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市公共服务价格收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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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2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市公共服务价格收费
分类号: F810.455
页数: 12
摘要: 市郊线路为人千米0.063元,实行全长里程计价,站站之间票价平衡收取。市区专线实行一票制,上车0.30元收取。月票价格市区一路线月票每人价15元,学生月票凭证明减半计价。对遗失、损坏等原因,乘客要求补发IC卡的,记名卡补发时每张收取IC工本费15元,不再收手续费,学生卡补发时除每张收取IC卡工本费15元外,另收制作费15元;不记名卡不补发,重新办理。老年人乘车免费卡,收取IC卡成本费每卡15元,年乘车次数限1440次。
关键词: 公共服务 财政支出

内容

一、城市公共交通价格与收费城市公共汽车票价 1992年,新设汽车站一医专一电影公司一南门口一南湖宾馆二部一东风饭店一朝阳电影院全长4.1千米环行专线公共汽车“一票制”票价为每人一票制0.20元。1993年,印发《关于调整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市区线路(1、2、5、12、13路)为0.20元起价乘坐三站超过三站后0.10元进制乘坐二站,以此类推。市郊线路(3、4、6、7、8、9、10、11、14路)为人千米0.063元(包括车辆附加费0.01元在内),实行全长里程计价,站站之间票价平衡收取。市区专线(含市内小环行)实行一票制,上车0.30元收取。月票价格市区一路线月票每人价15元,学生月票凭证明减半计价。
  2002年,调整市公交4、5、16、21路票价,公交4、5、16、21路实行无人售票,票价为1元一票制。成人月票价格由每月每张25元调整到35元,学生月票价格由每月每张10元调整为15元。2003年,印发《关于市区公共汽车实行IC卡乘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实行IC卡乘车收费规定:普通卡发放押金每张20元,乘客要求办理记名卡(即可挂失卡),另收手续费5元,乘客不再使用时,可办专理退卡退押金手续,对未损坏卡每使用满1个月,在押金中扣减1元的IC卡折旧费并退还剩余押金,手续费不退。学生卡为记名卡,发放除每张收取押金20元,另收取制作费每张5元。对遗失、损坏等原因,乘客要求补发IC卡的,记名卡补发时每张收取IC工本费15元,不再收手续费,学生卡补发时除每张收取IC卡工本费15元外,另收制作费15元;不记名卡不补发,重新办理。持卡乘车实行票价优惠:普通卡实行九折优惠,即每人次0.90元。各高中(职高)大、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卡实行七拆优惠,即每人次0.70元。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卡实行四五折优惠,即每人次0.45元。老年人乘车免费卡,收取IC卡成本费每卡15元,年乘车次数限1440次。
  2006年,调整批复市内公交车票价。普通公交车,投币价格每人1元不作调整,只对IC卡票价作适当调整,普通卡、学生卡、义务教育学生卡每人次上调5分钱,即普通卡由每人次0.90元调整为每人次0.95元,学生卡由每人次0.70元调整到每人次0.75元,义务教育学生卡由每人次0.45元调整到每人次0.50元。空调车票价核定为每人次2元,IC卡折扣率为:普通卡0.8折,学生卡0.65拆、义务教育学生卡0.45拆。制冷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不开空调按普通车票价执行。双层公交车,在原有基础上,票价由每人次1.50元调为每人次2元,IC卡折扣率为:普通卡0.80折,学生卡0.65折,义务教育学生卡0.45折。
  郊线公交6路、7路、8路、10路、11路票价上车起价1元;6路线(市工商局至806厂),至九湖口站、长岭村站为1元,至新港站、细山站为1.5元,至806站为2元。7路线(长途汽车站至通达)至江氧站、妙智站、彭家河站为1元,至太平宫站为1.5元,至双塔站、东林路口站、赛阳站为2元,至红星站为2.5元,至通远站为3元。8路线(市工商局至高垅)至虞家河站、威家站、化纤厂路口站为1元,至新华站、九星村站为1.5元,至高垅站为2元。10路线(市工商局至青山湖),至青山湖站为2.5元,11路线(市工商局至化纤厂)至虞家河站、威家站、株桥站、化纤厂路口站为1元,至周岭中学站为1.50元,至化纤厂站为2.0元。
  旅游、出租车价格1993年,市物价局、交通局印发《关于修订(九江旅游出租汽车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旅游、出租车的收费标准做出安排规定。
  [=此处为表格(1993年市旅游车费率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3年市旅游汽车收费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93年市出租汽车临时租车收费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3年市出租汽车全日包车收费标准一览)=] 1995年,对《九江市旅游、出租汽车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作补充安排,“面的”收费标准基价千米为2千米,起租价为5元,超千米租价为每千米1元。
  2004年,调整安排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收费标准。“昌河”类“面的”车起租价为2千米计价3元,超千米租价为每千米1元。“夏利”类普通型轿车起租价为每2千米计价5元,超千米租价为每千米1.2元。“普通桑塔纳”类轿车起租价为每2千米计价7元,超千米租价为每千米1.4元。2006年,调整安排市区出租汽车部分车型运价:“昌河”类“面的”出租汽车起步价由每2千米计价3元调整为3.4元,超千米价由每千米1元调整为1.2元。“桑塔纳”,“捷达”等排气量1.6升以上车型出租车起步价由每2千米计价7元调整为5元,超千米价由每千米1.4元调整为1.2元,出租车免费等待时间由10分钟调整为5分钟。
  2009年,调整安排市区出租车运价;出租车起步价不变,每2千米计价5元,超千米价由原每千米1.2元调整为1.5元。
  停车收费 1995年,对市饮食服务公司筹资金修建的中心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做出批复安排。调整市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2000年,印发《九江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物价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标准制定和市城区内机动车停车场等级的评定及全市停车收费标准制定。至2010年,停车场收费一直实行等级管理。
