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征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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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1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征收管理
分类号: F7
页数: 14
摘要: 1991-1993年,市税务局实行“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税收专管员模式,即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组织形式表现为税收专管员集征、管、查职能为一身,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埋,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缴。
关键词: 征收管理 管理模式

内容

1991-1993年,市税务局实行“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税收专管员模式,即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组织形式表现为税收专管员集征、管、查职能为一身,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埋,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缴。
  分离模式 1994年,国税系统组建之初,在基层税收征管中,根据税源分布及纳税人不同情况,实行税款征收、纳税管理、纳税检查相分离征管模式。征收人员审核纳税申报表、填开税票、收集整理资料等。管理人员办理税务登记、了解纳税户基本情况、促进生产培植税源等。检查人员查处偷税及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检查纳税户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等。各自履行不同职责,初步形成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征管机制。
  “三位一体”模式 1995年,省国税局实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征管模式的改革,市国税局成立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征管、计会、税政、教育、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订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30字”模式1997年1月,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展开,明确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30字的新征管模式,即“30字”模式。
  “34字”模式2003年,在“30字”模式基础上,加上“强化管理”,形成“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征管模式。2004年起,市国税系统不断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使税收征管朝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
  二、征管方法 1991年,市税务局落实全国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中税权、加强征管、强化监督原则,推行征管改革试点,选择瑞吕市、永修县、德安县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直属分局进行试点。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市开展税法宣传,普及征管法,在湖口县实施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并推广湖口做法,制定从税务登记、申报入库、税务稽查到违章处理等18项征管工作规程。全市税务系统按照征管法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和核定征收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有犄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1月,在全市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税务登记证。
  1994年,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实施后,市国税局建立纳税申报制度,对不按期申报,不据实申报的,均视为偷税行为,依法严惩。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制度。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进程,在税收征管中采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严密、有效的税收监控网络。建立税务稽查制度。大力压缩欠税:对各地下达压欠目标,要求各地发生欠税不能高于上年末数;由市局按月掌握各地欠税10万元以上企业欠税情况,对欠税大户制订压欠计划,限期清欠;强化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采取强制执行,通知银行部门从其账号中扣缴税款入库;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国税部门作好清欠工作。全年收回欠税2000万余元。1995年,推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征管新模式,9月开始陆续运行。办税大厅、税务师事务所、稽查分局(所)逐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全市设立办税大厅16个,配备工作人员213人,纳入大厅管理纳税户数36974户,企业主动申报面达95.4%,个体户申报面93.2%;成立税务师事务所13个,设代理部3个。从事代理人员151人,全面代理户数1656户,单项代理6811户次;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充实稽查力量,全市国税系统有稽查人员255人,全年对6808户纳税人进行审核或稽查,查处违章案件81起,查补税款10739万元,入库税款8000余万元。重视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在收入中主导作用。全市57户年纳“两税”100万元以上企业,共入库税款61587万元,占全市国税计划76.70-/0。同时注重零散税收的征管,对个体税负偏低的,适当地予以调整。
  1996年,下发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意见,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新问题。下发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暂行办法,6月起,在全市21500户个体工商户中全面采用“户籍式”管理,即每一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税务登记后,使用集核定税款、纳税申撮、购买发票、停歇业申请、税收入库记录、税务检查处罚为一体办税手册,纳税人每月凭册办理有关涉税事项。1997年,永修县局、星子县局、九江县局、庐山区局、直属分局等第三批征管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改革到位。下发全市国税系统征管资料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征管资料的搜集、整理、录入、归档、保管等要求。因地制宜,推行个体户建账建制工作,全市1702户建立简易账,607户建立复式账。1998年,坚持抓大促小,以小补大,对全市64户年纳“两税”100万元以上企业税款入库情况按月通报,对九江石化总厂坚持专人驻厂征管,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及市场情况。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征管力度,对全市16700余户个体户进行调整,一年增收税款856.75万元。1999年,建立以征管“十率”为主要内容征管质量考核制度,开展考核。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机构,实行五脱钩。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大户的管理,建立重点税源管理制度,完善监控网络和重点企业信息员制度。适时调整“双定”税额,全市重新核定税负1306户,调整定额8908户,其中调高7970户,平均幅度为7. 12%,调整的税款每月增加187.73万元。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重点放在大中型批发市场以及大型商场个体承租、承包户的管理上,实行单独发证,独立申报纳税,堵住漏洞。全市个体经济税收入库8983.09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砖瓦窑税收增长41%,加油站税收增长77.6%。
