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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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78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6
摘要: 1996年,省水土流失现状遥感成果表明,全市水土流失面积4385.13平方千米,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628.2平方千米,中度流失面积1476.4平方千米,强烈流失面积637.73平方千米,极强烈流失面积162.6平方千米,剧烈流失面积480.2平方千米。2000年,江西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资料表明,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4166.25平方千米,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29.25平方千米,中度流失面积1……
关键词: 水土保持 土壤侵蚀

内容

1996年,省水土流失现状遥感成果表明,全市水土流失面积4385.13平方千米,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628.2平方千米,中度流失面积1476.4平方千米,强烈流失面积637.73平方千米,极强烈流失面积162.6平方千米,剧烈流失面积480.2平方千米。2000年,江西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资料表明,全市仍有水土流失面积4166.25平方千米,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29.25平方千米,中度流失面积1489.84平方千米,强烈流失面积591.55平方千米,极强烈流失面积192.2平方千米,剧烈流失面积363.41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呈逐年减少趋势。
  水土流失遍布全市各县(市、区),其中以修水、武宁两县最为严重。修水县水土流失面积1180.76平方千米,占其土地总面积27.24%,居全省各县之首。
  市境内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局部地区存在滨湖风力侵蚀和以崩岗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水力、重力混合侵蚀。水力侵蚀分布于市内各种成土母质和土壤上,主要表现形式有面蚀、沟蚀等;水力、重力混合侵蚀主要发生于花岗岩、石灰岩、变质岩地区和江河湖岸,主要形式有崩岗、滑坡、滑塌,其中以崩岗最为严重。2005年崩岗普查,全市崩岗共计5703处,分布在修水、武宁、星子、瑞昌、湖口等县,其中修水县崩岗5457处,占95.7%。风力侵蚀发生于滨湖地区沙丘地,主要分布在都昌县多宝、星子县蓼花等地。
  [=此处为表格(2000年全市各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分布一览)=]说明:依据江西省2000年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 [=此处为表格(2005年全市崩岗调查一览)=]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风力侵蚀分布一览)=] 二、水土流失成因九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地处南方红壤丘陵侵蚀区,雨量充沛,降雨集中且年际分配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1430毫米,暴雨次数多,强度大,年最大降雨量达2165.7毫米(1945年),年最小降雨量768毫米(1898年),3-8月降雨量占全年72%,4-6月占全年40%~50%。当植被遭到破坏,土壤受地表径流的冲刷,极易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人为活动如滥伐森林、陡坡开荒、矿山开采以及开发建设等活动扰动地表,破坏生态环境,加剧人为水土流失。
  第二节综合治理一、治理措施成果 1991年以来,全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突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特别是坡面雨水集蓄工程在拦蓄径流、减少泥沙下泄方面的作用。植物措施采取乔、灌、草相结合,高、中、低搭配,针阔混交等方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经济开发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当地优势产业,如油茶、茶叶、水梨等。同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
  1997~2010年,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25.17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0.6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74万公顷,经济林3.41万公顷,种草0.45万公顷,封禁治理10.73万公顷,保土耕作等其他治理措施3.19万公顷。落实治理成果管护面积9.27万公顷,修筑塘坝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784座,修建坡面水系工程2303千米,实施生态修复面积9.28万公顷。累计投入资金28131.83万元。其间,将修水、德安、瑞昌、星子、武宁、湖口、彭泽、永修、都昌、庐山区等县(市、区)先后列入长江中下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债水土流失治理顼目。至2010年,全市共完成99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2万公顷,总投资12277.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806.94万元,地方投资3085.48万元,群众自筹3384.73万元。
  二、重点治理工程鄱阳湖一期水土保持工程 1998-2000年,全市先后有修水、永修、德安、瑞昌、武宁、星子、浔阳区7县(区)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鄱阳湖一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县。至2010年12月,累计治理小流域13条,治理水土流失6140.3公顷,总投资908.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6万元,地方投资352万元,群众自筹210.67万元。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2000-2002年,修水、德安2县列入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县。至2010年12月,累计治理小流域4条,治理水土流失7076.77公顷,总投资1395.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92.21万元,地方投资327.87万元,群众自筹375万元。修水县累计治理小流域2条,治理水土流失3600公顷,总投资10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4万元,地方投资252万元,群众白筹252万元。德安县累计治理小流域2条,治理水土流失3476.77公顷,总投资387.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8.21万元,地方投资75.87万元,群众自筹123万元。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2003-2010年,先后有修水、德安、星子、武宁县列入国家农业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县,累计治理小流域65条,治理水土流失49957.97公顷,总投资7769.2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46.12万元,地方投资1647.39万元,群众自筹2675.71万元。
  修水县白沙岭项目区、大桥项目区、渣津项目区于2003-2010年先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治理小流域25条,治理水土流失28483公顷,总投资4908.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90.23万元,地方投资1198万元,群众自筹1420万元。2003~2005年,白沙岭项目区治理小流域11条,治理水土流失12074公顷,总投资1571.9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5.23万元,地方投资483万元,群众自筹363万元。2006-2008年,大桥项目区治理小流域9条,治理水土流失9862公顷,总投资15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85万元,地方投资393万元,群众自筹393万元。2009~2010年,渣津项目区治理小流域5条,治理水土流失6547公顷,总投资176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80万元,地方投资322万元,群众自筹664万元。
  德安县博阳河项目区于2003-2005年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治理小流域28条,治理水土流失9176.97公顷,总投资312.4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6.36万元,地方投资61.59万元,群众自筹194.46万元。
  星子县滨湖项目区和中垅项目区于2006~2010年先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治理小流域8条,治理水土流失9173公顷,总投资19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9.53万元,地方投资242.8万元,群众自筹849.67万元。2006~2008年,滨湖项目区治理小流域4条,治理水土流失5068公顷,总投资758.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00万元,地方投资83.95万元,群众自筹274.07万元。2009~2010年,中垅项目区治理小流域4条,治理水土流失4105公顷,总投资1143.9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09.53万元,地方投资158.85万元,群众自筹575.6万元。
  武宁县金水河项目区于2008-2010年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累计治理小流域4条,治理水土流失3125公顷,总投资646.5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0万元,地方投资145万元,群众自筹211.58万元。
