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企业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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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1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F272.9
页数: 6
摘要: 1992年6月,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能,配套制定服务措施,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并对经营许可证发放,出台一些灵活措施,凡未明确规定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的,可先领证后发照,也可先发照后领证。一时难以领到许可证的,可先发给企业3个月或6个月有效期限执照,待领到许可证,再换发正式执照。商业企业推选“四放开”,专营商品,一次性经营均作出相应原则性规定。1994年7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6年8月2日至9月30日,市、县工商局对1994年7月1日前所有领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的执照企业法人以及分支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对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的,要求补足差额。
关键词: 企业登记 企业管理制度

内容

1991年始,全市各类企业随着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2年6月,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能,配套制定服务措施,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并对经营许可证发放,出台一些灵活措施,凡未明确规定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的,可先领证后发照,也可先发照后领证。一时难以领到许可证的,可先发给企业3个月或6个月有效期限执照,待领到许可证,再换发正式执照。商业企业推选“四放开”,专营商品,一次性经营均作出相应原则性规定。除冠中国、中华或省名的要报国家工商局、省工商局批准外,放宽企业各种登记条件,本着避免重复、混淆,方便企业,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原则,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1994年7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年为符合条件企业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手续。
  1996年8月2日至9月30日,市、县工商局对1994年7月1日前所有领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的执照企业法人以及分支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对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的,要求补足差额。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必须重新修改,加以完善。全面实行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1997年,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引入A、B级企业认定试点工作。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工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对市内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企业化经营各类医疗机构办理注册登记。1998年,根据科技部《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市工商局开始受理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工作。1999年6月12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发布,明确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2000-2003年,随着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继颁布或修订,市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市场主体准入领域标志。2003年,全市内资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与上述企业和机关、事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公司)户数5917户,注册资金1276258万元。2004年,根据《江西省工商局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试行办法》,市工商局进一步改革内部登记模式,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制”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能。当年,全市内资企业户数6405户,注册资金1360171万元。
  2006年,据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全省工商系统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投资办企业,市工商局出台《九江市工商系统推动全民创业的二十条》。2007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当年《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工商局在企业登记审查工作中,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人关;并对全市的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进行清理。2008年,根据国家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2009年,出台《关于服务当前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完善服务“三农”工作机制、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四个方面制定25条服务措施。
  2010年,市工商系统出台12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企业登记开通市场主体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同时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建设区22条措施。
  [=此处为表格(2010年年底全市内资企业一览表)=] [=此处为表格(2001~2010年全市内资企业一览表)=] 第二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992年,组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以下简称外资科),7月,取得国家工商局关于外资企业登记授权,可直接登记、监管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全省工商系统第三个授权局。当年登记第一家外资企业江西赣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至年底,登记外商投资企业64户。1993年始,国家相继实行外汇牌价“双轨制”、海关对外资企业自有产品进口免收关税两项政策,促进九江外资企业发展。当年登记外资企业118户。
  1998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经国务院批准修改后,于1月1日起实施。1999年开始,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
  2000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换发新式营业执照。市工商局累计换发营业执照360余户。2003年,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行为,市工商局正式启用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新注册表式。同年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验收工作。至当年,累计登记外资企业341户。
  2005年,市工商局开通外资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对投资总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派专人受理并给予指导,当场发照。通过绿色通道登记外资企业达300余户。对重点招商企业,实行跟踪服务。从招商始就提前介入了解情况,谈妥后帮助企业落户九江。至当年底,累计登记外资企业637户,其中法人企业463户,分支机构174户。2006年,商务部、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委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拓宽境内企业融资渠道,给外国投资者提供广阔投资空间。当年登记外资企业136户,历年累计591户。此外,历年累计并购境内企业64户。200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新修订,产业政策更加放开,进一步吸引外资。当年登记外资企业127户,历年累计606户。
  2008年,据国家有关部委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精神,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全市电信涉及变更企业类型(外转内)22户。金融危机,导致一批外资企业无履约能力,零进资企业增长,达100余户。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展,减少金融危机带来影响,出台《工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办理外资股权出质登记2户,融资144333万元人民币。
  2009年始,市工商局开展外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加强对企业数量、资本规模、产业结构、行业分布、发展态势等综合分析判断,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定期编制并发布有关市场主体信息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市场主体投资提供参考。当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63户,其中合资4户,独资159户。审查投资总额62116.93万美元,注册资本35116.58万美元,在注册资本中,外方认缴33991.58万美元,占96.8%,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5000万美元12户,5000万美元以上2户,与2008年同期相比登记户数增长83%,各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至年底,全市累计实有外商投资企业986户,其中合资216户、合作17户、独资524户、分支机构229户;投资总额475702.04万美元,注册资本284422.71万美元,外方认缴额252296.48万美元。实收资本106127.50万美元,外方92413.95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5000万美元90户,5000万美元以上9户。产业结构依次为制造业121户,上年同期是61户;房地产业64户,上年同期是64户;社会服务业14户,上年同期是11户;批发零售业101户,上年同期是71户。农林牧渔业8户,上年同期是6户;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8户,上年同期是3户;采掘业6户,上年同期是6户,建筑业9户,上年同期是1户;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户,上年同期是1户。投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香港420户,上年同期是299户;台湾1 12户,上年同期是90户;日本13户,上年同期是13户;美国30户,上年同期是25户;澳门地区16户,上年同期是14户;其他国别投资395户,上年同期是424户。外商投资企业户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3%、1 6%、15%。