  2000年,以登记率、申报率、征收税款入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发票领用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七率”考核指标,考核征管质量。2001年5月起,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市、县国税局不再审批延期缴纳税款,并从严把握上报省届审批申请材料。加强砂石行业、粮食加工、生猪、砖瓦窑、专业市场等行业征收管理,全年砂石行业入库税款200余万元。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开展征管创新活动。全年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68台,另外对全市所有呆账税金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并严格审查,共审批呆账税金466户,税款2.04亿元。2002年,重点抓特色行业税收管理。对砖瓦窑、石灰窑采取“测定窑容、核定产量、依据市价、按窑征收”管理方式,制定最低税负标准;对砂石税收采取成本倒挤、电耗测算等方法核定产量,确定计税依据;对建材行业加强税收控管,对销货方“出口”和施工单位“进口”进行“两极把关”。规范加油站税收管理。4月1日起,对全市136个加油站肩用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要求纳税人按税控装置读数申报纳税,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做好税控装置和加油机的防爆检测工作。全市85户重点企业全年共入库“两税”94780万元,占全市“两税”收入82.1%。同时制定《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成立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集贸税收管理。在瑞吕试点基础上,制定《九江市国税局农村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规范委托代征对象、单位、范围.票证管理、资料管理等,并在全市推行。下发《九江市国家税务局欠税管理办法》,各单位制定清欠计划,实行欠税公告、欠税通报、欠税滞纳金加收和压欠责任追究制度,对欠税10万以上企业要求设立“税款过渡账户”,各单位成立压欠小组,全年清缴欠税3351万元,加收滞纳金61万元,依法冻结欠税企业存款1120万元,扣押汽车5辆。2003年,通过加强税源监控和开展纳税评估来创新税收征管手段。将全市年纳“两税”100万元以上100户企业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系统(SDMS系统)”进行监控,建立梯级税收管理模式,100万元以上企业入库“两税”占“两税”总收入81.060-/0;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实行事中防范;推行公开办税,“三公开,二统一”即“公开定税依据、公开定税税额、公开调整定额,统一定税程序、统一税负标准”。核定税款时,统一由各市场护税协税评税小组集体评议,再由国税部门集体审核通过,张榜公布。7月1日,中国税收综合征管软件(CTAIS Vl.O)在市国税局正式上线;制汀《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专业化原则对全市国税机构进行调整和专业分工,对市区各分局征管范围作部务调整。对全市15个县(区)国税局上报的征管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批复。于11月1日率先在全省实现CTAIS 2类5种文书流转,进一步规范CTAIS系统文书处理操作,明确岗位职责。
  2004年,实行税源分类监控和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税源管理上实行分类监控:对税源大且信誉等级良好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一般性监控;对税源大而征管中发现问题较多企业,采取动静结合动态重点监控,开展纳税评估实行事中防范,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对税源较小企业,建立“异状预警”机制,分行业测算入库税款最低峰值。引入ISO国际质量标准管理体系理念,在彭泽县局试点基础上,将试点单位扩大到市局直属分局、浔阳区局和瑞昌市局,试点单位均通过认证,打造以“流程精简、标准精细、考核精确、体系精湛”为特点税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市国税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制定《九江市国税局CTAIS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和5个实施意见,巩固征管改革成果,确保综合征管软件平稳运行。运行“税收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跨平台、跨县(区)、跨应用系统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开展欠税告知工作,市局制发统一的函件格式,下发告知函件73份,确认欠税税额4528万元,告知后纳税人主动清缴欠税120万元。全市全年累计清理欠税1373万元。2005年,规范税收综合征管软件(V1.1)管理推行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针对综合征管软件(V1.1),建立相关数据录入审核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组织编写《九江市国家税务局CTAIS业务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程序。针对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上线,市国税局成立推广办,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分别组成综合组、业务组和技术组,制订《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省局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九江市国税局推行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工作集中办公实施方案》,按事项进行分工,成立系统初始化、文书T作流、岗责体系、数据并库等7个专题小组,建立工作例会通报制度、问题提交与解答制度、文档管理制度,周密组织清理、录入数据,以保证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V2.0于2006年1月1日顺利上线。
  2006年,推广纳税评估系统V2.0版和“双定户”定额测算系统:10月8日起,全市启用“双定户”定额测算系绕,全年运用系统对5179户纳税人进行定额测算,通过人机结合定税,使税额核定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11月1日起,纳税评估系统V2.0版在全市国税系统正式运行。全市纳入纳税评估系统的纳税户2801户,筛选出疑点户8238户次,人工案头审计4119户次,约谈举证853户次,实地核查170户次,移交稽查36户,补缴、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376.9万元。2007年,市局将省国税局考核的64个基础数据质量指标和32个征管质量指标分解到各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以文件形式明确数据及征管质量发布时间、频率,重申各项指标检测、监控措施、强化按日、按旬、按月监测制度,及时发现错误,进行修正。2008年,推广运用国家税务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各县(市、区)国税局年初陆续成立纳税评估科,于4月底完成综合征管系统所需的税务机构和人员调整设置工作。彭泽县国税局采用“投入产出法”“能耗分析法”测算出企业详细而准确产品数据值;直属分局结合实际,探索性开展“项目评估”纳税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工作的精准性。全年共对1085户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评估“两税”税款2986万元,调增应纲税所得额4317.03万元,滞纳金79.05万元,冲减留抵及可抵退税额1 144万元。对管理较为成熟的非金属矿、小型电力、石材制品3个特色行业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在全市进行推广。7月1日,全市正式运行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V 3.0)版,同时推广运用国税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进一步规范个体定税流程。2009年,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为3%政策,市局做好事前测算准备,事中督促落实,事后检查到位。下发《九江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税收征管的通知》,推广修水县国税局加强酒类商品税收征管做法,进一步加强全市酒类商品税收征管。开展行业评估,提高行业征管质量。市国税局选送“纺织企业纳税评估模型”获得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百佳”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奖;选送部分案例参加省局开展的纳税评估案例评奖活动并获奖。
