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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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3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分类号: F239.66
页数: 5
摘要: 各地还对被审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全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对428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17万元,应收缴财政409万元,上缴103万元。审计机关配合市政府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共组织检查组27个,检查部门73个。主要检查有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截留国家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全市对23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97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15万元。其中,九江县对县34个行政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2万元,追回预算外收入漏缴“两金”7万元,纠正乱收费12.9万元,促进政府部门带头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审计

内容

1991年,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市审计局于年初召集各县(市、区)局总结交流1990年定期审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1991年定期审计工作。彭泽、修水、都昌、瑞昌、九江等县(市)制定定期审计工作方案,对定期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时间安排及审计要求等问题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审计局扩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范围,深化审计内容,健全审计制度。审计重点放在经济监督部门和有预算外收入单位,把一级定期审计和二级定期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调查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全市共对384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81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51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4万元,应追回侵占挪用资金8万元。财会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上年110个增至120个。1992年,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在审计覆盖面、审计间隔期等方面做出改进,将“半年审”改为“年审”,着重审查二级、三级核算单位。审计机关对全市工商行政部门1991年财务收支、罚没款项、规费收支等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款95万元。各地还对被审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都昌、星子、九江县、庐山区等县(区)分别向当地政府呈送定期审计综合报告,引起政府领导重视。都昌县政府向全县转发县审计局《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报告》。全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对428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期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17万元,应收缴财政409万元,上缴103万元。审计机关配合市政府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共组织检查组27个,检查部门73个。1993年,审计重点放在经济执法部门,改报送审计为就地审计。主要检查有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截留国家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全市对23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97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15万元。其中,九江县对县34个行政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2万元,追回预算外收入漏缴“两金”7万元,纠正乱收费12.9万元,促进政府部门带头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全年组织11个县(市、区)和市直116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发现违纪违规单位82个,金额3000.63万元。
  1994年,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由原强调审计覆盖面转变为对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款收入单位。全市审计执法部门140家,审计资金总额6066万元,审计收费项目779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19万元,审计处理金额306万元。全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171个,审计总金额39693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29.63万元。其中偷漏税费163.18万元、乱收费乱罚款51.56万元,截留挪用罚没收入56.96万元,其他157.93万元。审计处理调账96.89万元,追回挪用减少财政拨补179.45万元,应上缴财政153.28万元。市局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项目21个,审计总金额14028.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49.6万元,调账处理18.5万元,应上缴财政12.5万元,已上缴10.5万元。九江县对县路灯管理所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路灯收入19.5万元,实际只用5.8万元,被主管部门挤占挪用13.7万元。对此向县政府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县审计局提出的划开经费,单独核算建议。全市审计机关对发现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体外循环、乱收费、乱罚款、漏缴税金等问题进行处理。同年,贯彻国家审计署《关于对全国部分公检法机关办案收费、罚没款物等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实施方案》精神,全市共审计市、县(市、区)公安机关17个,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13个,抽查基层公安派出所59个,检察室19个,法庭47个,司法所24个。审计资金总额6663.92万元,其中办案经费3998.35万元,罚没款物1480.44万元,追回赃物139.93万元,违纪金额1303.16万元,审计处理240.15万元,应上缴财政47.9万元,罚款4.2万元。审计中发现公检法司系统中除司法系统外,在财务管理上均存在收费罚没等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财务核算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80%单位未建固定资产账;1994年罚没款物总计1480.44万元,已上缴580万元,仅占39.2%;罚没票据管理使用混乱,某公安局1994年领用各类票据148本,仅收回4本;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漏缴国家税费。某公安机关基建支出215万元,未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门面租金收入未缴纳营业税,预算外收入未缴纳“两金”:购专控商品未办理控购手续,未缴纳控购附加费等。
