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源培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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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072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资源培育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6
摘要: 2001年,国家启动生态公益林建设。6月,市林业局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国家公益林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在1999年森林区划成果基础上,组织260名工作人员,历经3个月,对全市森林资源重新进行区划,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51.29万公顷,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3.1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面积18.15万公顷。当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将江西列入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市除湖口……
关键词: 林木资产 林业管理

内容

2001年,国家启动生态公益林建设。6月,市林业局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国家公益林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在1999年森林区划成果基础上,组织260名工作人员,历经3个月,对全市森林资源重新进行区划,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51.29万公顷,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3.1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面积18.15万公顷。当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将江西列入全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市除湖口县外,其他县(市、区)均被列入试点范围,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对象,承担国家重点公益林(包括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职责。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试点面积为19.24万公顷。2002年,根据《江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实践方案》和市2001年森林区划国家生态公益林界定结果,市林业局按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与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意愿原则,将全市生态区位最重要、生态环境最脆弱、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划入公益林试点范围,涉及1 1个县(市、区、山)163个乡(镇、场),13244个小班,总面积19.24万公顷,其中河流源头汇水区和河流沿岸水源涵养林12.48万公顷,占64.88%;生态脆弱、坡度360以上水土保持林2.76万公顷,占14.33%;防风固沙林2206.67公顷,占1.15%;国防林813.33公顷,占0.420-/0;自然保护区3.70万公顷,占l9.220-/0。各试点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按照区划图、分户登记卡、小班卡、现场界定书和实地山场相统一原则进行公益林界定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期,各试点县(市、区)制定各项管理措施和办法。具体做法:对国家公益林的管护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公益林分布区设置永久性宣传牌,标明公益林的山场位置、保护内容、小班个数、生态区位、责任人等内容(全市设立永久性宣传牌189块,非永久性宣传牌720块);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06年,全市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8.63万公顷、省级补偿公益林7.83万公顷,至此,市实施中央财政补偿和省财政补偿资金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5.70万公顷。2007年,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6.29万公顷,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1.99万公顷,其中享受中央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面积达27.87万公顷,享受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面积达14.12万公顷。当年11月2日,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办法》。该办法将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与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称谓进行整合,统称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实行统一规定、统一管理、统一操作。《办法》规定,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补偿资金包含管护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2007年补偿资金标准提高到每亩6.5元,其中6元用于管护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的补偿费和管护费;0.5元用于项目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区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林区道路维护和改造、森林资源定点监测、基层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及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同时规定,林农个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一卡通”账户管理,实行一户一折一号,按标准统一发放,不得层层转拨、代签代领。专职护林员管护工资由财政部门或林业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个人账户,将管护工资直接打人护林人员银行卡上。当年,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支出3931.72万元,其中管护支出3779.52万元、项目支出152.20万元。2008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为每亩8.5元,其中管护支出为每亩8元,项目支出每亩0.5元。同年,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支出5239.77万元,其中管护支出为4969.77万元、项目支出为270万元。
  2009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标准为10.50元,其中管护支出为每亩10元(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补偿标准为每亩4.75元,缺口部分由省财政补齐),项目支出每亩0.50元。当年,省林业厅对市内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做出调整,市重点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资金面积41.82万公顷,其中享受中央财政补偿资金面积29.51万公顷,享受省财政补偿资金面积12.31万公顷,共支出管护资金6272.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2102.81万元、省财政补偿4169.99万元(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差2324.09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1845.90万元)。当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支出经费由省统一安排,不再按面积平均分配,经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区公路维护和修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省财政厅共下拨市项目支出经费共3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资金114万元,用于修水、武宁、永修、德安、九江县及庐山区、庐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60万元,庐山管理局扑火装备建设10万元,修水、武宁、永修、星子县及瑞昌市生态公益林监督管理4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61万元,用于彭泽、星子、修水、武宁、九江县林区公路建设55万元,修水、武宁、永修、德安、都昌、彭泽、星子、九江县及市直的林业基层执法能力建设6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46万元。