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278 |
颗粒名称: | 一、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枪支管理收费 |
分类号: | F810.43 |
页数: | 2 |
摘要: | 1993年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爆炸物品收费,生产许可证每证60元、储存许可证每证60元、使用许可证每证15元、销售许可证每证15元。爆破员作业证每证15元、烟花爆竹安全配方许可证每证30元、运输证每证5元、购买证每证5元。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每证15元、特种刀具购买证每证5元、匕首佩带证每证5元、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每证20元、变更登记换证工本费每证15元。持枪证每证5元,猎枪证、气枪证每证15元,枪支弹药携运证每证2元,持枪通行证每证2元,气枪摆摊许可证每证15元。 |
关键词: | 收费 收费制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