  部管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1993年3月,德安县陈湾水小流域被列为水利部管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至1998年12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6.25公顷,累计投入资金109.1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8万元,县配套资金11.14万元,群众投劳折款70万元,治理程度达到98.12%。其中营造经济果木林39.68公顷,用材林12.23公顷,水保林8.8公顷,薪炭林196.13公顷,疏林补植34.63公顷,封禁治理361.24公顷,改造坡耕地44.96公顷,改造塘坝3口,开挖渠道界沟1266.2米,架设低压配电线500米,建立基地管理房4幢,建筑面积460平方米,修公路200米。2000年1 1月28日,陈湾水小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通过长江委组织的验收,后被列入“十百千”工程,2001年7月31日被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
  “十、百、千”示范工程1999年,全国开展水保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10个城市,100个县,1000个小流域),修水、武宁2县参加创建活动。修水县在古市镇河桥小流域组织实施,经过2年综合治理,高标准完成治理面积707公顷,中央投资50万元。2001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将该流域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武宁县在新宁镇沙田小流域组织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7公顷。2002年8月通过省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 2000年开始,永修、星子、都昌、湖口、彭泽、瑞昌、庐山、修水县(市、区)先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至2010年12月,全市治理小流域14条,治理水土流失9176.16公顷,崩岗25处,总投资2045.0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44.61,地方投资747.08万元,群众自筹53.35万元。
  星子县2000年开始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7条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4112公顷,总投资53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9万元,地方投资136万元,群众投资47.5万元。2000年,沙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517公顷,总投资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万元,地方投资12万元。2001年,老池口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600公顷,总投资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万元,地方投资18万元。2002年,长岭小流域治埋水土流失645公顷,总投资4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投资17万元。2003年,玉京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600公顷,总投资4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投资14万元。2004年,洋泗湖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600公顷,总投资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投资15万元。2009年,东牯岭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750公顷,总投资15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投资5万元,群众投资47.5万元。2010年,沙湾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400公顷,总投资15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投资55万元。
  永修县2001 -2003年对2条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54.16公顷,总投资142.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61万元,地方投资40.89万元,群众投资5.85万元。2001年,雾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22.66公顷,总投资25.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5万元。2003年,雷山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31.5公顷,总投资116.8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11万元,地方投资40.89万元,群众投资5.85万元。
  都昌县2008年对多宝沙山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1200公顷,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0万元。
  湖口县2008年对流芳港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1200公顷,总投资301.9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0万元,地方投资151.94万元。
  瑞昌市2008年对青山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1300公顷,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万元,地方投资200万元。
  彭泽县2009年对芳湖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750公顷,总投资205.9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群众投资105.95万元。
  庐山区2010年对长岭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500公顷,总投资15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群众投资55万元。
  修水县2010年对路口项目区崩岗进行综合治理试点,治理崩岗25座,治理水土流失60公顷,总投资15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投资57.3万元。
  第三节预防监督一、体系建设 1991年以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先后制定《九江市城市水土保持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分别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发布《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全市12个县(市、区)均设立水土保持机构,其中修水县为科级单位,星子县、瑞昌市、武宁县、德安县、庐山区为副科级单位。2010年,全市有水土保持监督(管护)人员1707人,其中专职水土保持监督员296人,兼职水土保持监督员375人,管护员1036人,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网络。全市还形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体系,2010年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质单位2家、丙级资质单位11家,水土保持监测乙级资质单位3家。
  二、监督监测 2006年,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运行表。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全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对矿山开采、修路、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等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07年,成立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是全省6个监测分站之一,在修水县白岭镇建立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点,承担修河上游水土保持监测任务。至2010年,全市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1316个,对90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41万元。
  第四节城市水土保持 2000年,九江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城市,2003年通过水利部验收,被授予“全国城市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建成市区滨江中路堤防绿化、环南湖路绿化、庐峰小区绿化、九江学院绿化等一批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
  2005年,修水、武宁2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县级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2县加大对城市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修水县修建总长度6.9千米的修河南、北两岸绿化带,城区净增绿化面积247.87公顷,累计投入城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1.123亿元;2006年获“省级园林绿化城市”称号。武宁县修建长9.6千米的庐山西海北、西、东防洪堤岸绿化带,完成城区绿地面积30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1公顷,绿地率15.83%,绿化覆盖率40%以上;全县共投入城市水土保持资金2683.6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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