2010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全标准不变,仍为每亩10.50元,但中央财政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支出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9.75元。当年,全市共支出管护资金6272.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3848.09万元(国有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444.82万元,集体和个人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3403.27万元)、省财政补偿2424.71万元(其中国有重点公益林补差491.58万元,集体和个人重点公益林补差87.23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1845.90万元);共支出项目资金174万元(中央财政补偿5万元,省财政补偿169万元),其中,用于修水、武宁、永修、星子、九江县及庐山的森林防火专业队营房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60万元,修水、武宁县的林区公路建设45万元,修水、武宁、永修、德安、都昌、星子县林业基层执法能力建设54万元,修水、武宁、九江县生态公益林管理15万元。
  至2010年,全市国家和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支出31402.88万元,其中管护支出29094.72万元、项目支出2308.16万元。
  第二节苗木培育 1991-1994年,全市开展“消灭荒山”造林绿化运动,面积大,苗木用量大,为满足造林需要,各县(市、区)加大苗木培育力度,全市每年平均新育苗266.67公顷以上,秋季播种培育湿地松容器苗750万~850万株,集体育苗占46%,国营育苗占38%。期间,修水、武宁县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营造速生丰产林,杉苗全部由湖南、广西、贵州等地优良种源区引进良种所培育,湿地松苗全部采用芽苗切根移栽培育,2县5年为该项目共培育优良苗木4803.70万株,其中培育杉木优良无性系苗314.70万株。1995年始,除武宁等少数县进行“灭荒”扫尾工作外,其他县(市、区)均着手贯彻执行“山上再造”战略,着力发展特色林业和生态林业,营造果木经济林和生态经济林。为此,全市苗木培育发生两大变化:以国营和集体育苗为主格局被打破,开始形成以专业户育苗为主新格局;以培育杉、松苗为主逐渐转变成以培育果树、经济林树木和阔叶树苗木为主。是时育苗面积亦逐年下降。至1996年,全市共新育苗313.33公顷。1997年,启动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苗木培育工作,为1998年项目正式实施准备苗木。当年,完成项目育苗面积39.38公顷,培育针、阔叶树苗木18种,39.38公顷面积育苗事宜均以定产包销形式与育苗户签订合同。从此,市造林苗木培肓经营开始走向市场。至2000年,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项目永修、德安、九江、湖口、彭泽、瑞昌6个实施县、市共为项目培育湿地松、杉木、南酸枣、香椿、泡桐、木荷、枫香、池杉、杜仲、板栗、刺槐等30余种树苗121.87公顷。2001年,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项目造林进度加快,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当年,该项目育苗64.1公顷,其中永修县育苗10.87公顷、德安县育苗8.67公顷、九江县育苗4.53公顷、瑞昌市育苗21.33公顷、湖口县育苗6.67公顷、彭泽县育苗12.03公顷。
  2002年,全面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二期等国家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对苗木培育提出数量充足、质量优良、树种对路要求,各地种苗部门按国家林业局要求逐步实行订单制度,采用合同订购苗木生产供应方式,定点育苗、定向供苗,以保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造林顺利进行。当年,全市新育苗面积449公顷,其中项目育苗323公顷,苗木总产量为10169.65万株,育苗面积和苗木产量骤增。2003年苗木培育,大体上分社会育苗和项目育苗两类,实行分类管理。社会育苗遵循市场规律,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林业主管部门给予指导服务,并依法管理;项目育苗则紧扣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三项指标,运用法规、经济、技术三种手段,推行招投标和合同制管理,满足各项林业工程建设对苗木的需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均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项目育苗上,按当年未完成任务数和下一年计划任务数合并计算,大体上按100公顷造林任务培育1公顷苗比例落实项目育苗面积,对合同育苗户育苗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对苗木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对芽苗移栽实行加价,拉开I、Ⅱ级苗差价,利用价格杠杆控制和保证苗木质量。当年,全市新育苗895公顷、产苗31173.70万株,其中工程项目育苗393.47公顷、产苗8202.9万株,合格苗木产量6951.50万株,为有史以来培育苗木面积最大、产苗量最高一年。2004年,为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新育苗219.33公顷,产苗5000余万株。当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造林任务调减,苗木犬量过剩,造成2005年各育苗户大幅度减少工程育苗面积,全市工程造林新育苗仅为86.67公顷,其中意大利杨苗的培育面积占33.33公顷。育苗面积少,加之所育苗木品种不对路.2006年,工程项目造林出现苗木紧缺现象。2007年,全市各地项目新育苗115.67公顷,产苗3833.65万株,其中意大利杨30.47公顷、泡桐40公顷,均系培育优良无性系苗;修水县、瑞昌市培育油茶优良无性系嫁接苗4公顷,产苗230万株,其中容器育苗80万株。同年10月,全市为发展早熟梨,分别在彭泽、德安、星子、修水、都昌、瑞昌等地指定9家育苗户培育梨树嫁接苗16.67公顷,每亩给予500元补助,引导早熟梨苗木市场有序发展。2008年,全市有各类苗木面积3653.33公顷,当年新育苗305公顷,完成项目育苗231.13公顷、项目育苗用种9.81万公斤,其中省林业厅发放种子1858.5公斤,育苗27.33公顷:容器育苗用种72.5公斤,育苗0.5公顷。同年,全市产苗5000万株,其中培育杨树无性系苗96.67公顷、产苗291万株,培育泡桐无性系苗69.33公顷、产苗208.4万株,培育早熟梨苗161.7万株。
  2009-2010年,省林业厅有关单位在湖口、永修、修水、都昌、武宁、瑞昌5县1市对杨树、油茶等树种推行定点育苗,以确保苗木品质优良。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加大对省林业厅主推树种定点育苗户、灾后重建分配林木种子育苗户和市造林苗木重点培育户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以保证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期间,全市共新育苗1386.67公顷,平均年有各类苗木面积4226.67公顷,年平均产苗12793.44万株:共产合格造林苗15277万株,其中,杨树1619.72万株、泡桐1490万株、红心杉268.10万株、光皮树712.30万株、油茶2763.68万株。
  第三节植树造林一、荒山荒地造林至1991年春,全市已造林3.45万公顷。此后,各地在注重荒山大户乡村、速生丰产林基地、长江防护林工程和推行工程管理模式造林和实行国营、集体、部门、个人一齐上基础上,重点发展以乡村林场为主体集体造林,鼓励和支持国营林场和乡村林场向集体和农户租赁山地,实行联合造林。同时,采取秋收冬种之前9月发动群众挖山整地.12月底回填表土,春节前后由专业队伍完成栽植统一行动、统一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劳力、速战速决方法和大兵团垦山整地形式,展开以“消灭荒山”为目标植树造林运动。每年9-10月,垦山高峰时,全市日有40万-50万人进行整地大会战。至1994年春,连续4年全市共完成荒山造林13.14万公顷,其中,国营造林1.34万公顷,集体造林10.66万公顷,国乡合作造林0.29万公顷,个体造林0.85万公顷。基本实现消灭荒山目标。在“灭荒”期间,利用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世界银行贷款营造速生丰产林基地2.13万公顷,其中国家造林项目0.82万公顷,林业项目贴息贷款1.07万公顷,意大利杨基地项目0.12万公顷,其他项目0.12万公顷。1991年,修水县在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1995年,省政府授予都昌县“省林业先进县”称号。
  1995年始,在巩固“灭荒”成果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山上再造一个江西”战略部署,转换经营机制,把林业工作着力点转移到综合开发山地,发展林业经济上来,调整林种结构,大力营造果木林、经济林。至1998年,全市共造林6.42万公顷,其中营造板栗、毛竹、银杏等果木林、经济林2.77万公顷。