  2010年,查找m征管业务风险点,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实行分类施策、分级防控,对不同等级风险点,分别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对建安工程耗用材料涉税管理,实行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和工程耗用材料发票审核查验管理制度,全年入库税收1200万元:对耗能企业实行“以电控税”和宥针对性的评估,仅此就入库税收960万元:下发《九江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方法》,规范评估案例评奖机制,规范案例格式、评分标准、入围标准和奖励标准。组织24户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纳税评估,评估出税款1111.39万元。全年共评估企业665户,评估补税322户,评估入库收益4718.14万元,冲减留抵116.88万元,冲减可抵退税17.85万元,调减亏损企业所得税税额2183.65万元,入库滞纳金63.37万元。
  三、征管信息化软件应用与开发软件应用:1991-1993年,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进入初步应用阶段,“征管、检查”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征管模式使计算机成为税收征管辅助工具。1994年起,“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后,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流转税体系。当年,市国税系统使用的软件有“税收会、统、票处理系统”1种。1996年开始,随着基层税收管理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单机版)试行和推广,征管软件种类和使用范围逐步扩大。2001年7月,金税工程二期在全市推广应用;2002年12月,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在市国税系统运行。2003年7月1日,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英文缩写CTAISl.O)在全市成功上线。2004年,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分别于3月、4月在全市开始推广。2007年6月,推广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V2.2,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单轨运行。
  2010年年底,市国税系统推广运行的征管和行政管理等软件共24种,使用征管软件的基层征收单位数17个。
  软件开发:1994年后,市国税系统软件应用以上级推广为主。2003年起,市局机关杨复煦自行组织开发“金税工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货运发票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二手车销售监控平台一t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企业端采集系统”在全市国税系统应用,有的系统软件被推广到全省国税系统应用,并先后获省、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一等奖。至2010年年底,市国税系统共自主开发各类应用软件4种。
  网络建设 1995年起,对所属各县(市、区)国税局计算机局域网建谩.1997年,全市16个县(市、区)级国税局和市局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完成。
  2001年,市国税局与县(市、区)局的计算机广域网全部开通运行,完成市局到各县(市、区)局联网,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与协查创造条件。2003年,5月,建成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处理、数据中转和网络管理中心,市局到省局4M的SDH线路、市局到县局2M主线路和64K备份线路,市局到农村分局128K三级广域网体系,完全建成全市国税系统“信息高速公路”,支持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公文处理系统等软件的信息传输。2004年,初步构建全市信息安全体系,架设市到省之间的联想网御防火墙、IDS(入侵检测系统)、市局集中管理的诺顿防病毒系统和NETVIEW网络管理系统。2006年,部署建设市局到省局、市局到县局三级税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市14个基层单位开通运行。2007年,完成二期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增设市局与县局之间的防火墙,应用瑞星防病毒软件、WSUS和VRV桌面安全防护系统。
  2009年11月,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市国税局提高网络通信速率和质量,增强广域网通信线路的备份能力,财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从市局与县局两条2M带宽SDH线路连接。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国税系统投入运行的局域网45个,上网运行工作站1340个,计算机广域网联通节点45个,覆盖面由县级税务机关拓展到所有税务分局。
  数据管理市国税系统税收数据管理工作始于2002年。伴随金税工程发展,2002年3月出台《九江市金税工程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数据管理权限,数据备份与恢复要求。2003年,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 l.0)版在市国税系统上线运行。数据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同年印发《九江市国家税务局CTAIS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数据分类、数据管理采集、监控维护、应用4个环节。数据分析利用初见雏形。
  2006年,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 2.0)省局集中版在江西省国税系统上线运行。数据逐步集中到省级,防伪税控各子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电子多元化申报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系统相继集中到省局。数据分析利用代替数据管理成为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方面重要工作。税收基础数据质量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考核指标内容根据省局要求每年进行调整和修订。咸立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基础数据与综合征管质量业务处理小组,加强对税收基础数据与综合征管质量各考核指标监管和协调。
