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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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7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森林防火
分类号: S762.3
页数: 6
摘要: 1991年起,市及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冬、春2个森林防火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指导调度准确及时。1994年,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主任工作责任制和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并制作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分布图、森林火灾发生图,以利森……
关键词: 森林防火 森林灭火

内容

1991年起,市及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冬、春2个森林防火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指导调度准确及时。1994年,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主任工作责任制和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并制作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分布图、森林火灾发生图,以利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工作。1995年,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制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县(市、区、山)森林防火指挥部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县(市、区、山)与所辖乡(镇)、乡(镇】亦与所辖村签订责任状。市县2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森林防火包片制度,加强对基层防火工作指导、检查与督促。1996-1997年,在继续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制度,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成员单位包片制度的同时,推行林业部门领导负责制,把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各林权单位领导和护林员身上。1998年3月31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建立庐山地区森林防火联防区的通知》,要求九江县、星子县、庐山区、庐山管理局建立森林防火联防区,成立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原则,制定联防办法,开展联防活动。遵照省政府部署,庐山开展森林防火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在全力抓好庐山地区森林防火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把森林防火作为全市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春防期间“春耕、备耕”,冬防期间“冬种、冬修、冬造”中分片负责,加强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9月2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发出《关于建立防火联户联防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务必在林区建立、落实联户联防责任制,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上,真正实现群防群治。1999年为庐山区域开展森林防火综合整治关键年,2月3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庐山区域森林防火分片负责人名单的通告》,同时,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领导对乡(镇)森林防火分片负责制和庐山区域各乡(镇、场)领导对各村森林防火分片负责制,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力度。
  2000年,全市推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及乡(镇、场)各级领导防火责任,确立市、县、乡3级领导森林防火分片负责制,落实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1999年获得森林防火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庐山管理局、彭泽县、星子县、武宁县进行表彰奖励。2001年,市政府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市林业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年终奖挂钩,市林业局亦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林业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地分别与所辖乡(镇、场)、各乡(镇、场)与所辖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2002年,市在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修水、武宁、永修、彭泽、都昌县亦出台各自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2005年始,逐步推行森林防火“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由重大火灾扑救向扑、防并举,以积极防御为主转变:由群众扑火向专群结合,以专业、半专业队伍扑火为主转变;管理由短期行为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4个转变,以实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目标。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制定《九江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09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往年出台各项防火制度整合出领导负责制、领导分片负责制、巡山员制度、督导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五项森林防火基本制度。2010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森林防火重点乡镇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制度,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宣传教育 1991年起,全市于每年2月25日至3月25日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1996年,全市除在春防期间,针对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日用火特点,开展宣传月活动外,还确定每年10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并做出全面开展“10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部署,同时加强宣传月活动督促检查。