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一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0672 |
颗粒名称: | 七、县市区产权产籍管理 |
分类号: | DF458 |
页数: | 2 |
摘要: | 县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业务由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产权产籍管理登记发证业务一并刘归房管局。具体负责产权产籍、登记发证业务。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管理等业务纳入该股负责。房管局成立县房屋产权发证交易管理中心,将原房屋交易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合并为一个中心,县房产管理部门停止测绘房地产面积,县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归口县房管局房管股管理。将评估、测绘、产权登记等与房屋交易登记相关部门一并纳入大厅合署办公,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房管所办理,按照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要求。 |
关键词: | 房地产法 产权产籍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