  2007年起,市国税局集中技术力量和业务骨干,由信息中心牵头开发《九江市国税局综合税收征管质量监控分析系统》。该系统整合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四小票”数据、防伪税控系统数据、涉外企业所得税系统数据、车辆购置税数据系统数据。对征管各率、发票监管、税源分布等情况按日监控分析。随着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深入,市局侧重于将全市税收指标、财务指标、经济指标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提供疑点纳税人清单:分析当前税收工作中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措施。县级局税收分析侧重于对纳税人综合分析,分析税收征管中异常情况,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人员提供详实案头分析资料,为税收管理员提供监控核查线索;分析基层人员工作量和执法质量,为目标考核提供依据。
  四、征管制度税务登记1991年10月至1992年春节前,市税务局依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国营、集体企业,企业集团,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在1991年发生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以及1990年未检查、未纠正违反财经法纪问题,个别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违纪案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内容按照国务院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进行。全年自查和重点检查共入库税收887万元。组织对地方税和个体户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地方税366.5万元,个体户税款416.6万元。
  1992年,全市税务系统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收分别比1991年增收617.5万元和924万元,分别增长15.3%和24.8%。1993年,对个体、集贸税收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362.78万元,查出漏征漏管户808户,其中万元以上户9户.补罚税38.75万元。1994年3月,开展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全市换发税务登记证37500户,清理出1000余户漏管户和假国有、集体企业。1995年,市国税局搞好零散税收征管,建立和完善零散税收征管措施,下达个体、集贸税收增长目标。针对一些行业个体户税负偏低情况,对个体户税负适当予以调整。全年清理漏征漏管户6718户,有效堵塞个体户和集贸税收的流失,全年个体、集贸税收分别入库7218万元和3481万元。1996年,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进行年检。1997年,对挂靠户、分支机构清理检查。全年个体户清查行动中,清理未办证户2689户.补税19.4万元,罚款15万余元。1998年,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全市共成立清查组68个,清理漏征漏管户1482户,补税97.74万元,罚款28.01万元。1999年,市国税局探索“户籍式管理”,在九江县试点,该县纳税户申报率1 00%.入库率平均递增3%,达到99.9%。在全市推广武宁县对个体户实行“户籍式”管理经验,全市对24688个门店编制号码,其中国税征管户13885户,个体户实行“户籍式”管理后,经抽查,全市有14个征牧单位的个体户税务登记率达到100%。3月和7月,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对个体户进行清理,查出漏管户467户。
  2000年,下发《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特种行业税务登记、薄弱环节的管理力度及非正常户的监控管理。2001年,扩大“户籍式”管理,将砂石行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列入专项检查,入库砂石行业税款200余万元,个体私营经济税收10057万元。市局全年开展税务专项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1416户,补税72.5万元。2002年,市局成立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共组织检查组16个,对56个集贸市场及城区个体户开展清理整顿,共清理漏征漏管户514户,调高业户定额2101户,调低84户,平均调整幅度为9.8%,建账户数972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31.7万元。2003年,以加油站和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协调好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传递关系,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对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组织检查组17个,检查人(次)165人,共清理漏征漏管户550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43.422方元。调整业户定额5955户,调整幅度为13.8%。2004年,对流动性较强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收,建立税源管理联系机制,完善和规范户籍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按地段逐户清理登记,清理漏管户1050户,查补税款及滞纳金14.4万元,罚款5.2万元。完善国税、工商、地税联席制度,通过与工商信息交换,全市共比对出登记差异2395户,补办税务登记334户。2005年,重视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窗口管理工作。要求按月与地税办证窗口进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每月把《中心办证汇总表》《地税办证而国税未办证情况表》及时发布在市局FTP网上,市区4个国税(区)分局按月清理核对,提高市区税务登记率。2006年8月1日起,开展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下发《关于做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通知》,就换证工作做具体安排。统计应换发登记证25111户,实际换发税务登记证25110户,其中发放税务登记证23316户。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共清理漏征漏管户3347户,补税51.8万元,滞纳金1.04万元,罚款4.004万元。2007年,注重户籍管理,密切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与传递,坚持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制度,同时确保税务登记内容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源头入口。2008年,对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大型商场个体工商户,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主管国税机关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主管国税机关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同级工商部门。争取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严格依法办事,减少漏征漏管户。2009年,制定《九江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全市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推出京九黄氏批发大市场为集贸市场样板单位,以推动全市集贸市场税收管理。
  2010年8月,与市地税局建立联合办证工作机制,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纳税人税务登记,优化联合办证工作流程,实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五统一、二降低、一提高”的目标。全年国、地税联合办证纳税户3615户,其中新办开业登记2290户,变更登记1325户,共为纳税人节约办证工本费53413元。
