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机动车管理收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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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283
颗粒名称: 六、机动车管理收费
分类号: F810.43
页数: 2
摘要: 1991-2010年市公安系统机动车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初办轻便摩托车,每人100元;初办轮拖,每人800元;初办手拖(3个月),每人350元。
关键词: 收费 收费制度

内容

1991-2010年市公安系统机动车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汽车号牌(反光),每副100元;摩托车号牌(反光),每副70元;挂车号牌(反光),每面50元;临时行驶车号牌(纸牌),每张5元;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1元;号牌架(含聘用人员安装费),铁质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铝合金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普通彩色照片(共4张),每套4元;机动车逾期年检,每天每辆2元;机动车异动登记,每辆每次15元;机动车改型改造审批,每辆每次50元;驾驶员年审,每人每年5元;驾驶员异动登记5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年检收费:机动车临时驾驶证,每本10元;驾驶员准考证,每本2元;机动车人工处检,每年每辆15元;驾驶员补考、增驾、复验费,每次3元;机动车辆改装改型、改选检验费,每次10元;驾驶员路考车辆费,每次每辆12元;加强场地考试车辆费,每次每辆20元;考场练车费,每人次20元;驾驶员考试场地费,每人8元。初办轻便摩托车,每人100元;初办轮拖(包括农用运输车4个月),每人800元;初办手拖(3个月),每人350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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