  1998年,九江遭特大洪水侵袭后,遵照省委、省政府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精神,把林业发展目标锁定在发挥林业的综合效益上,林业开始走上以生态环境建设优先,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综合发展道路。当年始,全市除继续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造林工程外,还相继实施中德合作长防林、林业血吸虫防治、防沙治沙、退耕还林、平原绿化等一批重点林业造林工程。
  至2010年,实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共造林29.31万公顷。实施重点林业工程期间,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和林权制度改革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山水开发的有关政策意见》《关于和谐创业、全社会办林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并依托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政策和资金,在政策支持、创业平台、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方面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大力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和林农参与林业开发。林业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社会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纷纷加入林业建设。造林企业、造林大户和农户借助优惠政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发展工业原料林、油茶、毛竹、以早熟梨为主的果树和生物质能源林。2003-2010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体共造林15.45万公顷,占全市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7.38万公顷的88.93%,其中,营造意大利杨、桤木、泡桐、枫香、湿地松等工业原料林5.54万公顷、油茶林1.15万公顷、早熟梨1.02万公顷。20年间,全市累计造林45.53万公顷。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植树造林情况一览)=] [=此处为表格=] 说明:“市直”一栏2009年、2010年的数据为“九江开发区”2009、2010年的数据二、用材林建设 1991年始,修水县国营林场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在上奉镇、何市镇、黄港镇、黄沙镇、黄坳乡、义宁镇、山口镇、征村乡、竹坪乡设立分场组织实施。采取一方出山,另一方实施造林,山权不变,林权共有“林场+乡村、农户”经营形式,开展联营造林。当年,项目造林1473.33公顷,其中营造杉木林880公顷、国外松林400公顷、阔叶树林193.33公顷。同年12月,省林业厅同意武宁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营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并签订世界银行国家造林项目转贷协议书。协议书计划5年共营造3000公顷速生丰产用材林,其中营造杉木林1300公顷、湿地松林1446.67公顷、阔叶树林253.33公顷。1992年,武宁县营造速生丰产林面积1006.67公顷,其中营造杉木林366.67公顷、湿地松林640公顷。同年,修水、武宁、永修、德安、都昌、彭泽、星子县还利用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发展速生丰产林。为保证造林质量,以上县均建立目标管理、责任承包制,把造林效果与个人收入(工资、奖励)相挂钩,与投资标准挂钩。7县采用优良种源共营造速生丰产林13153.33公顷,其中修水县4933.33公顷、武宁县1573.33公顷、永修县1066.67公顷、德安县553.33公顷、都昌县2200公顷、彭泽县2466.67公顷、星子县360公顷。完成营造防火林带305千米,修建林道275千米等配套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2162.89万元,其中贷款989.69万元,自筹1173.20万元。
  至1995年,修水、武宁县共造速生丰产林9033.33公顷,其中营造杉木林4353.33公顷(其中修水县建立优良杉木无性系样板林256.8公顷)、国外松林3593.33公顷、马尾松林40公顷、阔叶树林1046.67公顷。完成总投资2899.50万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1606.70万元,省、市配套264.40万元,县级配套278.30万元。2县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营造速生丰产林期间,所用杉木种源均来自湖南会同、广西南丹和融水、贵州锦屏等优良种源区及武宁杉木种子园,并大量使用优良无性系扦插苗,良种使用率达100%。国外松均采用芽苗切根移栽。
  [=此处为表格(1991~1995年修水、武宁县利用世界银行营造速生丰产林一览)=] 1996年,湖口、德安、武宁、彭泽、都昌县共营造以杉木、湿地松为主速生丰产林453.33公顷。武宁、修水、永修、都昌县共营造速生丰产毛竹林1746.67公顷。
  1998年始,市贯彻省委、省政府“山上再造”林业战略思想,着力发展特色林业经济,速生丰产林营造面积大幅度减少。
  2003-2008年,新时期林业政策和国家多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社会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纷纷加入九江林业建设,发展工业原料林,造林企业和专业大户共造以杨树、桤木、枫香为主纸浆原料林2.40万公顷,湿地松化工原料林0.47万公顷。其中印尼金光集团、新加坡三河华林、上海大亚集团、上海新高潮、江西远景、武汉凯迪生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晨鸣纸业公司等企业在修水、瑞昌、武宁、都昌、九江、德安等县市造林1.3万公顷。
  2009~2010年,全市造林企业、林业大户和农户借助林业血防、长江防护林等工程建设政策和资金,营造意大利杨、泡桐、湿地松、光皮树等工业原料林约3万公顷。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用材林营造面积一览)=] 说明:2006年各区县数据缺失三、经济林建设 1991年,武宁县政府提出2年内在全县范围实施“5311”果业工程:乡办果园33.33公顷,村办果园20公顷,户办果园0.07公顷,县直机关办果园66.67公顷。规定县直各部门全面实行“二包”,即包办1个单位果园、1个蹲点村果园;乡村集体果园,要按有场地、有房屋、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五有”标准建场。当年,修水县营造汕茶林953.33公顷。同年始,全市经济林营造由油茶、油桐转向以发展果树为主,实施果业工程。1991年冬至1992年春,全市营造以果树为主经济林1.3万公顷。
  1995年,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山上再造一个江西”战略部署,把林业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发展林业经济上来。至1996年,2年营造果树经济林1.25万公顷。当年10月,在武宁召开全市“山上再造”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做出“主攻板栗、毛竹,发展银杏、桃、梨、柿,改造枣、李、茶,稳定柑橘”和“三年(1997~1999年)发展30万亩板栗”的决定。1997年,完成以板栗为主经济6960公顷造林任务,其中营造板栗林2466.67公顷。修水县对此前已营造3933.33公顷板栗林中的实生板栗林逐年进行高接换冠改造。从湖北麻城、江西农业大学引进优良板栗“大红袍…‘毛板红”等接穗300余万枝,在溪口、港口、四都等乡镇进行板栗实生林高接换冠改造766.67公顷。武宁县从湖北麻城、南昌等地引进板栗优良品种接穗,建立采穗圃30余公顷,在巾口乡北栎村和南市乡桐林村进行板栗品种改造。
  1998年,各县(市、区)把发展特色经济林作为实现“山上再造”工程突破口,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速度,全市营造经济林8233.33公顷,其中,营造板栗林4800公顷,银杏林360公顷,修水县营造油茶林1020公顷,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营造经济秫40公顷。2000年,永修县柘林镇易家河新村组在荒山荒坡上大力发展柑橘生产,带动周边乡村农户种植柑橘,形成年产500万公斤生产规模,获得全国绿化委员会颁发“造林绿化千佳村”称号。2001年,该村选送柑橘品种获江西省名优特产品金奖。