  [=此处为表格(2001~2010年市国税系统税务登记一览)=] 说明:均为年末数纳税申报1991年,市税务局在瑞昌市、永修县、德安县、直属分局进行征管改革试点,增强试点单位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主动申报上门缴税面达到应申报户数95%。1992年,抓好主动申报纳税和上门缴税,继续推进征管改革。1993年1月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在城镇基层征收单位设立纳税大厅,在直属分局、浔阳区、庐山区、德安县等13个基层征收单位推广微机开票,全市纳税人按时申报率达1 00%,按期入库面达98%,按期入库率企业达95%以上,个体户达100%。
  1994年,市国税局规范固定’r商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要求凡固定业户到外县(市)发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回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995年,推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征管新模式,逐步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各地设立办税大厅16个,纳人大厅管理的纳税户数36974户,其中企业15638户,占城区企业总户数的98.5%,个体户21236户,占城区个体户总数的93%.企业主动申报面达95.4%,个体户申报面93.2%,通过大厅入库税款每月平均占总税款的91.2%。改进申报方式,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三色”申报,采用“蓝、黄、白”3色申报表,进行动态管理。对使用蓝色申报表纳税人,可参加“纳税先进”评选,连续3年被指定使用蓝色申报表的,在税务稽查中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一年只检查一次或免予检查;使用黄色申报表的,每年应检查一次以上;使用白色申报表的,应列入重点检查对象,每年至少检查两次。鼓励诚实纳税,建立激励机制。
  1996年,做好“三自办税”试点,推行“三色”申报,对纳税人途期申报和纳税人的催缴工作。每月纳税期满后3日内,办税厅将逾期申报名单打印交催缴部门,当月催缴完毕后,反馈大厅,同时利用行政处罚手段,促使纳税人主动到办税厅纳税。1997年,全市国税系统在农村分局试行分类申报方法:在分局所在地实行上门申报,在乡镇所在地实行定时定点征收,在乡镇外的偏远地区实行巡回结算式征收。1998年,全市通过办税大厅的申报率得到提高,申报面达90%以上。申报方式也呈多样化,IC卡申报缴税,邮寄申报初步试行,同时全市农村分局也建立起办税大厅,基本实行上门申报纳税。1999年,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对照“十率”考评标准,提高申报率和入库率,建立动态考评机制,按期申报率超过省局标准。
  2000年,市国税与银行部门合作,开发出银行网络与基层税收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转换软件,在浔阳区、开发区、庐山区国税局率先实行刷卡缴税。2001年,全市实行上门申报、银行代收、委托代征等申报方式,推行刷卡申报,刷卡申报8000户,缓解征收期纳税人过度集中与征管人手不足矛盾。2002年,印发《关于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的实施意见》,从实施范围、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申报方式及适用范围、技术要求、配龚措施、实施步骤、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等9个方面作全面规定,同时确定中国建设银行九江市分行及各县支行为合作单位,推进全市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工作进程。2003年10月1日,正式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启动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2004年,依托综合征管软件,推行省级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系统。6月1日,电话语音、网点代扣成功运行,代表着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在全市正式启动.9月1日网上报税开通。全年全市共发行多元化电子申报6395户,其中:电话语音803户,网点代扣5398户,网上报税194户,累计申报19645户次,扣缴税款1519万元。多元化申报缴税,在技术上实现纳税人、税务、银行、国库“四位一体”申报缴税电子信息管理;在业务上将银行、国库涉税电子信息与税务电子信息纳入一体化管理,提高涉税电子数据管理水平;在数据处理方式上实现申报数据实时转换、缴款数据实时入库、入库数据实时销号对账的在线处理功能。缩短纳税人报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2005年,继续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税收征管信息化和纳税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尤其是网上报税实现,减少大厅纳税评估资料录入工作量。2006年,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12月底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机申报面达50%以上;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及上门申报电子扣款3种方式推广面达80%以上。2007年,全市国税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机网上申报率达81.69%.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元化电子申报率为61.75%。2008年,市局与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银税部门职责,密切协作,推广多元化申报。2009年,推广发行面,方便纳税人办税,市局要求凡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均纳人多元化申报发行对象,并在开业5日内办妥多元化申报发行手续。
  2010年,全市15485户采用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其中网上申报3425户,电话语音4057户,网点代扣8003户.2006-2010年,通过多元化系统申报成功38.76万户次,扣款达23.73亿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机网上申报率达94%,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率59%。
  税务检查1991年,全市开展税收大检查和个体户专项检查,净化税收环境,组织企业、单位自查,当年共补报税款(基金)296万元,并对2278户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34%.查补税款(基金)882万元。
  1992年,全市税务系统自查户数27070户,自查面100%,自查补税189.6万元,重点检查11525户,重点检查面达42.6%,查补税款825.8万元。1993年上半年,抓汇算缴清结算工作,各级稽查机构共对3157户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缴,查补所得税587.5万元,对1215户增值税企业进行结算,查补增值税615.2万元,“两金”174.1万元,对9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汇缴,全年征收工商统一税200万元。1994年9月,实行税制改革,分设机构,市税务局稽查大队更名为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各县(市)局、直属分局成立县(市)国税局稽查分局(所)。同年,市局稽查分局围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参与各税汇算清缴,外查偷、逃、抗、骗税行为,内促征收管理,全年共查补偷漏税款268.5万元。1995年,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化税务稽查及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三审一会制”,开展审计式稽查,通过对178户企业新税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对6起群众举报案件进行查处,共查补各项工商税款4501.48万元。1996年,税务检查的形式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全市对6410户纳税人进行审计式稽查,查处违章案件121起,查补税款9634万元,加收滞纳金162万元。1997年,围绕强化税务稽查,突出“重中之重”。实行稽查工作流程四分离运行机制,把稽查工作重点放在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负偏低商业企业、负申报企业与个体户专项检查上,加大对偷、抗税查处力度,规范稽查工作制度,提高微机选案的比重,开展税收大检查,不断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当年检查企业142户,查补税款1838.25万元,进行税务违章处罚96.46万元。1998年,在提高稽查“三率”上下功夫,全市国税稽查部门查补税款率、罚款率、入库率分别达3%、18.6%、94.4%。对重点税源大户和偷、骗、逃、抗税案进行查处,全市检查2871户企业,其中36户重点税源企业,占全市重点企业560-/0.共查补税款3015.4万元。同时,市局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查处81起偷税案,补税86.5万元,罚款75万元。1999年,围绕稽杏“六率”,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大案、要案公告制度,设立稽查收入专户和税务案件举报奖励基金专户。重点开展对电力、金融保险、证券、商品出口供货等行业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14户,查补税款197万元,罚款15.4万元。