九江各地充分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牌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修水、庐山管理局定期编发《森林防火简报》,通报防火工作情况,修水县层层召开冬季森林防火动员会,宣讲防火重要性和防火常识,并出动宣传车40余次,印刷“禁火令”12.5万份,在各乡、镇、场,交通要道广为张贴及分发林区农户手中:武宁县出动宣传车18次,召开防火座谈会5次,印发森林防火小册子3000余本;星子县、瑞昌市召开乡、镇、场、村干部群众大会,宣传动员森林防火工作;庐山管理局在交通要道、景点景区增设永久性宣传牌200块,并在中小学开展“致家长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活动;九江县举办以宣传森林防火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此后,全市各地每年例行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和“十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进入21世纪,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更为灵活多样,内容更为丰富,宣传教育面更为广泛,“山火预防,重在宣传教育”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2001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十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市、县2级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此次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年画3.1万份、小册子1900余份、禁火令18.2万份,书写森林防火标语2.8万条,制作及翻新各类防火宣传牌5000余块,其中永久性宣传牌1900块,出动宣传车230辆次,电视宣传森林防火330余次,其中各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70余次,九江、湖口等县还举办文艺专场演出,武宁、修水等县在林区放电影、幻灯片等,营造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2002年后,各地根据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本地实际情况,在进行常规宣传月活动基础上,开展各具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市编印《中小学生森林防火辅导材料》,对林区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教育,各地以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致学生家长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组织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写一篇森林防火为内容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等形式,以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森林防火意识。此外,各地还形成登门拜访向村民进行宣传制度;2003年,星子、修水、湖口、瑞昌、武宁等县币利用森林火灾典型案件,召开群众大会,采取公捕、公判、呜锣示警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警示教育群众:2004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庐山周边各重点地段森林防火责任人在《九江日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同时,组织10余万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参加“森林防火万人签名活动”;2006年,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围绕“十查三确保”活动,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开展各项工作。2007年,与支赣森林警察部队在庐山周边地区分别开展“军地携手共创平安春节”“确保清明防火安全”等大型宣传、拉练活动。2008年,市组织进行“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在当地电视台发表一次森林防火讲话;每个乡(镇)组织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每个行政村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每个林区中小学校组织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每个自然村落实1名森林防火宣传员开展鸣锣宣传;张贴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每个自然村至少确定1名巡山员开展巡山活动;每个进山路口落实1名守山人员严防死守;每个行政村落实一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做好早打火、打小火的准备:每个县组织一个暗访巡查组,对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的“十个一”活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森林武警部队与九江市联合开展警民携手共创“平安冬季”森林防火行动,深入永修、德安、九江、星子等县及庐山区、庐山开展宣传教育。至2010年.10年间全市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共出动宣传车3.36万辆次,张贴、散发宣传年画、宣传单、小册子、公开信、刷写标语等727.88万份(条),张贴《禁火令》《紧急通告》118.32万份,设置、翻新宣传牌1.39万块,建警示牌2462块,开展森林防火教育的林区学校1626所,发送森林防火“温馨提示”手机短信593.49万条。
  三、野外火源管理 1991年,市启动“消灭荒山”植树造林运动,普遍采用炼山方式进行垦山整地。各地本着“顾全大局,防火第一”原则,严格执行造林整地炼山用火审批制度,并设立炼山用火领导责任制,凡跑火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瑞昌市九源乡下源村因炼山跑火,县乡有关部门对负有领导责任乡武装部部长、村支书予以党、政纪处分,罚款400元,书写悔过书200份,在有关乡村张贴。武宁县查处违章用火110余人。修水、武宁、庐山等地对火灾隐患单位出具“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共500余份,以消除隐患。高火险期(10-11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庐山发布封山戒严令,并在主要上山路口设卡戒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庐山管理局在各主要景点设立13个防火检查站,并关闭三叠泉景区,当年,庐山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1993年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继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清明节前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庐山地区封山戒严通告》《关于营运车辆司乘人员上下庐山一律禁止吸烟的通告》《在庐山各景点地区及修水、武宁等林区防火重点期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在森林防火重点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规定。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控制野外火源。各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亦发出针对本地实际的紧急通知、电传和通告等,出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野外火源具体管理措施。