  2002年始,一些林业企业和专业造林大户,借助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资金,发展翠冠、清香、黄花等品种的早熟梨(九江水梨)。2003年,市场对茶油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各地加大对油茶林培育力度。至2007年,全市营造优良无性系油茶林2166.67公顷,其中修水县953.33公顷、武宁县400公顷、永修县200公顷、庐山区200公顷、共青开发区153.33公顷,进行油茶低产林改造面积8120公顷。2008年始,国家财政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江西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同年安排建设资金2400万元。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确定武宁县为省2008年8个油茶产业示范县之一。武宁县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抓紧做好2008年全省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油茶产业示范项目工程建设,由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指导,在澧溪、新宁、鲁溪3乡镇铃别建立“百亩油茶示范基地”。县政府出台新造1亩油茶林,补助150元的鼓励政策,全县使用油茶优良无性系嫁接苗造林1300公顷。同年,全市新造油茶林1886.67公顷。2009年,武宁、九江县被列入省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内容为新造高产油茶林666.67公顷,中央财政每亩补助200元,省财政每亩补助50元。6月,省发改委、省林业厅联合批复修水县、瑞昌市为2009年国家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计划共新造高产油茶林1533.33公顷。2010年,武宁、永修、九江、湖口县列入示范县,计划分别新造或更新重造高产油茶林533.33公顷、466.67公顷、400公顷、333.33公顷。至2010年,全市共造经济林9.59万公顷。除新营造梨1.15万公顷外,还新营造板栗林4800公顷、银杏360公顷、药材兼用林493.33公顷、日本甜柿1333.33公顷、香椿森林蔬菜1333.33公顷、油茶林7486.67公顷。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全市经济林营造面积一览)=] [=此处为表格=] 四、通道绿化工程 1993年,实施九江至南昌公路林果带建设工程。当年,完成公路两侧荒山造林1920公顷,占应造林面积56%,沿线封山育林面积达4000公顷,新建和扩建国营、乡村集体林果场101个,经营总面积达7600公顷。1998年,完成京九铁路九江段两侧2千米范围内植树造林7073.33公顷。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委)、省绿委安排部署,重点对境内京九铁路、九江至南昌(以下简称昌九)及九江至景德镇(以下简称九景)高速公路等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进行规划。规划总任务:1999~2005年完成绿化面积3.98万公顷,其中造林绿化、抚育改造2.1万公顷,封山育林1.88万公顷。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
  1999年,市委、市政府重视昌九及九景高速公路“两路”九江段通道绿化工作,把其作为示范路段实施,并从“两路”绿化和山地资源开发需要出发,本着开发山地、绿化“两路”、调整结构、富裕乡村原则,确定在“两路”沿线山场,大力实施“百里翠竹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对沿线残次林彻底改造,见缝插针,补植笋用竹和毛竹,把“丙路”建成以翠竹为主百里绿色长廊。10月,成立市“百里翠竹工程”领导小组,沿线各县亦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参与绿色通道建设,通道沿线乡、镇干部群众以义务植树方式参与绿化工程建设。至2001年,共完成绿色通道建设2.59万公顷,其中造林绿化、抚育改造1.19万公顷,封山育林1.4万公顷。至此,主要公路、铁路,昌九高速公路九江段,京九铁路九江段两侧山地基本绿化,九景高速公路九江段部分绿化。昌九和九景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共完成造林绿化1753.33公顷。市政府在4年实施通道造林绿化中共安排资金1 18万元,各县亦采取“财政挤一点,乡镇财政投一点,林业主管部门拿一点,群众集一点(主要投劳),挂钩联营单位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建设资金不足。
  2004年,市林业局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中德合作长防林、国债长防林重点工程项目的过程中,优先安排通道两侧造林绿化。当年,昌九和九景高速公路、京九铁路等通道两侧造林4800公顷。全市道路、河渠堤防绿化1 121千米,面积1.2万公顷。2005年,通道绿化建设继续延伸,全市道路绿化总长度329千米,植树23.3万株。其中铁路103千米,植树10万株;公路千线116千米,植树6.80万株;县乡公路110千米,植树6.50万株。完成昌九公路、京九铁路沿线荒山造林215.47公顷,星子县在新建环庐山公路的38千米路段植树10万余株。
  2007年2月,全面启动昌九绿色长廊工程,市直单位和昌九沿线7个县(区、山)历时近2个月,至4月20日止,在百公里路段栽植绿化树种66.22万株,其中夹竹桃10.16万株,乔木林带6.41万株,景观点植树45.70万株,两侧荒山植树3.95万株。建景观点4处,绿化面积21公顷,绿化荒山荒坡41.13公顷.对6670公顷有林地实施全面封禁。永修、德安、九江县和庐山区获得省绿色通道建设发奖代补资金40万元,市绿化委员会也投入昌九沿线苗木和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县级投资300万元。当年,环庐山公路种植行道树大苗7万株,栽植灌木25.86万株,沿路房前屋后植树2.10万株,荒山造林1.70万株:南昌铁路局九江桥工段投入3500万元,在市境内160千米的京九铁路、武九铁路两侧植树570万株;市公路局把平原绿化与主要干线绿化相结合,栽植杜英等行道树13.20万株,投入建设资金100万元,艾城镇至修水县城、蔡岭镇至都昌县城公路基本绿化。同年9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京九绿色长廊”调研组在省、市领导陪同下,对九江铁路、环庐山公路、共青城以及市级绿化点绿化现场进行检查后,对市通道绿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08年冬至2010年春,全市以通道绿化为重点,全力打造百里昌九绿色走廊和高速公路连接线,提升通道绿化水平,建设昌九高速公路、修水县修武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瑞昌市瑞南线、庐山区10千米樟树走廊、星子县环庐山公路、武宁县70千米的焦武线等一批绿化精品工程。全市共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绿化面积计7366.67公顷。
  五、平原绿化工程 1993年,九江县被列入省平原绿化工程项目县,当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00公顷,国家投资1.50万元。2000年,九江、星子、彭泽县共完成平原绿化工程项目人工营造防护林面积433.33公顷,其中九江县完成333.33公顷,星子县完成6.67公顷,彭泽县完成93.33公顷;共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633.33公顷,总投资55万元。
  2000年3月至2001年10月,根据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对“三北防护林”等国家“十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检查总结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平原绿化达标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精神,为核实九江、湖口、彭泽、星子、永修县平原绿化成效,市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在自查基础上,先后对5县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每县森林覆盖率.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控制农地面积,村庄绿化率,道路、河岸、渠道、堤坝绿化率,平原部分宜林地绿化率,山区、丘陵山地绿化率进行计算和评估,经综合评定.5县均达到国家林业局所制定南方平原绿化标准。
  2005年,市林业局针对九江宜林荒山剩留面积不大情况,决定拓宽造林领域,充分利用“四旁”闲置土地和荒地,发展平原林业。当年完成平原绿化面积5066.67公顷。2006年,省政府要求九江市在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提高森林覆盖率4.26个百分点。12月20日,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平原绿化实施意见》,决定通过3年努力,完成53360公顷平原绿化任务,到2010年,全市林木绿化率提高4.26个百分点,达到54.66%,努力把九江打造成中国生态名城。《意见》把平原绿化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县、乡、村“三长”抓平原绿化和“政府推动、部门配合、市场引导、企业带动、群众参与”机制。12月21日,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2006年度平原绿化责任状,明确奖惩。月末,市林业局对全市53360公顷平原绿化任务进行分解:通道绿化1.09万公顷,村庄绿化2.31万公顷,滩涂绿化1.31方公顷,农田林网建设0.62万公顷。提议西部地区以发展竹类、油茶、茶叶为主以及以桤木为主工业原料林:东部地区发展以意大利杨和泡桐为主工业原料林;中部发展以湿地松为主工业原料林和果木经济林:环庐山周边发展苗木花卉和阔叶风景林。同时,各地出台系列鼓励发展平原林业优惠政策:修水县造林专业户除享受退耕还林优惠政策补助外,县财政每亩给予补助500元(其中250元为有偿);德安县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扶持农林发展,对发展小山竹新移栽集中连片50亩以上者,每亩补助50元,对新造经济林50亩以上者,无偿提供苗木,每亩安排有偿资金200元;都昌县对农户自发造林50亩以上者,每亩奖励50元;湖口县无偿提供苗木,发展早熟梨。
  2007年,全市完成平原绿化造林面积1.97万公顷。同年9月10日,市绿化委员会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平原绿化步伐的通知》形式,向各县(市、区)下达2008年度平原绿化造林20010公顷总任务。2008年春,全市完成平原绿化造林面积2.13万公顷,昌九绿色长廊工程完成植树造林325.02万株,其中林带植树29.23万株、景观带植树285.22万株、公路两侧荒山植树10.57万株。
