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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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7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资源管理
分类号: F303
页数: 2
摘要: 一、森林采伐管理 1991年起,全市各级政府在大力开展保护森林宣传教育同时,不断增强森林限额采伐,强化管理工作意识,注重林木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控制自用材消耗,对各类木材消耗量在管严、管全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进行分类指导,分项控制,同时,加强伐区检查,开展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确保不突破采伐限额;各林区采伐指标,由林业部门核发,在林权不变前提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统一采伐、统……
关键词: 农业资源 山地资源

内容

一、森林采伐管理 1991年起,全市各级政府在大力开展保护森林宣传教育同时,不断增强森林限额采伐,强化管理工作意识,注重林木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控制自用材消耗,对各类木材消耗量在管严、管全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进行分类指导,分项控制,同时,加强伐区检查,开展木竹经营、加工企业清理整顿,确保不突破采伐限额;各林区采伐指标,由林业部门核发,在林权不变前提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统一采伐、统一更新管理、统一分配收益,木材统一由林业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收购和销售,坚决制止乱采、乱收、乱卖。1999年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征占用林地审批等制度,对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及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整治林区秩序。2002年,相继2次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林木采伐过程中出现问题。2003年,市林业局先后下发《森林采伐管理百问》《森林资源采伐公示制》《判卖集体山林的四条规定》等文件,完善森林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检查,打击毁林犯罪活动,防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2004年始,从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着手,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普遍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增加其透明度,防止林木采伐“暗箱操作”,并加强采伐过程中各环节监督检查,强化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工作,以制止无证采伐、超指标采伐事件发生。2009-2010年,武宁县作为省12个试点县之一,进行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以期通过改革试点,形成管理公正透明,经营科学有序,管理与经营相协调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
  二、林地保护 1998年,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毁林开垦和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题调查研究和清查,共组织专业人员800余人,历时1个多月,清理出1949- 1998年先后开垦和征占用林地面积达4.99万公顷,其中1992-1998年非法征占用林地0.17万公顷,共需退耕还林面积2.07万公顷。为制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征占用林地,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实施封山植树、退耕还林的通知》《关于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地职责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2002年始,实行“发现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须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发出补办审核手续函、实地勘察、对逾期不办理手续的用地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林地管理“一报告、三部曲”制度。市林业局、土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制订《关于开展制止乱征滥占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活动,直接查处典型案件,林地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同年,全市共办理征占林地手续16宗,面积109.6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费100余万元。至2004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240宗,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134.55万元。2005年后,市林地征占用管理逐渐完善和规范,建立征占林地申报、审核、现场查验、编制可行性报告等办证程序。2006-2010年,全市共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822宗、面积3786.67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8104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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