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44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侵权案件查处 |
分类号: | D913.7 |
页数: | 2 |
摘要: | 现场受理涉农申诉140起,立案查处27件,案值50多万元,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同年,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市工商局加大办案力度,在申诉、举报、抽检、市场巡查等工作中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查找问题、发现案源,查获一批食品类案件。永修县查处“健必依”牌虫草氨基酸口服液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案件,罚款4.9万元;瑞昌市查获销售不合格笋丝案,没收销毁34000包不合格笋干丝;修水县查处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酱油案和销售不合格月饼案;共青城查处销售不合格胶合板和销售不合格木工板案件:彭泽县查处经销不合格白酒案件等。 |
关键词: | 侵权法 侵权行为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