  [=此处为表格(2000-2010年市营业性机动停车场等级收费一览)=] 说明:1.以6小时为一次日进行计算,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不足12小时,按2次计算,以此类推;2.各类机动车辆包括声音查扣待及事故一辆辆,一律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二、城市供水价格 1991年,市城区供水价格,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为每立方米0.16元,生产经营性水价为每立方米0.2元。1992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每立方米0.20元,生产经营水价为每立方米0.23元。1993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不变,另收发展基金每立方米0.10元,生产经营性水价为每立方米0.24元,另收发展基金每立方米0.14元。1994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每立方米0.25元,另收发展基金每立方米0.15元,生产经营性水价每立方米0.30元,另收发展基金每立方米0.20元。1995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每立方米0.30元,另收发展基金为每立方米0.15元,生产经营性水价每立方米0.35元,另收发展基金每立方米0.20元。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为每立方米0.54元,工业生产、基建、营业性用水每立方米0.64元。1997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每立方米0.60元,工业生产、基建、经营性水价每立方米0.70元。1999年,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水价每立方米0.65元,工业生产,基建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80元,旅店、餐饮、理发、浴室等经营性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85元。
  2000年,开征城区排水设施使用费,行政事业单位,在1999年水价基础上居民按用水量每立方米征收0.15元,工业生产、基建按用水量每立方米征收0.20元,旅店、餐饮、理发、浴室等经营性按用水量每立方米征收0.30元。2001年,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70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75元,工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90元,宾馆、饭店用水水价与工业用水水价同价,基建、营业性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元,特种行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4元。2004年,城区综合水价每立方米0.99元,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8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水价每立方米0.90元,工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08元,宾馆、饭店水价与工业用水价同价。基建、营业性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30元,特种行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4.30元。2006年,城区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21元。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03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30元,工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26元,宾馆、饭店用水水价与工业用水水价同价。基建、营业性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85元,特种行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5.40元。
  2010年,城区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38元。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16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立方米1.66元,(居民和特种行业除外),特种行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6元。
  三、城市土地、房租与住宿价格土地收益金标准1998年始,城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收益金标准为:一类,每平方米每月5元;二类,每平方米每月4元;三类,每平方米每月3.50元;四类,每平方米每月2.50元;五类,每平方米每月1.20元。
  土地闲置费标准 1998年始,城区划拨国有土地凡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一律按土地出让金标准的1 5%.由开发单位一次性缴纳土地闲置费,此后,对超过开发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从期满之日起到动工兴建之日止,开发单位每月按土地出让金1.5%缴纳土地闲置费。 房租价格 1992年,实行《九江市城镇单位、个人出租各类房屋租金的暂行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非住宅用户可实行标准租金和协议租金。标准租金由基本租金和地段级差附加租金2部分组成,协议租金的租金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各种租金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无论何种租金标准,出租单位和个人都应按月向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地段差附加租金;协议租金超过规定的标准租金时,超出部分由出租个人和单位按月分别向市房产交易所缴纳一定比例的超标费,超标费征收标准为:超过标准租金3倍以内,按超部分的10%收取;超过标准租金3-5倍(含5倍),按超部分的30%收取;超过标准租金5倍以上的,按超部分的500-/0收取。
