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保障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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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404
颗粒名称: 二、社会保障审计
分类号: F239.4
页数: 3
摘要: 1991年8月,对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1990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1990年全民合同制职工养老金及利息收入5612571.33元。按规定管理费只能提取280628.59元,而实际提取329593.76元,多提48965.17元。出租影院收入18333.30元,扣除水电费2061.10元,实际收入16272.20元。漏缴房产税及“两金”计6020.71元,审计做出予以收缴处理。
关键词: 审计 类型 社会审计

内容

1991年8月,对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1990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1990年全民合同制职工养老金及利息收入5612571.33元。按规定管理费只能提取280628.59元,而实际提取329593.76元,多提48965.17元。出租影院收入18333.30元,扣除水电费2061.10元,实际收入16272.20元。漏缴房产税及“两金”计6020.71元,审计做出予以收缴处理。
  1993年,对退休、待业“两金”审计。审计市、县两级管理机构26个,抽查基层缴款单位140个。发现两项基金被挤占挪用现象突出,查出1991年度被挤占挪用基金593万元,大部分未归还原资金渠道。1992年又新增挤占挪用资金21万元,两项基金欠缴缓缴现象严重,全市累汁欠缴缓缴金额570万元。审计结果引起市政府重视。1994年,对全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查出自1988-1993年12个县(市、区)挤占挪用两金498.8万元,已归还73.76万元,尚有425.04万元未归还。1998年,据省厅要求,市属9个县(市、区)审计局对当地社保局1997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发放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226.1万元,隐瞒转移基金收入171.04万元,虚列支出、多提管理费7.56万元,违规开支管理费7.3万元。审计提出处理意见。1999年,对市、县(市、区)13家社保机构1998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查明至1998年底全市企业累计欠缴养老基金21607万元,查出违纪违规基金373.1万元,归还原渠道进度缓慢,用房产抵缴造成基金悬空,社保机构经费未及时到位。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9点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在转发审计报告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纠正违纪行为,把养老基金管好用好。
  2000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金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部署,全市分别对属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扩大覆盖面、历年违纪违规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和养老保险金收支情况预测进行审计。会同社保局对200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形势进行预测。根据审计和预测,提出审计报告。审计从体制、政策、客观等原因加以具体分析,提出7点建议。经审计,全市仍有380.2万元违纪违规问题未解决,具体反映在基建投资中占用资金无法归还。2001年,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部署,分别对辖区内13家社保机构1999-200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历年违纪违规问题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情况和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延伸3户欠缴企业,5户扩覆参保企业。审计查明,大部分问题为1999年以前遗留,全市有530.2万元违纪违规问题未解决,审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004年,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要求,7-9月对全市范围内2003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认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偏低,除浔阳区、庐山管理局外,其他县(市、区)均未达到月人均不少于15元补助标准的要求。此外,还存在低保资金拨付不及时;低保基础管理环节薄弱:执行低保政策有偏差等问题。2005年,市局对市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不够,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窄,基金缺口大,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等问题。
  2007年,据省审计厅《2007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工作方案》,7月10日至8月6日市审计局对修水县、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永修县2005-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541.5万元未到位。违规将新农合医疗基金财政专户设在农村信用联社,金额达2723.95万元。违规预借基金160.85万元。少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给参合人员建立个人台账等问题。同年,市审计局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2007年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于6月30日至7月25日对全市(不含市本级和浔阳区)2006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少数财政部门和社保基金经办机构理财意识不强,未使基金有效增值,银行未按规定给基金优惠利率计息,基金存款少计利息198.09万元;活期存款占财政专户资金比例较大,影响基金有效增值:个别基金管理部门上报报表数据反映不真实,账表不符;个别县用非货币资金缴纳社保基金,主要表现用店面、房产抵缴;少数县(市,区)存在挤占挪用基金976.85万元;少数县(市、区)五项基金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开支555.35万元;少数县(市、区、山)基金收入反映不完整,部分收入未及时做基金收入;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欠缴金额较大,全市所辖参保单位累计欠缴五项社保基金35004.77万元。少数县(市、区)基金管理部门存在不合规收费现象,超标准收取手续费、工本费;少数县(市、区、山)基金征缴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同年,庐山区对区社保局、区就业局和医保局200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查出存在:挪用社保资金50万元。对欠缴基金单位征缴力度不够,企业欠缴款达103.14万元;社保局收取利息262710.49元,医保局收取利息59350.84元,失业保险金利息收入45871.96元,合367933.29元未计入个人账户。
  2008年,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2008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对全市2007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借用其他基金发放企业养老保险费;少数县离休干部医疗基金占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银行未按规定给基金优惠利率计息;活期存款占财政专户资金比例较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欠缴金额达66954万元:市本级和少数县部分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个别社保经办机构在医疗基金中列支计算机端口服务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开支劳动鉴定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未履行市本级大病统筹保险协议;少数县基金收入反映不完整,部分收入未及时做基金收入和基金征缴及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市审计局对2007年市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审计,发现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2007年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28018.86万元,当年基本保障支出51965.99万元,收支差额为赤字23947.13万元。借用其他基金支付企业养老保险费,从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借人850万元,从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并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借人专项资金1900万元,从市财政预算外借入5400万元。部分基金未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银行未按规定以优惠利率计息。2009年3月,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08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2008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88617.15万元,当年基本保障支出123519.82万元,收支差额为赤字34902.67万元;基金间相互调剂不够,从市本级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借支2600万元,从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借支200万元,从省社保基金借款2000万元,当年归还存在较大缺额或未归还:活期存款占财政专户资金比例达67.69%,影响基金有效增值: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欠缴金额较大。至2008年年底,全市所辖参保单位累计欠缴五项社保基金80711.6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59677.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14936.46万元,失业保险金5298.84万元,工伤保险金774.31万元,生育保险金24.92万元);少数县离休干部医疗基金占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部分县(市、区)银行未按规定给基金优惠利率计息;少数县(山)部分基金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个别基金未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8年全市有9012.19万元基金,存款未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少数县(市、区、山)基金收入反映不完整,部分收入未及时作基金收入;市本级和少数县(市、区、山)在基金征缴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规范。同年,市局组织浔阳、庐山区、市审计局外资科对浔阳、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2008年低保资金收入、支出、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认定不符合政策规定享受低保对象40户,保障人数102人,不合规低保资金总额13.03万元。将部分不具备享受低保条件城乡居民批准为低保对象,未能按时取消或核减低保人数,低保人员数量信息不正确。市民政局低保办提供的低保人员25802人,审计抽查确定低保人员总数为24545人,多反映1257人的人员信息,审计要求及时予以纠正。
  2010年,对都昌县、彭泽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新农合发展工作经费没有按照规定足额安排,也未纳入财政预算;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新农合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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