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金引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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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112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资金引进
分类号: F831
页数: 7
摘要: 200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办法》,规定税收优惠和用地优惠,凡在市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交、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3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总产值70%以上,……
关键词: 外资项目 外资引进

内容

200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办法》,规定税收优惠和用地优惠,凡在市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交、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3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总产值70%以上,可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减半后税率不得低于10%。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在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林、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省国税局批准后,可在以后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企业所得税。对新开发荒山、荒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免税1-3年;对在新开发河滩、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自有收入时起免农林特产税1年。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外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利润直接再投资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税款。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2007年1月15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从用地、税收、园区、用工、奖励等方面出台具体鼓励外商投资办法。2008年9月10日,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投资审批服务、投资者待遇、项目用地、劳动用工、税收优惠、规费减免、奖励措施等方面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建立市投资服务绿色通道,组建市、县(区)两级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无偿代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市区和各县(市)城区人户条件,外商、管理人员和技术性骨干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市区(城区)或城镇落户,经所在单位申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城区)或城镇落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市区(城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初级职称以上各类科技、管理人员,允许其将户口落在市区。在市区连续营业半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在市区(城区)落户。财新办石油化工业、船舶汽车及其他制造业、电力能源业、纺织服装业、冶金建材业等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列入市以上重点工程工业项目,除国家、省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以及证照工本费外,凡市政府有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免收费。
  二、资金引进奖励政策对引资者个人奖励政策2004年4月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九江市利用外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规定凡境内外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团体及中介组织,除本市公务员、项目投资外方股东及董事外,都可以作为本市可申领利用外资奖的引荐人。引荐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最多不超过注册资本)5%o给予奖励(除贷款外)。其他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最多不超过注册资本)2%0。给予奖励(除贷款外)。引荐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项目在1000万美元以上,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最多不超过注册资本)6%0给予奖励(贷款除外)。每笔奖金分二期发放,第一期在项目开工建设,厂房和设备安装完毕,引荐人提交全部有效材料后一个月内发放50%,,其余在第一期奖金发放满一年并经复验后发放。复验时发现投资人抽资或撤资,引荐人必须退回多领的资金。2008年9月,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引荐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5%。给予奖励(除贷款外),除房地产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2%0给予奖励(贷款除外);引荐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项目在1000万美元以上,由受益财政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部分(最多不超过注册资本)6%。给予奖励(贷款除外);为工业园区引进社会资金和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不含公务员),在企业取得效益后,根据企业贡献大小,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5%-8%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商投资企业连续3年年实际纳税额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企业当年实际纳税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受益财政另给企业法人代表按所纳税额地方所得部分1%给予奖励。