  2000年,加大稽查考核力度,建立大案、要案公告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和处理准确。全市查补收入入库率、处罚率和滞纳金加收率分别为91.8%、25.1%、2.9%,各级稽查部门开展对烟草、证券、供电、金融、电信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局要求,对“807”“402”专案进行协助调查。2001年5月,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变更为市国税局稽查局后,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外堵偷漏职能。稽查部门着重查处九江华泰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和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案、九江创景经贸有限公司骗取专用发票和金税“两卡”案、涉及北京陈某特大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查处杨某涂改专用发票并虚开偷税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检查纳税户1885户,查补税款2818万元,罚款452万元,加收滞纳金60万元。2002年,以专项检查为重点,对烟草、证券、石化、加油站、酒类、电力和跨地区关联企业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制订《奁处重大涉税案件奖励办法》,兑现奖励。在省局稽查局指导和市局稽查局督办下,浔阳区国税稽查局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对外贸易公司和市汇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查实两公司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2份,税款39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为国家挽回损失200多万元。全年检查1925户纳税人,查补税款1584万元,加收滞纳金56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1起,有2人被判刑。2003年5月,根据省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市国税稽查局先后制定《九江市国税稽查局税务稽查审理规程》《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大案要案管理实施办法》《九江市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九江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九江市国家税务局查处大案要案奖励办法》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管理办法,调动办案稽查人员找案、办案积极性。
  2004年,推行“一级稽查”运行机制。查处德安华昌化建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案,补税、罚款计16.46万元;查处九江天富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案,查实其接受虚假完税凭证6份,价税合计422.82万元,税金61.43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价税计431.09万元,税金62.63万元。查处市金南科贸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查实其接受虚假海关完税凭证23份,价税计1804.641万元,税金262.21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价税计1819.03万元,税金264.3万元,3名涉税犯罪份子被刑拘,此案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督办。全年检查686户企业,查补总额3402万元(其中税款2229万元、滞纳金100万元、罚款1073万元),比2003年同期增加813万元,增长3 1.4%,其中,市本级查补税款总额1855万元,占查补总收入的55%。查处大、要案14起,查补税款合计1242万元.8起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6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2005年,全市国税稽查部门提升稽查质量,查补税款5983方元,市本级检查120户企业,查补税款2885万元。同时保持协查系统高质量运行,累计按期回复率1 00%.受托协查准确率1 00%。2006年,继续查处涉税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大要案件报告及督办制度,重点打击涉税违法行为。1-10月,检查1318户,立案810起,移送公安3起,刑拘1人,查补税款总额5314万元,其中税款4042万元,滞纳金100万元,罚款1172万元,同比增长30.18%。同时,完善《查处重大涉税案件评选办法》《与管理局衔接办法》等11项稽查工作制度,补充完善《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分级分类稽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稽查工作体系。2007年,实行“分级分类稽查”与“查管互动”机制。修改《市稽查局与市区管理局工作衔接办法》,继续将管理局向稽查局移送的案源件数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九江市国税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促进“分级分类稽查”与“查管互动”机制的良性发展。市局成立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国银行下属企业,石油、石化行业,设备制造业等14个行业的320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5093.94万元。2008年,集中整治发票违法活动,在宣传发动、设立举报电话、全面清查辖区内小印刷厂等前期工作基础上,与市公安局、市地税局联合开展发票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市局与公安部门协作侦办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制售贩卖假发票窝点2个,打掉团伙1个,缴获各类真假发票2675份,追缴税款132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查处九江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假发票案,于11月25日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法治在线节目中播出。2009年,坚持以税收专项检查和涉税案件查处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全年检查企业477户,查补入库税款5176.58万元,占省局分配计划任务数105.64%。其中市本级检查企业198户,查补税款3969.98万元,占省局分配计划任务数81.020-/0,充分发挥一级稽查作用。