  1995年,对全市公路检查站、收费站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被审计的36个站中,发现未经省政府批准木材检查站2个,收费站1个,至审计时已撤销站卡3个。针对问题,对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全市38个乡镇(街道办)计划外生育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抽查部分超生育户,审查账面资金1035.1万元,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3.59万元,其中挤占挪用事业费和计划外生育费43.38万元,贪污私分0.09万元,变卖计生药品1.2万元,违规收费1.4万兀,便用非正规票据收费30.4U万元,其他58.08万元。同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402个,查出违纪金额1814.05万元。1996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45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64万元。主要反映在隐瞒截留应上缴财政收入80万元,挤占挪用预算资金336万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104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70万元,其他问题374万元。同年,按照《江西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收费、罚没款等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通知》精神,市局抽调45人,对市所辖范围内公、检、法机关采取上审下方式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公安机关17家,检察机关14家,法院14家,抽查基层派出所、检察室和法庭70个,审计资金总额9859.61万元,查出有问题金额4709.08万元,审计处理600.66万元。建议缴交当地政府544万元,罚款23.1万元。同时组织13个审计组对市邮电系统1987-1995年度省、市、县3级邮电附加费进行就地审计,查出中央邮电部门违纪违规金额410.17万元,其中挤占省、市、县3级邮电附加359.44万元,漏缴地方税费50.73万元。审计做出上缴财政处理278.5万元,责成调账131.67万元决定,有效遏制擅自侵占地方扶持邮电发展专项资金违规行为。
  1997年,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170个,实际完成524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25万元。其中:隐瞒截留收入64万元,挤占挪用105万元,虚列支出104万元,“三乱”108万元,其他问题844万元。审计处理498万元,其中应缴财政372万元,已上缴409万元(含上年欠缴数),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5万元,应调账处理29万元。同年6月对全市13个市(直属分局)、县(市、区)T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财务收支(含行政事业经费、工商管理费、罚没款物、预算外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抽查48个工商所收费和罚没情况,查处违纪金额24.44万元,除督促自行清退解缴外,审计处理收缴财政9.01万元。有6个局(含市分局)欠缴应上缴市工商局工商收入82.72万元,营业执照保证金未清理完毕22.54万元;漏缴税费7.5万元,“两金”1.51万元。1998年,对338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667万元。其中: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万元,挤占挪用1328万元,虚列支出40万元,少缴税费45万元,预算外资金未落实收支两条线31万元,“三乱”34万元,其他1178万元。审计处理金额875万元,应缴财政205万元,已缴财政173万元,减少财政拨补2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60万元,调账处理90万元。1999年,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审计检察院、法院财务收支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从各县(市、区)审计局抽调业务骨干,采取县与县交叉审计方式,对各县(市、区、场、山)14家检察院、14家法院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规金额962万元,其中检察院230万元,法院732万元。审计处理51万元,其中检察院23万元,法院28万元。上缴财政38万元,其中检察院18万元,法院20万元。审计认为,全市各级检察院、法院在执行财经纪律、建章建制、罚没款的执收执罚以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彻底;存在乱收费,用白条不合规票据报销现象:固定资产建账不健全等问题。全年全市对572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447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79万元,挤占挪用201万元,虚列支出3万元,少计少缴税收103万元,未按规定提取基金4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两条线管理82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136万元,其他问题1639万元。审计处理619万元,其中应缴财政412万元,已缴29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4万元,调账处理43万元。
  2000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局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998-1999年度行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1.35万元,应上缴审计违纪款30.15万元。存在问题为证照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且收费无标准;部分工商局或所属单位存在漏缴税费问题,金额7.85万元:经费不足,超支过多;投资市场建设,形成沉重负债。全年全市共对52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647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41万元,挤占挪用611万元,虚列支出58万元,少计少缴税收83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132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797万元,账外资产214万元,其他2408万元。审计处理112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72万元(已上缴40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83万元,调账处理165万元。2001年,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00年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始,对全市技术监督系统2000年财务收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自身经费保障情况等进行审计,发现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隐瞒、截留行政事业收费收入99.05万元,坐收坐支罚没收入42.47万元:巧立名目用非正规收费收据向有关单位收取费用:部分技术监督部门以“技术监督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管理费”等名目用非正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21.15万元;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市计量所除正常单位财务账外,发现另有4套账目,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严密。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对下级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致财务管理上出现一些漏洞,账目不平衡,会计资料保管不全。全年全市共完成516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946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06万元,挤占挪用1497万元,虚列支出295万元,少计少缴税收190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26万元,未按规定提取基金114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87万元,其他问题2231万元。审计处理1026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54万元(已上缴249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补贴13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91万元,调账处理50万元。
  2002年,对九江稽征分局机关及其下属浔阳区稽征所等13个基层所和九瑞站等3个收费站2001年度“四费一税”征管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稽查执法和内部控制制度上存在违规办理报亭:规费征收中开票员与出纳员由同一人担任;摩托车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不到位;财务收支方面存在漏缴税金、账外固定资产等问题。全年全市共对487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748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3万元,隐瞒截留财政收入327万元,挤占挪用1988万元,虚列支出127万元,少计少缴税收555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1738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930万元,账外资产794万元,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115万元,其他问题475万元。审计处理90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425万元(已上缴23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27万元,调账处理51万元。2003年,根据省审计厅部署,5-7月市局派出审计小组对都昌、修水、永修、瑞昌、彭泽、九江县及瑞昌市、浔阳区5县1市l区的公安机关(含交警)的200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乱收费,超范围收费等问题。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95.4万元,其中公安机关违纪违规金额501.31万元,交警部门违纪违规金额494.09万元。应自行纠正和交地方财政544.7万元,应自行纠正和上缴上级部门规费426.4万元,应缴市财政24.3万元。2004年,全市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90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1787万元。主要反映在一些单位偷漏税费,违规收费,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截留上级收入;会计核算、账簿设置不符合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现金结算,多头开立银行账户;违规发放补贴,报销假发票,固定资产不入账等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审计处理1960万元,其中应缴财政500万元(已缴46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70万,调账处理299万元。
