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439 |
颗粒名称: | 六、动产抵押登记 |
分类号: | D913.3 |
页数: | 2 |
摘要: | 1995年6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须向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10月,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范围为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企业设备、企业的原辅材料、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当年,市工商局办理动产抵押1件,为企业融资15万元。 |
关键词: | 担保制度 抵押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