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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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3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金融审计
分类号: F239.65
页数: 3
摘要: 全市审计单位6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82万元,应上缴财政158万元,调账处理1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3万元,上缴财政157万元。市审计局对市工商银行199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金融机构能贯彻国家金融政策,执行财经纪律。亦存在截留国家收入和利润,欠缴建筑税、奖金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将基建工程款列入成本,擅自购置控购商品,乱挤乱摊各项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各县(区)对当地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审计,发现有挪用信贷资金搞基建;多补多收利息;违规发放钱物:乱挤乱摊成本;漏缴税款和“两金”;凭白条子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应收未收利息比例偏高,存在潜在亏损。
关键词: 财政审计 金融审计

内容

1991年,根据省、市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市、县(市、区)先后对当地的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定期性审计。全市审计单位6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82万元,应上缴财政158万元,调账处理1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3万元,上缴财政157万元。市审计局对市工商银行199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金融机构能贯彻国家金融政策,执行财经纪律。亦存在截留国家收入和利润,欠缴建筑税、奖金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将基建工程款列入成本,擅自购置控购商品,乱挤乱摊各项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各县(区)对当地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审计,发现有挪用信贷资金搞基建;多补多收利息;违规发放钱物:乱挤乱摊成本;漏缴税款和“两金”;凭白条子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经办人员业务不熟,1990年收进的国库券、金融债券账务处理发生严重差错,是盈是亏,曾停业清理近一星期,仍未理出头绪,市审计局通过审计,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原则,帮助其建立正规账册,并发现漏列1990年国库券、金融债券纯收益4万多元。
  1992年5月,根据省年度金融审计工作安排,市审计局组织5个审计组,分别对中国银行市分行和永修、德安、瑞昌、湖口4县(市)支行199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市中行及下属县支行能执行规章制度,账务清楚,审批健全,各项支出未突破指标,存贷业务开展好,实现收入2620万元,支1 2040万元,收支相抵盈利580万元。但也发现一些与中央规定不符的违纪现象。主要是挤占成本费用、隐瞒转移收入、账外发放钱物漏缴欠缴“两金”(能源基金和调节基金)。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6万元,上缴财政14万元。同年,根据省审计局安排,市、县(市、区)对各级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199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共审计金融保险机构(不含中行)54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52万元,上缴财政15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1万元,应调账处理4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能实现或超计划,实现上级所布置的收入和利润任务。修水县1991年各种灾害频发,县保险公司对保险户赔款支出大幅度上升,由于该公司不断加强各项管理,扩大业务领域,增加保险费收入,使财产保险亏损得到适当控制,人身保险盈利实现持续增长。为发挥审计宏观调控作用,市审计局对金融系统5家地市级分行和45家县级支行、保险公司及其所属机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各金融保险机构存在挤占成本费用、隐瞒收入、漏缴税款等违纪问题,金额达609.7万元。各地对13家工商银行(含办事处)199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上门走访71家贷款户,审计贷款总额18.9亿元,查出违规贷款4184万元,发现因银行监管不严形成问题资金3.94亿元,提出加强信贷管理建议,引起金融主管部门重视。
  1993年,为配合国务院整顿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贯彻畅通,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金融保险行业审计和调查,共审计各级金融保险机构83个,查出违纪金额1287万元。实施罚款55.61万元。并延伸信贷资金审计,审计信贷资金余额305752万元,查出超规模放贷2908万元,逾期贷款5973万元,呆账损失140万元。组织对市金融市场1991年、1992年度经营情况调查审计。对全市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等30多户金融保险机构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整顿金融措施专项调查审计。事实表明,全市各级金融保险机构贯彻中央精神认真,自查自纠进行整改。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仍存在尚需解决的问题和情况;如拆借资金18446.5万元,未能收回;违反利率政策,多收利息,提高存款利率多付利息或不及时收取下属兴办实体的贷款利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结算纪律,压单压票时有发生,兴办经济实体遗留贷款数额较大,拨借资金未偿还,难脱钩等。1994年,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审计,全市全年共审计金融单位98家,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354万元。
  1995年,市审计局以及各县(市、区)审计局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2家专业银行消费基金增长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九江县在对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还对其减利潜亏和消费基金增长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全年共查出违纪资金12.2万元,上缴财政资金9.5万元,决定调账资金21.2万元。星子县在对县建行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中,对擅自贴水,挤占成本等违纪问题做出相应处罚,处理收缴金额7万余元。瑞昌市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建行信贷部、工行信贷部1994年10月~1995年9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挤占成本费用,白条列支,冲减支出,收入冲减费用,漏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多提贷款呆账准备金等违纪违规金额3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8万元。同时对中国银行瑞昌市支行1994年度亏损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1994年度账面利润2.7万元,实际亏损14.6万元,潜亏10万元,共亏损21.9万元。彭泽县对县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20家信用合作社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7.3万元,可增加财政收入15.2万元。庐山区对十里、七里湖、莲花、新港4家信用社财务收支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49万元。1996年,市、县(市、区)共组成1 1个审计组,对10个县支中国银行、市分行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98.3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24.2万元。审计发现存在扩大、挤占营业费用,减少利润造成损益不实;漏缴、少缴各种税收;未办专控审批手续,购买专控商品,漏缴专控商品附加费等问题。
