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274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林业农业系统收费 |
分类号: | F307.2 |
页数: | 2 |
摘要: | 证照收费 1992年起,木材运输证每证1.5元、植物检疫证每证1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特许猎捕证工本费每证5元,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其他证照及技术咨询服务收费 1992年起,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要求,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每证1元、乡(镇)种畜种禽质量检验员证每证0.5元。技术咨询服务费:种公猪专业户每次10元;种公牛或种公羊专业户每次5元;种蜂、兔、鸽、鹑专业户每次30元;种鸡、鸭、鹅专业户每次60元;种畜(禽)原种场及一级种繁殖场每次200元;二级良种繁殖场每次100元;省级种畜供精站每次200元。 |
关键词: | 林业经济 林场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