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产品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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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2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产品价格
分类号: F304.2
页数: 7
摘要: 一、粮油价格 1991年,据省物价局《关于稳定议价粮油销售价格的紧急通知》,做好议价粮油销售价格稳定工作。放开豆腐(豆干)及其相关制品零售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至1992年,粮油购销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目录”,两次提高粮食销售价格,基本解决粮食长期购销倒挂难题,以粮食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副食品价格购销倒挂亦得以解决。同时安排市区饲料销售价格。
关键词: 农产品价格 农业商品生产

内容

一、粮油价格 1991年,据省物价局《关于稳定议价粮油销售价格的紧急通知》,做好议价粮油销售价格稳定工作。放开豆腐(豆干)及其相关制品零售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至1992年,粮油购销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目录”,两次提高粮食销售价格,基本解决粮食长期购销倒挂难题,以粮食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副食品价格购销倒挂亦得以解决。同时安排市区饲料销售价格。
  [=此处为表格(1991年市区饲料销售价格一览)=] 1993年,市内部分县(区)试点放开粮食购销价格。1994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幅度为90%。1995年,实行政策性购销和商业性购销业务分开,两线运行。1996年,再次以41%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根据市场粮食平均销价水平,经省物价局核批,安排市区粮食销售价格,标一早米每500克1.21元,标一晚米每500克1.34元。批准调整市面粉厂生产的“仙人牌”特一级面粉,出厂(批发)价格每吨2760元(含包装),零售价格每500克1.45元。1997年,粮油销售价格基本放开,执行市场定价。1998年,全市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核心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油购销价格均由市场形成,粮食主产区执行保护价放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
  2004年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基础性作用,转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以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同年,早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中、晚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2元,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5元。2005年起,按2004年公布价格继续执行。2006年,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白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2元,红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69元。2008年,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比上年分别提高7元和4元;2009年,又分别提高11元和13元。
  二、经济作物价格棉花价格1991年,棉花收购价格在经过3次提价,累计提价幅度达83.80-/0,标准级皮辊棉(327规格)收购价每50公斤300元。1993-1995年,提高棉花收购价格3次,提价幅度分别为10%、64.9%、28.7%。1994年,标准级皮辊棉(327规格)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为500元,价外奖励改为每50公斤44元(只限等内棉,不分等级和纤维长度)。等内锯齿棉衣分亏损补贴每50公斤补贴20元。标准级皮辊棉供应价格:产地县棉麻公司统一执行每50公斤607.67元(含增值税),产棉省产区二级站统一执行每50公斤613.49元(含增值税),级内锯齿棉不分等级每50公斤另加20.38元衣分亏损补贴。1998年,降低棉花收购价格,放开棉花销售价格。1999年,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棉花价格机制,棉花收购、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政府主要通过储备调节和进出。调节等经济手段调控棉花价格。2008年,棉花价格出现下跌“卖”难问题出现,采取临时性收储措施。