  六、义务植树 1990-1992年,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九江军分区班子成员每年于植树节前后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部队官兵在马祖山市委、市政府绿化点参加义务植树.3年共造湿地松林400公顷,补植稀疏林约300公顷,保存率850-/0以上,建成万亩义务植树示范林。在市委、市政府绿化点示范带动下,各县(市、区)、乡(镇、场)办绿化点236个,造林1.67万公顷,市直180个包乡单位亦从1990年始,3年内各自在包乡所在地办千亩以上绿化点1个,该做法有效推动全市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585万人次,植树2740万株。1992年,九江市获江西省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点达标城市。
  1993年,市委、市政府要求领导办造林绿化点做法坚持下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身先士卒,办好绿化点。县委、县政府绿化点面积要求达到333.5公顷以上,乡(镇)党委、政府绿化点应在66.7公顷以上,通过抓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和典型引路作用。至2000年,全市共创办领导绿化点741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47个,其中市委、市政府兴建马祖山、螺子山烈士陵园、市林科所西瓜垅、二电厂曹家山、九江县黄老门岳家塘和马回岭镇张家山、庐山区莲花镇排山7个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马祖山义务植树基地连续5年以义务植树形式,共营建667.87公顷森林,成为融义务植树、旅游休闲为一体国家级森林公园,2000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九江各地领导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持续建设,带动群众性义务植树开展,并使全民义务植树向基地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在开展义务植树中,市绿委、团市委和市妇联等单位还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群众性植树活动,营造“青年林”“三八”林等,1998年,共青羽绒厂营造“巾帼林”、共青总场党团组织营造“青年林”,总面积达90余公顷。1999年,市绿委和团市委为响应共青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号召,联合组织由2000余名厂矿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保护母亲河”义务植树活动。
  2001-2004年,进一步深化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普遍推行义务植树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城镇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和“四旁”绿化相结合。市直机关结合环庐山防火林带建设;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结合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都昌县、彭泽县、永修县结合沙地治理;修水县、武宁县结合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造林和山区经济发展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全市义务植树3736万株。2005年,市绿化委员会在全市推行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卡和履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市14个县(市、区)近5000个单位、市直属近千个单位进行登记,对已履行义务单位公开发文表彰,对拒不履行义务单位通报批评,通过媒体曝光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当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尽责人数达204.70万人次,义务植树973.20万株。2006年,市绿化委员会在改进完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制度基础上,制定表彰奖励制度和《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法律程序》,并对未履行义务50个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上级领导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007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植树团拜”大型义务植树公益活动。当年2月25日,市、县、乡党政军三级领导干部上下联动,在各自义务植树基地与千部群众一道参加“植树团拜”活动。全市10余万人参加活动。九江“植树团拜”活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引起多家媒体关注报道。此后,凡春节节后上班之日,全市范围均开展“植树团拜”活动。
  2010年2月20日,市4套班子成员在九江开发区城西港区发展大道两侧与1000余名市直干部职工一道参加“植树团拜”活动,各地同步开展此项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有1万余人参加活动,共栽植樟、杜英、雪松、含笑、枫香等树大苗5万余株。3月11-20日,九江学院等10余个单位及团市委、市妇联、九江交通广播台等社团组织和植树志愿者共2000人在城西港区忠字河北岸参加义务植树,共植杨树6000余株。当年,市参加义务植树或以资代劳尽植树义务人员达205万人,共植树605万株,尽责率达82.90%。2005-2010年,全市义务植树累计5517万株。
  第四节生态工程建设一、防风固沙林营建工程 1992年,彭泽、星子、都昌、湖口、永修县共造固沙林500余公顷。1993年,实施治沙一期工程,都昌、星子、湖口、彭泽县共完成治沙造林466.67公顷。
  1995年始,彭泽县将沙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分开,采取租赁、承包、联户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行“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林场,涌现许多治沙造林大户,承包经营面积达1600公顷。与此同时,该县按照“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统一规划,分步治理”原则,探索防沙治沙有效模式。至1996年年底,彭泽、星子、都昌、湖口县共完成治沙造林面积1593.33公顷。1998年,省林业厅在总结南昌县岗上镇农村治沙经验基础上,启动都昌县防沙治沙示范工程,利用国债资金实施大规模工程治理,在充分保护现有沙山植被前提下,采用苦楝、湿地松+木槿、蔓荆子+百喜草造林模式,营造固沙示范林43.33公顷。尔后,此造林模式在省其他沙区推广使用。
  2001年始,星子县确定“以生态治沙为原则,以招商引资为渠道,以林业项目作扶持,以长远创收为目的,大办发展社会造林”防沙治沙思路,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舍资金治理沙区。同年,彭泽县实现沙化土地造林800公顷。因治沙成绩突出,2002年6月,被国家林业局、全国绿化委员会和人事部联合授予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单位。至2002年底,都昌县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640公顷,其中造固沙林666.67公顷,封沙育林973.33公顷。
  2003年,彭泽县投入资金24.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采用刺槐、湿地松、木槿、意大利杨、枫杨等树种,营造固沙林113.33公顷。2004年,星子县引进江西远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落户沙区,营建工业原料林基地。同年3-8月,全市组织63名技术人员组成8个外业调查组、1个质量检查组和1个内业组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全市共有沙化土地面积1.63万公顷,其中流动沙丘13.33公顷,半固定沙丘1293.33公顷,固定沙丘8826.67公顷,沙改田地6200公顷。据各沙区县、区统计,至当年底,全市沙区造林、封育保存森林面积累计达3653.33公顷,其中已成林乔木林、经济果木林3046.67公顷。当年,都昌、湖口、彭泽、永修、星子县和庐山区列入《江西省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治理规划(2004-2010年)》范围中,萁中,规划彭泽县综合开发试验区项目规模4006.67公顷。当年,彭泽县投入30.72万元,完成治沙造林面积160公顷;都昌县投入29.22万元,完成治沙造林面积133.33公顷、封沙育林面积133.33公顷;星子县投入36万元,完成治沙造林面积86.67公顷;湖口县投入24.84万元,完成治沙造林面积140公顷。
  2005-2006年,江西远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在星子县沙区营造针阔混交林1000公顷。同时,该县采取政府补贴,公司出苗,群众出劳形式,引导沙区周边群众在村庄居住区域栽种意大利杨、湿地松、刺槐等树种,在林间套种西瓜、花生、芝麻等经济作物,以林促农,以农养林,仅套种经济作物一项,沙区群众从中人均年增收120元。2006年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彭泽县在定山镇东光沙区建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示范区面积1533.33公顷。该县强化组织、政策、法制、资金保障,狠抓治理质量,通过创建速生丰产型、植被覆盖型、生态经济型、封沙育林型治理模式,建立刺槐阔叶林、湿地松针叶林、葛藤护坡林、沙改旱地、沙改水田等多种试验,实行乔、灌、草配置,山、水、林、田、路结合,生态新区与经济发晨新区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同年,星子县引进香港永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开发沙滩浴场、沙滩竞技、沙滩疗养等旅游休闲项目。至2007年,彭泽县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共完成沙荒治理面积1333.33公顷,其中营造防护林和封沙育林866.67公顷。2008年止,该县共完成沙荒治理面积4613.33公顷,其中营造以意大利杨、刺槐、湿地松和蔓荆子为主固沙林和封沙育林3220公顷,沙改田地1400公顷。