  1996年,市公示住房租金报经省审批同意,每平方米每月租金标准调整为0.86元。超标费征收标准为:超过标准租金3倍以内,按超部分的10%收取;超过标准租金3-5倍(含5倍),按超部分的30%收取;超过标准租金5倍以上的按超部分的50%收取。
  [=此处为表格(1996年市区出租非住宅、住宅租金地段划分一览)=] 四、城市环境卫生、排污收费环境卫生 1991年,市物价、财政局对市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即垃圾代运费、单位厕所清运和居民区保洁费、单位自运垃圾处理费等)标准做出安排。
  1996年,调整安排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共11项,增加1项,维持原收费标准6项。取消“门前三包”管理费(经营性门面每年每平方米10元,非经营性每平方米每年4元)。
  污水排污1994年,印发《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经营者均应向环保部门按季缴纳排污费,其中: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工厂、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医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征收排污费。 排污费的计征标准按每立方米污水0.05元计征。对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已超出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且已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不再重复征收排污费。
  1995年,印发《关于制订排水设施使用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凡直接或间接向市区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的标准向市建设局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标准:排水设施使用费按排放单位生产(经营)用水总量(含自备水、矿井水)的600-/0计征,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应扣除产品含水量后按60%计征,征收按自来水每立方米0.04元,井水、自备地下水按每立方米0.02元。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工厂、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暂不征收。
  2000年,印发《关于制定市城区排水设施使用费标准的函复》,调整核定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标准:机关、团体、部队、医院、学校和居民的生活用水,每立方米收取0.15元;工业生产、基建用水每立方米收取0.20元:旅店、餐饮、理发、浴室等营业性用水每立方米收取0.30元。
  2009年,调整安排九江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0.20元调整为0.40元,行政事业性单位用水由每吨0.20元调整为每吨0.68元。工业企业用水由每吨0.25元调整为0.73元。经营、基建用水由每吨0.30元调整为0.75元,特种行业用水由每吨0.50元调整为0.9元。因特殊原因装分表计量用水按平均价由每吨0.24元调整为0.55元。
  对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污水处理费减免,其中:城市低保常补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全免,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每户每月减免不低于5吨污水处理费,社会福利机构不高于减半缴纳污水处理费。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县(市)污水处理征收标准的补充通知》,从6月1日起,开始预收污水处理费,各地根据各类交费对象的承受能力和用水结构测算具体收费标准,加权平均不得超过每吨0.60元。
  五、有线电视收费、文化、娱乐价格有线电视收费 1992年,安装费每户200元,收视费每户每月5元。1994年,安装费调整为每户240元。1996年,有线加密电视用户收视费每户每月4元。1997年,安装费调整为每户300元。
  2003年.收视维护费调整为每户每月9元。2004年,有线模拟电视初装费每户为450元,收视维护费为每户每月15元。
  文化、娱乐价格 1991年,市人民影剧院雅座录像票价,日场每票1.5元。批复安排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周末通宵夜电影放映服务费,每票0.60元,人民影剧院包厢,每场电影收取服务费2.0元,(含茶水)。朝阳电影院包厢每场每票(双人)收取服务费2元,上、下2集同时放映,服务费则按两场收取。红旗电影院每场每票收取空气调节费0.10元。浔阳楼露天舞场全票价,每人次为1元,周末因时间延长,每人次为1.50元;琵琶亭露天舞场票价,每人次为1元;市群艺馆舞厅票价,每人次为3元。1992年,批复调整浔深乐园、南湖宾馆、实华宾馆舞厅票价。浔深乐园,正常时间每人次为6元;周末每人次为8元,法定节假日每人次为10元:厅内出售各类饮料、啤酒可适当收取服务费,做到明码标价。
