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商系统收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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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290
颗粒名称: 二、工商系统收费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摘要: 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1991—2010年,企业法人,按注册资金总额1%按超过部分0.5‰;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收300元;国家核拨部分经费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法人条件的企业收100元;筹建企业收50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按注资本总额1%0;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按超过部分0.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开业登记费,每户20元;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每户20元;变更登记费,每户10元;补发营业执照,每户10元;营业执照副本,每户3元。交易市场开业(变更)登记工本费商品交易市场开业(变更)登记工本费,每套30元;商品交易注册登记年度检验(证、表)工费,每套5元。
关键词: 国民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 1991—2010年,企业法人(含私营企业,下同,注册资金总额1000万以下,含注册资金超过部分),按注册资金总额1%按超过部分0.5‰;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收300元;国家核拨部分经费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法人条件的企业收100元;筹建企业收50元: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举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下同)注册资本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按注资本总额1%0;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按超过部分0.5%。;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收300元;来货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标准收取;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按年限累计的管理费50-/00;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收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收300元;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其名称注册收1000元;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收100元;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收20元;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收100元;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原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的增加部分超过1000万的,其超过部分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收,增加部分按1%0、按0.5‰;年度检验费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每户50元;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企业因证遗失、损坏等原因,每份50元;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开业登记费,每户20元;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每户20元;变更登记费,每户10元;补发营业执照,每户10元;营业执照副本,每户3元。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收费:专营广告业务企业,按企业注册登记执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每户100元;省辖市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50元;县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20元。
  变更登记费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费,每户50元;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一次性登记费(含工本费),每户每次50元。
  经济合同仲裁费 1991-2010年,案件受理费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5%0;争议金额10万-50万元,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并加收超过部分的收2100元;最高不得超过l万元;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
  经济合同鉴证费 1991-2010年,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款或工程造价,万分之二: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作及其他经济合同,按价款或酬金千分之一。 交易市场开业(变更)登记工本费商品交易市场开业(变更)登记工本费,每套30元;商品交易注册登记年度检验(证、表)工费,每套5元。
  广告管理费广告经营单位按单位营业额0.8%~1.2%;广告单位雇佣人员,按其收入0.8%~1.2%;张贴广告张贴一开张,每张0.3-0.4元;张贴二开张,每张0.2-0.3元;张贴四开张,每张0.1-0.2元。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八开装订本,每本4.50元(100页);十六开装订本,每本2.60元(100页);每年验照收取验证费,每证2元。
  私营企业【非法人企业)验证费每年验照收取验证费,每证5元;营业执照正本框架工本费,每人9元。
  工商事务所收费工商法规及有关政策咨询代企业起草登记文件文书,每人10-20元;协助企业催还业务欠款,50~100元;代办、代理企业登记费,按催还实际金额0.5%~1%(小型企业每户200~800元、中型企业每户500~1200元、大型企业每户1000~2000元);代查企业档案资料,每户每次5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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