  对投资金业奖励政策2002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办法》,规定对外商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新办工业企业,从投产当年起,其所缴纳增值税额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受益财政按50%奖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投资。2008年9月,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在九江投资企业,产品创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创国家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当年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单项标准奖励。对新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室、技术中心的企业,经有关部门验收后,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用于研发机构建设。在九江投资企业,按合同达产达标后,10年内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每增加100万元奖励2万元。
  三、招商引资工作制度 200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奖惩措施的若干实施办法》,对各县(市、区)及九江、共青开发区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实行年度考核奖励。对获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和前三名的市直目标责任单位,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获奖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获奖名次分别奖励1万元、9000元、8000元。对党群部门,市人大、市政协、九江军分区、市纪委机关和驻市中央、省属单位等未下达目标任务,但有招商引资实绩部门和个人参照奖励条例予以奖励。对各县(市、区、山)及九江、共青开发区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将招商引资实绩作为考核干部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全年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实行“三不准”:单位不准评优、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准评先、市直目标责任单位不准发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各县(市、区)及九江、共青开发区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各县(市、区)明确1名党政主要领导侧重抓开放型经济工作。市外经贸委、市招商协作局每半年就各地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排位情况在九江电视台和九江日报上公布。年底对完成任务且排名前两位的县(市、区、山)和市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九江电视台、九江日报上进行专题报道并介绍经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山)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排名最后两名的县(市、区、山)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在九江电视上做幽说明,并公布改进措施。2005年5月,市政府印发《2005年市六条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将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工业领域、农业领域、旅游商贸领域、科教文卫领域、涉外工作领域6条线纳入招商引资考核目标管理。2005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构建大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高扬和谐与发展两面旗帜,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坚持以大开放为纲,全面推进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和城市大建设,千方百计招商引资,扩大外贸出口,不断开拓外经领域,实现全市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方案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到2010年.利用外资年均递增20%,达到7.46亿美元,累计达到26.8亿美元;实际利用市外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年均递增20%:达336亿人民币,累计达1206亿人民币;外贸出口创汇年均递增55%;达10亿美元以上,累计达25亿美元以上;对外劳务合作年均递增25%,合同额达1465万美元,营业额达1282万美元。同时明确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会见和拜访客商,亲自参加洽谈项目,亲自督促项目开工,脚踏实地,切实解决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开放型经济工作部门要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经济工作部门要集中精力抓招商引资,综合部门要做好招商引资的保障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招商引资氛围,做大做强全市开放型经济。同时,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推进制度。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分析会,解决影响重大项目落户、开工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以此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现场办公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至两次重大项目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企业在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督查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跟踪和督查,促使项目早日落户。对于互相推诿、刁难设障、拖延时间、顶着不办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造成很坏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节投资环境优化一、政策环境 1992年7月,设立九江经济开发区,2001年设立工业园区后,市委、市政府即向园区下放权力,理顺园区体制,使园区享有充分发展自主权,激发园区发展活力。给九江开发区松绑,下放浔阳区、庐山区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和土地封闭运行权利,调动“三区”积极性。梳理市级审批权,对一些规模不大、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安全危害性不明显项目的安评审批权,项目(工厂)区内的单体建筑规划权等,下放给县(市、区)和园区。树立政策扶持导向。2008年9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涵盖投资审批服务、投资者待遇、项目用地、劳动用工、税收优惠、奖励措施等方面,全面规范市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建立九江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的意见》,免费负责投资客商需要代理服务的项目,真心诚意为项目、为客商服务。