》,对市、区二级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属地登记管理与级别登记管理相结合市场主体准人登记管理模式,下放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权限。同时,依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起草《九江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发有关部门执行。4月,市工商局先后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在各级政府注册登记大厅及基层工商分局窗口专设“再就业服务窗口”,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和登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将再就业优惠政策措施和享受对象以及企业开业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等内容在工商窗口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下岗失业人员监督;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照”一条龙服务。至10月,全市工商系统共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85户,免收注册登记费、工商管理费等177.8万元。同年11月3日,第四十七次市长办公会决定成立市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政府注资500万元启动。当年,首次为企业担保资金达1500万元,贷款规模近1亿元。2004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决定,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促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当年个体工商户共创产值206186万元,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468958万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10783万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144.8%、55.5%和35.3%;全市私营企业共创产值538671万元,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672416万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96292万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1 30.8%、260.5%和226.6%。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累计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9781人,占全市下岗失业人员65%。市工商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大开放带动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和城市建设大发展”发展战略,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营造有利政策环境。同年,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全市工商系统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个私经济发展提供25条突破性政策措施,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保持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态势。当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820户,从业人员40725人,注册资金60043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1366户,从业人员38139人,注册资本(金)211428万元。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共缴纳税收11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占财政总收入28.9%,对财政贡献率达35.2%。2006年,市工商局制定《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管理实施意见》,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统一纳入经济户口和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和分类监管机制,全市工商系统依法委托108个符合条件基层分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委托符合条件基层分局对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照有关规定免于工商登记个体经营者进行备案。当年,全市基层工商分局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38099户,验照40099户,变更5530户,注销13049户: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分为A类70455户,B类1780户.C类874户,D类608户。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新型工业重镇、打造文化旅游胜地、打造区域商贸中心、打造开放港口城市,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战略目标,引导个私经济不断扩充经济总量,提高运行质量,盘活现有存量,全市个私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呈现出前所未有好形势。当年,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2039户,日均登记5.6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7785户.日均登记48.7户,是有史以来发展最快时期。至12月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共安置社会就业42.42万人,比上年增加6.39万人,安置就业人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9%。全市个私企业上缴税金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达23.48亿元,同比增长34.8%.占财政总收入的40.80-/0.对财政贡献率达51.4%,超额完成“五年翻两番”预期目标。在全市所属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区)个私税收超过2亿元,有8个县区个私税收过亿元,大部分县(市、区)个私税收占据财政收入“半壁江山”,其中5县(市、区)形成“三分天下有其二”财政格局,个私经济成为全市经济与县域经济整体攀升支柱。当年,市工商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同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同日,市颁发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受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中国工商报、江西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关注与报道。至11月底,全市登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7家,出资额达5401.3万元,成员总数3029个,涉及30余个行业或品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发展速度名列全省前列,多次受到省工商局的表扬。
  2008年年初,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普查调研工作的通知》,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现状、生存状况、社会贡献和发展趋势普查调研。全市共调查个体工商户67917户,合计注册资金182128万元,户均注册资金26816元。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个体工商户总数0.6%、8.1%、91.2%。以个体经济为家庭唯一生活来源个体工商户34275户,占个体工商户总数50.5%。城镇个体工商户人均年收人大部分集中在1201-20000元之间,占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总数76.31%:农村个体工商户人均年收入集中在1201~10000元之间,占全市农村总户数740-/0。全市每百个人中有1.4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每百个家庭中有5.3个家庭从事个体经营;每平方千米范围内有个体工商户3.6户。同年,省委、省政府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市委、市政府开展“求科学发展之真,务项目发展之实”主题活动,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首次突破万户大关。至6月,全市累计登记在册私营企业10774户,从业人员290939人,注册资本(金)1850760万元,分别比2007年同期增长32.1%、47.2%和38.8%,7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至12月底,全市累计登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84家,出资额累计52300万元,成员总数9158个,其中当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15家,是上年登记数2.45倍。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有效增加第一产业比重,改善产业结构。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到九江考察时,对九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高度评价。至年底全市工商系统执行国家和地方再就业优惠政策中享受收费优惠人数累计15173人,减免规费达2583.74万元,有效缓解政府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大批外出务工农民失业返乡。面对农民工“返乡潮”,全市工商系统围绕省委、省政府“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求和省工商局工作部署,把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项重大任务,按照“自主自愿、因势利导、积极支持、热情服务”原则,及时制定《九江市工商局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决定2009-2010年两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和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当年,全市工商系统共为834名下岗失业人员、3460名城镇待业人员,359名大中专毕业生、32名退伍军人、569名失地农民、1152名务工返乡人员、50名残疾人员等办理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共计免收登记费50余万元。8月,市工商局根据《全省工商系统“万名干部服务下乡镇”活动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始,在全市系统开展为期一个半月“万名干部服务下乡镇”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服务队3108人次,宣传车辆421车次,印发宣传资料51960份,各媒体采用宣传报道22篇;共走访各类企业1979户,个体工商户5238户,农民家庭13127户;现场接待工商注册咨询3409人次,受理工商注册1622户,签订涉农合同33份,调解合同纠纷30件,商标维权19件,商标注册咨询273人次,消费维权咨询2117件,调解消费纠纷143件。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根据《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巩固存量,扩大总量,提升质量”要求,实施个私经济“扩量提质”发展助推工程,促进个私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至12月,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19871户,同比增长28.4%,比2009年底净增26554户,完成省下达指导目标119%:私营企业总数达18262户,同比增长27.2%.比2009年底净增3913户,完成省下达指导目标187%。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一览表)=]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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