  2009年,都昌县营造固沙林220公顷,栽植湿地松、刺槐等55万株。
  二、林业血吸虫防治工程 1991年,林业部和卫生部联合下达“八五期间”江苏、安徽、湖南、湖北、江西、上海5省1市重点攻关项目“兴林灭螺”综合治理与开发“三滩”(江滩、湖滩、荒滩),在位于长江与鄱阳湖水口交汇处江中滩地的九江县新洲垦殖场钉螺滋生区设立试验区,尔后,九江县在永安乡长江堤外滩营造“兴林抑螺”示范林33.33公顷。1992~2000年,瑞昌市在码头、桂林、高丰、范镇、武蛟、横港、夏畈等乡镇和赛湖农场8个乡(镇、场)、都昌县在22个乡镇累计营造“兴林抑螺”林1753.33公顷。2005年,都昌县选择血吸虫病发生较严重万户镇美塘村鄱阳湖滩地,营造兴林抑螺示范林20公顷,为即将实施的林业血防工程造林积累经验,以期全面推广。2006年,江西省被确定为全国7个林业血防工程实施省份之一,启动工程建设县10个,星子县、瑞昌市、都昌县、永修县被列入启动县。2007年1-4月,营造意大利杨、池杉、杂交柳为主抑螺防病林2853.33公顷,其中都昌县1333.33公顷、星子县400公顷、永修县453.33公顷、瑞昌市666.67公顷。总投资214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资642万元。
  2007年,星子、湖口、九江、永修、都昌、瑞昌6县(市)和庐山区被列入工程建设项目县(市、区)。2008年1~4月,营造以意大利杨、池杉、杂交柳、桤木、重阳木、湿地松、泡桐、早熟梨、油茶等植树为主抑螺防病林4766.67公顷,其中星子县666.67公顷、湖口县1000公顷、瑞昌市666.67公顷、九江县666.67公顷、永修县666.67公顷、庐山区366.67公顷、都昌县733.33公顷。共投入建设资金360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1080万元,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投入108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投劳折抵1440万元。
  2008年5月7日、12月10日,市发改委和市林业局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安排,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8年林业血防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08年九江市林业血防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彭泽、武宁、都昌、九江、永修、湖口、星子、瑞昌8县(市)和庐山区、浔阳区列入林业血防工程项目县(市、区)。血防林I、Ⅱ期计划营建抑螺防病林总面积9580公顷,其中彭泽县1666.67公顷、武宁县753.33公顷、都昌县1333.33公顷、九江县1293.33公顷、永修县1600公顷、湖口县733.33公顷、星子县400公顷、瑞昌市733.33公顷、庐山区400公顷、九江开发区666.67公顷。计划共投入建设资金71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156万元,地方配套5012万元。2009年5月,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根据省林业厅对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2008年度林业血防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全市2009年共完成2008年度血防林I、Ⅱ期面积7713.33公顷,合格面积6513.33公顷。其中完成血防林I期面积3873.33公顷,合格面积3306.67公顷;完成血防林Ⅱ期面积3840公顷,合格面积3206.67公顷。
  2009年,省林业厅下达市年度林业血防工程建设任务8620公顷,当年冬至2010年春,全市项目县(市、区)共营造湿地松、意大利杨、泡桐、油茶等树种血防林8360公顷,合格面积为7893.33公顷,其中,武宁县合格面积为286.67公顷、瑞昌市180公顷、星子县1000公顷、九江县886.67公顷、庐山区353.33公顷、都昌县1646.67公顷、湖口县1000公顷、永修县786.67公顷、彭泽县1753.33公顷。
  三、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 1991年,国家为从根本上扭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以下简称长防林)体系一期工程建设。1993年,瑞昌市被列为该项工程建设县,年底,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造林面积1333.33公顷,国家投资6万元。至1996年,瑞昌市共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造林面积7366.67公顷,封山育林面积6866.67公顷,中幼林抚育1.76万公顷,总投资312.1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50万元,国内贷款84万元。1997年后,都昌、彭泽、九江、永修、德安、湖口被相继列入长防林一期工程项目县。1993~2000年,全市在长防林一期工程建设中,共完成造林面积1.13万公顷,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28万公顷,中、幼林抚育面积2.86万公顷,迹地更新面积86.67公顷,低产林改造面积633.33公顷。总共投资1387.1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36.50万元。
  2001年,全市以保护、恢复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为中心,以提高森林质量,调整现有林分结构为重点,采用各种营林手段,以修河、鄱阳湖、大中型水库周围、沙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开展长防林二期工程建设。当年,瑞昌市、都昌县共完成国债长防林造林面积1466.67公顷,其中,用材林313.33公顷、经济林33.33公顷、防护林1120公顷(其中固沙林666.67公顷),封山育林2366.67公顷,共投入国债资金108万元。2002年,修水、永修、都昌、彭泽县和共青城实际完成各类长防林工程项目造林1420公顷,封山育林3360公顷,低效林改造60公顷。总投资39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82万元。
  2003年初,市为加强长防林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在总结长防林一期工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九江市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从2003年始,长防林工程投资计划安排实行招标制,作业设计应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林业设计单位承担,推行工程经营主体和施工队伍招投标制,验收结果作为造林补贴发放的依据和工程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审计管理。同年,永修、武宁和九江3县承担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永修县完成国债长防林造林面积340公顷,封山育林合格面积566.67公顷;武宁县和九江县共完成小型生态公益林荒山造林面积333.33公顷。至2010年止,全市完成长防林二期工程建设造林面积1.22万公顷、封山育林1.08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60公顷。
  2010年,市承担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10个项目县(市、区)及共青城市累计完成长防林工程营造林面积8.67万公顷,其中人工荒山造林2.35万公顷、火烧迹地人工更新造林86.67公顷、低效林改造893.33公顷、封山育林3.36万公顷、中幼林抚育2.86万公顷,国家共投资2852.5万元。
  四、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 1994年8月,省林业厅同德国政府合作,编制《中德江西九江长江中上游生态防护林体系造林工程项目建议书》,并与省计划委员会、省对外贸易厅联合行文向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林业部申报《关于江西省九江长江中上游生态防护林体系造林项目申请德国政府无偿援助的报告》。10月16日,国家计委批复《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德国政府赠款1200万马克(折合人民币6600万元),国内配套资金由江西省自筹解决。规划瑞昌、彭泽、湖口、九江、德安、永修5县1市5年内营造3万公顷长江中上游生态防护林,其中,人工造林1万公顷、封山育林1万公顷、疏林补植1万公顷,以改善长江九江段及鄱阳湖区生态环境。