市级和各县(市、区)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部运行。出台园区落户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关联产业落户相应园区。对按规定落户园区的产业给予扶持奖励,对违反政策和产业规划园区要实行制约手段。落实鼓励全民创业措施。营造创业氛围,制定鼓励全民创业政策。支持鼓励返乡创业,加大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力度,完善帑扶返乡人员创业政策和举措,定期举办返乡创业人员交流活动,每年召开一次返乡创业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对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给予重奖。为企业减轻负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企业实实在在的扶持,帮助企业度过时艰。深入调研,帮助符合政策条件企业在项目资金申请、发行企业债券、项目策划包装、推进上市融资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
  二、办事环境 1991年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将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归集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确保各项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办结。改进完善项目审批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对重大项目排好座次,由市、县领导分别召集相关部门会审,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减少中间环节,开辟重大项目落户绿色通道,当场办理,限时办结。加强对服务单位督察。制定《九江市开放型经济服务单位督察办法(试行)》,向服务单位下达责任书,明确服务标准,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确保企业诉求能及时反映到领导层面,并得到妥善解决。在市商务局专门设立招商引资服务热线和信息热线,采取信件受理、网络受理、电话受理等方式,并在电视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等媒体集中宣传。热线收集投诉意见形成专报,定期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使投诉案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历年积案也得到妥善解决。强化政府与商会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与九江6个商会沟通机制,每月定期上门征求意见,梳理问题,解决问题,使一些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以及投资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处理,畅通招商引资信息,发挥商会在九江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商会资源与招商引资有效对接。
  三、法制环境规范行政行为 1991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规定》和《九江市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工作有关规定(简称八不准)》,从治官场环节人手,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
  规范市场行为 1991年来,规范市场准人,限制恶性竞争,积极鼓励、支持使用本地企业产品,扶持帮助本地企业发展。出台《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来发动教育群众,惩治违法违纪人员,打击黑恶势力,打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优化执法环境 1991年来,加大对权力寻租和趋利执法现象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办案不公、徇私办案等不法行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堵塞权力寻租和趋利执法的漏洞。对项目落户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收费,实行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征收,明码标价,对外公开,杜绝职能部门漫天要价、客商讨价还价的不良现象。建立入园检查批准制,相关职能部门到园区企业检查,必须首先告知企业服务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报园区办审核,由分管园区的市(县)领导审批。对确无必要、揎自入园检查的部门,企业有权拒之门外。
  第三节引资平台建设一、香港经贸活动周 2002年5月23~24日,市长王忠武率团在香港举办2002九江(香港)投资洽谈推介会。2003年8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放率团出席九江(香港)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2004年4月14-17日,常务副市长李放、副市长冯静率团在香港举行九江(香港)企业家恳谈会,其间签约项目19个,投资总额达8.52亿美元,其中合同外资6.7亿美元,协议外资1.82亿美元。2005年4月11~13日,副市长冯静出席九江(香港)文化旅游领域专题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签约文化旅游项目3个,签约金额4800万美元。2006年6月26~30日,市长蔡晓明率团举办九江(香港)招商引资暨经贸合作活动周,共签约32个项目,投资总额7.5亿美元。2007年5月20~25日,市长王萍率团举办九江(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签约项目27个,签约金额14.72亿美元,其间还举办九江(香港)沿江开发、文化旅游发展新闻发布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共同举办“透过香港,走向国际”九江企业家辅导班,49名九江企业家参加活动。2008年5月9-14日.市长王萍率团举办九江(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签约项目21个,签约金额8.1亿美元,并举办九江(香港)产业对接撮合会。2009年5月18—22日,市长曾庆红、市委副书记张学军和副市长熊永强率团举办九江(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签约项目27个,签约金额141.06亿元,并举行九江(香港)企业家座谈交流会。2010年5月24~28日,市委书记钟利贵、副书记张学军、副市长熊永强率团举办九江(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签约项目27个,签约金额24.05亿美元。
  香港经贸活动周是省打造10年之久合作平台与增进了解的盛会,该活动成为九江坚持大开放主战略重要标志。通过连续10年不间断在香港开展“魅力九江”经贸交流活动,共签约项目114个,签约金额114.45亿美元。不仅引进理文造纸、勤得洋伞、奥特莱斯、华孚纺织、庆腾五金和庐山国际高尔夫球场等重大项目,而且九江良好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让这些大公司纷纷追加投资、扩大项目规模。如香港理文在瑞昌投资100亿元建设造纸项目后,又投资60亿元建设理文化工项目。至2010年,香港投资企业共264家,占境外总投资项目53.5%;总投资23.2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51.9%。