  2010年,全市检查企业193户,组织239户企业进行自查,共计查补入库税款1.446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占省国税稽查局下达年稽查收入任务121.5%.比2009年全年增收9286万元,增长179.4%。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83起:查处百万元以上税款案件8起,查补收入4413万元。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6件,查补税款12.55万元;通过协查系统受托协查106户次,收到发票1240份,涉税金额13331万元,涉及税额2243万元,受托协查准确率及累计回复率达100%。其中市国税局稽查局先后依法查处九江美能实业有限公司出口骗税案,取保候审1人,网上追逃2人,追回被骗税款558万元、银行贷款600万元,停止出口退税1229万元:查处常州“1.14案”、江苏泗洪案,涉及九江4家企业接受虚开专用发票597份,价格5878.6万元,税额999.3万元;查处江西新都电子公司接受虚开黄金专用发票6份,价格2188万元,骗取抵扣税款372万元;查处省局督办的“603专案”.查实该案涉及九江13户纺织企业,涉嫌虚开专用发票125份,价税计2485.82万元。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税收检查一览)=] 五、税收服务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1993年1月1日起,市税务局在城镇基层单位设立办税大厅,至1995年9月,全市国税系统推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征管模式。设立县(区)局办税大厅16个,纳人大厅管理的纳税户数36974户,其中企业15638户,占城区企业总户数的98.5%,个体户21236户,占城区个体户总数的93%,企业单位申报面达95.4%,个体户申报面达93.2%,推行蓝、白、黄3色纳税申报制度,区别对待,奖优罚劣。县城以上城区征收分局全面实现纳税人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通过大厅入库税款每月平均占总税款91.2%。1998年,全市办税大厅基本实行局域网络管理,通过计算机处理纳税额占全市收入总额的80%以上,全市申报面达900-/0以上。申报方式呈现出多样性,IC卡申报缴税、邮寄申报、电子申报初步试行。全市农村征收分局建立办税服务厅,基本上实行上门申报纳税,偏远地区实行定时定点征收和委托代征制度。
  2003年,全市设立县(区)局办税服务厅16个,作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和提供纳税服务酌内设机构和专业场所。全面应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首次确立以市级局为中心的信息集中处理模式。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防税税控认证、报税、稽核、监测和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票证管理、税法宣传及涉税申请等涉税事宜。2005年,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车辆购置税,全市办税服务厅增至17个。2006年1月1日,省级集中版综合征管软件顺利上线运行,确立以省级局为中心的信息集中处理模式。
  至2010年底,全市直接从事纳税服务工作人员183人,县(区)局办税服务厅16个(不含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12个。
  电子网络办税平台:2002年起,市局印发《关于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的实施意见》,确定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及各县支行为合作单位,推进全市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工作进程。浔阳区局作为试点单位,在4000多户双定户中全面推行刷卡缴税,普及面达900-/0以上。2004年,制定《九江市国税局CTAIS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依托综合征管软件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对纳税人信息实行一户式管理,实现跨平台、跨县(区)、跨应用系统的数据应用。6月1日电话语音、网点代扣成功运行,9月1日网上报税开通。纳税人可以通过选择电话语音、网点代扣、网上报税等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全年全市共发行多元化电子申报6395户,其中:电话语音803户,网点代扣5398户,网上报税194户,累计申报19645户次,扣缴税款1519万元。2005年,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有多元化电子申报4165户,其中电话语音783户、网点代扣3192户、网上报税190户;累计电子申报34008户次,扣缴税款3171万元。
  2008年,市局将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均纳人多元化申报发行对象,并在开业5日内办妥多元化申报发行手续。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机网上申报率达到90%以上,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率达到65%以上。
  服务方式一窗式管理:2003年,推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优化大厅窗口设置。推行公开办税,做到“三公开,二统一”,即“公开定税依据、公开定税税额、公开调整定额,统一定税程序、统一定税标准”,集体审核,张榜公布。11月,在全省率先实行部分文书流转。全年为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505户,纳税申报20145户,认证1327户,抄报税1273户,发售各类发票14544本。2004年,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涉税事项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实行首问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等多种服务,同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设置特色服务窗口推出特色服务项目。2007年,市局对办税工作流程、工作质量、内部管理等环节监控,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登记备案制等系列服务制度,提高股务质量与效率。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统一大厅窗口设置,对不具备通过综合服务窗口来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分别设置3类窗口,即一个“综合服务窗口”、若干个“管理服务”窗口、一个“专用发票窗口”,要求开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重点税源企业、残疾人、下岗再就业、需应急办理涉税事项等纳税人提供优先办税畅通渠道。2010年,对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统一窗口标识、统一办税流程、统一区域划分、统一形象标识;规定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两类窗口;有条件的可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工作人员或涉税业务类型较少的农村分局可只设综合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中有车购税业务的,另设“车购税服务”窗口。
  政务公开:2000年起,市国税系统积极推广文明办税八公开,并将“八公开”推行到农村分局,公平税负。2005年3月,市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在《浔阳晚报》公告2004年全市纳税百强企业名单及全市百强民营企业缴税情况,倡导诚信纳税。通过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税收动态、最新涉税法规、办税流程等,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剞度,完善税收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2007年,市局利用内外网络、电子触摸屏、公开栏、税务简报等载体公开税收执法事项和50项行政管理事项。