  1995年3月8日,市中德合作九江长江生态防护林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3月,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受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委托,完成《中德合作江西九江市长江中上游生态防护林体系造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月,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项目正式通过德方签约立项。至此,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项目进入接受德方专家技术考察、社会经济考察和正式评估、签约阶段。6月21日,省林业厅在市区主持召开德援项目全面踏查情况汇报及德方专家到赣考察前的准备工作会议,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具体部署。8月21-31日,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对德援项目进行模拟考察。1996年6月24日,由德国复兴银行(KFW)委派德国GITEC公司项目可行性考察组到市,开始对市中德合作长防林工程项目长达36天考察。4名国外专家和6名国内专家分成技术、基础设施、社会经济3个考察组,对省林业厅《中德合作江西九江市长江中上游生态防护林体系造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考察论证,先后考察九江市及6个项目县(市)项目治理区苗圃、林场、乡、村、组以及各类对照山场,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百余次,参加座谈会和接受调查县、乡、村、组(农民)各级各类人员1000余人。考察结束时,考察组称“中方对本次考察的配合工作非常出色,翻译和省、市、县的项目官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值得称赞”。8月7日,中德双方正式签署九江市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备忘录》。1997年3月4-10日,德国复兴银行认定考察组亚太局处长温泽尔、项目官员鲁德娜、顺纳瓦德、高级林业官员格罗特胡期一行4人对九江工程项目区进行认定考察。3月9日,林业部、省林业厅和德国复兴银行代表在南昌市草签《中德合作造林项目会议纪要》,10日,林业部与德国复兴银行正式签订《中德江西造林项目会议纪要》,确定在九江市所辖和九江、湖口、彭泽、德安、永修、瑞昌5县1市项目区营造林3万公顷(其中混交林1.45万公顷、经济林0.05万公顷、疏林补植0.5万公顷、封山育林1万公顷)建设总规模。8月,中德合作九江长江防护林造林工程项目《财政协议》正式签订。1998年,中德合作长防林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完成造林实施面积433.33公顷,合格面积120公顷。同年5月,制定关于项目实施期1998~2002年5年《执行计划》。6月,制定项目《参与式营造林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南》。8月,项目技术顾问Bohlander制定《江西省中德造林项目营造林指南》和《江西省中德项目抚育指南》。在《江西省中德造林项目营造林指南》中,提出“参与式”项目管理新的基础概念。同年秋,组建项目质量监测中心,设置《监测评估办法》,制定计算小班号新系统,进行信息汇总和处理,对项目实施情况结果进行严格监测评估和报告。同年,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并符合上述《计划》和《规划》要求,市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办公室共组织县、乡项目技术人员和农民代表分别举办“造林模式选定”,或以“土地利用规划”,或以“项目执行计划”,或以“造林质量检查”,或以“造、封、补合同”为内容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220人次,每期培训时间3-4天,共22天。项目区6县(市)亦分别举办各类培训班52期,3960人次。11月,中德双方对《项目计划》做出修订。修订后指标为营造防护/用材林1.45万公顷、经济林0.05万公顷、疏林补植0.3万公顷、封山育林1.2万公顷。1998~1999年,市连续2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侵袭,各项目县(市)均在滨湖地区,受灾严重,财政处于极度困难、项目配套资金一时难以到位,加之项目实行“自下而上”参与方式和“先实施后报账”方式,项目施工资金需先垫付,增加项目实施难度。2年仅完成营造林合格面积8406.67公顷,其中造林606.67公顷、疏林补植13.33公顷、封山育林7786.67公顷。
  2000年1月20日,市政府针对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进展缓慢、项目区各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情况,召开永修、德安、九江、瑞昌、湖口、彭泽6个项目县(市)长和财政局局长参加的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市政府分别与项目区县(市)长和财政局局长签订中德合作造林项目责任状,承诺及时提供项目规定地方配套资金。2000年,市政府与各项目县(市)签订造林总任务为2086.67公顷,实际完成1933.33公顷,完成责任状任务92.650-/0。完成封山育林面积4253.33公顷,疏林补植10.67公顷。2001年,经省项目监测中心检查验收,造林合格面积5866.67公顷。10月,德方专家进行质量检查,所检小班全部通过验收,并要求辽宁省项目办公室到九江学习。当年项目造林保存合格面积5293.33公顷。至12月31日止,德方支付项目资金计人民币2507.71万元,其中,造防护用材林吏付1355.27万元,造经济林支付102.82万元,疏林补植支付2.43万元,封山育林支付84.13万元,购置设备支付77.81万元,购置车辆支付242.64万元,咨询(国内外咨询专家)支付622.05万元,生物多样性奖励20.56万元。2002年2月18日,德国复兴银行同意江西各项营造林总目标进行扩展。扩展后,项目总计划面积为3.7万公顷(比原计划增加0.7万公顷),其中防护用材林1.6万公顷,经济林0.3万公顷,疏林补植33.33公顷(比原计划减少2966.67公顷),封山育林1.8万公顷(比原计划增加0.6万公顷)。考虑苗木生产成本增加,同意尚未实施之8620公顷防护用材林苗木单价由650元/公顷提高到800元/公顷;造林总单价为3300元/公顷,其中,德方承担2550元/公顷,中方配套435元/公顷,农民劳务折抵315元/公顷:新增封山育林6000公顷,其单价定为250元/公顷,其中德方承担190元/公顷,中方配套60元/公顷。当年,项目造林保存合格面积(含2001年补植)9906.67公顷(防护用材林8240公顷、经济林1666.67公顷).封山育林6000公顷。德方无偿投贤总额为1700万马克。至2003年,全市累计完成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面积(各年度第一次报账面积)3.71万公顷。其中,完成防护用材林造林面积1.67万公顷、经济林造林面积0.24万公顷;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8万公顷;完成疏林补植面积26.67公顷。2005年6月,根据德国复兴银行要求,正式启动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后续计划,后续计划内容包括火烧迹地重造773.33公顷,防护用材林抚育4500公顷,封山育林改造2500公顷,总投资1386.30万元。至2007年,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后续计划实际完成火烧迹地重造合格面积1200公顷;防护用材林抚育合格面积3920公顷;封山育林改造合格面积1200公顷。2008年6月21-24日,德国复兴银行中德合作长防林项目终期检查评估团一行5人到市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肯定该工程项目。
  五、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2月28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我省2002年退耕还林任务计划的通知》,下达全市2002年退耕还林任务1.5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0.77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0.76万公顷,涉及6个项目县(市),武宁县为0.33万公顷,瑞昌市为0.33万公顷,彭泽县为0.27万公顷,德安县为0.2万公顷,都昌县为0.2万公顷,星子县为0.2万公顷。按政策规定,每亩退耕地造林每年补助粮食(稻谷)150公斤,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3月,市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各项工作。4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退耕还林电视电话会议,按照退耕还林目标部署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分配到县、粮食补助到县、责任明确到县“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就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进行动员部署,并专门为工程建设拨付工作经费。同期,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农业办公室、计委、财政、审计、林业、农业、土管、水电、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项目县(市)、乡(镇)亦成立相应机构。6-7月,6个项目县(市)相继召开乡镇长、村主任、造林大户会议,宣传、动员,布置退耕还林工作。同期,市林业局和项目县(市)先后共举办12期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作业设计培训班,共有2240余人次参加培训。当年,6个项目县(市)完成省政府下达1.53万公顷退耕还林任务,其中退耕地造林0.77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0.76万公顷,应兑现退耕户补助粮食1725万公斤,窦际兑现937.5万公斤,完成林业投资1730万元。当年,工程资金总计1939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1929万元(国债资金146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6万元)。