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31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价格调节基金 |
分类号: | F123.1 |
页数: | 1 |
摘要: | 1994年,市物价部门经过调研,对1989年颁发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市政府于9月24日颁发《九江市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原《关于建立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5年,修订《九江市高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对原“住宾馆、旅店、招待所的过往旅客”按床拉收费标准分别按1元、2元、3元定额收取修改为“按床位收费金额的10%征收”。1997年,使用价格调节基金3.5万元、11万元分别用于市区回民牛肉补贴和猪肉补贴。2003年,使用市场价格调节基金35万元用于市“低保户”液化价格气补贴,20万元用于举办2003年第八届全国名特优果品展销会。 |
关键词: | 中国经济 计划调节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