  二、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 2003年以来,由国台办、省政府共同举办每年一次的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为大陆中部地区规模最大对台经贸交流盛会之一。2004~2006年连续3年由九江市在庐山承办,2004年赣台(九江·庐山)经贸合作研讨会邀请49个台商团组816名台商参会,参会总人数2000余人。2005年赣台(九江·庐山)经贸合作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到会并讲话。研讨会邀请57个台商团组1186名台商参会。台湾上市、上柜公司123家到会,其中排台湾前100名大企业主20多位。2006年赣台(九江,庐山)经贸合作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研讨会邀请100多个台商团组1756名台商参会,其中有148家为大公司、大财团董事长、总经理,台湾六大工商团体理事长均到会。落户九江的亚东水泥、金淞电器、正瀚电子、铨讯电子、思麦博运动器材等一批项目都是通过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平台引进。通过这一平台,到市投资台湾企业101家,占比20.40-/0;总投资10.1亿美元,占比22.6%;实际利用外资5.4亿美元,占比21. 10-10。至2010年,实现营韭收入29.5亿元,税收1.36亿元;用工约14000人。
  三、新加坡“以球为媒”招商平台 2005年8月9-13日,市长蔡晓明率团到新加坡开展2005年中国·九江(新加坡)经贸活动。8月12日举办中国·九江(新加坡)招商项目推介会,邀请到会客商200余人,签约项目7个,合同外资1.9亿美元。并成功举办高尔夫球友谊赛,进一步加深与新加坡工商界人士洽谈合作。2006年6月16-18日.在九江共青城举办港澳台(九江·共青)高尔夫球邀请赛,邀请中国港澳台、日本以及东南亚等地区和国家40多名重点客商参加比赛。把邀请赛办成沟通港澳台友谊桥梁,并建立起九江与新加坡长效联系机制。2007年5月9-14日,市长王萍,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副市长张华、李伟率团到新加坡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创新招商引资平台建设,采取以球会友、以球为媒形式,举办九江(新加坡)高尔夫球友谊赛,邀请48位新加坡工商企业界嘉宾参赛。并于5月12日在新加坡举行项目说明会,邀请260多位新加坡工商企业界嘉宾参会。新加坡经贸活动期间,达成27个意向性投资项目,其中工业类项目17个,农业类项目3个,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旅游类项目4个。至2010年,薪加坡到市投资企业14家,占外商投资总比2.8%;总投资4.17亿美元,占比9.3%;实际使用外资1.3亿美元,占比5.1%。至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税收2113万元;用工约1150人。
  四、“北京会” 2002年起,通过北京会加强与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对接,每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在北京召开。2002年11月22日,市委书记刘积福,市长王忠武,市委副书记林兴富、副市长冯静率团在北京举办“九江之春——北京国际合作交流会”,邀请世界500强、央企负责人100余人参会,推介项目17个。2003年3月2日,市委书记刘积福,副市长冯静率团参加省政府举行的“江西与全国政协港澳委员、知名企业家委员共谋发展联谊会”,共签约项目5个,签约金额17.6亿元。2004年3月2日,市委副书记张华东率团对接北京地区民营企业家,签约项目6个。2005年3月3日,市委书记刘积福,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放率团举办“2005九江(北京)知名企业家恳谈会”,邀请世界500强、央企负责人183人参会,其中世界500强企业38家。2007年10月8日,市长王萍、副市长熊永强率团举办“2007九江(北京)大型国有企业对接会”,邀请到会客商60余人。2008年3月2日,市长王萍、副市长刘建平率团举办九江(北京)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推介会,省长吴新雄出席,并在会上推介宣传九江,邀请世界500强和知名企业共160余人参会,达成各类合同和意向项目22个,其中合同项目4个,总投资17.3亿元,意向项目18个,总投资42亿元。2009年3月2日,市长曾庆红,市委副书记张学军,副市长刘建平、熊永强率团举办九江(北京)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推介会,邀请世界500强和驻京大企业、大集团知名企业近120多位客商到会。签约项目13个,签约金额31.9亿元。2010年3月2日,市长曾庆红,市委副书记张学军,副市长刘建平、熊永强在北京举办九江市服务企业投资座谈会,邀请世界500强和驻京大企业、大集团知名企业近200多位客商到会。共签约项目18个,合同资金95亿元。通过“北京会”招商活动平台,稳固与驻市中央企业关系,积极营造吸引中央企业投资九江良好环境。中电投矶山湖风电项目、长岭风电项目、大岭风力发电项目等环鄱阳湖区域风能项目,中粮集团年产30万吨植物油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化工集团投资80亿元永修40万吨有机硅单体和24万吨下游一体化项目,石化总厂800万-1000万吨炼油扩能项目,中信集团投资120亿元庐山西海国际休闲欢乐世界等项目落户九江。
  五、区域经济合作平台 1991年前,九江市为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29个沿江成员市之一;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20个成员市之一;武汉经济协作区31个成员市之一。1996年6月,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成立,九江市成为14个成员市之一。
  2003年,市相继承办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市长联席会、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市长联席会。10月,南京区域19城市在九江联席会议签订《南京区域十九城市(九江)旅游和约》。这是在全区域第一次推行无障碍旅游和一体化。2004年5月18日,市组团参加在福州市召开的中国(福州)海峡经贸交易会暨首届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2005年5月30日,九江(上海)沿江产业带项目推介会在上海市召开。推介会由市招商协作局承办,沿江7个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同年,九江(北京).知名企业家恳谈会在九江市召开。10月25日,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第八届市长联席会在河南省商丘市召开,大会接纳九江市为大京九经济协作带17成员市之一。