  六、老人代养、殡葬服务收费老人代养 1992年,印发《关于代养费等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本着代养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试行收费标准。1998年,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有关收费标准,对国内规定无偿收养以外的,调整自愿委托代养人员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床位费,单人间居住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有卫生设施,配有床铺,床头柜等基本生活设备,每月每床收费50元;护理费,三级护理(对象为生活能基本自理者),提供洗被子等大件物品,打扫宅内外卫生等服务,每人每月收费10元。二级护理(对象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者),提供端水送饭洗衣服、打扫室内外卫生等服务,每人每月收费30元,一级护理(对象为生活不能自理者),提供端水、送饭、搓澡、喂饭、喂水、洗衣被、打扫室内外卫生等服务,每人每月收费50元。特级护理(对象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除提供一级护理服务内容外,需专人护理,陪伴、收费面议;管理费,每人每月收费15元,主要用于提供开水、热水、娱乐活动,水电杂费等公用设施及日常管理支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费;具备特殊教育条件,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每人每月收费30元;伙食费,按不盈利原则制定,公布账目,民主理财。
  2001年,批复市社会福利院“颐寿楼”“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半护理老人:每人每月收费480元,其中床位费150元,伙食费200元,护理保健综合服务费130元;全护老人:每人每月收费580元,其中,床位费、伙食费同上,护理保健综合服务费为230元:特护老人:每人每月收费700元,其中床位费、伙食费同上,护理保健综合服务费350元。
  2005年,核定市福利院自筹资金新建老年公寓的收费标准。豪华平间:床位费每人每月250元,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280元,伙食费另计;标准间:床位费每人每月180元,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280元,伙食费另计;三人间:床位费每人每月150元,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280元,伙食费另计:半护理:床位费每人每月150元,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510元,伙食费另计;特别护理:床位费每人每月150元,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600元,伙食费另计;深度护理:面议。综合服务费包括洗、烘衣消毒费、水、电费、护理费。若使用空调、热水器则按表计价,由使用者另外支付。原“颐寿楼”收费标准中,适当提高综合服务费标准,即自理人员(原称半护)每人每月增加60元,调整后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190元,半护老人(原称全户)每人每月增加120元,调整后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为350元。特别护理老人(原称特护)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调整后综合服务费每人每月为550元。伙食费按不盈利原则另行收取。以上标准均为最高收费标准,可向下浮动,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人与代养方在委托代养服务协议中商定。
  殡葬服务1991年,本着“收费适度,支出得当”的原则,批复安排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的标准:“安乐柜”出租,凡租用时间在10小时之内的,每次费标准为100元,超过10小时,每超l时加收5元,以此类推。“墓穴费”,每平方米收费200元。1993年、1997年、2000年市物价局、财政局对市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3次调整。其中服务项目有所增减,服务内容和标准也有所变化。1998年,核定安排“庐山华裔陵园”的试行收费标准。
  [=此处为表格(部分年份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 1999年,“庐山华裔陵园”各项收费标准。墓地费:2平方米以内(含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超过2平方米以上,超过部分按每平方米500元收取。墓园管理维护费(管理20年),每座500元(其中,绿化费100元)。造墓工程费:材料费按材料成本(材料进价加运杂费)加15%综合费率计算:墓穴工时费按每座80元收取;坟面装饰工时费面议。
  2003年,贺嘉山陵园,墓地分低、中、高3个等级,低档(松柏墓)每座1900元,中档(青山墓)每座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高档墓(中华墓)具体价格由经营者与丧户面议。二次开穴,中、低档墓每次300元,高档墓每次400元。以上价格试行1年。2005年,贺嘉山陵园墓位,低价墓,草坪墓每座500元,小卧碑每座1180元,松柏墓每座1900元;中档墓,青山墓位价格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高档墓,中华墓,具体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其中特型墓价格由经营者与丧户面议。墓碑刻字及二次开穴等有关收费标准与试行期核定收费标准继续执行。
  七、中介及其他服务收费人才交流2001年,核定批复市人才市场服务收费试行收费标准。
  [=此处为表格(2001年市人才市场收费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 2005年,规范和调整市人才市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2006年,核定市人才市场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此处为表格2005年市人才交流市场服务收费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 工商、价格事务2000年,市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收费按评估标金额1%一3%收取,收费起点为机动车辆每辆100元,摩托车每辆50元。
  2002年,市工商企业代理事务所有关工商查询服务收费标准,网络信息服务费,按每户每年100元(IC卡)收取;企业电子影像全部档案查询费按每户100元收取;企业电子影像基本档案查询费按每户50元收取;电子档案,各类材料激光打印费每张8元收款。