  税收宣传:1992年4月,市税务局首次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文艺演出、设立税务咨询点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1993年,以税收宣传月为载体,贯彻实施征管法。1994年1月23日全国新税法宣传日,市局班子成员同税务干部一道走上街头宣传征管法。2000年4月,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以“税收与未来”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2001年4月1日,开展第十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在市烟水亭广场开展争做纳税好公民大型签名活动。宣传贯彻新征管法,发放“依法治税、强国富民”宣传材料。组织人员参加10月全省举行的新征管法知识考试。2005年,市局税务学会主编的《九江税务》更名为《税收调研》,宣传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理念。2007年,“九江市首个普通发票刮奖万元大奖颁奖活动”在江西卫视、九江电视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等媒体报道。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开展“百名局长千名税干人万户送税法”主题系列活动,由市局局长带队,送税法到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了解企业需求,解答涉税问题,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市局印制《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宣传册4000份,通过纳税服务场所和下企业宣传等方式向纳税人免费发放。
  税收服务直通车:2009年,制定《九江市国税局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对重大投资项目办理涉税事项实行“三优先”,对全市18户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开通“税收服务直通车”,市局班子成员分片分户开展走访服务,对企业提出的12条服务需求全部予以解决落实。2010年,开展税企联系服务点活动,从各地重点税源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重大招商引资企业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中选择39户企业为县局税企联系服务点对象,建立协调解决相关涉税问题的长效机制。
  纳税信誉等级:2001年起,市局制定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实施办法,评定出特级纳税信誉企业30家,一级纳税信誉企业81家。在领购发票、税务稽查、减免退税等涉税事宜上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2004年,按照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推行信誉等级制度。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经过自下而上评审、公示、复审等程序,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2002~2003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6户,B级企业97户。2006年,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2004—2005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17户.B级企业115户。2008年,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2006-2007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56户,B级纳税信用企业134户。2010年,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2008~2009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67户,B级纳税信用企业121户。
  专业化税收服务:2009年10月起,成立纳税服务部门及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局设立纳税服务科,各县(市、区)共设16个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负责纳税服务的主要工作。从政务公开、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窗口管理四个标准化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全市3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服务双十佳先进单位”,10人被评为“税收服务百佳先进个人”。2010年.开展星级创建活动,评选出4个四星级办税服务厅,5个三星级办税服务厅。利用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税务管理、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走出去”主动服务企业。
  税务中介 1994年10月,实施《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推行税收征管改革,适应“三位一体”税收征管模式。1995年4月,成立市税务师事务所,下设浔阳区、庐山区、直属代理部。同时,成立九江县、瑞昌市、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永修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庐山风景名胜区、共青城12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属内设事业机构,从事代理办税业务。1996年,市局下发《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人员、经费管理、服务、代理队伍的建设、代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税务代理工作步人正常轨道,全市成立税务师事务所13个,设代理部3个,配备正式干部59人,全面代理户数1656户,单项代理户数6811户。1998年3月,设立市税务师事务所涉外代理部。首批72人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5月,成立市浔阳区税务师事务所、市庐山区税务师事务所、市开发区税务师事务所、市直属税务师事务所、市涉外税务师事务所。市税务师事努所下辖浔阳代理部、庐山区代理部、开发区代理部、直属分局代理部和涉外分局代理部予以撤销。1999年10月,市局全面实行税务代理五脱钩。对税务师事务所全部进行清理整顿,由国税机关派出的在职公职人员全部返回国税机关工作。同时,以10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上述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资产由各县(市)国税局收回。嗣后,上述13家税务师事务所予以解散。因此而中止原签订代理协议,不再为被代理人履行代理服务人,并由各县(市)国税局告知代理人,按月份比例退还已收取代理费。
  2000年4月,九江县银河税务师事务所成立。2002年1 1月,彭泽县渊明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底,市金桥税务师事务所(市、区)成立,金桥下设8个代理分部(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重企、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共青城代理分部)。2008年6月,德安盛兴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为普通合伙企业。上述4家税务代理机构均由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省工商部门注册,每年均进行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年检。其业务为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税务咨询及代建账等常规项目,开展部分法定纳税鉴证业务。
  至2010年年底,九江县银河、彭泽县渊明、九江市金桥、德安县盛兴、九江诚达5家税务师事务所共有从业人员71人,执业注册税务师18人,占总从业人员的25%。35岁以下从业人员22人,占人员总数31%:36^一50岁人员40人,占人员总数56%;51-60岁以上1人,占人员总数2%;60岁以上有8人,占人员总数11%。全市税务代理2076户,占总纳税户数6.40-/0;4家税务代理机构2009年、2010年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为708万元、481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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