防火重点期,市森林防火办派出巡逻车到庐山地区林区检查、督促查处违章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各地派出人员,加强野外巡护,并在林区主要通道设岗设卡,对进山车辆、人员实行检查,严禁火种进入林区,对重点地段、高火险区域派出专人日夜守护:庐山适时封闭一些景区:庐山区域各县(区)、乡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村组,实行包村、包组、包户、包人防火责任制;星子县将有烧炭传统习惯的乡村劳力集中修路:修水县杨家坪林区对出入机动车辆增挂防火罩具;武宁“九一四”林区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庐山管理局组织森林防火纠察队、庐山区海会镇组织森林防火稽查队,专门查处违章用火行为;修水、武宁、都昌等县派出检查组,深入林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1999年,全市禁止在造林整地施工中炼山,违禁者一律按森林火灾案件查处。2003年2-3月、7-8月、10-12月和2004年1-3月,全市相继出现持续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始终维持五级,防火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市长办公会等会议,就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内部明电》7次,发出《禁火令》《戒严令》和《紧急通知》12次。全面实行“五禁止”: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禁止林区野外吸烟;禁止林区烧荒、烧田埂草、烧火粪、烧稻草;禁止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对野外随意用火者,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各地亦发出《禁火令》或《戒严令》,并从实际出发,完善乡规民约,建立巡山责任制和督导责任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包村驻点,在火灾易发地段、主要路口巡逻检查,设立岗卡,严加防范。环庐山区域各乡、村聘请146名当地责任心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村干部专职负责巡山,严格控制野外火源。2006年,全面落实巡山责任制,全力防范野外火源,各地按此要求,组建防火巡查队伍,落实巡山员,佩戴统一森林防火袖标,在林区主要路口、墓地等山火易发地段巡查、宣传,同时设岗设卡,严禁火种进入林区。庐山区域县、乡2级在2004年的基础上,专职巡山员增至252人,控制野外火源效果明显。此后,各县(市、区)每年依据“五个禁止”的内容,结合当年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坚持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督促检查制、联户联保责任制、巡山设卡责任制等制度,采取疏、堵、封结合方式,引导群众有序用火、禁火。高火险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前后,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庐山周边各进山路口、重点地段设立检查站、哨卡1000余处,每天有近5000人参与巡查、检查,严禁上坟祭祀时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纸、香、鞭炮等易燃品一律收缴,野外禁火力度逐年加强。
  2010年,春节、清明、国庆节等森林高火险天气期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活动,下发《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导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督查各地野外火源管理等各项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存在火灾隐患、防火难度大区域,特别是庐山风景名胜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桃红岭梅花鹿自然保护区、贺嘉山公墓区以及靠近山边村庄、房屋等敏感和易发山火地带,开展野外火源大排查活动,清理枯枝杂草,提前开设防火隔离带。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分片挂点,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各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亦深入一线督查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高火险期间,星子县委要求16位副县以上负责人分别下到各自责任区进行督导,并组织县、乡、村干部每天清晨6时前到达所有进山路口进行登记检查,收缴燃烧物和燃具。各地林医乡、村按责任制要求,组织专门的防火巡查队伍、巡山员、护林员佩带防火袖标,在进山主要路口、墓地、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巡查,设岗守卡,检查追记,严禁火种进山,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基础设施建设 1991年,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庐山建立超短波大区转信台2座,同气象部门建立森林火警预测预报网络;有计划推广采用火烧的方法形成防火隔离带技术,推广和运用风力灭火机灭火技术.并对二号工具进行改进。1992-1993年,市共投入资金488万元,建嘹望台8座,修建、垦复各类防火隔离带1152千米,建防火林带28千米,添置扑火工具2022件,其中风力灭火机21台,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设立无线电通信设备服务站,为基层防火通信设备提供维护等服务。此后,市、县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投入资金为市巡警应急扑火队、乡镇场各类扑火队伍配备、添置、检修各类扑火机具和完善各级防火通信网络设备。1997年,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建立林火卫星监测终端系统。1999年,省计委下拨森林防火资金85万元,在庐山区域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座、嘹望台5座,维修嘹望台7座。
  2001年,市编制《庐山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8月12日,国家林业局同意庐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庐山区、星子县、九江县及庐山,面积7.1万公顷;建设内容为:新建气象站(80平方米)1座、物资库和车库4座(800平方米),建设视频监测及信息指挥系统,购置通信、信息及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等设备设施。总投资70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林业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422万元,地方配套282万元。当年,启动环庐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营造防火林带56.78千米,至2010年,共营造环庐山生物防火林带126.30千米。2007年,在庐山区域重点防火单位安装无线通信中继台4套、基地台30台、车载台10台、对讲机100余部,全面恢复完善庐山周边地区森林防火无线通信网络系统。2008年,庐山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竣工,庐山区域林火监控系统、信息指挥系统和通信保障系统全面完成。实现省、市、庐山区域监控、信息指挥和通信三级联通。庐山区域各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综合预防和控制林火能力得到提升。
  至2010年,全市共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162.30千米。主要扑火装备有运兵车35辆、指挥车18辆;有灭火机、油锯、割灌机、水枪、水泵、水雾喷射器以及二号工具等扑火机具和服装61 104(台、把、套),其中风力灭火机238台。森林防火通信设备有固定转信台8台,移动转信台3台,基地台42台,车载台29台,对讲机271部。有嘹望台28座,林火监控探头6个。办公设备有电话24部、电脑27台、传真机15台,打印机14台、复印机6台。