  保安服务收费1999年,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直接管理,长期聘用(3个月以上),每人每月600~700元,临时聘用每人每天25-35元。委托管理,每人每月100-150元。保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收费不得上浮。
  2002年,根据保安工作发展和需要,核定市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进驻守卫、巡逻等,每人每月600~800元(不包括加班、夜餐费、节假日补助);临时性保安,每人每小时20~40元;委托管理,每人每月150元;大型展览、展销、文、体、娱乐、旅游等活动保安,每人每天50-80元;武装守库、贵重物品守护,每人每年12000元,每人每月1000元(不包括加班、夜餐费、节假日补助);武装押运点,每网点每年24000元,每网点每月2000元(不包括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夜市银行、上门收款押运服务);上门服务,每趟次50元(市内);途中武装押运,面议。
  同年,市水上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停靠码头的船只,长期的每月50元,临时的每天2元。经营砂石场、货场、码头、趸船每月200元。水上资源开采船、每天每吨0.40兀。载运贵重财物和危险物的船只在公安机关指定的码头停靠和押运,每次按所载运财物价值的3%收款(特殊情况面议)。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的押运、押送,危险物品押运、押送,可面议。客户要求的其他保安服务,可参照陆上收费标准收取。
  2007年,调整市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进驻守卫、巡逻等,每人每月800-1000元(不包括加班、夜餐费、节假日补助);临时性保安,每人每小时40-60元;委托管理,每人每月150元;武装守库、贵重物品守护,每人每年14000元,每人每月1200元(不包括加班、夜餐费、节假日补助);武装押运点,每网点每年29000元,每网点每月2000元(不包括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夜市银行、上门收款押运服务);上门服务,每趟次70元。
  第五节旅游景点参观价格 2000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通知,对市内范围的所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审批权作出规定:除已明确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管理游览参观点外,其他所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市物价局管理。门票价格制定与调整:游览参观点在县(市、区、山)的,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方案报市物价局审批:市属游览参观点由管理单位提出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同年,核批星子县招商引资兴建的太乙村游览观光索道乘坐收费标准为;返回双程每人次40.00元,单程每人次25.00元。开发环庐山旅游客运专线,即九江客运港一威家一三叠泉一碧龙潭一白鹿洞书院一观音桥一星子县水上乐园一秀峰一温泉一桃花源一石门涧一东林寺一九江,全程140千米。陆续审批和调整龙宫洞、石门涧、能仁寺、桃花源、陶渊明纪念馆、岳母墓、涌泉洞、莲花洞森林公园、石钟山、观音桥、云居山、三叠泉、柘林湖景区门票价格和游览景点价格。
  2001年,据省物价局《关于庐山风景区门票调整有关事宜的批复》:庐山风景区进山门票价格由每人次50元,调整为每人次85元:取消景区内花径公园门票。保留庐山景区内4个景点及白鹿洞书院门票。门票价格维持现行标准(植物园每人次10元、“美庐”别墅每人次15元、庐山博物馆每人次10元、庐山会议旧址每人次10元,白鹿洞书院每人次20元)。2002年,对龙官洞、石门涧、秀峰,狮子洞、浔阳楼、锁江楼、观音桥、三叠泉等游览景点门票价格进行调整,柘林湖景区实行一票制,取消景区内各景点游览点门票。2003年始,在全市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年度审验工作,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
  2007年,执行《关于二轻局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严格价格审核权限。除明确省审定价格景点外,凡市直属的游览参观点价格以及县(区、市)20元(含20元)以上价格景点门票均必须报经市物价部门审定;鉴于庐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范围较大,“一票制”范围之外小景点参观门票众多、管理权限分散紊乱现状,环庐山山体(除庐山大门票之外)所有景点,均须报经市物价局审批。从严控制调价幅度和调价频率。“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一次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为:50元以下(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性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含200元)一次性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15%;遇有重大节假日应当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建立价格形成机制,重要景点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使价格形成逐步科学民主。对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及学生等采取优惠措施。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行免费。2008年,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对现行门票价格标准,执行时间,批准相关文号,上年度各景区、点收支情况(包括游览人数、门票总收入、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支出、建设维护费用)、门票收支管理方式以及各种团体票价折扣情况进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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