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32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明码标价制度 |
分类号: | F714.1 |
页数: | 1 |
摘要: | 1991年,全市继续推广统一明码标价工作,实行“三色”商品标价签,其中“红色”表示“国家定价”,“蓝色”表示“国家指导价”,“绿色”表示“市场调节价”,商品标价签包括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商品标价签统一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全市零售市场所有出售商品统一使用由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三色”统一标价签,传统用式使用非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者,均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 |
关键词: | 价格 标价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