  蚕茧价格 1995年,执行国家计委关于整顿蚕丝价格的规定: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由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改为中央指导下的省级政府定价,即由国家计委规定中准价及浮动幅度,具体收购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在规定幅度内指定。整顿后桑蚕鲜茧标准级C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lOO%,中准收购价格为每担750元,浮动幅度为上下不超过10%。2005年,桑蚕鲜茧标准级C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l00%,收购价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收购中准价为每50公斤700元,上下浮动幅度12%由各产县指定实行收购价。桑蚕秋茧指导收购中准价为每50公斤850元。上下浮动幅度1 0%,由各产县制定实际收购价,并上报备案。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 1991年始,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规定调查表式和方法,对农产品生产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汇总得到社会平均成本行政调查活动。全市13个县(市、区、山)调查品种26个。1994年,根据国家物价局要求,组织有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县(市)区,对农民种植意向,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民负担、农户存粮、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业灌溉用水等情况进行专题调查。1997年,执行国家计委《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调查性质,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调查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
  1998年,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直报县减少为5个,调查品种减至6个(早稻、晚稻、棉花、油菜籽、生猪、桑蚕茧)。当年,调查年度开始实行新农产品成本调查方式之后,统一印发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登记簿,统一调查户原始台账,建立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分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对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下达规范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常规调查,选择当地有代表性主要农产品,调查实际产量、成本、收购价、收益。通过调查,探讨增减原因,得出影响收益各类因素主次作用,找到存在问题,提供对策建议。市内选择调查采用“一品三点九户”方式,确定武宁、修水、都昌3县,以产量为主要指标,每个品种确定上、中、下3个调查点,每点确定3个调查户,按全国统一登记簿,定点记账,年终核算。调查品种价定为5个,即早、晚稻、棉花、油菜籽,散养和小规模生猪饲养,分别展开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其产量、成本、价格、收益变化原因,当年生产特点及相关建议。开展专项调查,以一个时间段某方面情况为专题,对农产品成本、产量、价格、收益变化趋势做出预判。围绕种植意向,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等3个方面。在种植意向上,调查种植面积数据,预测产量,供求趋势,价格走势及收益变化趋向。
  2003年,每户意向种植平均为0.41公顷,2007年则增加到0.52公顷,2008年以来,仍在继续扩大,国家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全市早籼稻生产成本收益统计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全市晚籼稻生产成本收益统计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全市棉花生产成本收益统计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全市油菜籽生产成本收益统计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全市生猪生产成本收益统计一览)=] [=此处为表格=] 四、农产品生产成本早稻亩平均产量:1991年,265.49公斤;2010年,332.32公斤,亩平均净增产66.73公斤,增幅20.20-/0,平均亩产最高年份为2008年,平均亩产400.5公斤。
  平均出售价格:1991年,50公斤,25.64元;2010年,98.53元,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提高72.89元,增幅284.2%。
  亩平均总产值:1991年,190.32元;2010年每亩平均总产值688.04元,每亩平均总产值增加497.72元,增幅260.51%,每亩平均总产值最高年份为2008年,每亩平均总产值753.61元。
  亩平均净利润:1991年,8.69元;2010年,114.27元,每亩增加净利润105.58元,增幅1214.9%。每亩平均净利润最高年份为2009年,每亩平均净利润为224.11元。
  晚稻亩平均产量:1991年,373.3公斤;2010年,362.97公斤,其20年间亩产基本稳定,最高年份为2008年,平均亩产达451.50公斤。
  平均出售价格:1991年,每50公斤31.28元;2011年,117.60元,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提高86.32元,增幅266%。
  亩平均总产值:1991年,375.41元;2010年,870.15元,每亩平均总产值增加495.24元,增幅13l.9%。