  2005年3月,市审计局分别对市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全年全市对46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27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54万元,挤占挪用2368万元,虚列支出881万元,少计少缴税收398万元,未按规定提取基金102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724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1420万元,账外资金950万元,超标准、超计划开支1460万元,其他问题3322万元。审计处理2392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811万元(已上缴76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219万元,调账处理362万元。2006年,对全市2005年度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003-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部分危改资金项目进行基建决算审计。全年全市对69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230万元。审计处理530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19万元(已上缴60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46万元,调账处理1938万元。
  2007年,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市农业局、市发改委等4个市直部门漏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14.01万元: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及所属单位试卷印刷及车辆购置未按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其中试卷印刷费108.6万元,购车费5.6万元;市林业局、市建设局等3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超额超范围使用现金245万元;市经贸委将财政拨入技改专项经费307.3万元改变资金用途,用于2005年企业目标考评奖60万元,弥补机关经费35万元,2006年特困企业春节补助180万元,优秀新产品开发补助21.3万元;市林业局滞拨林业专项资金102.23万元;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无据无证收费3260万元;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134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管,资金账外循环;市教育局未将教育附加费纳入部门预算,经市政府批准用于县(市、区)中小学的884万元,违反《征收教育附加费的暂行规定》中关于“地方征收的教育附加费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的规定:从教育附加费中安排给税务部门手续费81万元,违反《征收教育附加费的暂行规定》。全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对407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审计,查处有问题资金3480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隐瞒截留收入7175万元,违规改变用途2213万元,少计少缴税收938万元,预算外收支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2152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2611万元,账外资产720万元,超标准、超计划开支2199万元,其他问题1652万元。审计处理530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1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46万元,调账处理1938万元。
  2010年,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全省法院系统2008、2009年度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于6~9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修水、彭泽、都昌、湖口县及庐山区、浔阳区4县2区人民法院2008、2009年度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违规支付大额现金,库存现金过多,公款私存,挪用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截留应上缴诉讼费收入,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同年11月,市审计局对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至2010年10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发现发放鄱阳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人员补贴、津贴等,未缴纳个人所得税9.31万元。全年全市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401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7038万元,处理应上缴财政704万元,已上缴财政590万元。
  第四节企业审计一、财务审计 1991年,全市审计重点企业346户,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77万元,审计处理上缴财政275万元并查处违纪案件。在对12个粮油企业审计中,发现将结余粮作议价粮销售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偷漏税款等违纪违规金额282.5万元。对市粮油加工厂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40万元。武宁县审计局查出县粮油贸易公司原经理张某和主办会计杨某乘调动工作之机,将8000元公款借给私人做生意,在财务账上假设“预付江苏绿豆款”,予以核销,而张某保留私人借条,从私人处追回欠款据为已有,此案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九江县在对县粮油购销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县粮油公司将上级分配奖励平价化肥630吨转为中价兑换稻谷和高价倒卖,非法牟利9.30万元。瑞昌市查出市棉麻公司1990年度挤占成本、多提专用基金,库存棉花升溢挂账,销售收入不入账和多结转销售成本等,违纪违规金额196.88万元,隐瞒利润95.61万元。审计查出的问题引起瑞昌市委、市政府重视并进行处理。1992年,市政府针对全市粮食企业普遍亏损情况,专门研究决定,由市审计局牵头,对粮食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查出亏损原因。全市组织20个审计组对粮食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查出亏损原因主要是粮油销售收入锐减,成本费用增加,费用控制不严等。湖口县粮食企业1992年1-9月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212万元,费用比上年增加110.44万元。其中加罚利息达40万元。通过审计,市政府掌握粮食企业经营现状和亏损原因。在对粮食企业审计同时,市审计局还对企业中亏损大户进行重点审计,帮助企业找出“病因”,对症下药,使企业重现生机。庐山水泥厂是市属建材企业大户,连年亏损,1990年亏损427万元。市局对其一边审计,一边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工厂内部情况。经审计分析,对该厂内控制度、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5条针对性的措施,通过政府落实技改资金90万元,促进新上生产线配套完工,投入生产,仅1季度实现减亏35.4万元。1993年,对粮食企业1991年年底累计财务挂账进行调查和1992年新增财务挂账与财务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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