  2006年4月21日、7月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树国先后与到访的大京九经济协作带联络处主任路智超(山东菏泽)、第八届执行主席方河南省商丘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为彦,协作带联络处秘书长宋益玺就开展大京九经济协作带成员市之间旅游合作进行商洽。8月30日,由省旅游局、省地矿局、市政府主办,港恒旅游发展(九江)有限公司承办的“庐山西海旅游新品牌及温泉开发利用推介会”在南昌举行。同日,副市长冯静率团在东莞国际大酒店举行九江(东莞)项目推介会,此次推介会共达成合同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5.25亿元。9月,九江市参加在长沙举办第一届“中博会”。10月,九江市参加在武汉召开“文博会”。10月25日,长江流域商务协作会第四届年会暨高贸流通发展高层论坛在市远洲大酒店举办,会议秉承“友谊、交流、合作、发展”主题,邀请重庆、南京、武汉、南昌、合肥、扬州、景德镇、新余、宜春、宜宾、安庆等长江流域近50个城市商务局局长(商贸委主任)、部分知名流通企业家代表共150余名嘉宾参加会议。同月,九江市参加在湖北省黄冈市召开的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第九届市长联席会。南京协作区文联会议在九江市召开。11月3-4日,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年度(宁德)市长联席会议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九江市组团参加。同月27日,市政府主办赣鄂湘皖毗邻区域协作浔阳恳谈会。27-28日,长江协调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重庆召开,市组团参加。2007年4月28-30日,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在南京市召开,市组团参加。同年,作为执行主席方承办武汉经济协作区第十二次市长联席会议。2008年3月27日,市政府代表团参加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的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会议就深化南京区域合作进行讨论,提出许多积极意见和建议。4月,市代表团参加年度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10月,市政府代表团参加在武汉召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四次市长联系会。11月5-6日,参加在安徽省阜阳市召开的第十一届大京九经济协作带市长联席会。2009年5月5日,市政府代表团参加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的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12月,大京九经济协作带暨淮海经济区成员市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谊会在毫州市召开。会议就两大经济区域如何创新合作方式、扩大合作领域、拓宽合作渠道,加快交通、旅游、能源、经贸和人才等方面互惠合作,努力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进行探讨和交流。2010年,九江市政府组团、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广州博览会、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赣·黔·澳商业配对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和在厦门市举行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通过互联网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开办的网上投洽会。同年4月,市政府代表团在湖北麻城召开的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第十二届市长联席会议上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大京九协作带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合作、资源共享等议题与兄弟市代表展开研讨洽谈,会议同意组建“大京九经济协作带旅游工作委员会”。5月18—22日,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在福州市举办,市组团参加。12月,市政府代表团参加在黄山市召开的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第十二次市长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修订后的《福州经济协作区章程》,签署加强服务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至2010年,市共加入5个经济协作区,分别是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武汉经济协作区、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大京九经济协作带。
  第四节招商方式创新 2005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构建大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突出招商重点,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把握大工业、大物流、大旅游和城市大建设4个招商引资主战场,运用多种招商方式和渠道,加大重点招商领域工作力度。引进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对接美国沃尔玛集团、荷兰RDM集团、新加坡裕朗集团、新加坡港务集团、新加坡(金鹰)集团,日本铃木、韩国日进和台湾远东等世界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提升九江产业国际竞争力;争取国家大企业和大集团投资,争取国家各部委支持,盯住科技含量高、具有集聚效应的国家重点大项目,促使更多企业在浔落户,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升级换代:在引进民营100强企业上寻求突破。由于投资环境或投资成本变化,发达地区一批大型民营企业正在向外拓展,寻找新一轮发展空间。九江主动出击,研究其发展动态,结合自身特点,利用九江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大型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外商集群、产业集聚和项目在园区集中;加快培育大企业和大集团。从产业指导、政策扶持、优质服务等方面加大力度,加速形成大企业和大集团的快速成长机制。
  充分利用四大招商平台,即园区招商平台,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完善园区功能布局,做好“筑巢引凤”文章;出口加工区招商平台,使出口加工区成为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吸引赣、鄂、皖加工贸易企业集聚;沿江产业带招商平台,实施沿江产业带规划,认真包装沿江产业项目,并对外进行招商;“昌九”工业走廊招商平台,加快“昌九”工业走廊的建设,延伸走廊产业链,优化走廊产业结构,扩大对外招商成呆。坚持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循环经济中求发展。
  改进招商方式,开展专业化招商、产业链招商,按照“专业、精干、高效”的原则,组成具有专业水平和较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分专业包装好项目,开展针对性招商;在科学的产业规划指导下,把园区龙头企业和配套产业的招商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工业园区,特别是新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的产业聚集效应,推动政策招商向产业招商的转变,扭转一些园区产业趋同和竞争乏力的局面。创新各项招商活动,尊重外商习惯方式和做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境外重点安排在欧洲、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境内重点放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和北京等地区。做到大型活动和小分队相结合、境内和境外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形成外来投资集聚效应。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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