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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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389
颗粒名称: 一、决算审计
分类号: F239.65
页数: 3
摘要: 结果显示5县(区、山)财政状况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查出违纪金额103万元。1993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分别对星子、彭泽、都昌、德安4县199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含税收)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35万元,应上缴财政8万元,应调整预算内收入298万元,应调减预算支出13万元。审计金额45113.6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4.96万元,处理上缴财政5.5万元,其他处理59.46万元;同时,对4县(区)财政信用资金进行审计调查,促进财税部门增收节支意识,健全财政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1995年3月,先后对武宁县、瑞昌市、九江县、庐山区政府199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关键词: 财政审计 金融审计

内容

县级财政决算审计1991年3月25日,根据省审计局《关于做好1991年财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对永修、德安、湖口县及浔阳区4县(区)财政(含税收)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78万元,应上缴财政33万元,应调增预算内收入132万元。1992年3-6月,对九江县、武宁县、瑞昌市、庐山区、庐山管理局1991年度财政决算(含税收)进行就地审计。结果显示5县(区、山)财政状况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查出违纪金额103万元。1993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分别对星子、彭泽、都昌、德安4县199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含税收)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35万元,应上缴财政8万元,应调整预算内收入298万元,应调减预算支出13万元。至1993年,市审计局连续3年对全市所属各县(市、区、山)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实现对下级财政决算审计全覆盖。1994年,对湖口、德安、永修县及浔阳区进行第二轮财政决算审计。审计金额45113.6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4.96万元,处理上缴财政5.5万元,其他处理59.46万元;同时,对4县(区)财政信用资金进行审计调查,促进财税部门增收节支意识,健全财政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1995年3月,先后对武宁县、瑞昌市、九江县、庐山区政府199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1996年始,为避免对所属县(区)财政决算审计出现漏审情况,采取2年审1次,1次审2年方法。当年,对浔阳区及湖口、都昌、星子、德安、永修县政府1994-1995年度财政收支决算进行审计,发现农业四税收入缴解入库不及时,应缴收入滞留过渡户较普遍;各地地税局对自身查补征收税款,扩大查补范围、超比例提退手续费;部分县(区)财政预算外收入中应缴交通能源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征集不到位;将变卖城镇户口增加收入,改称市容费、城建费,随意列支,未完全用于城镇基础建设。1997年,先后对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区、武宁县、九江县1995~1996年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996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并对5县(市、区)地税局进行执法审计,均发现收入不实现象;税务部门将“八小税”调入营业税之中;隐瞒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上划资金700余万元;多提稽查税收提成等问题仍未得到遏制。对上述违规情况进行依法处理。1998年10月,对修水县、浔阳区1996-199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发现修水县预算内资金存入银行所得利息未做收入,支出虚列等问题;浔阳区年终决算不实,违规列支预算科目和截留收入等问题,市审计局对此做出处理。1999年,对瑞昌市、庐山管理局、庐山区及德安、湖口、都昌、星子县1998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7659万元。处理上缴财政29万元。
   2000年,对修水、武宁、永修、九江、彭泽县及浔阳区、九江经济开发区1999年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42万元,处理上缴财政29万元。2001年8月,对庐山管理局、瑞昌市、星子县、湖口县、共青开发区等7县(市、区)200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02年,对永修县、修水县、庐山区、彭泽县、浔阳区、九江县2001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59566万元,查出违反财政制度金额3353.76万元,审计处理253.93万元,要求纠正3099.83万元。2003年,市审计局对武宁、都昌、德安县及瑞昌市、庐山管理局2002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问题金额6433.5万元。其中收缴14.3万元,要求纠正6419.2万元。2004年,对修水、永修、湖口、彭泽县及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2002-2003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财政收支不实,挤挖上级收入,虚收虚支等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要加强监控,培植财源等建议。2005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加大上审下力度,完成对浔阳区、九江县、星子县、瑞昌市、德安县、武宁县、都昌县、庐山管理局8县(市、区、山)和42乡镇财政决算情况审计,查出财政收入存在不真实、挤挖上级收入、虚支虚收等问题。相应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
   2006年,对彭泽县2004-2005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2007年,对修水县、浔阳区、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2005-2006年度,永修县、庐山区2004-200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挤挖上级财政收入,超范围列支预算支出,财政收入反映不真实,以奖励名义实行税收返还,混淆预算科目,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等问题资金81797.88万元,收缴财政金额35.04万元,并提出整改意见。2008年,对武宁、彭泽、德安、星子4县2007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6347.95万元,收缴处罚金额18.94万元,调整账务728.62万元,要求纠正4563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1037.18万元。2009年,对都昌、湖口、九江县及浔阳区、庐山管理局5县(区、山)200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18950.27万元,收缴处罚金额12.65万元,调账金额4610.58万元,要求纠正金额940.39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13386.65万元。
   2010年,对德安县、永修县、瑞昌市2008年、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云居山一柘林湖风景名胜区2006~2009年财政收入进行审计,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乡镇财政决算审计1991年,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审计局对13个乡镇199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全额39万元,应上缴财政6万元,已上缴财政6万元。1992年,武宁县对县属1991年18个乡(镇)政府财务收支、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6.8万元。针对坐支截留罚没收入,截留应上缴税款,违规虚列支出等问题,县审计局向县政府提交审计报告,提出建议。永修县对涂埠镇、虬津镇镇政府财政情况进行审计。1993年,市审计局向全市11个县(市、区)下达开展乡(镇)财政收支审计的通知,各县(市、区)完成19个乡(镇)199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财税部门在组织收入,节约开支,为振兴地方经济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成效,但也存在问题。查出违规金额504万元并进行处理,提出整改建议。1994年,都昌县对芗溪乡、徐埠镇1993年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查出应缴财政收入未缴库到位,拨付专项经费未到位,该支付款项未支付到位,乡镇财政管理和监督未全部到位等问题。县审计局向县政府做出审计报告,被批转全县,促进全县乡镇财政管理。