  201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80户,其中,中外合资13户,外商独资167户,审查投资总额15.55亿美元,注册资本9.42亿美元,在注册资本中,外方认缴9.05亿美元,占96.06%(2010年登记营业性分支机构13个),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5000万美元23户,5000万美元以上6户。与上年同期相比登记户数增长191.7%、各项指标均是上升趋势。至年底,全市累计外商投资企业1 1 17户,其中分支机构224户,法人企业893户(中外合资218户、合作16户、外商独资659户)。投资总额65.89亿美元,注册资本39.92亿美元,外方认缴额34.81亿美元,实收资本13.28亿美元,外方有11.45亿美元,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5000万美元108户,5000万美元以上18户。
  产业结构依次为制造业127户,房地产业65户,社会服务业15户,批发零售业131户,农林牧渔业8户,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3户,采掘业1户,建筑业10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户。投资地区和国家分别为中国香港地区505户,中国台湾地区153户,日本13户,美国36户,中国澳门地区21户,其他国别投资165户。外商投资企业户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分别比2009年同期增长96.8%、250.3%、268. 1%。
  第三节企业监督管理一、内资企业监管年检监管 1991年以来,工商部门利用年检对企业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2010年,内资企业开始实行网上年检。当年年检,规范企业经营范围300余户;责令企业办理经营期限延长变更登记278户,许可项目到期责令变更12户,对实收资本逾期未到位的企业责令办理增加实收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变更7户:对2009和2010年度已参检但中途年份漏检企业通知补办有关手续的企业10户;下达警示通知书9户;网上提醒、指导54户。
  [=此处为表格( 2000—2010年全市内资企业年检一览表)=] 日常监管 1991-1995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改造,调整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核准新公司。对于乡镇企业则是放宽条件,使之逐步成为市县经济主力军。
  1998-1999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对企业名称中含有“三峡…中银”字样企业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煤炭企业进行清理,并对粮食收储企业、粮食批发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农资经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各类“三无”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把注册资本到位率作为监管重点内容。
  2000年,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引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调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内容,以公司为主要形式,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取向实施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支持企业进行“三改一加强”,并确定10户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2001年,对全市公司制企业出资进行规范,对一些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公司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2年,为保护邮政专营权,对全市寄递企业经营范围进行规范。
  2003~2004年,全市工商系统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试点。2005-2006年,市工商局对全市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规范核定。同年,市工商局出台《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对全市企业分为A、B、C、D四类进行监管,B类以下企业进行重点监管。2007年,加大对“十五小”(即: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农药、小漂染、小电镀、土炼焦、土炼硫、土炼砷、土炼汞、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新五小”(即: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2008年,市工商局建立企业登记、监管结果信息公开制度。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减少全球金融危机带来影响,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009年,停止征收两费后,市工商局进行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市工商局登记企业按注册地址分配到辖区工商分局进行监管。基层分局对辖区内企业巡查率达90%,对重点行业、高危企业巡查率达100%。企业注册局也加强对虚假出资、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和抽逃资金查处,至2010年,查处“两虚一逃”案件10起,罚没款合计5.95万元。两年内,还分别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生物柴油、再生资源企业清理整顿。
  专项整治 2000年,开展取缔讨债公司和清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治。2001年,严把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治理整顿“三无”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以政府名义转发《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活动》《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的通知》2个文件,成立“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2002年,结合企业登记,实行企业监管片区责任制,健全完善“经济户口”,对辖区企业全面彻底普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当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的通知》,分别关闭和处罚2户矿山企业,变无照经营为有照经营企业15户。继续推进公有制企业改革改组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2003年,陆续开展以煤矿为重点矿山安全整治、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2008年7月,据《九江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工商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新登记涉及安全生产16户企业,做到前置许可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切实做到逐户上门,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8月,根据《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实现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目标。12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市局对36户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手续。
  2010年,成立市工商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162户市场中介进行分类梳理,通过治理后,完全市场化经营103户。同时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外资企业监管 1992年,全市外资企业实行属地管理,下放到各基层工商所监管。
  1996、1997年,据国家7部委联合年检制要求,外资企业年检由工商部门一家年检变为由工商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7部门联合参加,对外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九江外资企业年检亦由一个部门变为多个部门年检,年检率有所下降。 2006年,对78户长期不进资,不参加企业年检,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外资企业作出吊销执照行政处罚。2007年,对全市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所发现问题进行通报。2008年,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公司出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工商局对全市外资企业出资进行清理,超过出资时间资金不到位企业,责令办理减资;出资时间即将到位的,下达《资金催缴通知书》,当年出资率提高2个百分点。
  2009年,对外商投资企业中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清理,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企业责令其办理注销。并把外资企业出资管理作为长期重点监管内容。2009-2010年,对30余户不参加年检、不按时进资、行政许可到期企业下发《行政提醒书》。
  [=此处为表格(2007~2010年全市外资企业年检一览表)=] 第四节企业档案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的档案分别由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和外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各自管理。
  2003年,市工商局企业档案管理由3个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科局自行管理改为统一管理,设档案室1个。当年档案室存有企业档案6677户、7012盒,接待查询800人次。2004年,存有企业档案7128户,8463盒,接待查询820人次。2005年,存有企业档案7827户,9620盒,接待查询850人次。2006年,存有企业档案8706户,10492盒,接待查询870人次。2007年,新增1间办公室为档案库房,购置木架30个,存有企业档案9865户,11262盒,接待查询930人次。2008年,存有企业档案10846户,12807盒,接待查询1185人次。2009年3月,市工商局投资30余万元,改造档案室,归属办公室管辖。存有企业档案11890户,12980盒,接待查询1200人次。
  2010年,档案室归属信息中心管辖。存有企业档案12986户,15860盒,科室移交档案2680盒,接待查询1264人次。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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