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全市全面铺开。1月8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4部门联合发文下达年度退耕还林任务3.2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6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6万公顷,涉及九江市12个县(市、区)、190个乡镇、1461个村、62700户农户,其中修水县0.67万公顷,武宁县、瑞昌市各0.4万公顷,永修、彭泽县各0.27万公顷,德安、九江、星子、都昌、湖口县各0.2万公顷,共青开发区0.13万公顷,庐山区0.06万公顷。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在上年6个县(市)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注重实效”原则,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坚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相结合,采取对水土流失地区、交通要道两旁荒山荒地优先安排,同时又兼顾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策略,选用樟、枫香、香椿、酸枣、桤木、杜英、马褂木、意大利杨、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吴茱萸、杜伸、黄柏、厚朴、果树等27个树种,大力推广南京林业大学选育95杨、895杨,基因桃,日本甜柿,“农桑12号”桑,“九家种”板栗,“东魁”杨梅等优良品种。推行针阔混交、阔阔混交、林药混交、木竹混交、经济林和果林等造林模式,逐步形成西部山区以桑、木本药材、竹类、桤木为主林业产业带,滨湖地区以意大利杨为主工业原料林产业带,丘陵地区以湿地松、阔叶树和经济林为主产业带,环庐山周边地区以风景林、苗木花卉为主产业带,着力培育特色林业基地。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就退耕还林工作开展为期4天调研,于5月20日,在十一届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汇报;市政协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列入视察日程,开展调研活动。为使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利用九江电视台、《九江日报》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在九江人民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直播栏目向群众直接宣传退耕还林政策,释疑解惑。市政府按照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到项目县(市、区)以及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与各项目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理机制。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衍责任包干制,明确奖罚目标,把退耕还林工作列为主要考核指标,并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追究责任;实行责任监督制,由地方组织和监察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督。至当年年底,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造林3.2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6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6万公顷,当年营造生态林面积1.35万公顷。应供退耕还林户补助粮食5307万公斤(原粮),实际兑现1429.675万公斤(包括2002年欠供的750.6万公斤),兑现现金(指生活补助费,下同)240万元,累计兑现现金377万元,粮、款兑现涉及11328户农户;完成林业投资5014万元,其中,粮食折资1667万元、种苗费2400万元、粮食调运费113万元、其他费用834万元;工程资金总计5263万元,其中,2002年结余249万元、国家预算内资金3110万元(国债24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10万元)、其他1904万元。
  2004年,全市完成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林业厅、粮食局4部门联合发文下达年度退耕还林任务1.0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0.13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0.91万公顷。当年应供退耕户补助粮食5532万公斤(原粮),实际兑现536.38万公斤,兑现现金430.50万元,应兑现粮食改为兑现现金6552.75万元,粮、款兑现涉及90832户农户;完成林业投资6716万元(属国家预算内资金4844万元),其中粮食折资5634万元、种苗费325万元、其他费用757万元。
  至2010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8.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77万公顷,配套荒山造林4.82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面积0.51万公顷。完成中央总投资77310.71万元,其中种苗费(国债资金)7033万元、现金补助6110.83万元、粮食补助64166.88万元。
  第二章源保护第一节有害生物防治一、预测预报 1991年,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根据江苏、安徽2省15个市、县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和九江市发现松褐天牛害虫情况,制定《九江市松材线虫病监测实施方案》,在彭泽、湖口县以及瑞昌市、庐山区建立4个松材线虫病监测点,监测松林面积833.33公顷,以及时了解松褐天牛活动和松树生长变化情况,发生疑点立即上报,并取样送检。1992-1994年,全市累计完成病虫害监测面积34.97万公顷,测报准确率在85%以上,共举办测报培训班22期。1995年,市森林病虫害测报点增至127个,完成病虫害监测面积14.27万公顷,测报准确率达850-/0。1996年,市新建测报点23个,共设测报点150个,完成病虫害监测面积13.78万公顷。至1998年,全市累计完成病虫害监测面积52.89万公顷,测报准确率85%以上;共举办测报培训班60期,参加培训人员840人次。
  2000年,全市病虫害测报点增至176个,其中危险性病虫害监测点4个、中心测报点1个,专项测报点7个,一般测报点164个;有测报员176人,其中专职测报员12人,兼职测报员164人,完成病虫害监测面积13.33万公顷,其中,松毛虫监测面积11.87万公顷,竹蝗0.32万公顷,毛竹枯梢病和萧氏松茎象等1.14万公顷,共发布预报22次、411份,测报准确率850-/0。2002年,根据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对测报网点进行适当调整,设立测报点181个,实施监测面积13.66万公顷,并重点对松毛虫越冬代恢复取食期虫情进行核查,收集、汇总病虫情报,分析预测,发出预报42次913份,测报准确率达850%。
  2008年5月27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遵照“信息共享、合作研究、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联合发布、服务林农”原则,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合作协议》。2009年2月20日,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原市森防检疫站,以下简称市林防局】制定《九江市2009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方案》,测报病害主要以松枯梢病、毛竹枯梢病、油茶炭疽病和软腐病、板栗疫病、杨树病害为主,虫害以松褐天牛、松材线虫、萧氏松茎象、马尾松毛虫、杨扇舟蛾、杨小舟蛾、桑天牛、星天牛、茶毒蛾、黄脊竹蝗、一字竹象、金龟子等为主。全市设置监测网点307个,11个县(市、区)使用PDA数据采集器监测病虫动态,并设置33台杀虫灯、164块调查标准地对杨树病虫害进行监测。当年,全市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82.04万公顷次,发布预报196期,8202份,预报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53万公顷,实际发生面积2.25万公顷,预报准确率为88.87%。2010年,市有害生物监测对象主要以松、杨病虫害为主。全市共设置专项监测点353个,悬挂诱虫杀虫灯36台,监测结果每月逐级上报1~2次。8月,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排查工作。当年,全市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89.62万公顷次,发布预报187期,6430份,预报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13万公顷,实际发生面积2.76万公顷,预报准确率为88.20%。至2010年年底,全市在湖口、永修县(2006-2008年设在共青城)各建有1个国家级中心洌报点,监测对象以松褐天牛、马尾松毛虫为主;在各县(市、区、山)建有11个省级重点测报点和12个市级系统测报点。全市建有一般测报点267个,拥有测报人员335人,其中专职测报员71人,兼职测报员264人。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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