   1995年,瑞昌市对高丰、码头、横港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都昌县对多宝、左里、杭桥、土塘、中馆、汪墩6乡镇199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彭泽县对杨梓、马当、黄花3乡镇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庐山区对海会镇进行财政决算审计。永修、德安分别对三角、燕坊乡进行财政决算审计。对所发现问题,相关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做出处理。1996年,彭泽县对马当、浪溪、龙城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九江县对沙河、黄老门乡财政决算审计;星子县对南康、白鹿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瑞昌市对南义镇、桂林街道办事处、白杨镇、肇陈镇、夏坂乡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都昌县对南丰、万户、苏山、春桥、鸣山、西源、北山乡及三汊港镇、都昌镇9乡镇1995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普遍存在罚没收入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截留、坐支、挪用资金现象较严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县(市)审计局对查出问题做出审计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核算建议。
   1997年,修水县对古市镇、渣津镇、竹坪乡等9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4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4万元。瑞昌市对码头镇、湓城街道办事处、南阳乡、范镇4乡(镇、街道)实施财政决算审计,发现应上缴耕地占用费、农林特产税、屠宰税未及时上缴。九江县对永安乡、白华乡、城子镇、城门乡4乡镇1996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普遍存在自筹资金未纳入乡财政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挪用专项经费等问题。审计后分别做出处理和提出改进意见。都昌县对化民、阳丰、新妙、七角、大港、大沙6个乡镇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彭泽县对棉船、芙蓉、泉山、定山、浪溪镇、太平关乡6个乡镇1996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2.8万元。庐山区对海会、莲花、周岭、五里4乡镇1996年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查出挤占挪用专款,财政预算外资金和有偿信用资金管理混乱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1998年,全市共完成35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其中九江县4个,武宁县5个,湖口县4个,都昌县1个,彭泽县8个,德安县2个,庐山区6个。1999年,安排全市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56个,实际完成64个,查出违规金额561万元,其中处理处罚16万元,要求纠正54万元。审计查出存在违纪减免税收、隐瞒转移财政收入、虚列支出、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自立预算外资金项目、挪用财政周转金、违规提高费用标准等问题。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共完成对乡(镇)政府1999年财政决算审计46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67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105万元,要求纠正162万元)违规问题反映在:隐瞒转移财政收入14万元,虚列财政支出30万元,自行设立预算外资金18万元。审计后收缴25万元,其中罚款4万元。
   2001年,根据省审计工作计划,各县(市、区)开展对乡(镇)财政审计监督工作。至12月,全市共完成乡(镇)财政决算审计53个。查出违反财政制度金额908.07万元。审计处理610.07万元,其中:处理应上缴财政13.64万元,应减少财政支出0.9万元,要求纠正595.53万元。2002年,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对所属乡(镇)财政决算审计40个,完成上级分配数1 00%。审计总金额12140万元,查出违反财政制度金额787.8万元。审计决定处罚68.6万元,要求纠正719.2万元,收缴审计专户6.4万元。
   2003年,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安排对50个乡镇2002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各县(市、区)亦将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财政决算审计结合进行,实际完成审计项目60个。查出问题金额2207.8万元,其中收缴28.7万元,调账减少财政支出24.2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24.7万元,要求纠正2130.2万元。2004年,全市11个县(市、区)对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审计61个乡(镇、厂、处),查出有问题金额2277.12万元,审计处理金额1877.10万元,收缴处罚62.64万元,调账增加财政收入10.61万元,要求纠正1823.54万元。2005-2006年,各县(市、区)继续开展对乡(镇)财政决算的审计工作。
   2007年,全市10个县(市、区)(不含修水县、浔阳区)分别对66个乡(镇、场、处)200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少数乡镇存在垫税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少缴税费、乱收费现象;票据管理不规范,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资金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资金1515.61万元,审计处理资金1515.61万元。其中,收缴财政金额45.06万元,调账增加财政收入31.31万元,调账减少财政支出30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221.96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187.28万元。2008年,彭泽、星子、德安、永修、庐山区等县(市、区)分别对23个乡(镇、场、处)200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784.40万元,审计处理资金784.40万元。其中收缴处罚金额10.43万元,调整账务金额96.25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104.13万元,要求纠正金额573.59万元,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09年,武宁、九江、彭泽、星子、都昌、德安县对所辖20个乡(镇)2008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发现少数乡镇存在垫资引税现象,违反税收征管规定;个别乡镇少缴税费,使用不合规发票;乡镇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挤占现象;少数乡镇存在乱收费现象;未按规定缴入预算;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坐支抚养费。审计查出问题资金1230.86万元。处理1260.86万元,其中收缴处罚金额16万元,调整账务金额615.76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343.14万元,要求纠正金额285.96万元。
   2010年,全市9个县(市)审计局分别对26个乡(镇、街道)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567万元,审计处理资金2567万元。查出部分乡镇存在垫税引税现象;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少数乡镇存在少缴税费、乱收费现象;有的单位收入未按规定缴人预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审计依法做出处理。
   二、预算执行审计 1994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星子县199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帮助分析上半年财政支大于收主要原因,同时对199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及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进行预测,提出合理化建议。199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第一年。根据审计法规定,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接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面对新的工作要求,4月,市政府召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会议,为全市开展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试审创造条件。10月,修水、九江、都昌、星子、德安、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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