  亩平均净利润:1991年,217.64元;2010年,261.52元,每亩平均净利润增加43.88元,增幅20.1%。 棉花亩平均产量:1991年,74.87公斤;2010年,86.76公斤,每亩平均净产增加11.89公斤,增幅15.9%。 平均出售价格:1991年,每50公斤317.62元;2010年,1340.27元,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提高1022.65元,增幅322%。
  亩平均总产值:1991年,475.61元;2010年,1066.56元,每亩平均净利润增加993.46元,增幅1 359%。
  亩平均净利润:1991年,73.10元,2010年,261.52元,每亩平均净利润增加43.88元,增幅20.1%。 油菜籽亩平均产量:1991年,51.37公斤;2010年,93.44公斤,每亩平均产量增加42.07公斤,增幅15.go-/o。最高年份为2008年,每亩平均产量136公斤。
  平均出售价格:1991年,每50公斤76.90元;2010年,192.44元,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提高115.54元,增幅150.2%。平均出售价格最高年份为2007年,达257.19元。
  亩平均总产值:1991年,101.90元;2010年,379.74元,每亩平均总产值增加277.84元,增幅272.70-/0。最高年份为2007年,每亩平均总产值553.01元。
  亩平均净利润:1991年,6.53元;2010年,82.10元,每亩平均净利润增加75.57元,增幅1157.3%。最高年份为2007年,每亩平均净利润210.34元。
  生猪每头平均出栏净重:1991年,95.63公斤;2010年,114公斤,每头出栏平均净重增加18.37公斤,增幅19.2%。
  平均出售价格:1991年,每50公斤209.60元;2010年,850.2035元,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提高640.6035元,增幅305.6%。
  每头平均净产值:1991年,471.65元;2010年,1943.989元,每头平均净产值增加1472.339元,增幅312.2%。
  每头平均净利润:1991年,27.89元;2010年,351.3263元,每头平均净利润增加323.4363元,增幅1 159.7%。
  第二节工业消费品价格一、糖、烟、酒、副食品价格食糖1998年,据省物价局发布1998年跨1999年制糖期食糖价格,食糖一级白砂糖中准出厂价(含税)每吨3700元,生产企业在上下不超过10%0幅度内自主定价,产地中准批发价(含税)每吨4352.9元,批发企业可随厂价浮动相应浮动批发价格,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按规定差率进行核定。二级白砂糖中准出厂价格可按每吨不低于一级白砂糖中准价50元安排。省内其他销地一级甘蔗白砂糖最低销售价由市物价局参照南昌市最低从严核定。外省食糖进入市内市场,一级甘蔗白砂糖必须按南昌市最低销价每吨3480元,一级甜菜白砂糖每吨3520元加合理运杂费作为市场的食糖销价。
  副食 1994年,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加强中秋月饼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市内各月饼生产企业生产各类月饼,其出厂价格毛利率不得超过40%-50%。经营企业销售本地产月饼零售价格不得超过出厂价格25%(即厂零差率最高为25%),经营企业销售外埠产月饼零售价格按进货价格顺加30%以内综合进销差率制定,不得超过。
  1996年,下发《关于加强我市中秋月饼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市内产中秋月饼实行厂、销价格申报,市属企业向市物价局申报,其他企业(含个体作坊)按地域划分别向浔阳区、庐山区物价局申报。出厂价格按原材料成本顺加毛利率制定,毛利率控制在45%以内。零售价格按出厂价格顺加厂零差率制定。厂零差率控制在25%以内。如有批发环节,批发、零售二级的经营经之间不得超过厂零率。各经营企业销售外埠产中秋月饼,按规定差率顺加作价。批发价在购价基础上顺加10%制定,市区只允许一道批发环节。零售价在批发价基础上顺加20%以内批零差率制定,直接外购零售的在外购价基础上顺加30%以内批零差率制定。
  酒类 1991年,据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陶坛装陈年封缸酒厂、销价格的批复》,核定九江市封缸酒厂生产3.5千克陶坛陈年封缸酒每坛出厂价15.5元,产地批发价每坛17.05元,零售价为每坛19.10元。同年,下发《关于制定14度庐山牌冬饮啤酒一次性试销价格批复》,制定14度庐山牌冬饮啤酒小批量(300吨一次性试销中准出厂价格),净啤酒640CC瓶装每瓶0.81元。
  饮料类 1991年,市物价局《关于统一我市饮料系列产品作价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市饮料系列产品属国家指导价,其出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列入国家指导价范围,出厂价格按成本利润率办法定价,其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分别以出厂价格顺加进销差率10%和以批发价格顺加批零差率15%的办法制订,对外埠采购的饮料系列产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同年3月25日,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高蛋白速溶豆奶粉”等价格和同意优质加价的批复》核定,高蛋白速溶粉250克乙、丙烯复合包装每袋出厂价1.90元,批发价每袋2.05元,零售价每袋2.30元;25xl0,乙、丙烯复合包装每袋出厂价2.05元,批发价每袋2.21元,零售价每袋2.48元,健尔美250克,乙、丙烯复合包装出厂价每袋2.30元,批发价每袋2.48元;零售价每袋2.78元;25xl0,乙、丙烯复合包装每袋出厂价2.45元,批发价每袋2.65元,零售价每袋2.97元。6月,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豆奶聚酯瓶装饮料的美酒产品试销价格的批复》核定,市封缸酒厂生产的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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