  1997年,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各县(市、区)分别对本县(市、区)农业银行有关机构199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逾期、呆滞贷款较多,存在潜在损失。武宁县支行1996年底各项贷款余额为12839万元,其中逾期贷款3901万元,占总贷款余额30%;呆滞贷款1941万元,占总贷款余额l5%。应收未收利息比例偏高,存在潜在亏损。个别机构资产、负债结构不实,彭泽县支行马当营业所1996年12月31日把调减“其他活期存款”220万元,调减“定期储蓄存款”280万元,转到临时存款科目和内部存放款项科目中,造成负债结构不实。不同程度存在少缴、漏缴税金现象,瑞昌支行1996年在成本中多列支工资及工资性支出18947元,漏缴企业所得税10421元;德安县支行1996年房产租金收入33000元,漏缴营业税及附加和房产税计5742元;星子县支行1996年少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65000元。损益方面存在不实现象,彭泽县支行营业部1996年损益表反映利息收入298.3万元,经审计实际利息收入310.5万元,少报利息收入12.2万元。浔阳办事处1996年应收利息余额为1429.6万元,应付利息年末无余额,按其财务账表反映长期储蓄存款年末余额18734.5万元计算,其1996年度应提未提应付利息远远超出财务账表反映的年末应付利息余额,实际造成1996年度利润数虚增,形成潜亏情况;通过审计,处理金额103.4万元,应收缴金额为24.9万元。
  1998年,市审计局对中保财险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本年度基建新增投资38.92万元,未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5万元,应予以补缴。付职工递增养老保险费25.63万元,挂其他应收款,应作调账处理,由公司向员工收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其下属营业部、营销部1997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进行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欠缴契税2.44万元;应缴未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3.19万元:所提应缴税金5.45万元,未上缴,应及时上缴;收回还贷款4.77万元,未如实核减贷款数,应调账;根据省公司要求调整损益数字,从特种准备金划20万元虚增1996年的利润,其中营业部10万元,营销部10万元;营销部购空调2.58万元,未办理控购手续,应补办手续并缴纳控购附加费3870元。1999年5-9月,市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全辖)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历时3个月。对11个县支行,13个本级单位及城区办事处(支行)进行审计。应调增1998年利润1675.68万元,调减利润1727.43万元,净增加亏损51.75万元。应调增账内资产1637.6万元,调增账外资产325.43万元。账内外资产净调增130.75万元。审计发现存在少计收入、少计支出、多计收入、多计支出、高息揽存、设立账外资金等问题,审计对存在问题提出15条整改意见。
  2002年,对农发行市分行(全辖)200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方案》和省审计厅布置安排,全市审计机关分别成立以分管财金审计领导为组长的审计组,对1个地级分行,11个县级支行及36个购销企业进行审计。由于审计前各单位已作自查自纠,未发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但还存在应缴未缴税款问题。2003年,市审计局根据省厅安排,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121.31万元。主要存在少计收入,支出不实,违规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账外资产,违规经营保险业务等问题。审计对违规问题做出处理。
  2006年,依据《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西农村信用社系统200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九江市农村信用社系统200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农信社200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除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九江办事处、浔阳联社由市局直接审计外,其余各县(市、区)联社实行交叉审计。抽审信用社119个,占全辖284个基层信用社42%;抽审账面资产494959万元,占2005年末账面资产总额653982万元75.7%。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对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按月给予等额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良贷款占比高,信贷资产存在较大风险。浔阳联社.七里湖信用社、都昌县15家基层社(部)、瑞昌市联社不良贷款均高于银监会确定10%正常标准,最高达59%;贷款分散化比率高于银监会确定的正常标准,最高达192%,最大客户贷款金额320万元,占资本净额14.6%(规定在10%以下),最大10户贷款金额1376万元,占资本净额62.8%(规定在50%以下);贷款形态反映不实,隐瞒不良资产26385万元;混用贷款科目将其他贷款列作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贷款归类不实,许多纯商业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均归入农户贷款类别;将中长期贷款归入短期贷款;违规发放贷款,超越授信规模发放贷款;绕过授信控制、化整为零发放贷款且手续不全;抵押贷款他项权证过期,抵押物不足,担保、保证方式不合规,贷款手续不全等。
  2007年6-7月,市审计局按照省厅安排,对中国农业银行市分行及下属的九龙支行、八里湖支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行存在将逾期3年不良贷款列入正常贷款;把可追回贷款列入损失类贷款,多列损失类贷款;可收回贷款未按规定比例收回;自营股票收入未冲减非信贷不良资产等。针对存在问题,审计提出3点改进意见。同年11-12月,市审计局对市商业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73283万元,处理上缴财政69.65万元。审计查出主要存在漏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多提呆账准备金,多计利息,超比例发放贷款,应收贷款未足额收缴到位等问题。2008年,市审计局根据省厅通知,对国盛证券有限公司市孤溪埂证券营业部200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部存在少缴个人所得税,少缴防洪保安基金,违规返还客户佣金,欠缴企业所得税等问题,审计处理收缴财政23.36万元。2009年9-10月,市审计局对九江银行(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多提呆账准备金,欠缴税费,多提年终奖,欠缴个人所得税,多计利息支出,超比例发放贷款,贷款发放、使用监管不严等问题。审计对查证的问题进行处理。同年,市审计局组织部分县(市、区)审计人员对瑞昌市、修水县、浔阳区、都昌县、九江县5家信用社2008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明存在少计和掩盖不良贷款,造成损益核实不真实;少提呆账准备金:违规债券投资,造成亏损;收取抵押贷款未变现造成资产损失;违规发放贷款;少计利息,欠缴税费等问题。审计依规做出处理,提出整改建议16条。
  2010年6月,市审计局受上级委托对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280.6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91万元。主要存在违规发放贷款;乱列支出,少缴税费基金;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支付资金;执行贷款通则不严,造成贷款风险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做出收缴税金19.84万元,调整相关账务处理,并提出4点整改建议。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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