  五、消防队伍建设乡镇村扑火队伍 1993年,九江军分区司令部制定民兵扑火预案,各级人武部组建民兵扑火应急分队。修水、武宁2县林业系统单位,星子县东牯山林场,九江县岷山林场,庐山莲花林场,德安县彭山林场等一些重要林区均组建一支30-50人林业职工扑火队,扑火队防火期相对集中,发生火情及时参加扑火行动。1994年11月2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申报兴建消防林场,第一批申报消防林场单位有庐山林场、星子县东牯山林场、修水县黄沙港林场、武宁县九一四采育林场和新峰林场。1996-1997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九江军分区、市公安局组建市公安干警、巡警、武警应急扑火队,配备扑火工具及通信设备。各县(市、区)在巩固充实乡村群众扑火队伍的基础上,重点组建乡、镇、场职工扑火队伍,以应对山火突发事件。修水、武宁、永修、德安、彭泽等县还组建林业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扑火队。庐山组建庐山武警消防大队、庐山植物园、庐山林场3支半专业扑火队和18支由420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此后,各地进一步组建、充实以干部职工为主体应急扑火队和城镇厂矿、企事业单位、乡镇民兵应急扑火队,以及国有林场、林业基层单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并为其配备各类扑火机具,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2009年,各县(市、区)重点林区乡镇均组建半专业扑火队,村组建扑火应急队伍,并为其配备基本扑火机具,集中培训。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有一支50人扑火队,队长由场武装部部长兼任,重点防火期,集中在林场吃住、训练,发现火情及时衍动,有效控制火势蔓延,达到“打早、打小、打了”效果。至年底,全市有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06支,队员5622名,村应急扑火队1852支,队员28667名;其他应急队913支,队员10150名,护林员4958名。建立村级“三防”(防火、防盗、防病虫)协会4738个,参与农户数27.13万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为这些扑火组织配备宣传锣、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工具等。2010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江西省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民兵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半专业扑火队伍标准化建设,按照人员、营房、装备标准化建设要求,逐项落实。当年,修水、武宁、德安、彭泽4县以及瑞昌市、庐山区、庐山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经抽查,大多数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基本达标。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004年3月18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各县组建森林消防专门队伍,制定下发《九江市森林消防队建队方案》,对组建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提出建队标准和要求。5月10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由庐山管理局、庐山区、星子县、九江县各组建1支30人以上森林消防大队。5月15日,庐山区域4支森林消防大队在武警九江支队教寻队举行成立仪式,市长为4支森林消防专业队授队旗。8月底,修水、武宁、瑞昌、永修、德安、湖口、彭泽、都昌8县(市)亦相继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12支,队员370人,各队均配备防火通信器材和扑火机具。修水县、永修县、彭泽县、都昌县、九江县、庐山管理局、庐山区7支森林消防专业队配备运兵专车,各地通过划拨、新建、维修改造等形式为森林消防队配备营房、生活设施及培训场地,以保障森林消防队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和训练。9月17~21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修水、瑞昌、星子、庐山区4支森林消防专业队58名消防队员,通过短期集训后,代表九江市参加全省森林消防演练。11月22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九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跨区调动扑救森林火灾实施方法》,明确跨区调动原则、程序、要求和补偿办法。12月15日,在市体育馆举行九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检阅仪式,省林业厅、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市直四套班子领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市林业工作会议代表300余人检阅全市1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市委书记授予“九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队旗,受阅261名队员进行宣誓。从此,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迈入“专群结合、以专为主”轨道。
  2005-2008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编制《九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制度建设汇编》,实施消防专业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达标建设,加强培训和训练,并通过实施《扑火应急预案》,跨区或调动实施扑火,进行实战演练,以加强队伍锻炼,提高其快速反应能力。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在营房、装备、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普遍加强,对队员实行定编不定人体制,工资待遇全部由所在县(市、区、山)财政统一拨款支付。武宁县、庐山区、永修县3支专业队列为全省专业森林消防机动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给每支机动队拨专款40万元,地方财政每年下拨配套资金30万元。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实行准军事化集中管理,集中食宿,集中待命,坚持每天晨跑,强化体能锻炼和扑火技能等训练。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共出动扑火24次,参加人数721人,其中跨市县扑火9次,人数193人,渐成山火扑救主力军。2009-2010年,市政府按“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要求,出台《关于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将2009年定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年。各地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在通信设备、扑火机具、队员装备、运兵车辆等基本设施设备方面对各专业消防队给予补充完善。武宁县政府在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原有队员30人的基础上增加20人,添置运兵车。湖口、彭泽、德安等县政府为专业消防队购置运兵车和其他装备。同时,各地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培训、训练和演练,扑火应急能力迅速提升。
  至2010年,全市1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共设编520人,实有队员456人。备有运兵车35辆、超短波基地台13个、车载台23个、对讲机126部、GPS定位仪79部、风力灭火机228部、风水灭火机34部、油锯72把、割灌机67台、灭火水枪261支、水泵44台、水雾喷射器12部、阻燃服774套、训练服794套、头盔494顶、头灯350个、扑火鞋574双、扑火手套454双。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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